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購車合同範文五篇

本文已影響2.55W人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購車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購車合同範文五篇

購車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地點: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需方供方所訂貨品是_____________牌汽車,車型爲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數量________輛,車款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元。

第二條: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人民幣,不予退還。需方如更改或取消訂單,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需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質量要求按生產廠家以國家的標準質量保證書規定執行。

第四條:交貨地點是漳州寶來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內。

第五條:貨品所有權自付清車款的轉移,但需方未履行交付價款義務的貨品屬於供方所有。

第六條:需方違反本協議拒絕提車或需方延遲支付貨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取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生產廠家出廠標準檢驗,由需方於驗收當日一次性提出異議。

第八條:結算方式:掛牌後當日算清餘款。

第九條:協議解除條件:本協議各項條款執行完畢協議自行解除。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議不成可向漳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當日內無異議生效。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車號爲:發動機號:

車架號:車型: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______________車手續齊全(行駛證、購置證、養路費票、保險等)來源合法,無債權、債務及遺留的交通事故等問題。

三、甲方在交車前所發生的一切與該車有關的責任(如債權、債務、抵押、交通事故、違章等)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付清______________全部車款後,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成交以後所發生的一切與該車有關的責任(如債權、債務、抵押、機械故障、交通事故等)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交易成功後,乙方如要求過戶,甲方應協助處理,過戶費用由乙方負責。若因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造成不能過戶的,則不過戶,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每年的年檢,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車合同 篇3

購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合理與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買賣若干基礎建設及三相電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在租賃甲方的土地的期間,在該土地上建有若干基礎建設(包括兩間房屋和兩個鋼架的擋雨棚)及三相電。現經雙方協商,甲方願意購買上述地上設施。

二、購買費用爲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訂之日,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購買費用。

三、合同簽訂之前,務必確保地上設施是完好且能夠正常使用的;合同簽訂之後,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所建造的地上設施歸甲方所有,與乙方再無任何關係。

四、合同簽訂之日起到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之間,所造成的地上設施的損壞等,乙方應照價給予賠償或由乙方承擔修理責任。且修理期間,造成的甲方因土地租賃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按照之前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因延長租賃期而產生的新的地租。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車合同 篇4

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爲人民幣: 元(小寫: 元)。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爲人民幣: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過戶手續費由方承擔。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交給 方,該方爲過戶手續辦理方。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 見附件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車輛信息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購車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以上車價不含爲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關於新能源汽車的相關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太原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爲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五)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爲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

1、一次性付款方式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2) 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說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

(二)在年月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爲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十三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爲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