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用藥劑量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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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認爲兒童的用藥量只要比成人少點即可,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兒童用藥的劑量多按體重計算,在不能直接稱重時,可根據年齡按下列公式推算:

兒童用藥劑量與方法

1~6個月:體重(千克)=月齡(足月)×0.6+3

7~12個月:體重(千克)=月齡(足月)×0.5+3

1週歲以上:體重(千克)=年齡(週歲)×2+8

在家庭兒童保健藥箱藥物劑量表上或小兒藥物手冊上,每種藥物都註明每千克體重劑量,把由公式計算出來的體重千克數乘之,即可得出小兒用藥劑量。另外還要看清楚是1日量還是1次量,若爲1日量,需多次應用。例如,一個4週歲的小兒,按公式計算4x2+8=16(千克),如用痛熱清片退熱,按內含主藥撲熱息痛每次每千克體重10毫克,乘以體重16(千克)得160毫克即0.16克。痛熱清片每片含撲熱息痛爲0.5克,則該4歲小兒每次應服1.6/5片。

給藥方法主要包括給藥途徑、次數和時間。給藥途徑包括口服、注射、直腸給藥、舌下給藥、吸入法、皮膚和黏膜給藥等。口服是最常用的給藥途經,經濟而又安全,適用於大多數藥物和病人。當然給藥途徑必須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和需要及藥物的劑型來選用。給藥的次數決定於病情的需要和藥物的消除速度。大多數藥物每天服用3~4次。很多藥物只有在適宜的時間應用才能發揮最大效用,如健胃藥宜在飯前30~60分鐘服用,而助消化藥宜在吃飯時即食前片刻服用;有的驅蟲藥宜在清晨空腹時或半空腹時服用;多數藥特別是對胃有刺激性的藥宜在飯後15~30分鐘後服用。家長應熟練掌握兒童用藥劑量和用藥方法,同時要不時地、仔細地觀察孩子用藥過程中的病情變化:病情好轉是藥物的療效,病情加重可能是用藥失敗,應馬上送往醫院;若出現與病情無關的表現,可能是藥物的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送醫院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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