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和解僱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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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和解僱的區別,遣散和解僱都是對勞動者離開公司的一個形式,這中間其實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對於之後的補償金也是有很大的影響的,以下來了解遣散和解僱的區別.

遣散和解僱的區別1

辭退是因爲員工個人原因達不到工作要求,遣散是因爲公司生產調整遣散剩餘勞動力。

二者之間區別都很明顯,在勞動合同法上面所獲的補償也有區別。

一、辭退

這類員工一般都是在試用期後初上崗被發現無法勝任本職工作,而員工又不接受調崗安排的,需要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二、遣散

由於公司生產調整而導致人員過剩,裁員需要經過工會協商員工遣散辦法和補償方案。按勞動合同法,這類人員按工齡計算,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後,額外再加一個月的遣散費。

一、解聘和辭退有什麼區別

1、處理方式不一樣。解聘的方式是正式,而辭退的程序相比較而言就要簡單。

遣散和解僱的區別

2、結果不同。解聘可能是因爲員工不思進取等,而辭退更多的是因爲員工有違法亂紀的行爲出現。

二、解聘的步驟

1、調查工作業績。首先要查出來的是員工有什麼樣的失誤,爲什麼會有這樣的失誤,看能否在企業內部調動,讓員工更好地發揮技能。如果無法進行內部調動,只好終結僱傭關係。

2、用書面材料說明解僱員工的原因。保留書面警告的副本和記錄該員工業績不良所造成的影響,包括事件日期和詳情。

3、制定終止僱傭關係的條件。按照規定可以給予補償。

4、最好讓對方在合同終止那天離開辦公室。這可以減少蓄意破壞的可能性,降低對其他員工的負面影響。

5、準備好進行解僱會談。整理好需要的文件。準備一下應如何進行會談。會談持續的時間不要超過15分鐘。

6、在會議室中進行會談。最好找個同事作爲見證人,支持自己的觀點,這將會有所幫助。

7、尊重對方。簡要解釋解僱的原因,說明這是一個無可挽回的決定。

8、解釋有關解僱的財務安排。將最後的薪金準備好,交給員工。可能的話,爲員工準備一封介紹信。

9、收回該員工使用的企業的財物。將員工的私人東西物歸原主。

三、辭退的條件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就是關於解聘與辭退的一些知識,解聘和辭退都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都存在一定的問題,當然,實踐中也存在辭退不當的情形,這樣很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

遣散和解僱的區別2

辭職、辭退、解僱三者的區別:

1、離開公司原因不同

辭職是你主動申請離開公司,沒有補償或賠償。

辭退是公司終止勞動合同要你離開公司,享有補償金或賠償金。

解僱是公司內部的一種行政處罰,在你有重大過錯或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時由公司行使,沒有補償或賠償。

2、基本概念不同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爲。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爲,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

解僱往往是組織主導型的,由於員工個人方面的原因導致的僱傭關係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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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含的'情況不同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爲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辭退可分爲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

(1)違紀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

(2)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係的一種措施。

解僱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重的行政處分形式,它適用於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

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被判刑併入監服刑的; 二次勞教被註銷城市戶口的;留用察看期間表現仍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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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遣散員工賠償金給多少

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爲: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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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公司要支付遣散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公司遣散的時候該給員工多少的經濟補償,要結合員工的工齡來定,員工如覺得自己拿到的少了可以找專業人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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