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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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卡管理制度

公務卡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減少預借款項和現金支付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關於印發〈xx市市直財政預算單位公務支出採用公務卡結算方式實施方案〉的通知》(陽財庫〔20xx〕31號)和《關於實施xx市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陽財庫[20xx]14號)等文件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務卡的性質和辦理範圍

(一)本辦法所稱公務卡,是指學校教職工持有的、以個人名義開立的貸記卡。公務卡由學校教職工個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也可用於個人消費,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制。教職工個人為持卡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公務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額度和25-55天的透支免息期;

(二)公務卡辦理的範圍為學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我校使用的公務卡髮卡行為中國農業銀行。

第三條公務卡開立的基本程序

(一)個人如實填寫有關申請表,交學校財務室;

(二)財務室對申請開卡教職工的相關資料進行確認並集中送髮卡行,髮卡行按規定程序審核職工申請資料並辦理公務卡;

(三)髮卡行將公務卡和必要的相關資料寄給教職工。

第四條公務卡的使用和管理

(一)公務卡及密碼由個人保管,限本人使用。

教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額度申請,通常情況下不超過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二)公務卡用於單位公務支出的結算,持卡人在辦理報銷手續之前,無論是公務消費還是個人消費均屬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由此導致的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第五條公務卡結算的範圍

根據陽財庫[20xx]14號和陽財庫[20xx]28號文件規定,凡屬xx市市直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或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具體如下:

序號公務卡結算項目註釋

1辦公費指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支出。

2印刷費指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3諮詢費指單位諮詢方面的支出。

4手續費指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支出。

5水電費指單位支付的水電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6郵電費指單位開支的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支出。

7物業管理費指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牧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衞生等方面的支出。

8差旅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費、購買機票支出等。

9維修(護)費指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10租賃費指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11會議費指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房租費、伙食補助費以及文件資料的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

12培訓費指各類培訓支出。

1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4專用材料費指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台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公務車的燃料費、維修維護費、保險費、租用費等支出。

16其他交通工具費用指單位除公務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屬下列情況的,經學校總務處審核、主管領導批准後,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

1、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支出;

2、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10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

3、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支付給個人少於1000元的現金支出;

4、簽證費、快遞費、過橋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

第六條公務卡結算的報銷原則

(一)使用公務卡結算,不改變單位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報銷審批程序。

(二)持卡人因公務活動使用公務卡消費時,應取得本人簽名的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和相應的原始發票作為將來報銷依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產生費用由持卡人個人承擔,不予報銷:

1.使用公務卡用於個人消費的部分;

2.報銷費用與提供的報銷憑證、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透支提取現金所產生的手續費、利息等;

4.因持卡人個人原因,未能在公務卡免息期內申請報銷,所造成的罰息和滯納金等;

5.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損失;

6.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和要求或超出標準的消費。

第七條公務卡結算的報銷程序

(一)對於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並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

(二)持卡人在公務消費後應儘快辦理財務報銷手續,最遲應於到期還款日前10天整理所有公務消費合規的原始發票和經本人簽名的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按財務報銷審批程序進行報銷。必要時,報銷人還需提供購物明細或消費清單。

(三)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辦理財務報銷手續的,可通過傳真等書面方式委託本單位其他人員填制正式借款單,並提供持卡人姓名、卡號、消費時間和每筆消費金額的明細信息,經財務人員審核後先辦理借款手續,日後按正常報銷手續衝賬報銷;

(四)會計人員對持卡人簽字確認的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及報銷憑證等進行審核後,根據持卡人提供的卡號、交易日期和消費金額等信息,登陸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公務卡管理菜單,錄入消費交易憑條(經簽名的pos機小票)的相關信息,提取相應的公務消費信息,下載相關的數據,查詢核對公務消費的真實性,核實後確定可報銷金額予以報銷,生成支付憑證,通過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清算系統或非零餘額賬户向公務卡賬户轉賬結算,完成報銷程序。

第八條持卡人要嚴格遵守國

家關於銀行卡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使用公務卡。對惡意透支、拖欠還款等所產生的後果,由持卡人負責,學校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公務卡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促進銀行卡產業發展,減少現金支付結算,加強財政監督,方便預算單位用款,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銀髮[1999]17號)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xx]63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卡,是指經***醫院審核同意,以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名義開立、持有,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銀行信用卡。工作人員是指在編職工,不含離退休、長期病退和臨時人員。

第三條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制管理,公務卡持有人(以下統稱持卡人)自行保管公務卡卡片和密碼。規範使用公務卡辦理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業務,並及時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申請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條我院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等有關商品和服務的零星購買支出應使用公務卡結算。

第五條公務卡實行免費開卡、免收年費、免費短信提示、免擔保和到期免費換卡,具有一般銀行貸記卡的其他功能,享受髮卡銀行與銀聯的各項優惠活動。

第六條實行公務卡制度不改變我院先行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報賬規定。

第二章公務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七條我院公務卡髮卡銀行為***銀行,實行公務卡結算後,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

第八條持有公務卡的職工,應當妥善保管公務卡,規範使用公務卡辦理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業務。

