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範文十篇
本文已影響1.52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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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租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賃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規定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不因登記與否而影響該項權利。但是,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其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不得對抗第三人。這裏所説的不能對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權已經變更,除非能夠證明第三人是惡意的,否則,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優先購買權為由要求優先取得房屋所有權。
當然,優先購買權是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項法定權利,由於出租人向第三人出賣房屋的行為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優先購買權的,應當視為出租人違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案情簡介
於先生有兩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用來出租。20xx年5月,於先生把房子租給了張某,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期兩年。
不久,於先生的弟弟小於要結婚,卻苦於沒有房子,於是跟哥哥商量,想買下於先生用於出租的房屋,於先生也同意將房子賣給弟弟。但承租人張某卻不同意了,他也想購買這個房子,並且提出,他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因此,於先生應當將房子賣給他。
於先生和弟弟小於沒了主意,這房子到底該賣給誰呢?於是他們諮詢了律師。
律師點評
專業律師認為: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承租人張某對優先購買權的理解沒有問題,但是本案有所不同,我國法律另有規定: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説,在一般情況下承租人對租賃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房主如果將房屋出售給近親屬,則不受《合同法》優先購買權的限制。
本案中,於先生將房屋賣給自己的弟弟,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張某雖然是承租人,但無法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對所承租的房屋優先購買的權利。因此,於先生與弟弟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合法有效,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至於張某的承租權益,《合同法》亦有明確規定,即在租賃期間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這也就是法理上所説的“買賣不破租賃”原理。張某與於先生的租賃合同仍然有效,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給小於後,原租賃合同應當繼續履行,張某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內居住。
律師提醒,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時,應當先通知承租人,在一般情況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特殊情況下,即使承租人不享有該權利,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互聯網專線,乙方向甲方提供專線接入internet服務等有關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用説明
甲方租用乙方的互聯網專線接入服務(“服務”是指甲方以專線形式接入乙方的互聯網端口),接入的地點詳見業務定單。
第二條租用種類,數量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互聯網專線電路,數量為_________條,速率為_________,ip地址數量_________個。
第三條租用期限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開通日為甲方所租用電路的起始日,由於乙方對甲方給予優惠價格,甲方至少租用期限為從起始日計算_________年。
第四條服務條款
1.甲方與乙方的互聯網電路維護界面以_________光電收發器_________為界;
2.乙方應保證甲方租用電路的正常使用。對於電路故障,經確認如屬於乙方責任內故障,乙方將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33條關於電信障礙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3.電路障礙經確認,屬於甲方維護界面內,由甲方自行解決;
4.乙方將為甲方提供關於電路的技術諮詢工作。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未獲得行業管理部門入網許可證的終端設備,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查閲,製作,複製,發佈和傳播淫穢色情和妨礙社會治安的信息。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在甲方租用的電路使用期限內保證服務的暢通和日常維護;
2.甲方在租用乙方的電路上所從事的業務應遵守國家互聯網的有關規定和法規,否則,乙方有權停止提供該項服務。
第七條開通與中斷補償
1.甲方租用的電路,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中斷,在規定時限內沒有處理好的,乙方對甲方應予以補償。補償的方式為延長服務時間,即在甲方服務期滿後,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中斷時間的兩倍作為補償服務時間;
2.如果乙方因測試電路等人為原因中斷服務,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因甲方提出測試電路要求,以及網絡擴容割接引起的線路中斷不包含在中斷補償範圍內。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為商業機密,不得外傳;
2.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隨意退出協議。如有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3.因不可抗拒力影響,不能履約的任一方應提前15—30天通知對方;
4.合作過程中,協議中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增補條款;
5.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各項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光纖工程建設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甲方支付費用及支付時間
1.協議約定,甲方按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繳納互聯網使用費。費用按_________計算,標準價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給予的優惠價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電路竣工用户簽字確認後,乙方開始向甲方收取費用,電路竣工七日內甲方需交納首月網費;甲方按期交納接入服務預付款,為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
