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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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雋水派出所,一份報雋水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育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一、綜合檔案室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保管檔案、資料的重地,是學校機密核心。爲了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和檔案的完好無損,特制訂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分門別類,本着存放有序、方便查找的原則立卷歸檔;採用先進技術,實行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2、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檔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塵、防污、防光、防蟲蛀、防盜、防高溫、防水)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3、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4、禁止將明火、食物、水漬、昆蟲、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等物帶進檔案室。

5、檔案進出應仔細清點和登記,按規定程序辦理移交接手續,案卷調節器用後須準確無誤地放回檔案箱、櫃。

6、定期檢查電氣設備和消防器材。

7、進檔案室查閱資料,由檔案員調出,在專門查閱室內查閱,查閱者不得抽菸、不大聲喧譁。

8、查閱人員須憑有效證件或介紹信登記後方可查閱,查閱時不得撕頁、塗改,一旦發現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未經主管領導批准,檔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泄檔案內容,不能在私人通信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如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1、加強自身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歸檔及時、分類明確、檔案完整、存放整齊有序。

3、對業務部門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加以督促、指導。

4、及時做好檔案的利用、統計、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檔案信息資源,積極主動地爲學校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6、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

7、切實做好庫房溼度的調節和控制。落實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塵、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對檔案要定期檢查、鑑定、發現破損、變質要及時修補和複製。

學校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網絡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學校的網絡管理員負責學校網絡安全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校計算機網絡應有防範xxx、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屏蔽軟件。學校校園網總服務器上裝有專門的殺毒軟件,現技組負責維護軟件的安裝、升級,保證計算機網絡的安全。

3、電教組配合德育處經常對學生進行健康上網的教育,禁止學生去社會網吧,防止學生迷戀上網損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佈置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佈置。

(4)在檢查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覈、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覈、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爲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羣防羣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後)

3、堅持教育爲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範”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繫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繫,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並納入年終考覈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覈。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作爲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並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爲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強化安全意識,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實行人人有責,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責任追究,工作獎懲制度。

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的責任人給予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

一、學校校長:

對學校安全負總責。整體負責:安全文件的傳達,學校安全教育,主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巡查指導,處理應急、突發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長、後勤主任、安全辦主任:

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設施的安全,房屋設施使用安全,學生在校住宿、飲食安全。注意做到職責分工清楚,責任到人,經常對相關人員教育、檢查,並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三、分管教學校長及教導主任安全方面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教師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對教師在工作及學生學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四、政教主任,安全辦主任工作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注意相關活動中的安全,組織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並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

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行全面教育、指導、檢查。做到學習宣傳學校安全工作精神,組織學生進行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學習、簽字與實施。做深做細學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學期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全面關心愛護學生,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負責。

六、保衛人員職責:

堅守崗位,按學校有關工作職責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並注意留檔。做好校園內學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對做得不好的進行處理與教育。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或登記,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記錄,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的責任,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都有對發現的學生不安全行爲制止教育的責任。全體教職工在自己上課期間,其他活動或其他工作期間,對學生負有監護、管理教育等責任。

八、所有各科室職能人員對本科室財物,班主任對班級財務,教研組長對教研組財物,住校教師對所使用學校財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丟損的職責。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內容事項:

1、房舍、設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確使用。

2、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知識教育,嚴把學校食堂消毒措施關和進貨渠道關,防止食物中毒。

3、對體育課、實驗課、勞動課、活動課等進行安全管理與教育。

4、集體活動相關的安全教育與防範。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嚴禁學生攜帶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7、嚴禁學生上、下樓擁擠、起鬨,禁止攀高、追逐、打鬧等。

8、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9、學校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並與評先樹優等掛鉤。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假期及夜間值班職責及獎懲辦法

一、值班人員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搞好站崗巡邏護校工作(包括教學區、宿舍區、實驗區等)。

二、在值班期間,要注意發現不安定因素,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對發生的治安事件及時上報同時保護好現場。

三、嚴禁值班期間喝酒,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四、換崗時,調崗的雙方必須得到領導同意,否則按空崗對待,空崗一次罰款20元,並承擔空崗而造成的損失;夜間值班人員空崗1次罰款50元。

