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身邊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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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在身邊作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律在身邊作文

當初春剛開始敞開懷抱,溫暖的陽光照耀着的大地。老師就給我們佈置了一個個特殊的作業,寫一篇與法律有關的作文。寫一篇關於法律的作文?這麼暖洋洋的天氣,我在家裏冥思苦想,卻始終沒有頭緒。

想來想去,窗外的一聲汽笛給了我啓示他似乎在告訴我: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它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比如說:十字路口,有的司機一看沒人,就闖紅燈,違反了交通法;有的人走紅燈時旁若無人,大搖大擺地過馬路,常常令一些疾馳的司機猛踩剎車,這還不算什麼,最讓人心驚的是車禍,隨時都可能由此而生,人被撞了,頭破血流,而車呢?不但被弄壞了,還把司機嚇一跳,違反了安全法。想想每次我看到這種悲慘的情況的時候,心裏總會情不自禁想起大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千萬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就要出人命了!”

生活中,也許有些人雖然並沒有被法律制裁,但其實已是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例如,吸毒、偷竊、迷戀網吧……這些其實都不是小孩子應該做的,而且老師們也經常在教室的講臺上,很多次對我們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這樣的話對於我們來說難道不對嗎?

聽了這些事情,我們是不是應該遵守法律知識呢?其實發現在我們身邊的法律故事並不少,我們要多瞭解多學習法律知識,用身邊的故事告訴自己什麼該做,而什麼不該做,時刻提醒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說到法律,大家都不陌生。它總會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我從今日說法上,我知道了,我的身邊也有法律。

比如:一位二十歲的中國棟樑的大學生和他的一位十歲的表弟去逛街,看見倒地上的一位老人,表哥漠然無視,表弟去做好人好事,表哥說:“表弟別多管閒事”,表弟看看錶哥說:“我在做好人好事”,表哥於是給表弟講了彭宇的事,表弟說:“表哥那可不行,就算她要詐騙錢,法律也會保護咱們!”。表哥說:“表弟你有善良心了,對,法律也會保護咱們!”說完,把老人扶了起來。

還有: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牀,就聽見我們院裏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狗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人性的光輝與醜惡交織在一起,影響着每一個人。願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爲二十一世紀的棟樑之材!

生活中,法,離我們很近,也離我們很遠。說近,是因爲生活中處處都要用到法,說遠,是因爲我們不懂法律,法,似乎離我們很遠。國家明文規定,網吧一概不能讓未成年人進入,因爲未成年人心智還不夠成熟,容易受影響,所以國家不允許未成年人進網吧。可是,還是有許多人上癮了。鄰居亮亮就是一個例子,他四年級時學習成績優秀,可是近幾年來亮亮總是去網吧,成績可謂是一路下滑,上課時打哈欠,作業沒完成,很明顯,亮亮把這些時間用在了網吧上。

網吧真的這麼可怕嗎?於是,寒假裏我和爸爸決定去一趟網吧,推開門,一股煙味撲鼻而來,昏暗的大廳裏座無虛席。只見在角落裏坐着幾個十來歲的男孩,他們玩着古怪的遊戲,有滋有味,還不時喝彩。我看到這種情況,就對工作人員說:“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能進入網吧,你怎麼能讓他們進來?”那人啞口無言,勉強讓那幾個學生離開,表示下次不會讓他們進來。

我走出網吧,回頭看去,門旁掛着“未成年人不得入內”的牌子。這證明他們是知道這條法律的,可是他們爲什麼還要違背法律呢?我沉思着。生活中這只是一種現象,其實還有許多的法律問題。比如父母隨意打罵孩子,工廠亂排污水,商販的假冒產品等等,這些都需要用法律來解決。所以我們要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在生活中以法律爲準繩,注意自己的言行,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在法律的約束下,我們才能安居樂業。所謂法律約束,就是用法律來規範社會上的各種行爲,使一切社會行爲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法律”時時刻刻伴隨着在我們身邊,並一直在提醒着我們:“時刻遵紀守法,安全伴我一生。”