2.乙方免收甲方一次性光纖工程建設費用約_________元人民幣,並免費贈送光電收發器;
3.甲方向乙方交納網絡調試費_________元;
4.乙方電路結算月是指上月___日至本月____日,不足___天按___月收費;超過___天,不足___個月按全月收費;
5.如甲方逾期不交納費用,乙方有權對甲方電路做停機處理,同時在甲方欠費期間不辦理任何業務,並且照常收取費用。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對於現金和轉帳支票用户,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甲方租用乙方本月電路月租費的付款通知傳真甲方。甲方於次月1日之前將本月租用費支付至乙方指定帳户;對於轉帳託收用户,乙方將在次月自動託收。交納租用費逾期超過五天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並追回欠費;
7.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務費用按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如我國現行電信資費的規定標準發生變更或調整,則需經雙方另行商定價格,並進行書面確認後按商定標準執行。
第十條雙方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有一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__式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份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二條如雙方發生爭執儘量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授權代表: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授權代表: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兩間的廠房、設備、倉庫及生活用房(以下簡稱租賃物) 等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500平方米(設備清單見附表)。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模具加工, 由甲方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
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
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2年,即從20xx年7月25日起至20xx年7月25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 租金 。乙方自起租日起,前三個月每月承包金為貳萬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給甲方,在三個月後,乙方每月承包金為貳萬伍仟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4.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廠房、工人的生活用房及生產設備必須是完整的、可靠的、能夠正常運轉和使用的。
4.2甲方的模具鋼材及其他輔料可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可按照當月市場價格向乙方收取費用,按次結賬(15天內)。
4.3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備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出現重大的維修(維修費用在壹萬元的),甲方和乙方各承擔維修費用的50%。(或協商解決)
4.4甲方的市場信息有義務提供給乙方供其開發使用。
4.5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不得私自加工鋁型材模具。
4.6如果乙方在回收模具款遇到困難時,而該客户與甲方又有生意往來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追回該項款項。
4.7乙方在承包期間,如設備確實不能使用而需要報廢的,必須通過甲方確認方可實行。
4.8乙方在承包期間所增添的設備歸乙方所有。如乙方在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乙方可以將所添設備自行帶走,也可作價賣給甲方,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
4.9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的產品,甲方必須月底結賬。
4.10甲乙雙方有義務保證對方的生產、生活場所不受外界干擾。()如有一方的生產、生活場所遭到無理取鬧者的干擾,有責方負責全權處理完善。
4.11如果甲方在乙方所承包的生產、生活區域內,未經乙方允許存放的任何物件,如有丟失,乙方概不負責。
4.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用電、用水保證,甲方配合乙方在車間內安裝相應的電錶,按每月得電度費計算後上繳給甲方。
4.13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日先交第一個月的承包租金兩萬元給甲方,第二月起按第三條執行。
第五條 財務
5.1由甲方現在的財會給乙方代辦理。也可自尋財會。
5.2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名稱《北鋁同益模具有限公司》和營業執照,籤銷售合同,但不籤採購合同。
第六條 合同解除
6.1乙方如未按期交納相應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2乙方有其他不當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年**月**日
編號:_______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鈎,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房為____室_____廳____衞;平房為____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層:_______;結構: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房屋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製做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祕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租賃房屋位於房屋,建築(使用)面積 平方米,包括:
第2條 基本條件
2.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切實擁有合法出租權,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並保證出租房屋符合作為乙方物流收貨及相關業務的使用需要。
2.2在未取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將甲方產權的其他部分用作工業用途,及出租或出售給任何其他經營業態與乙方衝突的行業。
2.3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承租房屋門頭及外牆面延續甲方合法的使用權部分由乙方承租範圍,供乙方裝設招牌、標記、商號和指引系統等使用,但相關的審批登記和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保證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間符合消防要求。
2.5保障乙方人員、車輛24小時通行,和物流車輛、辦公車輛的停放.
