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

本文已影響8.13K人 

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現在是一個法制的世界,所以我們一定要學會法律的武器去保護自身的權益,但同時也要遵紀守法,依靠法律去約束規範自身的行爲。以下分享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

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1

一、欠債不還找家人還可以嗎?

(一)如果欠債人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親屬是沒有替其還錢的義務的。

(二)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向其妻子主張。

二、欠債不還的解決方法

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具體如下:

(一)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緊急情況下,法院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利會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法律賦予利害關係人在起訴前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訴前財產保全屬於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係人不致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

(二)起訴

起訴的大概流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 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三)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2

當然不可以。那個人借的錢不知道是他個人借的,自己用,還是家裏用。如果是個人債務,你跟人家家裏人要不着。

如果人家家裏人不給,你還要坐人家家裏不走,那就更不對了。

你如果想要,就只能找借錢那個人本人要。他如果不給,你還是要催老公跟他要。

不過既然你老公說他沒錢,不想催的那麼急,可能是顧及朋友關係吧,那你就暫時緩緩?實在不給,你再起訴他(以你老公和你的名義

遇到他人欠債不還的情況時,去欠債人家裏要錢,這是最常見的一種討債方式了。一般我們做出這樣的討債行爲都是在債務人未按期履行債務義務的時候纔會做出的。那麼去欠債人家裏要債是違法的嗎?下面就讓爲大家帶來去欠債人家要債犯法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 第2張

去欠債人家要債犯法嗎?

違法入侵住宅是違法的,情節嚴重可構成犯罪。對於接受債權人委託代爲與債務人交涉催要債務的人而言,正常交涉催要可以。但不能有違法行爲。

爲實施其他犯罪行爲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牽連犯還是吸收犯,我國刑法學界還存有爭議。主要由於作爲獨立的犯罪形態,實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爲就已經構成了犯罪。

現實生活中,有的當事人爲達到某種目的,爲了自己的私利,採取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法威脅別人,施加壓力,強迫他人爲自己解決問題。如要求調資、調換工種等。也有的以非法侵入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住宅作爲要挾行政機關的手段,以達到行政機關執法過程中對自己有利目的。

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這是一個被國際社會所普遍接受的人權理念和準則,行政機關也不能例外。公權不同於私權,凡是法律沒有賦予的,公權機關就不能進行干涉

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3

一、在我國追債人騷擾家人犯法嗎

正常追債法律是許可的。如果騷擾行爲對家人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影響的話,則視情節可以認定屬於違法行爲。

追債需具備的條件:

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憑證。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爲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憑證。

第二、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併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併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債權人無法找到自己,藉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經常遷移戶口,時間長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對於債權人來說平時應該注意留意債務人的動向,以免債務人惡意逃債時一無所知。

欠錢不還去家裏要可以嗎 第3張

二、應該如何正確追債

在很多實例中,債務人以種種藉口拖着不還,不是說沒錢就是避而不見。但債權人如果長期不去追討債務,其債權就會因過了訴訟時效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在此有兩種相對比較便捷有效也合法的方法:

第一種是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並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藉口拖延還款,那麼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該類延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

如果有這樣的還款協議,那麼一旦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第二種是在提起訴訟時同時要求訴訟保全。

所謂訴訟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或事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權利人在訴訟獲勝後及時拿回錢款或財物。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於,申請保全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係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儘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