五、認真履行職責,未出現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爲,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後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 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範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爲,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信息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爲或輕微犯罪行爲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佈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並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鑑、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設備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嘗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覈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消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 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範裝置,並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 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 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爲,視性質、情節、後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爲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鬨、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自行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爲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僞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夥滋事、製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爲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鬥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後果者;

(二)偷竊、騙娶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菸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佔用消防通道,埋壓、圈佔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設備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後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8

爲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週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遊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後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爲。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槓、雙槓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鬆,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溼手、溼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緻、搬放物品時應擡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9

爲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池塘、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0

一、朱家小學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於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准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脫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說明情況,報學校批准,並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爲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自行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裏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杆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摸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後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後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爲。

4.安排未成年人蔘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爲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 “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爲習慣。

2.及時宣傳並模範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爲規範》、《騎車人交通行爲規範》、《機動車駕駛員行爲規範》。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必須按操作規範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並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設備設施時,要先看說明書,並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後,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設備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爲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並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並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爲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後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療要上報。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後,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爲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准,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衛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1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爲。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覈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範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着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後工作。

其他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佈置工作時同時佈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臺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辦公室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門安全檢查臺帳。

教務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具體負責分管範圍的安全工作。

2、負責對體育課、藝術課、活動課等教學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3、加強對學生檔案、學籍卡、學生成績等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4、負責對實驗室、圖書館、計算機室、網絡管理室的安全檢查與管理,加強對實驗儀器、設備特別是化學藥品和實驗室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監管。

5、加強課堂安全管理,保障學生基本權益,保證教學秩序穩定運行。

6、指導教務系統安全臺帳建設,建立健全基礎資料。

7、完成分管範圍的安全培訓任務。

總務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後勤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2、按照規定組織校舍、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負責全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3、負責全校消防、水、暖、電、設施的安全檢查,抓好校園、校舍操場的維修、改造的落實工作。

4、協助教務、政教系統抓好實驗室、信息技術室、文娛場館、體育設施、學生教室等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5、配合公安、工商、社區等部門做好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參與制訂學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間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重點部位重點防控,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飲食、住宿、衛生和超市(小賣部)管理和監督,保證制度落實,效果良好。

7、負責分管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分管人員的安全崗位職責履行情況的考覈工作。

8、完成分管範圍的安全培訓任務。

9、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搶險、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和化解矛盾。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和校長的指揮,沉着冷靜,組織人力積極穩妥地迅速作好師生的撤離工作,做好指揮和善後處理工作。

安全巡查員崗位安全職責

1、在主管安全副校長直接領導下履行職責。

2、參與制定、完善校園安全敏感、要害部位佈局圖。

3、工作日內,堅持每天沿着“佈局圖”巡查一遍。

4、做好每日巡查記錄臺帳。

5、發現問題直接向主管安全副校長彙報,並提出整改意見。

6、跟蹤落實整改工作,及時向主管安全副校長反饋整改結果。

7、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搶險、調查處理工作。

班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決定,具體負責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2、經常宣傳安全知識,新學期入學後要有效地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範、衛生防疫和校規校紀教育。

3、準確掌握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的出勤、身體健康狀況及學習生活情況,堅持晨檢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蹤制度,學生請假須出具書面假條,經與家長電話確認後方可簽字、並經政教處同意,學生才能離校。未經請假而缺席的學生,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電話反饋給家長,敏感問題及時彙報政教處。

4、及時瞭解學生思想動態,對本班存在問題的重點學生做好幫助和轉化工作,化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班內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向學校報告。

5、經常巡查班級和宿舍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積極與家長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積極向學校領導提出安全建議。

8、指導班幹部建好本班安全工作臺帳。

9、指導學生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預案,班主任審查、簽字。

10、做好其他本班日常安全工作。

文化課教師崗位安全職責

1、學習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安全制度。

2、尊重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不得諷刺侮辱學生。

3、遵守課堂管理制度,不得擅離職守。

4、教師上課前應覈查學生出勤情況,對缺勤學生要查明原因,原因不明者,應及時反饋給班主任。

5、上課期間要維護好課堂紀律,妥善處理偶發事件並逐級上報。

6、指導學生正確使用教具、實驗儀器和勞技器材,確保使用安全。

7、遇到突發災害,首先要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義務和責任。

音體美教師崗位安全職責

1、堅持課前對學生進行安全和衛生保健知識教育,潛移默化地培養自救互救的常規技能。

2、上課鈴響之前及時到位,做好教學準備。

3、嚴格課堂組織,不能讓學生無組織地自由活動,尤其不能出現學生擅自離開教學場所的現象,反之,由此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任課教師承擔責任。