法律是社會安全和穩定的保障,是體現社會公平的準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違法的事,一旦做了違法的事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個小偷在偷東西,我問媽媽,如果警察叔叔將小偷抓住了會怎麼樣呢?媽媽跟我說:“小偷就會被關進牢房裏進行改造,因爲偷竊屬於非法將他人的東西據爲己有,是違法行爲,我們可不能學他哦!”對!小偷幹了壞事就應該受到懲罰。

我經常可以從街道上的宣傳欄裏、電視上、廣播裏看到或聽到“遵紀守法”的宣傳標語,我漸漸知道了很多不可以做的違法行爲:例如不能造謠、不傷害他人、不非法佔有物品、不違反交通規則……,作爲一個學生,首先我們就要遵守校紀校規,不損壞公共財物,不和同學打架。其次,我們在上下學的途中也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紅燈停、綠燈行,過馬路走斑馬線等等。我的爸爸媽媽也都是遵紀守法的人,他們不闖紅燈,喝酒不開車。

有了法律,纔會有和平和安全。我們雖是小學生,我們也應該隨時隨地遵守規則,遵守法律,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遵守法律也是從小事做起的,從你、我、他做起,讓我們一起大聲說:“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生命是唯一的,是寶貴的,世界因爲有了生命而變得精彩。你是生命,你珍惜嗎?要想生命得到保障,請你遵守交通規則。

在這經濟繁榮的社會中,街上的車輛逐漸增多,在你面前疾馳而過,也許就在這時因爲你的疏忽或違規,會給交通帶來不便,也會讓你的心靈蒙上一層陰影。作爲父母,總會在孩子外出時說一句注意安全;在過馬路時,會說看好紅綠燈。也就在紅與綠一會的轉變中,車禍變悄悄降臨。這天,我和媽媽在逛街,猛的聽見身後一片驚叫,我急忙向後看去,一輛卡車已經停在一個摔倒在地的小女孩面前,同時,一羣人向那邊涌去。

我和媽媽也擠了過去。那女孩也臉色慘白,胸脯急速的起伏着,過了好一會才“哇”的一聲哭了起來。年輕的司機慌了,旁邊的一位中年婦女俯下身,撩起小女孩的褲管和衣袖,那血肉模糊的手腳真讓人心疼。那婦女做了緊急處理,便趕緊讓司機送到醫院。女孩被抱上車後,疾馳而去。周圍的羣衆議論紛紛:“哎,真是的,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弄成這樣,幸虧沒什麼大礙。”從這起車禍中,讓我感受到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嚴重性,這次是沒什麼事,要真出了什麼意外,雙方都得承受現實的壓力,彼此都得受到良心的譴責。

在您違規前,想想後果,要知道寶貴的生命就一次。俗話說:生命重於泰山。爲了自己,爲了家人,爲了您的生命,請遵守交通規則吧!認識交通法,遵守交通法,願您一路平安,安全到家。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爲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爲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諮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法律一旦成爲人們的需要,人們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大家好,很高興……!”汪檢察官介紹道。我們六年級一班代表學校參加活動。

活動開始了,坐在講臺的椅子上是汪檢察官,王檢察官拿着話筒:“大家好,我叫王婷婷,我是一名檢察官!”隨着氣氛全班一陣“啪啪”的掌聲,汪檢察官給我們介紹了很多關於法律上的事情。

王檢察官在期間講法律的規定,每個同學都很安靜。一根針掉地上都聽的一清二楚,每個同學炯炯有神,眼睛盯着屏幕,有的同學手就像在跑馬拉松一樣記法律記法律有關的規定權利義務,郭裏平時總是調皮搗蛋,而今天他趴在第一排,豎起耳朵仔細的聽着,不像平時一樣交頭接耳,雙手放好,兩眼炯炯有神,每個同學今天都很獨特,校長還表揚我們:“你們六一班,今天表現很好,都很安靜!”我們聽了之後自然是有點洋洋得意。

經過汪檢察官嘻嘻給我們講,我懂得了法律有權利義務,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是法律規定必須做,我們應該拒絕不良的行爲,在學校不能違反校規,不允許曠課,打架鬥毆,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這樣就觸碰了法律:《治安管理處罰法》校園欺凌如何應對:大聲呼救,告訴老師、家長,好漢不吃眼前虧,大丈夫能屈能伸。

