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提前轉移財產怎麼辦
本文已影響1.58W人
本文已影響1.58W人
欠款人提前轉移財產怎麼辦,一些人會因爲各種原因在網絡的借貸平臺上進行貸款,貸款是需要還錢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一些債務人爲了逃避債務,會將名下的財產進行轉移,那麼欠款人提前轉移財產怎麼辦呢?
一、債務人轉移財產應該怎麼辦
(一)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如果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這裏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應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同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二)債權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爲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債權人可向有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以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對於財產保全,一般情況下是無需由申請人提供擔保。因爲此時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明確,不存在因申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
二、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要注意什麼
(一)必須向法院提出。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撤銷權並不是僅憑債權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債務人與第三人所爲發生效力變化,債權人必須通過司法程序行使,藉助法院判決實現撤銷權。
(二)撤銷權人起訴時應證明:第一,其對債務人享有有效債權。第二,債務人實施了處分財產的行爲。第三,債務人不正當地處分了財產。第四,處分行爲發生在債權成立之後。
至於債務人處分行爲是否影響了債務人的清償能力,這一舉證責任在債務人。公民的私有財產屬於個人隱私,債務人對自己的清償能力認知程度大大高於債權人。如果債務人認爲其處分行爲並未影響其清償債務的能力,就應就其還擁有其他財產足以履行債務進行舉證。
(三)撤銷權人只能要求確認債務人
與第三人之間轉讓財產的行爲無效,不能直接請求受償。民法理論上認爲,撤銷權旨在保護全部債權人之利益,撤銷權行使後發生的返還財產,是全體債權人的共同擔保,由一般債權人平均受償。
撤銷權實現的效果只是使債務人的財產恢復原狀,至於債權人要獲得清償,必須另行向債務人請求。
一、欠錢不還家財提前轉移完怎麼辦?
欠錢不還家財提前轉移完若是有證據的嗎,可以向法院起訴。
對於惡意轉移財產的界定,法律當中有很清楚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中就作出了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當中明確的規定:案件當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第一款當中第6項處理:
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之後變賣、轉移、隱藏財產的行爲,導致人民法院無法執行。
2、以威脅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武力抗拒人民法院執行;
3、擁有履行的能力但是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決書、調節書。
二、欠錢不還法院起訴的流程如下:
1、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複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5、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對於債務糾紛,只要原告提交的證據齊全,那麼此時法院是會受理的。對於那些法院受到起訴狀之後,若是發現原告舉證債務人爲了不還錢轉移財產的,此時必須要有相關的輔佐證據。在案件和審理時,也需要承擔對方確實轉移了財產的舉證責任。
一、債務人在被起訴前轉移財產怎麼辦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執行人在起訴前轉移個人財產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被執行人的財產,並用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二、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有哪些表現
1、欠款期間惡意轉移財產的表現
(1)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或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2、執行階段期間惡意轉移財產的表現
(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支付令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爲。
三、怎麼查找債務人的有效資產
查找、掌握借款人、擔保人等債務人的財產,尤其是有效資產(既債務人所擁有的能夠變現用以償還到期債務的資產)是訴訟清收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是決定訴訟成效的最關鍵因素之一。
掌握和控制了債務人的有效資產就意味着掌握了訴訟的主動權,是迫使債務人接受債務(貸款)重組、以物抵債、訴訟或執行和解的最重要的砝碼和殺手鐗。如果不掌握債務人的有效資產,所得到的訴訟結果只能是一紙“法律白條”。
對債務人有效資產的查找,應當貫穿於整個授信過程中,包括授信前、授信中、逾期後的非訴訟催收、訴前準備、訴訟中、執行中等授信和風險管理的全過程。
在授信前、時,銀行要求債務人準確填寫申報主要財產清單,信貸人員、盡職調查人員應認真逐項覈實債務人主要資產清單,包括財產來源的合法性、權利證書的真實性、財產存放位置、是否設置抵質押、變現能力及變現價值等
並在貸後檢查中及時瞭解和調查債務人有效資產的變動情況,將有關情況詳細記錄在案,這樣銀行就能對債務人的清償能力即時瞭解,爲今後的清收活動提供有效的支持。在訴訟清收活動中,全面查找債務人財產也是訴訟終結前盡職調查的要求。
轉移財產離婚財產分割
拖欠貨款怎麼辦 別人拖欠貨款怎麼處理?
張雨綺老公被曝欠債無財產 拖欠工程款又是怎麼回事
婚內怎麼轉移財產
離婚怎麼正確轉移財產
怎樣證明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
離婚財產轉移最好的辦法是
夫妻離婚轉移財產怎麼判
離婚前多久算轉移財產合法
要離婚了怎麼轉移財產
轉移財產怎麼認定
馬蓉媽宋喆爸辦離婚轉移王寶強財產是怎麼回事 馬蓉分王寶強財產
怎麼婚內財產轉移
婚前財產怎麼鑑定 夫妻婚前財產有哪些
婚內財產怎麼轉移
怎麼合理轉移婚內財產
起訴前房子已經過戶了算轉移財產麼
怎麼轉移自己的財產
離婚前一方轉移財產如何取證
馬蓉離婚前轉移財產可判淨身出戶 王寶強離婚事件再掀狂潮
怎麼婚內轉移財產
怎麼不算轉移財產
離婚前如何轉移財產最合理
還沒被起訴前轉移財產犯法嗎
辦離婚期間財產轉移如何認定
畢瀅轉移洪欣財產是真的嗎:原因詳情究竟是個什麼梗
怎樣轉移婚內財產
離婚後轉移財產怎麼取證
離婚前多久不算轉移財產
離婚前錢給父母算財產轉移嗎
離婚怎麼轉移財產不犯法
離婚前如何合理轉移財產
怎麼合法轉移婚內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