4、教師應自始至終在教學場所地,組織、監護學生活動,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尤其是在進行潛在危險性較大的體育活動時,要特別注意活動的組織、指導、監控、保護,確保學生安全。

5、關注特殊身心條件的學生,放寬要求,妥善處理。

6、教師自身要強化安全意識,學習必要的安全技能,確保自身職業安全。

7、一旦發現意外,必須立即組織救治,同時按管理程序上報,要求援助。

8、保管好教學設施,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聯繫整改,對整改效果認真複查,做好流水記錄。

實驗員崗位安全職責

1、執行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完成實驗任務,對實驗室安全負責。實驗室儀器要擺放整齊有序,分類配套合理,儀器要保持完好、清潔,有損壞及時維修。

2、實驗員要保持試驗用藥分類有序,所用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要分別加以說明並指導有關人員安全使用,用畢後要妥善處理。

3、每次實驗課後及時清點儀器和藥品,避免損毀、丟失,發現損毀儀器要按章登記、處理並及時上報。

4、學生實驗用電,管理人員一定要課前檢查後方可接通電源,課後再查有無漏電,實驗完畢後,要關閉電源。

5、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實驗員不得離崗。

6、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內禁止吸菸,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乾粉滅火器,並學會使用;遇有險情應及時採取妥善措施、關掉電源,立即疏散學生,上報有關部門。

7、實驗室不得存放貴重儀器,即用即收;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必須按規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應按學生用量多少擺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餘藥品不得帶出,及時回收。

8、實驗室庫房內的儀器、藥品,要建立健全庫房實物賬,定時清點庫存,做到物賬相符;嚴格存取登記手續,貴重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9、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10、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1、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2、按照規定每週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圖書管理員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執行學校、幼兒園管理規定,負責圖書館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學配合任務,對圖書館安全負責。

2、根據圖書館的特點和系統性、科學性、針對性、量力性的原則提出購書申請,參與圖書選購,負責新進圖書驗收、進館和建賬工作,對圖書質量和版權承擔把關責任。

3、所購新書按照專業方法分類、編目、管理,及時上架,對書架安全檢查負責。

4、室內嚴禁存放現金、有價證券、保險單據等。私人現金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外出購書保管好支票、防止被盜。

5、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6、及時做好報刊的訂閱工作,新到報刊雜誌應及時展出,過期雜誌要及時調下,年終做好報紙、刊物的裝訂入庫工作,對書庫安全檢查負責。

7、做好書庫、閱覽室的通風清潔工作,注意防火、防盜、防黴、防蟲。

8、愛護書籍,同時提醒讀者不得塗改污損圖書,保護圖書完整。

9、嚴禁不健康的書籍流入圖書館。

10、熟悉圖書館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圖書館的安全防範工作,保護好學校財產。

11、熟悉圖書館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並能夠熟練操作。

12、按照規定每週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信息技術課教師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執行學校信息技術課管理規定,負責計算機室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學任務,對計算機室的安全負責。

2、保管、維護計算機和多媒體等各種設備,保證硬件設備的安全、可靠。

3、執行上網保密安全制度,安裝、運行計算機防毒、殺毒軟件;禁止製作、安裝、轉錄、播放淫穢及不健康的軟件、錄像。

4、本室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挪用、轉借;貴重設備要有財產賬目,專人負責保管,校內借用要有手續。

5、教師、學生上完課後要及時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追查,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彙報。

6、作好防火、防盜工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菸,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

7、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8、本室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後及時斷電。

9、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0、熟悉計算機室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1、熟悉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並能夠熟練操作。

12、按照規定每週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水電工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樹立安全用電、防患於未然的職業意識,熟悉安全用電知識,熟練掌握用電設備維護保養技能,工作責任心強。

2、對違反安全用電的行爲有批評、教育、制止的權利和義務。

3.對用電設備經常維護和保養,不準帶電維修和安裝,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斷電維修。

4、及時檢修供電系統,消除用電隱患。

5、負責校園照明、動力用電、公共用電、專項用電的安全檢查。每季度系統進行一次全校用電安全檢查,每日對用電設備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安全。

