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房屋的協議書範文彙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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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拆除房屋的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範文彙編五篇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1

爲了加強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規範拆房施工隊的行爲,搞好安全防範和市容、環境、衛生,確保拆遷現場安全、規範、有序地運作,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房屋拆遷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拆遷的地址以及具體拆遷範圍,確保乙方在施工範圍內安全拆除。

二,乙方必須自覺接受城管、市容等有關部門的管理,切實搞好房屋拆遷安全防範工作。乙方在施工中須持有房屋拆遷許可證,方可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前須制定相應的安全作業規程和施工方案,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現場四周必須設置連續、整齊、牢固的安全圍擋,懸掛安全警示牌,拆除的技術人員要親臨現場組織指揮,嚴格按照安全、科學的規範進行操作。施工中如發生不安全事故必須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看管、保養,如發生機械設備丟失、損壞,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須確保周圍的道路、水電(上空高壓線)不斷,排水不堵,做到安全施工。

六,甲方監管、檢查拆除操作中的安全生產,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糾正,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

七,此安全協議書雙方蓋章當日生效。

八,此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年**月**日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2

拆遷人(責任單位)_________

因工程項目建設需要,將在範圍進行房屋拆遷。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爲了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標,提高拆遷管理水平,特制定房屋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環境衛生、防塵措施責任條款。

一、實施拆房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證書。

二、拆遷人應與有關部門聯繫後,做好影響拆房工程安全的各種管線(如水、電、煤氣等)的切除、移位工作(拆房防塵灑水設備除外)。房屋拆除施工中如發現文物、爆炸物及情況不明的電纜、管道時,應停止施工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經處理後方可恢復施工。

三、拆遷人應做好拆房工地的環境衛生工作,及時清除拆房工地的垃圾。在房屋拆除施工時,應先圍後拆或邊拆邊圍,砌築好圍牆,因施工需要難以砌築固定圍牆的,應設置遮擋圍護。

四、拆房工地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牌,劃定危險區域,設置夜間作業警示燈光,有危及和影響臨近居民和行人安全的,應設置堅固的防護網和安全保護裝置。

五、拆房工地應設安全衛生監督員,施工人員進入拆房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勞動防護鞋,正確使用安全裝備。

六、拆房施工應根據房屋結構,採取從上往下分層拆除,不得立體交叉拆除作業;框架結構的房屋確需連體傾覆拆除的,距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和人行通道必須達到被拆除建築物高度的1、5倍以上。

七、拆房施工不得擅自佔道、佔用綠地,阻礙交通,工地內嚴禁焚燒垃圾和各種廢棄物,拆卸下的各種材料應堆放整齊,及時清理。

八、拆除二層以上的房屋,按房屋的層高進行防塵圍護,防止拆除房屋產生較大粉塵的應及時灑水降塵,建築垃圾和房屋舊料、廢棄物應設置垂直運輸設備或流放槽傾倒,拆除物不得隨意從高處往下拋,以保護環境衛生和空氣的清潔度。

九、遇有風力在六級以上、大霧、雷暴雨、冰雪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拆房作業。

十、拆房工地如發生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排除險情;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停止拆房施工,及時組織搶救,並立即向市、區拆遷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勞動安全等部門報告。

十一、對拆遷人未能達到本責任書要求的,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向拆遷人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和採取行政及經濟處罰。

責任單位(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一、拆除活動板房內容:

1、因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在xx市xx公共租賃住房工程項目裝拆彩板房139.29平米,60元/平米,計8357.40元。

2、彩板房拆除後運到西青王莊,單機3車,運費1500元。

3、人工費:15個工,200元/人,計3000元。

二、稅金:12857.4元0.03元=385.722元

三、甲方應付乙方:13243.122元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道路平整,保證具備安裝條件。

2、因甲方現場不具備安裝彩板房條件,造成乙方延誤工期,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付乙方20%誤工費。

3、甲方負責提供安裝彩板房電源。

乙方責任:

1、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要求進場安裝彩板房。

2、乙方負責安裝過程中所有工作,嚴格拆遷各項操作規程,發生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彩板房的安裝質量,因安裝彩板房安裝質量問題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4、彩板房搭設完畢後,乙方負責彩板房保管事宜。

5、乙方負責提供安裝彩板房安拆費發票,因乙方提供不合格發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議商解決,此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並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4

甲方(建設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施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爲加強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杜絕重大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甲方委託乙方對XX房屋進行拆除,經雙方協商,簽訂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責任書。

一、乙方責任

1、乙方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

2、乙方應當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爲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完善緊急救援措施,保證安全施工,做到"組織有保證,任務有要求,工作有檢查,預防有措施"。

3、明確房屋拆除安全生產職責,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

4、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和警示標誌,並配備符合規範的消防設施,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臨時設施、機具設備、堆放建築材料,保證出入口及場內通暢、整潔。

5、拆除舊房前,應先截斷電源、關閉天然氣,拆除樓房應當搭設防護架、設立防護網,施工人員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掛設保險繩,應有效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噪聲和震動,按有關規定運輸建築材料、處置建築渣土和各種廢物。

6、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時不得有下列行爲:高空拋撒廢料;將有毒有害廢物作土方回填;泥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道;無符合規定裝置而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在應拆除建築物內辦公、生活或非作業性滯留;其它應當禁止的行爲。

7、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經費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計劃,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按規定的時間上交安全檢查整改情況書面材料,並向甲方報送整改情況。

