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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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近日,公安部發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將於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

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1

據公安部消息,備受關注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將於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期,記者梳理髮現,即將實施的交通違法記分新規,對現行的記分項目進行了部分上調、下調以及新增和刪除,包括大夥兒關心的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超員、違停、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等記分都進行相應調整。

記者梳理公安部發布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

(公安部令第163號)發現

記分新規與當前實施的記分規則相比

對部分違法記進行了

上調、降低和新增、刪除

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

1、新增4項違法記分,最高記12分

在4月1日即將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中,根據交通違法行爲的嚴重程度,規定了一次記分的分值爲12分、9分、6分、3分、1分。

在一次記12分的交通違法行爲中,此次新增了“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爲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行爲。

在一次記6分的交通違法行爲中,新增了“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兩項行爲。

以及新增了“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爲實施一次記1分的處罰。

2、下調部分違法記分,最高降低9分處罰

在此次調整中,新規對多項交通違法行爲的記分進行了下調。比如,對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交通違法,現行規定爲一次記12分,新規則中下調至一次記9分;對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新規爲一次記6分,而現行規定則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新規中對記分下調幅度最大的一項是,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3分。而在現行規定中,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是一次記12分。

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 第2張

3、上調部分違法記分,駕車撥打手持電話記分提高

記者梳理髮現,此次新規也對部分違法行爲的記分進行了上調,包括高速路上違停、超員、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其中,新規中明確規定,對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從一次記6分提高到一次記9分;對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從一次記2分提高到一次記3分;對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從一次記6分提高到一次記9分;對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從一次記2分提高到了一次記3分。

4、刪除部分記分項

此次新規中,也對部分記分行爲進行了刪除,包括“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不按照規定爲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等11項行爲。

對於該問題,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此前在答記者問中表示: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交通違法記分制度,同年公安部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附件形式明確了記分行爲和記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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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分制度實施以來,對遏制嚴重交通違法、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爲更好地發揮交通違法行爲記分的教育引導作用,此次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主要目的是爲了更好地發揮記分制度的作用,堅持寬嚴相濟,強化教育引導,提升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

據介紹,4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將突出“四個堅持”:堅持寬嚴相濟,系統調整記分分值;堅持教育引領,增加減免記分規定;堅持重點管理,嚴格滿分教育制度;堅持嚴格執法,保證公開公平公正。

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2

近日,公安部發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第163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對交通違法記分做了調整,記分類型增加了記9分、刪除了記2分的違法行爲。

以下交通違法不再扣分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小客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普通道路超速20%以內的

此外

對於交通違法行爲情節輕微

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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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交通違法扣分降低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12分降爲9分)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6分降爲3分)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3分降爲1分)

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6分)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9分)

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3分)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3分)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1分)

以下交通違法扣分提高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2分升爲3分)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2分升爲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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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款部分最新扣分規定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爲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12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9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12分)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1分)

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1分)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1分)

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3

駕駛員朋友們注意啦!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計劃於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記分規則將迎來重大調整,其中變化比較大的是壓線扣3分降爲扣1分、駕車接打電話扣2分升爲扣3分,未粘貼檢驗合格標扣3分變爲不扣分。

隨着私家車的增多,之前推出的一些法律規章,並不適應現在的形勢,從這些變化中可以看得出交通管理更具有人性化。

交通標線引發官司不斷,壓線扣3分變爲扣1分

開車上路要遵守交通規則,其中一個規則就是不能隨意壓線,馬路上一般有實線和虛線,在路口處的實線是不能壓的,如果壓了就可能被路口的電子眼抓拍,按照目前的處罰規定,要扣3分。

壓線被扣分,與司機的不良交通習慣有關,但有的馬路標線不清楚,造成誤壓的情況也存在,甚至引發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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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因違反道路行駛禁令標誌,上海的司機曹某被交警處以罰款200元並計3分的行政處罰。曹某不服行政處罰,提起行政訴訟,認爲禁令標誌設置位置不清晰,其是不得已駛入單向的禁行路段。法院調查發現,該路段的禁令標誌設置並不足以使駕駛員能夠提前清楚、準確地識別並有效避免交通違法。

此次壓線扣3分變爲扣1分,可以看得出交通管理更具有人性化。同時,對超速的要求也適當進行了放寬,超速20%以內不記分。新規中明確指出,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最低規定時速記3分。同時超速規定放寬,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記分,超速20%-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針對9座及9座以上的載客車輛以及大型運輸車輛,超速50%以上由原來的12分轉變成記9分。

早在2012年6月濟南交警就曾對全市的384條道路全面提速。2013年開始,高架路限速普遍由60公里每小時提高至80公里每小時。2018年開始,濟南高架路最高限速提升至90公里每小時,主次幹道限速提至80公里每小時。

駕車接打電話引發事故多,扣2分升爲扣3分

隨着手機的功能越來越強大,很多人開車時拇指也離不開手機屏幕。駕車打電話扣2分升爲3分,可以看得出,交通管理部門對這一交通違法行爲的重視。

據科技公司大陸集團與和衆澤益聯合發佈的一份調研報告《2018-2020中國青年注意力分散與交通事故白皮書》顯示,曾經在駕駛中有“使用通訊工具”行爲(如電話、微信等手機APP等)的中國青年在接受調查的人數中佔比高達82.18%。調研結果顯示,在曾經發生過交通事故的受訪者中,74.32%認爲“注意力不集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佔比最高,其次是“路況複雜”佔45.9%。

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 第7張

在濟南,開車打電話也是交警部門重點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爲。平時,濟南交警通過定點查處、電警抓拍及流動巡邏“空+地”結合,持續開展開車接打手機違法行爲整治行動。

交警提醒,開車不打電話,切勿有僥倖心理。

檢驗標誌電子化,扣3分變爲不扣分

今年1月,新黃河記者開車到槐蔭車管所辦理年檢標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年檢標誌不貼在車前玻璃上,現在都是電子標誌了。

藍色的、綠色的,近幾年,車主一直在抱怨環保標誌、強制保險標誌和免檢標誌,這些標誌逐漸被淘汰。免檢標誌在2020年6月全面推廣電子化,電子免檢標誌和之前的紙質標誌有一樣的作用,所以電子免檢標誌是不需要粘貼的。

濟南作爲全國首批試點城市之一,自2020年3月1日起,開始核發與應用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電子憑證。實行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是通過全國統一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發放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爲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減少紙質證明標誌,免去粘貼麻煩,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減證便民,進一步提升“互聯網+交管服務”水平,更加便利羣衆辦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交通違法記分將於4月全面調整 第8張

羣衆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標誌業務時,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自動生成、自動推送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羣衆可登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直接查看、下載使用。屬於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對在用車輛尚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統一生成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羣衆可以直接上網下載使用。

車檢驗標誌電子化後,不存在粘貼的說法了,所以此次交通處罰由以前扣3分變爲不扣分,非常正確!

新規中還調整了滿分學習考試製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週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此外,對於交通違法行爲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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