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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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必須提供在中國辦理的銀行賬戶。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

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1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退稅的稅額是退給個人,不是退給公司。

按照目前的規定,彙算清繳退稅的時間爲從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到賬,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個工作日。在納稅義務人填報的時候,會要求綁定自己的銀行卡,如果可以辦理退稅的話,款項是退到綁定的銀行卡里面的。

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清繳的情形有哪些?

1、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的。

主要原因:對個人取得兩處以上綜合所得且合計超過6萬元的,日常沒有合併預扣預繳機制,難以做到預扣稅款與彙算清繳稅款一致,需要彙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四項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的。

主要原因:上述三項綜合所得的收入來源分散,收入不穩定,可能存在多個扣繳義務人,難以做到預扣稅款與彙算清繳稅款一致,需要彙算清繳。

3、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的稅額低於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的。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如納稅人年度預繳稅款高於應納稅款的,可以申請退稅。

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2

根據《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辦稅指引》規定:選擇放棄退稅後,可以在稅收徵管法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

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申請退稅的條件

必須提供在中國辦理的銀行賬戶。經稅務機關審查,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受理年度彙算的稅務機關所在地辦理退稅。

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 第2張

符合退稅標準的人羣

●全年收入均在6萬元以下,但每月已預繳個人所得稅。

●有專項附加扣除(三保一金專項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時沒有申報扣除。

●年末收入較低的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以及就業中途無收入人員

●無固定工作單位,以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爲依託,按月預繳稅款高於年稅率的。

●爲慈善事業有捐贈支出並預繳個稅的人。

●殘疾人。

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3

預計和去年一樣,3月1日至6月30日截止

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

1、年綜合收入6萬元以下,但平時已預繳個人所得稅

2、當年符合享受條件但預繳稅款時不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

3、因年終入職、離職或部分月無收入,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同

4、勞動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僅由沒有就業的用人單位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經年度終算在各項稅前扣除

5、年度中間勞動報酬、稿件報酬、版稅的預提稅率高於綜合所得年度適用稅率

6、預繳稅款,享受或不享受綜合所得稅優惠待遇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費用,但預付時不扣稅

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 第3張

個人所得稅退稅每年都有嗎

個人所得稅最終結算後,每年進行一次。每年都會有退稅/補稅,但是要清楚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退稅,很多人都需要交稅。很多人對此都有一些誤解。不要總想着給國家發紅包。

退稅的原因有很多,但總之,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比最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要多,所以需要退稅。因爲工資、薪金、勞動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計算方式不同,個人所得稅在取得收入時代扣代繳。年度終結時,將四項收入合併,統一計算全年應納稅額總額,與上次預付款相比,多退少補。

不僅如此,由於還涉及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商業健康保險、捐贈費用、稅收減免等其他扣除項目,這些在中間預扣預繳時可能不申報或不全額申報。所以最終結算時的補充申報也可能產生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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