6、做好雨季的用電安全檢查工作。

7、配合公安、電力部門工作,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和宣傳工作。

8、一旦發生用電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9、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無論班上班下,只要接到通知,必須立即到崗。

10、利用工作機會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用電知識培訓。

財務室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財務室要做到“三鐵一鎖一器”,報警系統入網,保險櫃固定生根。

2、會計、出納職責分明,出納負責現金、支票的收發、有價證券、保險單據等金融券物保管,其他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經管現金和支票。

3、會計賬目要清楚,手續要完備,數字要準確。

4、必須嚴格遵守財會庫存現金的保管制度,各種金融券物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保險櫃鎖好後,必須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不許亂放。

5、學校的空白支票和印章要分開存放在保險櫃內,萬一出現支票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並報告保衛部門。

6、使用支票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做好登記,並認真填上用途、限額及時間,不準空白支票出門。

7、財會人員到銀行取送款,大宗款項必須三人以上專車接送;少量款項必須兩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員必須做到人不離款,款不離身,確保安全。

8、本室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後及時斷電。

9、注意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門鎖。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0、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要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資產管理員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依據崗位職責,具體負責資產、庫房的安全管理。

2、嚴守崗位,注意防火防盜。離庫時關窗鎖門,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嚴禁攜帶火種、火源入庫,禁止無關人員入庫。

3、保證物資倉庫門窗牢固,門鎖保險,定期檢查電器電線,倉庫周圍禁止堆放雜物,要保持道路的暢通。發現不安全因素,應主動設法解決,或向有關人員報告。

4、嚴格領用、借用、檢驗制度,要做到帳目賬目清楚(各種儀器設備,在帳上要有設備編號及儀器、設備的出廠編號),交接手續完備,以防失竊。

5、定期覈對資產,做到物賬相符,流向清楚,有效使用,規範報廢,合理補充。

6、熟練使用滅火器,熟悉庫房內水暖電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食堂管理員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各項制度,具體負責學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學生就餐的管理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進貨制度,購買貨物須過秤驗收,嚴禁質劣、價高或滯銷的食品進食堂,確保食品安全。

3、負責食堂人員技能訓練,負責制訂廚房操作規程和制定廚房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和技術標準.檢查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4、每天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晨檢,保證食堂人員100%持有健康證,督促食堂人員注意個人衛生。

5、嚴格把握食品操作衛生關,容器及飯菜暫存場所必須符合衛生標準,食品應燒熟煮透,並保證燒熟後的成品到食用間隔不超過3小時,每天菜餚實行24小時留樣。

6、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潔衛生打掃、不留死角,確保食堂的整體環境衛生,定期檢查設備,做好維護維修工作。

7、熟悉食堂內水電暖安裝佈局,定期巡視敏感部位,督促食堂規範操作。

8、熟練使用滅火器;有聯繫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部門的準確信息。

門衛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園進行犯罪活動。

2、禮貌接待來客,依據制度幫助其辦理登記、會客手續,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並於與受訪人員座機聯繫,未經對方同意不允許來訪者進入校園。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5、機動車一律從側門進出,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待與受訪人員聯繫確認後再開門房車,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6、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7、及時阻止小攤小販在校園門口叫賣,嚴禁進入校園賣東西。

8、晝夜按時巡邏,按巡檢路線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財務室等敏感部位門窗、電器設備等安全狀況。

9、適量承擔學生的教育提示任務,上課前、放學後等管理薄弱時段要加強對相對隱蔽部位的巡視,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爲,糾正不文明行爲。

10、加強自身技能訓練,熟練使用保安器械和簡易防火設備,提高自衛和防護能力。

體育器材庫(室)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菸,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

2、保護、保管好本室滅火器,水、暖、電等基礎設施。

3、體育器材要專人保管、維護,建立器材實物賬,嚴格借用手續,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4、發現故障或有安全隱患的體育器材,不得出庫使用,要及時維修或上報主管部門。

5、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6、熟悉文印體育器材室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7、熟悉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並能夠熟練操作。

8、按照規定每週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教職員工辦公室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熟悉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2、室內嚴禁使用電爐,及時清理無用的易燃物品。

3、室內所用貴重器材,要妥善保管和規範使用,嚴格借用手續,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4、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5、室內有計算機、空調的須專人負責,使用後及時斷電。

6、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7、熟悉辦公室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8、熟悉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並能夠熟練操作。