第3條 租期
3.1租期為,從 年月 日開始,至 年月 日結束。
3.2續租: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條件由雙方另行通過友好協商決定。
3.3合同終止日,乙方應將房屋清理乾淨交還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內所有乙方投入的設備、設施及其他可移動物品。
第4條 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為元/年,支付方式為:,甲方應出具收款發票,因收款產生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5條 其他費用
5.1乙方租賃範圍內的水、電、暖等能源實際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應承擔租賃期內使用租賃標的物經營行為而發生的由政府職能或其他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
5.2繳費方式為:
第6條 房屋交付
6.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於年 月日之前將房屋交付乙方,同時對房內財產進行移交登記; 若因房屋交付前具有質量問題引起糾紛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2 甲方交付的房屋及水、電、暖等設施具備可使用狀態,且均已經安裝分表,能夠單獨計量。
第7條 房屋改造和附屬設施、設備的增添
7.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在不危及房屋的結構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商業形象和經營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屬設備、設施,但房屋的結構改造需要另行徵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房屋損壞,第三人傷害及相關部門因改造房屋所做的處罰等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相應損失。
7.2乙方增添的附屬設施、設備,其所有權歸乙方,並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
第8條:轉租和聯營
乙方有權將部分承租房屋轉租他人或與他人聯合經營,乙方轉租他人經營的項目必須合法,因此發生的糾紛、損失處罰由乙方承擔。
第9條: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
乙方保證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甲方應在交付房屋時保證房屋內相關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消防設施等的線路和管道設施及房屋主體結構等)能夠正常使用。租賃期間房屋的正常管理和維護由甲方負擔。
第10條:違約責任
10.1如因房屋產權及相關因素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所有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2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賠償年租金20%的違約金及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3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交納租金,每延期一日,按年租金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
10.4乙方在承租期內造成的房屋和甲方移交財產的非正常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11條:乙方經營期間給任何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及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12條:因政府規定需對房屋拆遷,房屋拆遷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可依法向拆遷人主張其應得權利,但乙方不得影響甲方及時獲得拆遷補償。自拆遷公告之日起本合同終止履行。
第13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法定事由,政策性原因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退還未履行合同期間的全部租金。
第14條:甲方應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權的排他權,如因此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15條: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在六個月的期間在甲方所在地適當的地點標記乙方經營場所變動的信息。
第16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單位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1.房產證複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 .乙方營業執照、代碼證複印件一份;
4.注意:需要保證產權證和甲方身份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有甲方有權出租的證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租賃廠房
出租方將 租賃於承租方使用,範圍包括: ,租賃物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 。如承租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 年。
租賃期限屆滿前兩個月提出,經出租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權。
三、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租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並可附照片。
四、租賃費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該租賃保證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及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出租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出租方將向承租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2、租金
出租廠房、倉庫及辦公樓每年的租金均按70元/平方米計取,每年共計 元(大寫: ),租期到XX年後,每年租金按照 遞增,租金每 年預交一次,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前 年的的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元),後依次類推,由承租方匯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3、租賃期間,使用該租賃物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繳納。
五、租賃物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出租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出租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承租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六、維修保養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承租方應負責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承租方對租賃物及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及附屬物損壞,承租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七、防火安全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租賃物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4、承租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承租方書面通知。承租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八、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並負責購買租賃物內承租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承租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九、物業管理
1、承租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出租方。如承租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出租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2、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山東省法規以及出租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承租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户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十、裝修條款
1、在租賃期限內如承租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出租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出租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承租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如承租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出租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3、 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屬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無權對該主張權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補貼。
4、如承租方在租賃物內搞建設,合同到期、解除或終止後,承租方應恢復原狀,如承租方不恢復原狀的,出租方有權自行拆除,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十一、轉租
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後,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租。
十二、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過2個月,出租方在書面通知承租方交納欠款之日起15日內,承租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出租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出租方有權留置承租方租賃物內的財產,並有權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承租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賃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3] 應於本合同提前終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於當月租金2倍的款項作為賠償;
4] 恢復原狀。
3、甲方發現乙方未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准,擅自改變該租賃物的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准,即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6、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租賃物、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租賃物承租權的。
十三、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為導致出租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14.2款執行。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十四、合同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承租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恢復原狀並將其返還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 。
十六、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出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承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閲讀本協議並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諮詢你的律師。
備註: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閲本協議附表5相同編號的註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閲該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_________________(“租客”)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並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就擬承租本協議附表1所列物業(“物業”)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代理。本協議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建議有效期不應超過3個月。)
