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

本文已影響4.45K人 

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現在有很多家長對自己的孩子溺愛的不行,小時候被寵壞,長大了就是禍害!溺愛,是一種失去“理智”、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下面分享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

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1

1、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2、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自認爲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裏人都要圍着他轉,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

3、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4、生活懶散

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白天遊遊蕩蕩,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

5、祈求央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給孩子講3個故事才把飯吃完。孩子的心理是,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

6、包辦代替

我曾問一些媽媽,要不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勞動?”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失去一個勤勞、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幹、上進的孩子。這決不是聳人聽聞。

7、大驚小怪

本來“初生牛犢不怕虎”,孩子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後來爲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8、剝奪獨立

爲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摟抱着睡,偎依着坐,馱在背上走;含在嘴裏怕融化,吐出來怕飛走。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還往往成爲“把門虎”,在家裏橫行霸道,到外面膽小如鼠,造成嚴重性格缺陷。

9、害怕哭鬧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挾父母。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制力的種子。

10、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着:“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會站出來說話:“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會好;你們小的時候,還遠遠沒有他好呢!”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因爲他全無是非觀念,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有時還會造成家庭不睦。

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2

對外人發脾氣

當孩子會說“我”這個詞的時候,意味着孩子已經具有了“自我意識”。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孩子都會以自我爲中心,一旦自己的某些需求得不到滿足,就會哭鬧、發脾氣。不過大多數孩子都是侷限於“窩裏橫”,雖然偶爾對父母耍耍性子,但在外人面前還是比較收斂的。

但是,如果孩子對外人都經常耍性子、發脾氣的話,可能意味着孩子的“自我中心意識”有點過度膨脹了。這時候,家長就需要反思一下,日常生活中是不是對孩子有點過於順從了。

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 第2張

跟父母談條件

孩子在幼兒園階段,往往就會萌發“交換觀念”,用自己的勞動去跟父母換一些小獎勵:“媽媽,我考了100分,你能帶我去吃必勝客嗎?”“媽媽,我要是好好吃飯的話,一會能讓我看會動畫片嗎?”這是一種很聰明的行爲,有付出,有回報。

但是有的孩子,卻發展到了無理談條件甚至威脅父母的程度:“你不給我買玩具,我就摔你的手機!”“你不讓我看電視,我就把飯倒地上!”這明顯就是“強盜邏輯”,不跟你講道理,反正你必須滿足我!也就是說,孩子在試圖控制你!

如果有這種情況,父母就需要反思一下:是不是經常過於輕易地滿足孩子的要求,是不是經常用物質誘惑來要求孩子做事情。

拒絕分享

兩三歲的孩子不願意分享自己的玩具、食物,還是比較正常的,畢竟這個階段的孩子“自我中心”觀念比較重。但如果孩子到了幼兒園大班甚至小學,仍然不願意分享的話,就不是什麼好苗頭了。

任由孩子發展下去,他不但不跟同學分享,甚至都不跟父母、爺爺奶奶分享。這樣的孩子長大了,會非常自私,難以處理好人際關係,真心朋友不多。

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3

1、包辦替代

孩子穿衣、穿鞋、簡單收拾家務等,這些最基本的事情家長都給孩子包辦了。家長們認爲,每天時間很緊張,沒時間讓孩子磨磨蹭蹭的自己幹那些事,我們動手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從表面上和眼前看,包辦代替似乎對孩子有好處,節省了父母等候的時間,但從長遠看卻剝奪了孩子實踐的機會,使孩子身心得不到鍛鍊,即使孩子長大一點有能力完成那些事,可能也沒有養成習慣自己完成,也不願自己去做,更不願去嘗試超出自己能力的事了。

2、特殊待遇

在不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往往都會辛苦工作,勤儉持家。捨不得給自己買東西,可是對孩子卻很大方,孩子要什麼都照給不誤,也不太會教孩子節省。

不管是物質上還是態度上,孩子接受到的都是“特殊待遇”,處處受到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全家人送禮物……

時間長了,孩子可能會從自己得到的'特殊待遇中總結出“我是特殊的人”的結論,並容易變得自私,不懂得關心他人。

10種危險的溺愛方式 第3張

3、害怕哭鬧,輕易妥協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想達到無理要求時常常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挾父母。家長在公共場合,或是有外人在場的情況下,礙於面子想讓事情儘早結束,往往會輕易妥協讓步。

長此下去,孩子會不懂得剋制自己的慾望,更沒有耐性去等待慾望實現的過程。父母的一味妥協只會讓孩子抓住規律,越是有人在場,越是事多,一次次地迫使家長妥協。做什麼事都要講究一個原則,若家長能夠堅持原則,孩子也會放棄無理的想法和做法。

4、過分保護

中國父母在育兒的過程中,經常會給孩子制定很多規則,爲的是讓孩子能聽自己的話。孩子做得不好,或者沒有按自己的要求完成,很多媽媽難以控制自己的衝動,會對孩子說狠心的話,但事後又爲自己的行爲感到自責和內疚。

許多父母不自覺地做了焦慮型的父母,造成了孩子做事不專注,通俗地說,就是給予孩子過度的保護,有問題時又抱怨孩子,讓孩子無所適從。

5、縱容懶散

縱容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打遊戲,白天遊遊蕩蕩,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家長在小孩念小學時管教得很好,到了中學就對孩子放寬標準,殊不知中學時期正是孩子面臨誘惑最多的時期,必須堅持原則。

長期的懶散生活,必然使得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6、過分控制

爲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孩子和別的小朋友玩。有的孩子慢慢成了「小尾巴」,時刻都不能離開家長。

更有一些家長對孩子是絕對權威,強調孩子要聽話,要服從,用各種清規戒律約束孩子,干預孩子的個人意志,防止和制止孩子的獨立行動。

家長對孩子頻繁地發佈指示和禁令,如不許調皮、不許鬧、不許跑等。讓他們不要動這不要動那,應該怎樣怎樣,這樣容易使孩子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缺乏獨立思考能力。

7、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着:“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會站出來說話:“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會好;你們小的時候,還遠遠沒有他好呢!”

事事以孩子中心,一旦孩子遇到困難或要求得不到滿足時,他就會生氣、大發脾氣。這樣過分「愛護」,不僅扼殺了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和自信心,更容易使孩子變得自私,膽小嬌氣。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