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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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工程開工後,工作時間以工人上班及不影響工人上班為準。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准後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項目經理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寫加班值班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不計,項目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8、年終評獎金時,按出勤天數和工作中有無事故責任來評定。
一、建立了健全安全防火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責任到人。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後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科學、合理地規劃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佈局,最大限度減少火災隱患。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並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誌。
三、安全教育。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四、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五、加強了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在焊接點附件採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牀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同心同德,齊抓共管。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施工現場管理班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工程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應該必須發動班組,抓好班組管理,按各種班組操作落手清標準進行定期考評並與獎、罰掛鈎,在提高班組操作素質的基礎上,各班組自覺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標準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證場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項目管理領導班子要有人負責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檢查、考核。由技術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實施具體的檢查、考核,原則上誰簽發任務單誰考核,一般由施工員負責。評分符合標準,不弄虛作假,扣分處註明原因,重實據,獎罰要分明。
三、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組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築垃圾倒在指定點。
2、樓層、道路、建築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混凝土、沙漿、碎磚等雜物。建築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作到就層就地破碎使用。
3、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車、設備、週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後及時沖洗鏟清按規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腳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後及時清除底笆上砼,砂漿、碎磚等雜物,不能影響其他班組區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寫字樓二次裝修施工現場管理
由地盤管理小組向施工單位發放臨時裝修許可證,註明施工有效期限,並同時發放施工工作牌(帶照片),持證上崗,接受監督,規範管理。
施工現場管理的一般管理規定:
(i)地盤管理小組根據施工地盤管理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監督職權;
(ii)進入大廈範圍的施工單位及個人必須遵守有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指揮;
(iii)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較醒目的地方掛上臨時裝修許可證,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工作牌進出大廈,乘坐指定的電梯到達施工現場和離開大廈;
(iv)施工單位應將現場工作人員的花名冊(附照片)一式二份報送公司消防治安處和大廈管理處備案,交付垃圾清運押金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v)施工場地內一律不準住人做飯,違者罰款。夜晚需國加班的應在白天提前申報,並應登記備案;(不超過晚上九時為限)
(vi)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客户因噪音問題投訴而影響到施工進程;
(vii)施工中所用的裝修材料和施工期間所產生的裝修垃圾一律由電梯運送,裝修垃圾必須實行袋裝化,出大廈不許停留。
(viii)施工期間所用的水、電及其他設備和輔助場地,須按地盤管理合同規定進行管理;
(i*)施工現場不準亂接亂拉電線,臨時線路要排列整齊,並設置安全保護裝置,施工範圍及附近的空調、給派水、電話等設施的使用及試運行、停用等都必須經地盤管理小組同意;
(*)運輔材料和垃圾要按地盤管理小組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
(*i)施工動火作業必須提前提出申請,對施工現場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經地盤管理小組消防監督員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
(*ii)地盤管理小組全權監管施工現場,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者,小組成員有責任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責令其停工整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職工人身安全,根據環保管理條例,
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無特殊情況,夜間施工必須在22:30前結束。
(2)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安排提前向有關部門申報夜間施工的有關手續。
(3)各班組考慮工期、工程質量等因素,當天22:30前不能停止作業的班組,班組長應提前向隊部相關管理人員做好有關工作,及時上報項目部經理室審批,經項目部審批後方可進行夜間施工。申請書內容包括:作業部位、作業人數、照明安排、申請作業時間、值班負責人安排、職工安全技術交底情況等。
(4)夜間施工必須遵照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嚴禁盲目施工,不準安排由年老體弱、帶病、疲勞及一切不適合夜間作業的工作進行施工。
(5)對未辦理夜間施工申請手續的班組,一經發現,項目部將對該班組進行200—500元罰款,並追究有前人員責任。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的通知(建質[20xx]121號)文件精神,加強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動態管理,維護企業和務工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部採用作業人員電子刷卡考勤+班組考勤相結合的考勤制度。
二、作業人員進場1天內,由項目部勞務專管員登記、核對作業人員個人相關信息後,發放實名制考勤ic卡。
三、所有作業人員均須參加刷卡考勤,刷卡每天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中午下班
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如有加班另加兩次。
四、作業人員必須由其本人刷卡考勤,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刷卡,違者雙方各以曠工一天處理。項目部勞務專管員負責作業人員刷卡管理工作。
五、作業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忘記刷卡時,應主動在24小時內向項目勞務專管員説明情況,由勞務專管員開具證明。
六、作業人員刷卡後如有事離開施工現場應辦好相關請假手續,並在門衞室做好登記,違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七、每天進行電子刷卡考勤和手工考勤記錄核對,如發現考勤信息有出入,須及時與勞務專管員、班組負責人核實,確保考勤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八、作業人員進出施工區拒不刷卡,經教育後仍不改正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以上,且不主動與勞務專管員説明情況並進行核對的,按遲到或早退處理,並罰款30元。
九、考勤表按月編制,每月5日前上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公示三天,如無異議,交項目經理、勞務專管員審核簽字後,發放工資。
十、因人為因素造成刷卡設備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十一、作業人員完成工作離開項目前,憑工資單退還“實名卡”,如“實名卡”遺失或損壞,賠償“實名卡”工本費50元。
室內裝修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1)在工程開工時,召集所有工地人員,簡明交代有關事項,例如:工期要求、質量、安全、工地紀律、現場文明衞生、施工管理人員的分工等。合所有工地人員對整個工程有一定認識。
(2)工地放樣,按照平面圖紙尺寸依次彈線放樣,並認真核對實地放樣與平面圖紙尺寸是否有關,若出現實地尺寸與圖紙不符時應及時與設計人員進行處理,並請甲方到場徵求意見,在得到共同認可後方能進行施工。
(3)施工調度包含人員(工種)、材料、機具的調度,根據施工進行及實際情況合理地、科學地進行調度,避免出現施工混亂,施工間斷以減少浪費和損失,具體內容:
①人員(工種)調度
加強計劃管理,針對各種施工特點和相關的聯繫,須使施工的進展具有均衡性和節奏性,消除停工、離工現象。例如:當電工佈線管時,木工不便施工天花及隔牆,但可以安排木製作門面或傢俱施工,以免相互爭場地出現離工現象,當某些工程項目上下工序不能同時交叉進行時,可適當集中力量於上道工序,完成一段就移交一段,當一些工程受場地制約,無法集中太多人員施工時,則可在保證重點工程的同時,安排一部分人員去做輔助工程的附屬工程,當各工序同時展開時,管理者須安排一些後備工程。總之,通過人員的合理調度,達到保證各工種專業人員不間斷,按次序從一個項目轉移到另一個項目進行施工。
②材料調度
施工期間,管理者須對各工種材料庫存量登記清楚,並預計出未來數天內對材料的需求量,及時給予調供,禁止出現停工待料現象。同時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潔,切勿使材料亂置於現場。為避免工地空間變小影響施工,需控制材料進場時間。對進場材料,設置工地材料庫房進行保管,施工材料的發放以當天用料當天發放為基本原則。