法律就是法律,他是一座雄偉的大廈,庇護者我們大家;他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

在文明社會裏,人人都要懂法,人人都要準守法律,增強個人的法制意識,所以我在閒暇的時候也瞭解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知道了法律的相關條款後不但要懂法,更重要的是要準守法規。

在國家新定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記錄了各項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和權益保障。比如說:不能剝奪孩子的學習權利;不能剝奪孩子的健康生存權:要注意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等等。

法律問題在我們身邊無時無刻都在上演,前些日子,我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看見了一個爸爸,正在對自己的孩子拳打腳踢,從外觀看來,那個小朋友只有三四歲的樣子,看到這一幕,讓我非常吃驚,我走上前去,聽到了那個爸爸在嚷嚷着他的孩子:“誰讓你把人家種的花給折斷呢,花也是有生命的!”只見那個小朋友已經淚流滿面,泣不成聲了!看到這裏我想對這個爸爸說:“叔叔呀!既然花都有生命,那麼您的孩子就沒有生命了嗎?當你用拳頭和腳來教育孩子的時候,也是在剝奪孩子的生命權利,難道您做的就對嗎?孩子雖然很小,但也是需要尊重的,希望您能用教育的方式來教導自己的孩子。”

法律在我身邊,我們要人人準守法律,只有法律才能爲我們創造文明的生活,只有在文明的社會裏,我們才能幸福的生活,讓我們一起來維護國家的法律吧!

在我們身邊,有許多關於法的事,因爲法而引發的悲慘後果,會讓人們不得不開始關注法。

最近,我聽到了這樣一個故事:三名小學生,在河邊的橋上服藥跳河自殺,因一位見義勇爲者的相救,才救會了一名女學生。問起其原因的時候,竟是因爲老師經常抓着學生的頭髮往牆上撞,他們是用自殺來報復老師。

這位老師犯了人身傷害罪,就因爲這樣,兩位學生失去了花樣的少年,這是一件多麼可惜的事情。

關於這件事情,我覺得雙方都有責任。我想,這位老師肯定不是故意這麼做的。哪一位老師不希望自己的學生成才,做國家的棟樑?但是這位老師不懂法,觸犯了法律,傷害了學生的身心。

而這三個學生,也因爲不知法,只是用結束自己生命的手法來報復老師。其實,就算他們這麼做了,老師也不會受到什麼傷害。雖然她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是她不會受傷,不會得病。如果三個人都死了,也沒有人知道爲什麼他們要跳河自殺。都是因爲他們的愚昧無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學,他們的家長感到傷心,流下眼淚。

要是我遇到這類事,我會用法律當靠山,去諮詢律師,讓法律去處罰那些人,用法律去報復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這種極端的手段來報復人。

爲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一)當碰到什麼太過分的事情,不要盲目報復,先去諮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萬不要觸犯法律,要不然會有嚴重的後果。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它像一位隱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學會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會永遠保護你;如果你去違反它,它就會懲罰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僥倖的心裏,因爲法就在你我身邊。

我們身邊處處都有法律,而法律幫助我們在一個良好的.環境裏快樂成長,如果有人違反了法律,便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法律可是人民的法寶。例如,在五福家園社區,便發生了一件事。有一個老人跟他的子女住在一起,由於家中房子小,便讓老人在陰冷潮溼的地下室睡覺,老人受不了了,便去找兒子,兒子非但沒良心發現幫助老人結局問題反而把老人大罵了一頓,鄰居們看在眼裏,痛在心裏,一個老人大半輩子都是爲了兒女辛勤勞作,而老人老了,便把自己的父母像垃圾一樣丟在陰冷的地下室太不應該了。最後,經過鄰居們調解,終於讓老人回到了家裏,可兒子本性未變,還是經常辱罵老人,鄰居們看不下去了,終於拿起法律的武器警告老人的兒子,如果兒子不贍養老人,便告上法庭。這場風波才得以結束。

聽了這件事,我氣憤急了,老人老了但她大半輩子的辛勤勞作是爲了兒女,而那位兒子呢,居然做出這樣的舉動。父母無時不刻不在關心你,“兒行千里母擔憂”,媽媽那麼愛子女。大詩人孟子也寫過一首詩“誰言寸草心,報的三春暉”成了千古流傳的名句,因爲,它寫的很好,我們一點點孝心哪能報答母親對我們廣如大海的關愛?哪能償還母親對我們的付出?如果一天我的母親老了,我一定會用自己的愛去善待她報答她。而這一次這位兒子是由於法律威嚴下照顧了母親,看來法律在我們身邊,無時不刻地存在,法律是好公民的大活寶,而又是無惡不做壞人的剋星。

法律在我們身邊,有法律的世界是美好的,看來我們是離不開法律的,法律幫助我們快樂的成長!

