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出租合同書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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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出租合同書1

空地出租合同書精選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空地出租合同書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場地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廠棚場地基本情況

1.1甲方將(以下簡稱租賃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場地位於張關至白巖路7.4KM處,洛磧大天池村委旁,面積約800平方米(木材加工棚屋檐至車輛加水處公路電樁處,以及雙方現場協商的其他指定空地區域作爲材料堆積備用場).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爲半年,即從月年月日止.

2.2如乙方需續租,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租金與原有租金保持不變,提前遞交.

第三條:場地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3.1租金半年總金額20000元,至合同簽約時先支付15000元,待混泥土攪拌完成,攪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餘的5000元.

3.2本場地用途爲乙方建設砼攪拌站,材料堆積與看護住宿等.

3.3供電、供水、排污及其他爲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3.3.1有實際負荷50KW以上三相電源以及自來水源,自來水搭接費用爲10000萬,由乙方負責抽取自來水,乙方負責支付電費.至合同簽約時先支付5000元,待混泥土攪拌完成,攪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餘的5000元.攪拌場地電費由乙方掛錶計價收費.

3.3.2由於廠房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退還影響期間租金以及帶來的生產經濟損失.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對乙方場地內的貨物有妥善保管的責任.因場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貨物損失時,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乙方損失.如屬盜竊性質,待司法機關處理解決.

2、乙方責任:本租賃場地建設砼攪拌站,材料的堆積以及材料看護住宿.未經甲方准許,不得存放污染環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租賃場地的轉讓

5.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場地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或進行其他改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租賃權.

5.2若乙方無力購買,或甲方行爲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時間的租金.

第六條:場所的維修,建設

6.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場地所有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場地內相關設施保護,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完整移交相關設施及場地.

6.2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場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賃場地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租賃場地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場地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力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爲,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3、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爲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八條:負責條款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負責.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

第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遞交人民法院總裁.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經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款項後生效.

甲方(印章):

地址: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印章):

地址: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空地出租合同書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 ,租賃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廠房類型爲結構.

二、出租廠房用途

1、用途:.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廠房.如違反約定擅自改變用途,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個月,自日起,至月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月年日止.租賃期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年租金爲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爲

3、租賃方式爲先付後租,支付週期爲

4、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一個月租金,該保證金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租金應預付六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週期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5、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6、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爲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5、乙方的生產經營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及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

6、 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由甲方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8、 乙方必須對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覈、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並將上述材料及乙方工商登記材料交甲方存檔.因乙方違反本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9、甲方有權 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0、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加強對所聘人員的管理,對所聘人員施工安全工作及所聘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直接負責.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收回廠房,並不再退還所收租金和保證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 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 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 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6、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 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 租賃期間,如因產權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 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4、 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所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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