8、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絕人員傷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安全事故發生後,要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按照責任及相關規定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二、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和通報相關職能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實。

2、對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範的,及時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

3、如發生安全事故,除及時報警外,務必在第一時間內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同時保護好現場,維護秩序,組織力量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三、爲確保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順利進行,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 元。當安全事故發生時,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及時處理。如乙方未及時處理的,甲方可自行處置,其所需經費從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向乙方追償。房屋拆除施工完畢,沒有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退還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金。

四、其它約定:

1、

2、

3、

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存一份,乙方存一份,交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建設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施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年 月 日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5

發包人(全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發包方式、合同價款及承包範圍

2.1發包方式:

2.2合同價款:

人民幣大寫: (¥ )

2.3承包範圍:

第三條:下列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並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合同價款支付:

4.1、工程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4.2、工程結算:雙方約定的工程款結算支付時間和方式:

4.3、付款採用銀行的匯票或電匯。

4.4、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政策或市場或實際拆除物數量與乙方測算數量發生偏差等因素的變化而發生改變。

第五條工期

具體開工時間:日期:

第六條工程的質量及技術要求

6.1 乙方將拆除範圍內建(構)築物全部拆除,並將建築垃圾運至指定的地點,拆除的材料全部運出廠外,拆除現場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6.2 拆除過程中要保證拆除範圍外的其他生產設施等的安全。

6.3 拆除的整個過程的工程的質量及技術要求嚴格相關質量的技術規範書執行。

第七條施工安全

7.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措施,嚴格按安全的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7.2 乙方必須設置足夠的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

7.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工傷等事故或其他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7.4 乙方應做好垃圾運輸過程中沿途的安全防護工作,嚴防附近農民在沿途卸車、哄搶建築垃圾,在堆放場地嚴防因堆放和防護不當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如因此發生安全事故,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 乙方在拆除過程中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甲方的設備、人員的安全,如因乙方的安全防護措施不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6 拆除的整個過程的安全要求嚴格按本合同所附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8.1 甲方的職責:

8.1.1提供拆除場地。

8.1.2負責審覈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進度網絡圖。

8.1.3負責現場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工作。

8.2 乙方的職責

8.2.1乙方必須擁有相應的資質,相關材料辦理施工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8.2.2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必須統一着裝。

8.2.3負責地方關係及施工現場周邊環境的協調,如因地方關係等處理不當造成停工、窩工、工期拖延等,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8.2.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拆除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不得影響廠區交通和綠化景觀,其建築的垃圾應集中堆放,及時外運至指定地點,在垃圾外運期間乙方應確保道路清潔、暢通,道路上灑落的建築垃圾應當每天及時清理乾淨。所有的垃圾清理乾淨後,方可驗收。

8.2.5負責施工的現場、沿途及建築的垃圾堆放場地的安全防護及消防工作。

8.2.6乙方在施工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能隨意更換現場代表。

8.2.7因拆除工作量大、時間緊、拆除場地狹小等,乙方應服從甲方現場的協調的管理,嚴格按照甲方劃定的範圍和規定的拆除順序施工,確保不涉及拆除範圍外的其他生產設施的安全運行。

8.2.8乙方必須給其所有人員配置明顯的標識,乙方人員憑此標識進、出施工場地。

8.2.9拆除的過程中要保證拆除範圍外的其他生產設施等的'安全。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的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8.2.10在每個單位工程拆除前,乙方應提前72 小時將拆除的措施、時間報甲方認可,未經甲方認可不得拆除。

8.2.11除由於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外,乙方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達到使甲方滿意的程度。乙方應嚴格遵守與執行甲方的指令,應服服從甲方在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按照甲方的部署進行拆除工作,不得野蠻施工。

8.2.12乙方應制訂施工措施、安全措施、進度計劃網絡圖報甲方審批。

8.2.13在開工前乙方應提供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

8.2.14拆除中對甲方指定的水、暖、電、汽、煤氣、化學等地上地下設施及管線的隔離點,應採取專項防護隔離措施,並報甲方進行備案。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8.2.15施工時發現不明障礙物或者不明管線等,施工單位應當立即暫停施工,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甲方報告,經甲方處置完畢後方可恢復施工。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的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九條竣工驗收

9.1 乙方在竣工前七天內向甲方送交“竣工報告”(最終驗收證書)。

9.2 竣工前五天,由乙方組織預驗收,符合要求後,由甲方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提供最終驗收證書,作爲結算的依據。

9.3 驗收存在的工程質量問題及其它問題施工單位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以最終符合驗收要求日期爲竣工交工日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 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乙方應無條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損失由乙方承擔,或因乙方原因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0.2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10.3 雙方中某一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10.4 因乙方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自有及拆除的設備和材料的丟失、毀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5 按照乙方的施工進度安排,如果甲方認爲乙方的人員、機具配置不能完全勝任此進度安排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更換(補充)符合要求的人員或機具,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6 乙方不將建築垃圾運至指定地點,隨意傾卸或道路未及時清理的,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10.7 爭議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變更、中止和終止

11.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11.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爲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3 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作出修正,如果認爲在3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甲方將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於這種中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

11.3 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爲在本合同其它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1.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11.5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爲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10 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2.3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60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

13.1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正文與附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時,以合同正文爲準。如果不同時間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時,以時間後者爲準。

13.2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13.3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3.4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3.5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爲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拆除物資”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3.6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叄份,乙方叄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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