管理者在施工中需防止施工人員隨意浪費材料,主要抓好二個方面工作:一是抓好下料設計,二是抓好剩餘材料的利用。此外,要防止偷盜及順手牽羊的現象。
③機具管理
實行施工機具領用登記制度,以'誰領用、誰保管、誰負責'為原則,防止出現不正常的損壞和遺失。調度好各工序機具的使用,可避免一些工序機具閒置,提高施工機具的使用率,同時還須加強對施工機具的保養,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機具,使用過程中若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工程完畢,應安排專人對機具進行清理、保養之後方可收回倉庫。
(4)施工日記
施工日記是反映整個工程施工詳細過程的備忘錄,施工日記須堅持當日寫記,內容包括:當天日期、天氣、施工內容、施工人數、材料使用、工作進度、施工現場狀況及有關工程的事項。
(5)施工檢查
施工管理中一個重要環節即是施工檢查,分以下三個方面:
①工藝質量檢查
檢查各階段中各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進行糾正,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損失。
②安全檢查
a.嚴防施工場地發生火災,在易燃場地燒焊時,應清理淨周圍的易燃物品,配製滅火器械,必要時指定專人監護。
b.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如不易做到,應劃出吸煙範圍,並要求施工人員養成吸煙後隨手掐滅熄煙頭方可離去的習慣。但是在進行木作及油漆工程時,絕對禁止在工地現場吸煙。禁止在工地用電爐、電熱鍋等燒煮食物。
c.嚴禁非電氣人員安裝及維修電路,防止發生觸電傷亡事故。
d.防止閒雜人員破壞,每日施工完畢,須將門窗鎖好,注意工地鑰匙的傳遞,巡視工地,檢查防範措施。
③施工進度檢查
除重點檢查關鍵工序的施工進度外,還要經常瞭解其它工序的進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避免出現非關鍵工序的阻滯,影響整個工程工期的現象。
根據進度檢查結果,按實際施工進度狀況不斷地修正原網絡進度表,以方便控制工作進度。對阻礙施工進度的工序,除修正網絡表外,還須做出該工序的施工流程圖,以便合理調動人力、物力進行施工。
(6)與甲方(業方)聯繫、交流
施工過程中管理人員須經常和甲方聯繫,約同甲方檢查工作,介紹施工情況,並及時將甲方的意見反饋,互相溝通,增強甲方對施工的信心。主要聯繫工作的內容:
①工程開工時,請甲方在開工報告表上籤章,以便作為工期計算的基礎。
②陪同甲方看工地,並介紹施工情況。
③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工程會議。
④重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的意見,對不能實施的意見須作詳細解釋,更改
用須得到甲方簽章認可。
⑤邀請甲方參加對隱蔽工程的驗收。
⑥協助甲方辦理消防報驗手續。
⑦呈報工程進度月報表,請甲方在報表上籤章作為工作量簽證,督促甲方按時撥款。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XXX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九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範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佈置臨設,並將總平面佈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台、陽台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衞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規定的標準,並辦理《衞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衞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衞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淨,生活用品疊放整齊,並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於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着統一的標準建築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採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准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後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准後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及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准,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並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鬥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2、 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准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並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築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複核字認可後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於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並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並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後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情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後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必須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複測時,施工單位應於積極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後(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後,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户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後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並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後方能應用於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並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樑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後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後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並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並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廚房、衞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繫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並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並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後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並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並得到甲方書面答覆後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牴觸或衝突,並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後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100-200/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於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責任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20元/人,缺席者罰款5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週例會時提出下週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時檢查本週計劃完成情況。配合協調情況、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況、材料供應情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形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彙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後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於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週工地例會前報上週工作完成情況及下週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責任工長簽字並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於100-2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錶,並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錶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範。
5、水電抄表應於每月25日完成並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於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元的罰款。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項目工程現場的安全、質量、進度、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項指標的控制與管理;為參與工程建設的各單位創建一個團結和諧的工作環境;為保證工程正常、有序的開展;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標準;根據工程合同協議,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以供參建工程建設的各單位共同遵照執行,並供現場建設單位與監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本辦法是對工程合同條款的補充,建設單位有權根據施工現場管理情況對本辦法進行補充、調整;補充、調整的管理辦法自送到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一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合同要求配備專業齊全的項目管理人員,所配管理人員必須能夠滿足完成全部工程內容施工管理的需要;如人員配置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業主代表和總監有權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調整人員配置;施工單位必須在限期內完成人員的調配。