2。代理關係及代理責任
代理與租客同意:
(a)代理與租客之間就物業而有的代理關係屬本協議附表1第4欄所指明的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關係;
(b)如屬雙邊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係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該代理關係以及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2內所列的責任。
3。佣金
本協議適用於租客須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規定,列於本協議附表1、3及5內(4)。
4。物業資料
代理須就物業向租客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a)如屬單邊代理的關係,該等表格須向各別業主的持牌地產代理取得;
(b)如屬雙邊代理的關係,或在業主並沒有持牌地產代理代表的情況下,該等表格須由代理填妥和簽署,
但如租客明確表示放棄收取任何該 等表格的權利,則代理無須提供有關表格。
5。代理須披露權益
(a)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6)/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有□?沒有□(8)
(b)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4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6。租客的確認
租客確認他已:
(a)閲讀並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協議第4條規定提供的而租客並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收取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7。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8。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牴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的話)
如租客是一間公司,請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 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營業詳情説明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必須立即給予租客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業
物業視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視察物業,請指明)租客放棄收取出租資料表格的權利(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代理關係(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並刪去不適用者)業主所須支付的佣金(如適用的話)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所須支付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的簽署*
(a)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b)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c)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d)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e)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f)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g)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h)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i)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租客必須就所列的每項物業分別簽署。
附表2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a)為租客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
(b)因應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c)進行商議,並按租客的指示向物業的業主提交所有要約;及
(d)協助租 客與業主就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須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業主就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於: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租客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況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佣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租客。
3。如租客與業主非基於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於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為承租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的目的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租客無須向該等其它地產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內(不論是否透過代理),與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的業主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就代理就有關物業而提供的服務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5條,就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5註釋
(1)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籤。
(2)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單邊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
雙邊代理—指代理既為租客亦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但於稍後亦可能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4)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租客與代理商議。
(5)指明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東—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 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夥關係,或受僱於該人;或
(c)屬於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出租人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
二、有權決定在租賃期滿後是否繼續出租。
三、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
四、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有權責成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出租人有提前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損失,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出租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關知識:承租人違反規定的行為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的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或是與他人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租賃物結構或改變用途(拆改結構有可能造成租賃物損壞,改變用途則是違約行為);
3、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
4、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的租賃物;
6、法律、法規規定要以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其他行為。
相關法規: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承租人的權利主要有
使用權
按合同約定,承租人有權佔有、使用租賃物;
違約賠償
對出租人違約(沒按約定提供租賃物)行為,或因違約所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的租賃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並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賃期內,可以將租賃物轉給第三人承租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支付租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物使用細則
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後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於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妥善保管租賃物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租賃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瑕疵通知
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1)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該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於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廠房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廠房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廠房租賃位臵、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場地轉讓承包於乙方使用。物廠房租賃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廠房租賃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甲方負責乙方場地轉讓承包的外圍的安防防盜!
第二條場地轉讓承包期限
2.1場地轉讓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廠房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場地轉讓承包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廠房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3.1 租金
廠房租賃場地轉讓承包金每年為人民幣 元正;
3.2供電,供水,排污及其他
為使乙方能夠正常使用,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1. 有實際照明電供乙方使用。
2. 有水井水供乙方使用
3. 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圍牆外大排污管中。
4. 幫助乙方處理工商税務等部門關係及地方關係。
5. 由於廠房租賃場地轉讓承包的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甲方應雙倍返還當年場地轉讓承包租金。
第四條場地轉讓承包費用的支付
支付方式:
第五條廠房租賃場地轉讓承包的轉讓
5.1 在廠房租賃場地轉讓承包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或進行其他改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5.2若乙方無力購買,或甲方行為導至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時間的廠房租賃場地轉讓承包租金。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 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邸∈啊≡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_sina_#8221_word__兜鬧湍山稹<追交褂τ械r蠐餛誚桓陡曳皆斐傻乃鶚а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承租最短3月,中途退租需按50%加收剩餘房租費,並有權3月後返還房租押金.
2、甲方將按新痴環遊戲規則返現100%---20%的 活動中,詳見 培養中國的比爾蓋茨(修改稿03).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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