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使的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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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察使主要任務是赴各道巡察,考覈吏治,主管一個省範圍的刑法之事。而按察使的設立是爲了保證司法的公正,在不同的朝代按察使的叫法,職權都有些不同。我們來看一下按察使的在不同朝代的變化。

按察使的設立
按察使的設立1

按察使是官名。朝代不同,職權也不一樣。

唐朝初期,曾設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爲常設官員。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年間,改稱採訪使;唐肅宗李亨乾元元年又改稱觀察處置使;實爲各州刺史的上級,職權僅次於節度使;凡有節度使的地方,節度使便兼帶觀察處置使的官銜。

宋朝沒有節度使;起初提點刑獄由轉運使兼任,後來才單設提點刑獄,爲後代按察使的前身,其職權任務,與唐朝不同,爲專察獄訟的官員。由朝臣充任。金設按察使,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獄和官吏考覈。

元朝初期設提刑按察使,後改稱肅政廉訪使。明朝初期仍稱按察使,爲按察使司的`長官,掌管一省的司法,還設有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期以後,又設巡撫,按察使便成了巡撫的屬官。

清朝沿用明制,按察使又稱臬司、臬臺、廉訪,隸屬各省總督、巡撫;清末改名提法使。

見《新唐書·百官四下》、《宋史·職官七》、《金史·百官三·按察司》、《明史·職官四·提刑按察使司》、《清史稿·職官三》。

按察使的設立2

治從古至今,都是判斷一個政府,執政能力高低的重要因素。

古代帝王爲了保證司法獨立,發明了一種“三權分立”的地方管理制度,其中負責司法的最高長官就是按察使。

公元711年,唐睿宗置十道按察使,爲常設官員。負責赴各道巡察、考覈吏治,爲各州刺史的上級,權力僅次於節度使,凡是有節度使的地方,都會設立按察使加以掣肘。1199年,按察使的職權有了一定的變化,大宋皇帝開始讓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獄和官吏考覈。 到了明代,地方上搞起了三權分立,按察使成爲了,一省司法長官,與布政使、都指揮使分掌一省民政、司法、軍事,合稱三司。滿清入關後,按察使職權範圍不斷變大,開始兼職分管郵驛,還多了一個臬臺的別稱。

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軍閥混戰,按察使這個官職才徹底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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