9、信息安全意識明確,不泄露崗位職責內的保密信息;不下載、傳播不健康信息;不信謠,不傳謠。

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常態化:安全巡查員每日巡點,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副校長彙報,做好記錄;重點崗位和教學班每週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做好臺賬;安全小組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整改,做好彙總表;學校每學年考覈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強化薄弱環節。

2、日常安全檢查要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微機室、實驗室、檔案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館、音樂教室、舞蹈教室、美術教室;食堂、超市(小賣部);消防設備、供電設施、供水設施、取暖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等作爲重點注意檢查。

3、安全檢查要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人員對檢查結果簽名負責。

4、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分管領導。

5、分管領導對於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採取切實的整改措施,制定方案,限定時間,明確專人負責。

6、每月底彙總當月安全檢查情況,分析問題,評估效果,研究重點,制定方案,明確責任。

學校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節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日常值班及其他臨時性值班。

2、值班人員要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履行工作職責。

3、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保證二十四小時在崗,並保持通訊暢通。

4、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與保安共同負責安保工作,保安按時按點巡邏;本單位人員進入校園要履行登記手續,外來人員未經值班領導同意不得進入。

5、值班人員對值班過程中的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帶班領導或校長直接報告,聽從指令,妥善處理。

6、值班人員要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查崗,完成臨時性任務。

7、值班人員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並與接班人員做好交接手續。

8、值班人員要有清醒的責任意識,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學校安全工作考覈獎懲制度

1、安全是學校生存發展之本,安全考覈是安全工作取得實效的'決定性環節。

2、學校(幼兒園)建立安全工作考覈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崗位組成考覈小組。

3、建立健全安全考覈的經常機制,依據《考評方案》一學期組織一次考覈,一學年進行一次兌現——考覈結果納入年終考評體系,是教職員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的主要依據,發生責任事故者一票否。

4、安全考評依據《學校內部安全管理規範化考覈評估細則》進行。

5、考評獎勵:有下列先進事蹟之一的班級班子成員和科室,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意識強,工作精細、規範、科學推進,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3)模範遵守各種安全法規,制止違反安全法規的行爲,事蹟突出。

(4)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5)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6)對查明各種突發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予以“一票否決”:

(1)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2人以上。

(2)因管理不善造成學校被盜、火災等,造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3)學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經衛生防疫部門認定爲食物中毒事故的。

7、對於違反安全法規和上級部門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班級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爲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定期排查教室、圖書室、閱覽室、微機室、實驗室、檔案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館;音樂教室、舞蹈教室、美術教室;食堂、超市(小賣部);消防設備、供電設施、供水設施、取暖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高層建築容易墜落物等安全敏感部位。

3、排查整改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定期重點檢查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和鍋爐、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可靠性;排查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的管理及衛生情況;檢查食品、飲用水和傳染病的防治情況。

4、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不符合校車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用於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並定期檢測和維護;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5、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設置是否符合有關標準。

6、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重點排查學生宿舍的管理、集體活動的組織和上下樓等人員集中時段的管控,確保學生宿舍樓有人值班,出口暢通;嚴防在集體活動和上、放學等人員高峯時發生交通擁擠、踩踏等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排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教師值班制度、門衛制度、夜間巡邏制度的落實情況;排查管制刀具收繳是否堅持制度化、日常化,嚴防因管理疏漏而引發事故。

7、排查整改自然災害防範安全隱患。對排水、滑坡、防雷、防風、防沙、防震、防冰雪等基礎設施定人、定期排查,確保功能完好。

8、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校園周邊環境,重點排查治安狀況、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主動與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溝通,加強校園周邊秩序綜合治理,及時清理查處非法車輛和無證攤點,確保校園周邊治安穩定秩序良好。

學校安全預案演練制度

1、爲了讓“預案”確實發揮“保護生命,減少損失”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法人代表是落實本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具體負責人。

3、對《學校安全管理規範化基本預案目錄》中的12個“預案”每學年至少要逐一演示演練一次:

(1)《學校、幼兒園預防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學校、幼兒園預防失火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3)《學校、幼兒園預防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4)《學校、幼兒園預防流行疾病應急處置預案》