第二條項目經理必須與投標文件中申報的人員一致,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建設單位書面批准,施工單位管理班子人員不得擅自更換、不得兼職其他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責任工長的調整更換,必須提前30天向業主提出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更換安全工程師、專業工長、安全員、資料員,必須提前15天向業主書面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
第三條建設單位項目代表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撤換任何一位被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單位項目部必須在建設單位項目工程代表有權要求的期限內將上述人員調整完畢。
第四條施工單位現場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責任工長、安全工程師如因其他事務,需離開現場,須提前24小時向業主代表(或總監)書面或短信方式請假(含節假日)並取得同意方可離場,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
第五條任何施工班(組)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進入現場施工作業;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一條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會議形式:監理部周例會、檢查驗收會議、分項工作專題會議等。
第二條會議時間:監理部周例會(由監理部確定),檢查驗收會議(檢查驗收後進行),分項工作專題會議(臨時確定)。
第三條會議地點:監理部周例會,檢查驗收會議(總包項目部會議室),分項工作專題會議(臨時確定)。
第四條參會人員要求:監理部周例會(由監理部確定),檢查驗收會議(參加檢查驗收的相關人員),分項工作專題會議(臨時確定)。
第五條會議紀律:未經會議主持人許可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或中途離場;遲到者對到會前所有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中途離場和早退者對離會後所有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缺席者對全部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會議期間不得喧譁,不得私下議論,將手機設置靜音狀態,必須接聽電話時,應在不打斷會議秩序的前提下,到會議室外接聽;按會議主持人要求按順序發言,其他人發言時請不要打斷,杜絕“會上不説話,會下亂説話”的現象。
第六條會議紀要:對於會議紀要或其他經有關各方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文件,各參會單位在收到文件後應予以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於收文後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會議主持單位進行反饋(檢查驗收會議除外)。
第七條會議執行:會議中提出的問題,嚴格按照會議結論執行未按會議結論執行的將按本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1、總包項目部專用章必須,有總包企業的正式授權函,授權項目專用章的用途範圍,否則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可視為無效。
2、為方便文件收發,總包單位的資料收發必須經總包項目部授權一至兩人專人收發文件,非授權人員對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發文,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有權拒收所發文件。
3、施工單位項目部,資料收發人員應經常與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保持聯繫,主動索取有關文件,以保證文件及時收發。
4、辦理業務活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工作聯繫應以書面形式,並以書面內容為準;緊急情況下,建設單位工程部和監理單位監理部人員的口頭指令,應在事後及時辦理書面確認。
5、施工單位上報所有文件均應為原件,並有單位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項目章;所有超過一頁的文件,必須騎縫蓋章,否則視為無效;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有權拒收所發文件。
6、對於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所發文件,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否則,會將其視為嚴重違約事件,並將進行嚴厲處罰;若對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所發文件內容持有異議,可在收文後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工程部或監理單位監理部提出報告或工作聯繫函(超過一個工作日未反饋意見者視為默認)。
7、所有擬上報建設單位工程部的文件應首先上報監理單位監理部並通過監理單位監理部辦理(緊急情況除外)上報工程內業人員。最終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核完畢發放的資料一般通過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統一下發,例如各種簽證、計劃、通知等。
8、為方便文件查閲及存檔,施工單位應對所有上報文件按類別統一編號。文件編號規則採用建設單位文件編碼編制規則(變更籤證資料)。
1、為加強工程技術資料管理,充分發揮工程技術資料在工程施工中的指導作用;工程技術資料的內容必須具有針對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術資料必須按相應流程進行審批,審批合格的工程技術資料作為現場施工的依據;分類編號、建立檔案及目錄。
2、隱蔽工程的隱蔽資料在隱蔽後3日內向監理部提交隱蔽驗收資料,監理部2日內完成簽字確認,工程部2日內完成簽字確認
第三條工程經濟資料的管理:經濟資料要及時辦理相應手續,保證工程經濟資料的及時性、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1、工程資料不能符合歸檔要求的完整、準確、系統性,建設單位工程部有權拒絕接受。
2、工程技術資料歸檔的基本範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3、工程結束施工單位負責配合建設單位,將竣工資料進行移交和辦理備案手續。
第五條施工單位在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時,同時提交一份PDF格式的電子文檔資料。
第一條施工單位在簽訂合同後,及時到建設單位工程部領取蓋有審圖章的施工藍圖或其它設計文件(藍圖份數按合同約定),並按照合同要求的進場日期與現場監理單位聯繫進場事宜。
第二條場地移交,由建設單位工程部組織監理單位監理部及施工單位項目部,辦理《場地、工序移交記錄》,對施工現場的標高控制點、座標控制點及施工用水、施工用電接駁點等辦理移交手續並簽字確認。
第三條場地移交後5天內,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工程部及監理單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架構,包括各專業責任人的職稱證、特殊專業人員上崗證及聯繫方式。
第四條施工單位進場後三日內授權一至兩名專人收發文件,負責現場有關工程資料的收發工作。
第五條施工單位資格審查。在開工前7日以《施工單位資格報審表》的形式將有關資質資料經單位蓋章確認後送監理審核,無單位蓋章的相關資質資料將視為無效。
第六條施工單位報送《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經項目總監審核後報建設單位工程部經理審核,符合要求後批准開工。
1、施工單位需要仔細閲讀施工圖,要對建築、結構、水電施工圖進行核對,儘可能發現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將發現的問題記錄整理,會審前交監理工程師彙總。
3、圖紙會審後,由施工單位負責起草《圖紙會審紀要》,由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工程部、設計單位項目部進行審批。
4、審批通過的《圖紙會審紀要》,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的順序送各參審單位相關人員簽字、蓋章。
5、各參審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簽章齊全後,由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人員統一發送各參審單位。
1、圖紙會審後15天內施工單位應完成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及自審工作,並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報監理單位,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審核後交建設單位工程部。
2、經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核同意後該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將作為重要的施工依據。
3、若審查不合格,將要求施工單位項目部進行修改直至合格。
4、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準備與資源配置計劃、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分階段佈置)等。
1、在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30日,施工單位項目部上報自審通過的《專項施工方案》,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工程部專業工程師依次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專項施工方案》,重點審核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是否具體、有效。
2、監理單位監理部,專業監理工程師有修改意見的,施工單位項目部應修改後重新履行本程序。
3、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編制和組織專家論證其方案的可行性,並經施工單位的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通過以後方可實施。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編制工程總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以及節點預付款預計支付計劃等,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核;經施工、監理、建設三方同意確定後,作為進度款支付依據之一。