人生這條道路,有時筆直,有時彎曲,有時平坦,有時坎坷。在這條道路上,當你遇到煩惱和矛盾時,別忘了用上我們大家的保護傘——法律。

記得去年冬天,媽媽送我上學的路上,天突然下起鵝毛大雪,紛紛揚揚。媽媽費力地、慢慢地開着電瓶車,帶着我緩慢地前行。眼看就要到學校了,路邊停着一輛小轎車。媽媽觀察它沒動靜,繼續慢慢開過,這時轎車車門突然打開,“砰”的一聲,把我和媽媽連人帶車撞翻了。媽媽連忙把我扶起,關切地問我,受傷沒有。好在我和媽媽都沒受什麼大傷。這時,轎車上走下一個強壯的大漢,他先看看他的車門有沒有損壞,然後兇巴巴地走過來,嘴裏罵罵咧咧的,倒怪我們的車撞到了它的車,還讓我們賠錢,真是豈有此理!媽媽面無懼色,跟他理論,我們的車已經開得很慢了,幾乎跟蝸牛一樣,明明是他開門不往後看,撞到了我們。可這個車主卻是個不講理的人,該怎麼辦?我看他身高八尺,肌肉發達,戴着墨鏡,言語粗魯,眼看就要上來打我們了。我想媽媽又瘦又弱,還是個讀書人,哪是這個人的對手?於是趕緊勸媽媽報警。媽媽立刻撥打 110 ,不一會兒,警察叔叔到了,他了解真相後,嚴厲批評車主隨便停車,還罰了他 200 元。這車主見了警察一掃剛纔的耀武揚威,在事實面前,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低頭向我們道歉。

警察叔叔撫摸着我的頭,笑着對我們說:“小弟弟,不要怕,有困難,找警察,法律會幫助我們的!”我的心中一下子涌出一股暖流。

“警察叔叔抓了犯罪的人,然後交給法官叔叔依據法律進行判刑。”這樣的法律故事我們經常從電視上看到,或者聽大人們講起。一直以爲,法律就是對付壞人的武器,離我們很遙遠。但如今,我漸漸的明白了,法律無時無刻不在我們的身邊,無時無刻不在保護着你我他。

就拿我們讀書來說吧!我們都知道,我們滿 6 週歲都要上小學一年級讀書,可是你們知道這是誰規定的嗎?這就是法律規定的。法律規定我們每個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我們必須接受從小學到初中的九年義務教育,所以爸爸媽媽們必須把我們送到學校讀書。如果有一天你的爸爸媽媽不讓你讀書了,嘿嘿!那他們就違法了,法律也會懲罰他們的哦。不過,法律保護我們讀書的權利,我們也一定要認真的讀好,將來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再舉個例子吧!“紅燈停、綠燈行”,這個我們在幼兒園時候就已經耳熟能詳了,這也是法律規定的。所以,我們在過馬路的時候,不僅要自己遵守,還要及時提醒爸爸媽媽以及身邊的人,不要闖紅燈,因爲那可是違法的行爲。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很多,不能亂扔垃圾、不能亂拿別人的東西、不能在旅遊景點亂寫亂畫……這些看似很小事情,原來都有法律規定的。我們可要時時刻刻注意哦,爭取做一個遵守法律的小模範。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簡簡單單的諺語告訴了大家規矩的重要性。自古以來,規矩就無時無刻不在人們身邊。隨着時間的推移,規矩也在不斷變化。到了今天,規矩仍以成千上萬種形式出現,但是最大的規矩應該算是法律。每個時代都有違反法律規定的人,他們的下場只有受到應有的懲罰。不管有多大的權利,不管有多大的膽量,終究要被繩之以法。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20xx開學季,近期犯罪分子活動頻繁,部分高發性電信詐騙的犯罪手段又開始擡頭,據廣州警方統計,在20xx年12月份的警情中,全市受理詐騙警情同比略有上升,其中,非接觸型詐騙(如冒充公檢法涉“安全賬戶”電話詐騙、冒充朋友電話詐騙等)佔比達75。6%。冒充銀行客服套取事主資料詐騙尤其多發。

