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拆遷算兩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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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拆遷算兩戶嗎,如果夫妻兩人感情破裂,就會離婚,但是離婚也是有一定的流程和講究的,雙方協商溝通好之後,才能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那麼夫妻離婚拆遷算兩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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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期間房屋是否可以過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徵收公告後,會對徵收範圍內的房屋進行調查,要一年的期限內,被徵收的房屋是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

第十六條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爲;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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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離婚時拆遷補償款如何分割

1、離婚時房產是歸爲夫妻一方所有的,那麼拆遷補償款還是屬於一方個人所有,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因爲根據相關規定,拆遷補償款是對房屋產所有權人作出的補償,房屋同住人是沒有權利要求進行分割。

所以,你要確定你離婚的時候能不能拿到拆遷補償款,首先就得確定你們的房子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一點,其實跟一般的夫妻財產分割一致。

2、離婚時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夫妻共同擁有房子的產權,那麼,房屋拆遷補償款是對夫妻的共同補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拆遷補償款在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要是對方全部私吞你的補償款的話,那麼你可以及時追回。

但是,這裏平均分配還需要注意一下地是,一般情況下是平均分配,但在分配時需要同其他共同財產一樣參照照顧無過錯方、女方、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對拆遷補償款進行分配。所以,可能在經過法院判決之後,可能就不是所謂的.五五分了。

3、離婚時房產如果是公有居住房屋,那麼對於拆遷補償款的分配,因爲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就算是拿到法院那去,一般是會按照你們夫妻共同房產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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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遷戶口需要準備的證件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原本市戶籍證明

3、本市合法住所證明或被投靠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4、法院宣告證明或派出所調查意見及兩個以上證明人證明

5、證明人身份證

二、辦理遷戶口的條件

1、原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親屬投靠。

3、持戶口遷移證件或遺失戶口遷移證件在遷入地未入戶回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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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婚戶口遷回孃家的具體流程

需辦理恢復戶口人員,可持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送交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入戶地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辦理入戶注意事項

1、辦理戶口遷移、登記等戶政業務應當由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因故無法辦理的,需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爲能力的親屬辦理;

2、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行爲能力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

3、涉及全戶遷移的,戶內成員可委託戶主或有民事行爲能力的戶內成員辦理。

4、屬委託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委託單位辦理的,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及代辦人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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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女方能得到什麼補償清單

離婚損害賠償的範圍應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採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形式,也可適用非財產責任和財產責任兩種方式。過錯配偶的違法行爲造成無過錯配偶的精神創傷的,可以請求給付撫慰金。無過錯配偶的名譽權等如受損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形式。

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無過錯方作爲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於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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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婚內出軌一般賠償多少

婚內一方出軌的,屬於在婚姻中存在過錯的一方。但出軌並不是法定需要支付賠償的情形,除非過錯方還有與第三者長期穩定同居的情況;若過錯方與第三者存在同居情況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訴狀中要求過錯方支付賠償,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民法典》中規定: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照顧無過錯方權益;有其他重大過錯行爲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這就意味着將來婚內的出軌者,在離婚的時候將面臨着少分財產,甚至淨身出戶的現實。

以往只在道德層面被譴責的出軌行爲,《民法典》設立之後,在解除婚姻中上升到法律層面。此外,暴力、遺棄、與他人長期或短期不正當交往等過錯行爲,導致離婚的,都會作爲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法律當中對婚內出軌賠償標準作出具體的規定,但被損害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相應的賠償。同時如果被損害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話,如果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那麼可能會向損害方傾斜。除了婚內出軌,如果過失方有暴力等行爲,也可以要求相關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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