第一條施工單位自購材料(設備)應先進行材料(設備)樣品確認,填報《材料(設備)樣品審批表》(材料價格需認價時同時填報《材料(設備)價格審批表》),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認定後一式三份,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材料(設備)樣品確認後,貼上《樣品批准標識》存放在建設單位樣品庫房內,以備進貨、驗貨之用。
第三條部分材料(設備)需要考察批准的,施工方應積極聯繫供貨單位,邀請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相關人員,考察認定供應單位。
第四條施工單位有對所使用材料(設備)進行質量檢查的責任,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監理書面報告,並通知建設單位工程部;否則因此所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五條每一批進場的材料(設備),施工單位應口頭或書面通知進場材料的時間、品牌及相關的注意事項,監理及建設單位工程部相關人員按時到場參加驗收;施工單位必須在監理(或建設單位)的監督下聯合驗收;對於應抽檢覆試的材料,必須進行見證取樣送檢,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六條材料(或設備)進場,必須建立嚴格的材料(設備)進場台帳記錄,充分反應所進購材料的相關信息,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根據需要隨時查詢。
第七條施工單位必須將商砼供應單位的相關資質材料報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審核確認;並將商砼站提交的相應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劑檢驗報告報送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工程部作為存檔資料。
第一條工程施工前7天,施工單位項目部提交《工程測量方案》,待審批後按方案實施。
第二條工程開工前向監理部提供測量儀器如鋼捲尺、水準儀、經緯儀或全站儀、鋼筋掃描儀、回彈儀、測温儀器、台稱等有效期內的檢定/校準證書複印件,填報《監測設備驗收記錄》,經監理審批後方可使用。
第三條工程開工前應進行基準點檢測和保護,應填寫《建築物(構築物)定位(放線)測量記錄》;並妥善做好建築中線或軸線樁的準確測設和長期穩定的保留工作。
第四條在土方開挖前應根據規劃局提供的座標點、水準點(基準點),進行準確放線,自檢合格後通知監理單位監理部測量工程師進行現場複查,同時保留測量工程師簽字並加蓋公章的示意圖作為資料保存。
第五條對於獨基、筏基工程在土方開挖後應進行基礎複核(規劃驗線),填寫資料經確認後備案。
第六條土方開挖完成經過人工清基後,必須經監理單位專業工程師複核標高及各部尺寸,組織相關單位並報經質監站驗槽,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基礎墊層的澆築。
第七條基礎墊層完成,必須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專業工程師複核軸線,並及時填寫《建築物軸線測放檢查記錄表》,經監理單位專業工程師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上部結構的施工。
第八條施工過程中進行軸線測放,垂直度控制線測放,應填寫《建築物軸線測放檢查記錄表》,《單位工程垂直度觀測記錄表》,並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專業工程師確認。
第九條建築物沉降觀測,建設單位另有合同;《單位工程沉降觀測記錄》表由建設單位提供。
第一條施工單位必須安排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工程試驗員崗位。
第二條施工過程中的混凝土、砌築砂漿必須按規範和施工需要,製作試塊並做好試塊上的標識記錄,進行標準(同條件)養護。
第三條現場製作的試塊達到齡期後,送資質滿足要求的並經建設單位、監理認定的實驗室進行檢驗,並填寫《建築工程材料見證取樣送檢單》。
第五條施工單位在收到試(檢)驗報告單後,立即將實驗結果報告監理單位,並送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留存。
第六條凡需送檢的原材、焊件,現場取樣時必須要在監理或建設單位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不得私自取樣,樣品的抽取方法按規定進行。
第七條所有送檢的材料,必須待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由此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
1、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合格要求。
3、竣工驗收達到阜陽市整體綜合驗收及分户驗收標準。
第二條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將採取平行檢查、抽查,巡檢、旁站的形式,根據現行有關規範、標準以及施工圖紙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對工程施工中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將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施工單位應認真對待;整改完成後,應有書面《整改回復單》回覆,並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工程部複查。
第三條在隱蔽工程進行施工隱蔽之前施工單位應先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隱蔽驗收資料,再通知監理單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四條在混凝土澆築之前須填寫《砼工程澆築令》及上報相關附件資料,經監理工程師簽字批准後,才能進行混凝土的澆築,否則造成的所有後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五條施工單位對進場的商品混凝土必須進行跟蹤檢查,並對已澆築的混凝土質量負責;混凝土罐車進場後,檢查送貨單內容(混凝土標號、澆築部位、坍落度、出站時間、到場時間、是否加外加劑等)與現場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時進行坍落度的測試,並做好澆築記錄。
第六條混凝土澆築完成後,進行混凝土的定期養護,並做好養護記錄。
第七條每一檢驗批工序完成後進行分項工程檢查,及時填寫質量驗收表,經監理或建設單位工程師簽字歸檔。
第八條各分段驗收工程完成後填寫《工程驗收報告》,並提交監理部審核。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的關鍵部位、重要工序,須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辦理工序交接單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結構拆模需提交《拆模申請書》;外架拆除需提交《拆架申請》;大型施工機械拆除需辦理《機械拆除申請書》;防水工程施工前辦理《基層交接單》,抹灰前辦理《基層驗收記錄》等。
1、施工實體樣板確認程序要求:各項工程開工之前,必需做施工樣板,施工單位在做樣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樣板的地點、時間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批;審批後,監理根據施工圖(含修改圖)的要求、規範、合同及已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旁站、並記錄做樣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方案;樣板製作完後,由建設單位工程部工程師召集三方專業人員對施工樣板進行確認。確認的過程也可以同時請設計對樣板進行使用功能效果方面的確認或提供文字要求。此過程可能經過幾次反覆,以最終幾方確認的樣板籤認《施工樣板確認單》,施工單位照相或錄像後存檔。確認樣板後施工單位才能備料大面積施工,否則,監理及建設單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2、樣板確認的內容:主體階段的分項樣板(如:鋼筋、模板、混凝土、磚砌體、構造柱等)。裝修階段的分項樣板(如:標準裝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牆幹掛花崗石、玻璃幕牆、樓地面和樓梯間排磚、塑鋼門窗安裝、欄杆安裝、入户門、吊頂、機電各專業電氣、管道安裝等)在大面積展開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樣板。確認設備在建築物擺放位置。確認施工精度或檢查標準。確認施工工藝和施工機具。
3、材料樣板的確認:用於工程實體的各種材料必須按合同要求報送材料樣板,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三方共同確認後,封存樣品。施工單位應在現場建立樣品“樣板室”以便對施工階段採用的材料封樣與進場前提供產品進行對樣,實施比對監控管理。
第一條總承包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的時間:
1、圖紙會審後15日內向監理人及建設單位項目提供基於指導現場施工的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一式四份。
2、各專項方案、計劃同樣一式四份應在該項工作展開前14日向監理人及建設單位項目報送審批。
3、監理單位監理部,收到上述文件後15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和建議並呈報建設單位項目,經建設單位項目審核同意後執行。
4、每月25號前,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提交本月工程進度完成情況的報告以及下月施工計劃(月進度計劃要求寫明計劃完成工作的時間節點,同時計劃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核簽字蓋章)。
第二條進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單位工程進度不能滿足要求時,為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工期目標(含節點工期),在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監理工程師將根據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及實際工程進度滯後程度以《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增加人力、財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調整施工方法,對施工機具,工作時間等方面進行調整,以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施工單位在收到《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後若無異議,應按《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異議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監理或建設單位工程部銜接、處理。
第三條工程暫停與復工:施工過程中發現嚴重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隱患及質量問題不及時整改情況下,監理單位將對施工單位簽發《工程暫停令》,施工單位消除事故隱患並採取有力措施能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後報送《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後方可繼續施工;所停工的時間不得辦理工期延長確認。