詐騙分子先發送諸如“你好!請把錢匯到xx銀行(或其他銀行);賬號:XXXXXXX,謝謝”之類的短信,事主誤以爲是商業夥伴或債權人的短信,即按要求把款項匯到某指定賬戶,再去核實時已後悔莫及。此種詐騙嫌疑人往往是誤打誤撞,恰巧事主正準備辦理匯款事項,因粗心大意而把錢款“給”錯了對象。

所以我們要遵紀守法,做個正直的人。讓我們共同努力,爭取排除非法行爲出現的可能,共同創建一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大家庭。願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天平是衡量權利義務的信物;法槌是懲惡揚善的利器;法官是社會主義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們享受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紀,使用着各種各樣的高科技;我們生活在這和平與法的年代裏,過着豐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儘管從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但是在事實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正地瞭解法律?其實,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在我們每天生活的點滴之中。

這一天,我上完輔導班回來,在樓下買了一包餅乾,我沒有要發票,因爲小賣店的叔叔和我很熟了,我覺得叔叔不會賣假貨給我。

我興沖沖的撕開包裝紙,拿起餅乾,但我忽然發現餅乾已經發黴了,裏面有好多蛆,我查看了保質期,保質期顯示,餅乾並沒有發黴。我心裏“咯噔”一聲“壞了,我買到假貨了!”

我急忙返回小賣部,誰知,平時和藹的叔叔翻臉不認人,居然說:“去去去,哪買的東西來誣陷我,我可不賣假貨。

”我知道這樣一定辯解不過叔叔,便靈機一動,又買了一包同款餅乾,並索要了發票。

我把餅乾現場打開。

果然,餅乾也發黴了,我馬上撥打12355報道,最後我得到了賠償,小賣店的叔叔也得到了相應的懲罰。

通過這件事情的教訓,我懂得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我們應該做一個知法懂法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好少年!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積極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在生活中以法律爲準繩,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一個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這個名詞對我--一名五年級的小學生來說,總覺得有點陌生,甚至有點高高在上的感覺。我曾經這樣想:我們還是個小學生,又不會犯法,需要學法嗎?

可是,最近我在《常州日報》、《溧陽日報》上陸續看到了《同學之間有矛盾,竟僱打手來報復》的這樣一篇文章,看完後我很有感觸,原來,法就在我們身邊。

文章寫到,今年7月,溧陽市某中學學生陸某參加完期末考試後,走到校門口,突然竄出七八個男生對陸某一言不發就拳打腳踢,學生陸某被打得暈頭轉向,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經過調查,將作案後逃跑的芮某等七人一舉抓獲,據芮某等交代,原來陸某曾得罪過學生費某,於是費某打電話告訴芮某,爲了兄弟義氣,芮某找了幾個有兩下子的兄弟來幫費某出氣。結果,這羣兄弟全被拘留警告。

看到這裏,我的心不由咯噔一下:芮某?那芮某不正是村裏王奶奶的孫子嗎?真沒想到,他竟然被人家僱去當了打手,竟落得被拘留警告,給自己的人生劃上了一個抹不去的恥辱,這能怪誰呢?罪魁禍首還是他們自己啊!

哎!真是一羣法盲呀!要怪只能怪他們平時法律知識淡薄,守法很重要,但我們首先要學法、懂法。我們只有時刻用法律知識提醒自己,才能遠離犯罪的洞穴。

法律是公正的裁判,永遠維護着真的、美的、善的,打擊假的、醜的、惡的。他就像一盞明燈照亮了世界的每一個角落,他就像一座天平,衡量着世界的每一寸方土。

我們應該學法,要深入瞭解法律,並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和別人,有法的社會纔會使我們變得更加美好。

看到此,我想對所有的青少年朋友由衷地說,記住:法,就在我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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