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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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會怎樣,在現實生活中,已經有一部分的人完成了退稅申報,但是還是存在比較多人沒有去做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下面爲大家介紹不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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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臺的“關於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稅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彙算清繳。

不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會怎樣

綜合所得具體包括哪些

綜合所得扣除項目包括: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減除扣除項目後,再對照7級稅率表進行個稅計算。

其中扣除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基本扣除費用:6萬元/年。

2、專項扣除:

(1)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2)住房公積金。

3、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2)繼續教育;

(3)大病醫療;

(4)住房貸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贍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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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個稅彙算清繳有什麼影響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井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中報表》。如果沒有做彙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會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補申報,罰款並補交滯納金及稅金。

個稅不彙算清繳會受罰款嗎

這個問題需要分爲兩種情況:一是稅務機關的失誤,二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失誤。

首先說稅務機關的問題。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不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會怎樣 第2張

再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問題。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規定期限的限制。

注意了,不受期限限制,就證明了事態的嚴肅性!

其他相關處罰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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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彙算清繳如何辦理?(退稅流程)

1、打開【個人所得稅】,登錄帳戶和密碼。

2、點擊【辦稅】或【我要辦稅】。

3、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4、選擇【自行填寫】,點擊【開始申報】。

5、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

6、系統顯示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等,點擊【下一步】。

7、填寫收入數據,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信息,點擊【下一步】。

8、填寫專項扣除信息,包括:基本養老保養、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9、系統顯示【專項附加扣除】,點擊【下一步】。

10、輸入已繳稅額,點擊【提交申報】。

11、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點擊【確認提交】。

12、確認信息後,點擊【申請退稅】。

13、提交成功,點擊【完成】。下一步就是等待稅務機關審覈,如果審覈成功,申請的退稅就會打入到綁定的`銀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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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常見問題答疑

1、個人月收入沒超過5000元,是否需要申報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可以不採集,等有稅款的時候再填寫就可以。

2、自然人扣繳系統2019年入口和2020年入口如何選擇?如何切換?

本月申報12月的收入信息,直接點擊2019進入,正常操作就可以了。申報完成後可以通過2020年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和1月收入的稅款計算,2020年2月申報1月所得就可以使用新的入口了。系統右上角版本切換可切換版本。

3、爲什麼自己手工算的個稅跟自然人扣繳系統算出來的不一樣?

請確認手工計算的公式是否正確,是否採用了最新的累計預扣法。2020年1月的工資薪金採用按月預扣預繳申報,需先計算出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x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僱月份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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