第四條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月進度計劃、節點工期延誤時,監理工程師按施工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處罰結論形成書面文件,報建設工程部審核後下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並在當期審核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除。
第一條本工程現場安全管理授權監理單位負責,請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現場監理工程師的管理,認真完成監理工程師所發出的正確規範指令。
第二條施工單位項目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保證制度,建立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並定期組織演練;完善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料。
第三條現場安全按照《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2011、《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有關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實施。
第四條對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範要求設置符合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五條現場文明施工按照《阜陽市建築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抽查表(房屋建築)》評分標準的要求實施。
第六條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夜間施工等工作時,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事先告示。
第七條在行人、車輛通過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誌(防護、標誌必須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
第八條現場的主要機械設備、施工臨時道路、各種管線、施工材料堆場及倉庫、建築垃圾堆放區、變配電間、消火箱、警衞室、現場的辦公、生產和生活臨時設施等的佈置,均應符合施工平面圖的要求。
第九條每週由監理單位組織建設、施工等參建單位對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等項情況的聯合大檢查,按規定記錄備案,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具體檢查時間定於每個星期四下午2點。
第十條每月建設單位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具體時間以每月通知為準。
第十一條施工機械必須通過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塔機、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必須提交:安拆方案、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備案登記證、准予使用證等。
第十二條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投入或使用台帳,台帳登記真實、準確及時更新。
第十三條建築垃圾和渣土應堆放在指定地點,定期進行清理。裝載建築材料、垃圾或渣土的運輸機械,應採取防止塵土飛揚、灑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沖洗污水應進行沉澱處理。
第一條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中有關規定。
第二條施工單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電必須按國家規範和現場情況向建設單位報送臨時用水、施工用電方案,方案經過監理、建設單位同意後,方可安裝;建設單位指定施工用水、用電接駁點,施工單位安裝合格的水錶、電錶計量;施工用電負荷不得超過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中計算的負荷,負荷不足部分由施工單位內部協調。
第三條施工單位必須派專職維修人員對管道進行維護保養,如發現大量漏水或水錶、電錶損壞未及時更換,建設單位工程部及監理單位將有權做出罰款、並作增加當月用水、用電量處理。
第四條各分包單位用水、用電,必須按總包單位的總平佈置要求進行駁接。
第七條本項目用電、用水由總包方進行統一管理,監理單位監督;總包單位必須配置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用水進行統一管理,專職電工必須常駐現場,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一條本工程的工程變更籤證款,不在進度款中支付,工程結算時統一支付。
第二條及時辦理各種簽證:當現場發生合同以外工作內容時,必須在事件發生時及時請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工程師,審計單位工程師進行現場核實,隱蔽性工程必須在隱蔽前辦理工程量確認(過程必須有影像資料)之後辦理現場簽證單,並在事件發生完後14天內上報工程費用增加(減少)清單。請注意,未經確認“發生的工程量”或事件發生14天后補辦簽證的,項目工程部將有權不辦理後補手續;其發生工程費用一律視為施工單位主動放棄,不得進入工程進度或結算價款。
第三條工程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約定以外的施工內容,建設單位工程部將以零星委託的形式委託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在完成通知單上的內容後14個工作日內(隱蔽性工程簽證必須在隱蔽前辦理)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工程部提交建設單位統一的《工程增減申報表》進行確認。並在確認後14天內提交工程費用報表給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核。由於施工單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不予確認增加價款。
第四條本工程的變更籤證流程及表格,按照建設單位的《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執行。
第一條施工總包制定針對分包單位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批。
第二條施工總包負責對各分包單位(含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進度、質量等提出要求並進行管理,由於分包方責任出現進度滯後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媒體的曝光或政府等有關部門的通報批評,給建設單位形象和聲譽等造成損失的,分包單位除了承擔處罰外,總承包單位承擔相應連帶處罰責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分包單位必須遵守施工總包單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對施工總承包單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異議的可請求監理或建設單位項目部協調。
第四條分包單位必須按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組織施工,如進度、質量、安全等,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質量、進度提出明確要求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的事故隱患或其他問題,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整改,否則,施工總承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1、施工單位須在初步驗收前,配合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人員整理裝訂完整的竣工資料,通過監理及建設單位工程部的審核並獲取竣工資料進館批文後,施工單位方可提交竣工驗收申請。
2、施工單位應於竣工驗收前15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竣工驗收申請。監理單位收到申請後組織初步驗收,初驗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並經初驗小組(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勘察、物業公司)核定後,監理在3天內批覆施工單位工程複驗申請。施工單位負責邀請質監部門到場參加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按整改意見整改完成,並提交《建設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施工單位應在通過竣工驗收後按建設單位要求,撤出全部生產及生活區臨建、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剩餘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
4、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程綜合驗收合格之後15日內向建設單位工程部提交下列資料(部分手續由建設單位配合辦理)
(2)、經市規劃、環境保護、衞生防疫、消防、氣象、安全生產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辦理的專項竣工驗收手續;
(3)、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商品住宅應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第二條小業主、物業接收驗收:小業主驗收是指通過質監部門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成竣工綜合(規劃、消防、人防、環保、房管等部門)驗收後,按建設單位的售樓標準進行的驗收。竣工驗收手續完善後,施工單位應及時提交《建設單位驗收申請》,經建設單位工程部、運營部及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後,由建設單位工程部、運營部組織物管公司、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及小業主進行小業主交付接收驗收,小業主接收鑰匙時發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無條件整改。驗收提出的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全部整改完畢,經驗收各方確認並辦理《物業移交單》。
第三條完工手續:施工單位完成現場實體移交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移交後,施工單位協助建設單位完成各類備案手續。
施工單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按照合同或管理辦法違約的,除接受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接受以下處罰
1、施工單位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責任工長的調整更換,必須提前30天向業主提出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否則除按照合同約定給與相應處罰外;建設單位工程部還將按每人次5000元進行處罰。
2、施工單位對安全工程師、專業工長、安全員、資料員的調整更換,必須提前15天向業主書面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否則除按照合同約定給與相應處罰外,建設單位工程部還將按每人次1000元進行處罰.
