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孩子撫養權怎麼約定

本文已影響1.67W人 

未出生孩子撫養權怎麼約定,離婚的時候突然發現妻子懷孕在現實中也是存在的事情,這種特殊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就成了一個問題,下面小編帶大家簡單瞭解一下未出生孩子撫養權怎麼約定。

未出生孩子撫養權怎麼約定1

一般可以約定。

對於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扶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男女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來判決。具體而言法院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工作時間、經濟收入情況、住房條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家人能否幫忙一起照顧小孩、學歷等情況。這裏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 支付多少的小孩撫養費,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小孩的實際花費來判決。即:沒有獲得小孩撫養權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撫養費是自己工資收入的20%------30%之間,同時比較小孩的實際花費,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獲得撫養權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對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這種支付方式。給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

未出生孩子撫養權怎麼約定

撫養條件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未出生孩子撫養權怎麼約定2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具體如下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二、對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三、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同時法院還會考慮雙方的經濟收入住房條件等因素來最終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所以如果孩子兩週歲以下的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小孩子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應儘可能舉證自己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十週歲以上的如能獲得孩子願意跟隨男方生活的意見將對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非常有利。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3、5點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