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最佳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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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最佳管理方式,在我們國家一方婚前取得的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婚前的財產都不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如何證明何爲婚前個人財產感到困惑,以下分享夫妻財產最佳管理方式。

夫妻財產最佳管理方式1

一、夫妻間的財產如何管理?

建議兩人共設一個公共卡,一個人保管卡,一個人保管密碼.(不是別的目的,這樣可以更好的存錢,而且兩人也實現了平等.);

公共卡的錢由兩個協議存入(比如各存工資的50%,或者規定一個合理的數,作爲以後小孩的教育基金,或者自己養老基金,或者公共設施的配備,或者其他大額急用等等);

其他的收入由夫妻雙方各自保管,以備零花等.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

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當事人通過協議形式,對婚前、婚後財產的佔有、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關係終止時的財產清算等事項作出約定的一種財產製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夫妻財產最佳管理方式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財產最佳管理方式2

一、再婚夫妻因婚前個人財產與婚後財產混同的糾紛

由於再婚家庭的成員曾有過婚史,無論前配偶死亡還是離異,再婚成員在又一次結婚前都會有其個人財產;而在再婚後,又會產生新的`夫妻共同財產,或是再婚後的個人財產。

不同於初次婚姻的是,再婚者的婚前個人財產往往還與前一次的婚姻解除時財產分割的方式有關。面對這種情況,律師通常建議,再婚者在再婚之前對其財產的歸屬應有一個明確的界定。界定的方式有多種,比如說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房屋產權比例協議書等,即便是發生將其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爲婚後共同財產的情形,最好也保留相關的出資證明、轉賬證明等合同或票據。

二、再婚夫妻因婚內財產約定產生糾紛

首先應當建議再婚者在婚前就達成協議,婚後對於重大的或者是特別的財產項目應當進行書面的夫妻財產約定。從常理上來說,一般的夫妻財產約定,夫妻雙方如果是真實的意思表示,約定又沒有違法的內容,該約定應當是雙方簽字後就可以生效,並不一定需要辦理公證。

夫妻財產最佳管理方式 第2張

如果再婚夫妻倆的財產類型及購車非常複雜,建議他們向律師進行諮詢,或委託專業的服務機構代爲草擬夫妻財產約定,以防發生糾紛。

三、再婚夫妻因繼子女的撫養費用產生糾紛

再婚前,夫妻往往某一方或者雙方都有前婚史生育的子女,如果雙方子女均已成年,且獨立生活,通常情形下很少會引發這一類的財產矛盾;但如果有子女尚未成年,還需要與再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在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用、教育費用及撫養費用等諸多方面就容易引發財產糾紛。

爲避免上述家庭矛盾,準備再婚的家庭,如果繼子女與再婚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倆首先應給雙方子女確定一個生活費標準及教育費標準,並且明確費用的負擔。遇到大額的教育投資、消費支出或給予孩子其他財產時,一定要與配偶商議,取得對方的理解和支持,切忌私自做出財產的處分安排,對雙方的繼子女都應當給予同等對待。另外,家庭成員應樹立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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