3、建設單位項目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調整人員配置;逾期不能完成調整的將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進行處罰。
4、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離開現場,未經建設單位項目現場代表、總監同意的情況,除按照合同約定處罰外,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如第一次無故缺勤,監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罰2000元,第三次及以上缺勤,每人每天罰5000元。違約金從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5、項目經理、技術負貴人一個月缺勤5天或2個月累計缺勤10天的(包括節假日、因工程需要必須出勤日,病假事假當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建設單位有權終止合同,沒收履約擔保,承包人將承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3年內不得進入界首市招投標。 6、施工單位項目主要管理人員離開現場後,未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代替其工作的情況,如第一次無故缺勤,監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罰1000元,第三次缺勤,每人每天罰3000元。7、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每週不定期進行現場抽檢;如現場工人未進行三級教育、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將按每人次50元進行處罰(同一人可累計處罰);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將按每人次500元進行處罰。
8、施工現場人員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等相關工作人員有謾罵、威脅行為,每次處罰10000元。
9、施工現場人員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等相關工作人員有毆打行為,每次處罰100000元;並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且立即退出施工現場。
第二條工程會議處罰條款:遲到的每人每次處罰100元,不參加會議也不請假的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1、未對所發文件(超過一頁)加蓋騎縫章,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2、施工單位拒絕簽收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所發文件,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3、改動經濟資料的真實性,此單資料不進行簽證同時將按每單5000元進行處罰。
4、未按時、按質提供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將按每次5000元進行處罰。
5、未提供竣工資料的電子文檔資料(PDF格式),將按每次5000元進行處罰。
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等文件編制存在明顯的抄襲和內容與本工程不符的情況,將按每份1000元進行處罰。
2、未按要求組織專家論證的方案,將按每份5000元進行處罰。
1、建設單位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按照約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
料時,發現所檢查的材料、設備與該條款約定的標準的任何
一項不符合時,承包人除必須全部退貨、返工,並按照合同
2、工程所用材料(設備)未按要求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3、擅自使用檢測複驗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必須進行拆除同時將按每次10000元進行處罰。
4、材料進場未按要求,進行進場檢查、確認的,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5、本工程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設備)而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責任,將由施工單位承擔。
1、使用未經校驗、檢測或校驗、檢測過期的工程測量設備,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2、工程測量(檢測)數據不真實,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1、未按規定進行檢測取樣、送檢,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2、試件、試塊,未按規定製作、留置、送檢,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3、檢測、檢驗、試驗無(CMA章)報告,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1、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總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未按施工圖紙要求施工的,自監理單位發出整改通知發出2個工作日內,總承包人必須無條件進行整改,費用自行承擔。總承包人應在施工過程中加強自檢,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及時拆除重建。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於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10000元。
3、存在較大的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標明罰款的按罰款數量,未標明的按10000元/項次。
3.1未抽排積水就進行混凝土澆灌的,每次罰款1000元/項次。
3.2土方回填沒分層夯實,每次罰款1000元/項次。
3.3砼保護層厚度達不到要求或者砼表面出現蜂窩、麻面、露筋、及漲模等,出現嚴重質量缺陷及其它質量問題的,未經監理及建設單位通過,擅自修復,1000元/項次。
3.4鋼筋製作、安裝整改後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項次。
3.5分部及竣工驗收時樓、地面裂縫及牆面開裂漏水,1000元/項次。
3.7軸線、層高不符合要求,1000-5000元/處。
3.8門窗工程不按節點作法施工的,1000-5000元/處。
3.9不注意成品保護,損壞成品的,1000-5000元/處。
3.10抹灰嚴重空鼓、線條不直,500-2000元/處。
3.11現場使用與設計或封樣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飾、隱瞞質量問題者每次罰款10000-30000元。
3.12粘貼施工(外牆面磚、地磚、石材)色差過大、線條與圖紙差別較大,齊縫、錯縫感觀較差、平面積水、整體感觀較差的罰款200-2000元/處
4、蓄意阻擾建設單位、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和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的每次罰款1000-5000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1000元,並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500元。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員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的;每次罰款1000元。
1、未按時提交相應的進度計劃,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2、未執行《工程暫停令》,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佈置,須嚴格按照監理批准的最新現場總平面佈置圖中位置佈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佈置,不按監理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500—10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2、建築垃圾、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加200元,罰款金額累加。
3、按照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箱不符合要求,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4、現場使用小型手動機具,未按照要求接電的,按照私拉亂接處理沒收機具並處罰500元/次。
5、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築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一層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6、施工現場的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准後,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須按規範敷設,接入設備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不規範整處,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處,罰款加200元,罰款金額累加。
7、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金額累加。
8、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金額累加。
9、“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200元,罰款金額累加。造成高空墜物的以每次罰款2000元。
10、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誌、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1、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置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註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2、施工現場在禁煙區抽煙,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不按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3、腳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4、現場施工機械設備(如: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小型設備)無防護罩或無設置該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牌,以每一台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台罰款加500元;(如塔機、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無安全防護裝置或裝置失效,無檢查驗收記錄、準用許可證、作業人員無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證件無效處罰1000元,(並要求停止使用)罰款金額累加。
15、施工現場嚴禁酗酒、賭博、聚眾滋事、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罰款2000元,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6、勞務用工不得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殘之人,違反此規定者每次罰款1000元。
17、各分包單位(或勞務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干涉建設單位、監理的正常工作,以致威脅建設單位、監理有關管理人員,每發生一次由其上級承包單位承擔罰金5000元,並且責令清退其出場。
18、施工現場內不得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每發生一起鬥毆事件,甲方監理方直接對總包處於每次1000元的罰款。總包應杜絕任何影響建設單位或其他合作分包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的過激行為,如攀爬塔吊、跳樓、封堵銷售部、市政道路及擅自切斷現場供水供電行為,或現場發生嚴重治安及刑事案件,總包處置不當給建設單位、監理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如報紙或電視台的指名報到及建設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經濟處罰等),監理將給予總包50000—100000元的罰款。
1、施工單位新裝水錶、電錶或拆除水錶、電錶,未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抄表記錄,將承擔當月施工現場所有用水、用電損耗並處以5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2、總包單位私自向各用電、用水單位亂收取費用,一經核實,業主將責令總包單位向各用電、用水單位退還多收的費用,同時處以多收費總金額10倍的罰款。
3、總包單位未配置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用水進行統一管理,將按每天500元進行處罰。
1、分包單位在施工中,由於分包方原因,受到報紙、電視媒體的暴光或政府等有關部門的通報批評,給總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形象、聲譽造成損失,分包單位除了承擔有關部門的處罰外,總包單位按事件嚴重程度分別對分包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的罰金,總包單位還承擔合同約定的責任。
2、分包單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有關部門處罰外,每發生一次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一般事故:1000元;輕傷事故:1000~2000元;重傷事故:2001~10000元;死亡事故:10000~100000元
3、分包單位不能按總包單位要求,組織施工,如進度、安全等,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罰款1000元。並限期整改或更換隊伍的處理。
4、總承包單位提出的事故隱患或其他問題,如分包單位不能按規定的時間整改,每延期一天,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罰款。
5、施工時分包單位未做到工完場清的,總包單位可按每次或每處500元進行處罰,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有上列情況存在的將受到加倍處罰。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書面(整改通知單、監理例會)提出的質量、安全問題,施工單位不積極落實整改的,除按照上述條款處理外,每次額外追加5000-10000元的處罰;建設單位、監理部有權拒絕參加施工單位的任何驗收、資料簽字,直至所提問題按要求落實整改並驗收合格為止。