(5)《學校、幼兒園預防突發傷病應急處置預案》

(6)《學校、幼兒園預防盜搶案件應急處置預案》

(7)《學校、幼兒園預防突發滋事行爲應急處置預案》

(8)《學校、幼兒園預防學生宿舍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9)《學校、幼兒園預防地震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10)《學校、幼兒園預防暴雨、洪水、冰雪災害處置預案》

(11)《學校、幼兒園預防一氧化碳中毒應急預案》

(12)《學校、幼兒園預防踩踏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4、演練要以“檢驗方案的有效性”爲目的,形式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

5、每次演練之後,都要進行分析總結,找出缺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完善預案。

6、每次的分析材料都要歸入臺賬,以備檢查。

學校安全資料管理制度

1、要將“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實在安全資料管理工作之中,象按管理教育教學資料管理要求一樣管理安全資料。

2、學校安全資料分基層資料和單位資料兩大部分。 3、基層資料主要包括敏感崗位記錄、班組臺賬等常規流水資料,一學年一裝訂,就近留存在崗位和班組,作爲工作的記錄和檢查的依據,一般以三年爲期。

4、單位資料主要包括對應上級主管部門的計劃、安排、總結,體現工作落實的檢查、考覈、獎懲等資料,一學年一移交,保存在檔案室,年限依據檔案資料管理。

5、移交檔案室的資料應保持卷內文件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覆;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理結果。

6、卷內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後;印本在前、底稿在後;批覆在前,請示在後。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文件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園珠筆DA型除外)和複寫紙書寫,並拆除卷內金屬物。

7、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文件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潔。

8、文件材料歸檔後,檔案人員應本着便於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計,做到排列有序,並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9、資料管理要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堅持定期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覈對工作,如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對破損或褪變檔案應及時進行搶救。

11、檔案庫房要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嚴禁將有害物質帶入庫房。

12、調閱安全檔案按照“檔案查閱制度”執行。

學校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學校應將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負責班級晨檢,缺勤情況要落實清楚,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學校;課堂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班長記考勤,出現問題下課後及時向班主任通報。

3、嚴格學生請假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學生或家長應及時書面請假;教師要及時瞭解學生缺勤原因,如沒有書面請假一時聯繫不上,要及時彙報,由學校安排人員聯繫。學校和班級認真記載,及時彙總,建立檔案。

4、班主任或當班教師發現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要及時告誡、制止,並與學生監護人進行溝通,並將結果以書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檔。

5、如學生在一天內無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報學校;及時以電話或其他快捷方式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監護人,並做好記錄。

6、學生在校期間離開校園,必須由班主任或年級主任的出門條,將出門條交門衛,並告知家長。

7、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等,應及時處理並儘快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8、學生在校一旦發生了安全事故,學校、班主任應及時向學生監護人通報,不得隱瞞。並以書面文字材料將通報的內容、時間、監護人反饋的意見等上交存檔。

學校安全巡查員工作制度

1、設置安全巡查員崗位的目的在於校(園領導能夠及時掌握校園內敏感、要害部位的運行狀況,將“預防爲主”的理念落到實處。

2、巡查員直接對校園主管安全副校長負責。

3、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置專職巡查員,反之,要設置兼職巡查員,並給予一定的待遇。

4、巡查員工作密度視校園規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兩天巡查一次。

5、學校(幼兒園)要盡心繪製校園敏感、要害部位佈局圖,巡查員要依圖巡查,不能漏點,做好記錄,以備覈查。

6、巡查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要如實彙報;主管領導要現場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員要對整改結果跟蹤巡查,直接對主管領導負責。

學校安全臺賬管理制度

1、安全臺賬是學校安全管理規範化建設的基礎資料,必須高度重視。

2、校長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指導安全臺帳建設是應有的責任。

3、每一位教職員工是安全臺賬建設效果的直接受益者,應該積極支持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職員工是安全臺賬的直接建設者,要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建設好崗位安全臺賬,確保教育教學活動和廣大師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負責指導生活委員建設班級安全臺賬,隨時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記;有事記事情,無事記平安。

7、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接到報告後要儘快協調解決。

8、對於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學校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制度,即由安全領導小組把安全隱患登記在案,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註銷。

9、對於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卻沒有查實出來,或者已經登記在案的安全隱患,因爲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2

爲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覈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爲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羣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3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4

爲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半小時以內報告中心校;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中心校批准、學校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中心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5

爲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學校備案存檔,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日、值宿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育局人保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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