1、各施工單位保質保量,按規定的目標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且當月無任何違規違章操作處罰記錄,建設單位和監理將視其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獎金來源於罰款)。
2、上述明確的各項獎懲條款,非常規違規首次警告,通知責任方立即整改;問題再次發生其責任方將受到相應制度條款的懲罰。
為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樹立公司品牌,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抽檢檢查出勤狀況。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負責人請示,獲准後方可外出。
3、項目負責人外出需向項目部經理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負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項目部經理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送行政人事科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考勤員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批准後生效。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負責人召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及施工班組負責人蔘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項目部經理批准。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月例會由項目部經理召集,由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全體技術人員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
三、施工現場資料管理制度
1、質量負責人應嚴格按公司資料管理要求,做好資料管理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項目部需登記入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檔案文檔,便於查閲。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送到現場,項目部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質量負責人驗收入場。不合格材料堅決不入場,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材料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場,並登記台帳。
3、材料台帳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等欄目。
4、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識管理。並留有足夠的通道,便於搬運。
5、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
6、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7、工具設備應建立台帳。並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項目部聯繫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或現場施工使用材料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做好落手清工作。
4、現場施工人員的着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衞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工作鞋等。對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的,每次處罰500元。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看現場是否有欄護,封蓋,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8、安全負責人應每天對工程現場安全問題及時進行督促檢查,並形成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通知班組人員進行改正,並依公司規定對情節嚴重的每次處罰200~500元。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彙報,項目部必須接受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必須向專業人員申請,許可後由專業人員接駁電源,嚴禁我司人員私自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工具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並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9、宿舍用電需遵守總包方的相關規定,如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燒飯、燒水等。
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並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施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彙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於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製成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並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後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後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並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後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後,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並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後,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於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於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後,對於反覆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於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採取處罰措施,並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彙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並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九、施工現場顧客、財產保護制度
1、施工現場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規定: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製度,每週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後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於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施工現場設備的管理規定: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後,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施工現場產品保護規定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於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於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並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於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於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採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0:部門配製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彙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並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並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並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並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並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採用天然採光,如確需照明,應採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並設在庫外,且應採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並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並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温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並設置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餘退回。
企業為了保證生產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並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一般應包括:設備管理體制及機構設置的規定,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前期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設備管理制度,進口設備、重點設備管理制度,檢修計劃設備管理制度,檢修技術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與維修的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統計、考核制度,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等特殊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和檢修規程,潤滑設備管理制度規範,備件管理辦法等。
一、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設備使用、維護説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設備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並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重要設備、主要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設備,必須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設備,廠(礦)要負責在設備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並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設備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後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羣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並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設備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准執行。缺陷消除後臨時規程作廢。
設備管理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設備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設備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參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温度、電壓、電流等;
2、設備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設備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設備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設備運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設備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設備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參數、週期(時間)、檢查人等;
5、運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設備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佈置貫徹執行設備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並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設備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設備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週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設備管理制度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二、設備管理制度內容
設備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並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設備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設備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設備綜合完好率指標,並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設備潤滑管理
(一)對潤滑設備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設備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設備潤滑工作。
2、每台設備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並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設備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設備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市建委關於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範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製,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並按規定設置圍攔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連接,採用外插連接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按部頒標準採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採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結構施工內部照明使用行燈照明的,其電源電壓應不超過36伏,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須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膠線。行燈變壓器應有防潮、防雨水設施。外圍的強電照明,必須搭設燈架,燈架高度不得低於2米,並做好絕緣。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一、總則: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範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機械設備管理的台帳檔案
1、項目經理部設備員負責所在項目經理部的機械設備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組織計劃》、《施工設備維修計劃》、《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機械設備台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1)設備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設備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説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設備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設備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施工設備驗收單》、《設備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設備配置計劃》、《施工設備檢修計劃》、《設備維修記錄》、《早期購置之不理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租憑合同》、〈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凡設備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生產科組織對設備狀況進行鑑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為設備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設備標識 1、設備標識應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為“大、中型施工設備”、“小型施工設備”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將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設備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檢查情況填入《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設備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設備的組織
1、凡屬新開工工程,項目經理部應先根據該工程實際情況編寫《施工設備組織計劃》,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批、備案。
2、項目經理部設備來源可分為“新購、調配、自有、租憑”。
3、項目經理部需購置新的大、中型設備時,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配合項目經理部設備員填寫《設備購置申請表》,報項目經理部審批。項目經理部需購置小型施工設備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自行購置。
4、凡由項目經理部自行製作、改制的設備均要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進行評定審,評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並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五、機械設備租憑
1、項目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設備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複印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租憑設備進場使用前,由生產科施工設備監督員組織對其性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租憑設備的管理應納入項目經理部設備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
1、機械設備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生產科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檢察工作。
2、各項目經理部應聘任設備員,該設備員應具備機械設備基礎知識和一定的設備管理經驗。
3、機械設備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4、機械設備使用的工作人員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設備性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
5、所有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超負茶運轉。
6、所有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按《設備保養規程》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轉。
7、機械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應認真做好《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及《設備維修記錄》。各項目經理部的設備員應經常檢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的填寫情況,並做好收集歸檔工作。
七、施工設備的保養、維修
1、施工設備的保養由項目經理部設備員組織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按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進行,並由操作人和設備員分別填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和《設備維修記錄》中。
2、《施工設備檢修計劃》由項目經理設備員部根據《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編制,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核、備案。
3、施工設備的檢修,由工地結合實際情況,按《施工設備檢修計劃》進行,日常維修工作由設備員組織進行,所有維修工作,設備員均要填寫《設備維修記錄》。
八、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
1、小型施工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由項目經理部按設備使用説明書的要求標明行;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2、大、中型設備進場後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專業隊伍來完成,並事先由選定的專業隊伍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報生產科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批。若拆裝工作由非本公司隊伍來承擔,應先由生產科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承擔拆裝工作。
4、大、中型施工設備的運輸,按《物資搬運操作規程》執行。
5、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安裝完畢後,應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按有關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驗收,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相應的《安裝驗收記錄表》,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機械設備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做好保護工作,小型設備應清潔、維修好進倉;大型設備應定期(一般一個月一次)做維護保養工作。
2、工程結束後,所有機械設備應儘快組織進倉,進倉後根據設備狀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機械設備,恢復使用之前應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試驗。
十、機械設備的報廢批准。
1、機械設備凡是屬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1)主要機構部件已嚴重損壞,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能耗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國家規定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且無配件來源的。
2、應予報廢的機械設備,項目經理部應填寫《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送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查、備案。大、中機械設備要送主管生產副經理審批。
3、報廢了的機械設備不得再投入使用
1.總則
1.1.為了確保施工進度和裝置生產安全,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專項管理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施工現場預製、加工場所和安裝現場內的承包商的動火作業管理。
1.3.在施工區域內一般用火只需辦理固定用火作業票。
1.4.在裝置區域動火作業時,需執行公司相關動火規定。
1.5.施工裝置與生產裝置碰管作業動火和施工區域與生產裝置間距少於15米的用火作業比照1.4執行。
1.6.本規定未盡事宜或存在與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相牴觸之處,則按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職責
2.1.公司hse職責
對施工作業現場承包商的動火作業進行檢查監督。
2.2.總包商/監理公司職責
負責現場的動火檢查、監護。
3.用火作業內容
3.1.各種焊接、切割作業;
3.2.噴燈、火爐、液化氣爐、電爐;
3.3.防腐、襯裏作業;
3.4.化學清洗及脱脂作業;
3.5.熱處理作業和化學檢測作業;
3.6.火焰煨管,熬製瀝青作業;
3.7.爆破作業和錘擊作業;
3.8.機動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4.一般規定
4.1.用火作業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進行上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業的安全基礎知識,並會使用消防器材;
4.2.用火作業的施工現場,必須配置消防器材,並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4.3.用火前必須進行施工交底,熟悉工作範圍、周圍環境、撤離路線;
4.4.按規定辦理動火票,明確監護人;
4.5.用火作業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即用火作業部位附近必須放置有效的滅火器材)前,不得動火;
4.6.與外部相連的管道與設備,在未查清有無險情之前,不得動火;
4.7.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得動火;
4.8.在有可燃、易爆氣體的區域進行爆破和錘擊作業時,應先對現場的可燃、易爆氣體含量進行分析,分析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
4.9.油漆作業地點周圍的30米半徑內,作業時及作業完畢後的24小時以內,不得動用明火;
4.10.在設備、容器內進行防腐、襯裏作業時,作業人員不得穿產生火花的釘子鞋和衣服,不得攜帶火種,嚴禁在襯裏作業的同時進行電火花檢測及針孔檢測;
4.11.進行化學清洗、脱脂和防腐塗料塗刷作業的場所應嚴禁煙火;
4.12.進行靜電噴漆作業時,應進行靜電接地,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13.施工完畢,應仔細檢查清理現場,熄滅火種、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5.高處作業用火規定
5.1.高處作業用火時,必須設置防止火花飛濺墜落的設施,並對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機械設備、電纜、氣瓶等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否則不準動火;
5.2.高處作業用火時,不得與防腐施工同時進行垂直交叉作業;
5.3.高處電焊、氬弧焊作業人員在未到達作業位置之前,不得開啟電源;
5.4.高處交叉動火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
5.5.風力大於5級時禁止高處作業用火。
6.監督和監護
6.1.施工承包商的hse監督員要加強施工用火作業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應責令停工整改,並監督整改情況。
6.2.對動火作業的重點或危險部位,總包商的hse監督員必須到位,進行全過程監督;施工承包商專職或兼職hse監督員必須現場監護。
7.本規定由hse部起草、解釋並歸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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