第九條公務卡密碼和安全均由持卡人負責保管,遺失造成經濟損失,按照持卡人於髮卡銀行的領用合約或服務協議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各科室在工作人員新增或調動、退休時,應當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或停止使用等手續。涉及公務卡的增減及賬號、信用額度等信息變動時,財務處應當及時通知***銀行維護公務卡支持系統。

第十一條公務卡涉及到的有關信息維護、財務報銷、銀行劃款和動態監控等業務,通過***銀行提供的公務卡支持系統輔助辦理。財務科應當依託公務卡支持系統,認真審核公務卡報銷事項。對於批准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應當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向公務卡的資金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公務卡主要用於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公務支出發生後,由持卡人及時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申請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卡也可用於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但不得辦理財務報銷手續,單位不承擔私人消費行為引致的一切責任。

第十三條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由醫院根據銀行卡管理規定和業務需要,與髮卡行協商設定。原則上每張公務卡的信用額度不超過5萬元、不少於2萬元,調增信用額度須事前徵得醫院財務部門同意。持卡人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和免息還款期內先支付,後還款。

第十四條持卡人對公務消費支出發生疑義,可按髮卡行的相關規定等提出交易查詢。

第三章公務卡支付管理

第十五條對於辦公費、印刷費以及差旅、會議、購買等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在公務卡授信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刷卡支付,並須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公務卡刷卡憑證(即POS機籤購單,下同)。持卡人對於公務支出有事前審批要求的,持卡人應事先按要求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支付需要時,持卡人可通過單位財務部門提前向髮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增加的額度和使用期限等具體事項,按照發卡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持卡人在執行公務中原則上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確有特殊需要,應先經單位財務部門批准,未經批准的提現業務,提現手續費等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第四章公務卡財務報銷管理

第十八條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時,必須提供有關財務報銷憑證(發票等)及公務卡刷卡憑證,報銷程序按醫院內部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因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等責任,屬於個人原因的,由持卡人承擔。

第十九條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業務時,應當按照財務處規定的報銷審核制度填寫報銷審批單和公務卡報銷憑證,並附有發票、明細清單、銀行刷卡POS單等有關財務報銷憑證,按照醫院內部審核程序報請審批。

第二十條單位財務人員登陸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公務卡支持系統,根據持卡人提供的卡號、交易日期和消費金額等信息,查詢核對公務消費的'真實性,審核確認後批准報銷;對不符合報銷條件的,有權全部或部分不予報銷,對不予報銷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償還。

第二十一條醫院財務人員對批准報銷的公務支出,按以下程序在公務卡支持系統中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一)醫院錄入“報銷金額”、“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支付摘要”等信息,選擇對應的用款計劃,彙總生成《財政授權支付憑證》,以電子文檔形式提交發卡行。

(二)醫院通過公務卡支持系統,編制“還款明細表”,並以電子文檔形式將“還款明細表”提交發卡行。

(三)醫院簽發銀行支付憑證(支票等),附加蓋單位財務公章的“還款明細表”,通知髮卡行向指定的公務卡還款。預算單位簽發授權支付指令時,支付憑證的收款人要素填寫公務卡代理銀行提供的還款賬户。

第二十二條“還款明細表”電子信息與紙質信息必須確保一致。醫院提交發卡行的“還款明細表”必須從公務卡支持系統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編輯或下載修改的“還款明細表”。

第二十三條代理銀行根據醫院簽發的支付指令和“還款明細表”等信息,於收到支付指令的當日,將資金分解到公務卡賬户。

第二十四條髮卡行應以紙質或電子形式按月向預算單位提供公務卡報銷信息對賬單。對賬單格式區分預算科目(功能分類),按日期、姓名、卡號、報銷金額、退回金額等內容編制。

第二十五條因向供應商退貨等原因導致已報銷資金退回公務卡的,持卡人應及時將相應款項退回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並由單位財務部門及時退回零餘額賬户。持卡人退款的財務審核手續按所在單位內部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持卡人對於應由單位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必須在髮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到單位財務部門報銷。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因單位報銷不及時造成的利息等費用,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等責任,由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個人承擔,不予報銷:一、使用公務卡用於個人消費部分;二、報銷費用與提供的報銷憑證、公務卡消費刷卡機(POS機)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費所產生的手續費、利息等;四、因個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務卡免息還款日前申報報銷所產生的罰息和滯納金等;五、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所刷的支出和損失;六、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和要求或超出消費標準的消費。

第二十八條公務卡報銷時限

第二十九條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單位相關人員向單位財務部門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筆交易金額的明細信息,辦理相關借款手續,經財務部門審核批准,於免息還款期之前,先將資金轉入公務卡,持卡人返回單位後按****個工作日內補辦報銷手續。

第三十條為避免因特殊原因,公務卡還款不及時,給持卡人產生透支利息,滯納金以及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等,建議持卡人將本人工資卡(屬借記卡,不能透支)作為公務卡制定自動轉款還款賬户,實在不能及時報銷還款時,授權髮卡行在到期還款日當天,從個人工資卡自動扣劃公務卡的應還金額(到期還款日當天,工資卡應有足夠餘額),事後再按正常報銷程序辦理報銷領款手續。

第三十一條預算單位辦理公務卡報銷和資金退回等業務的賬務處理,按現行會計處理有關規定執行。銀行簽章返回的“還款明細單”等應作為原始憑證隨報銷憑證裝訂歸檔。

第五章管理職責

第三十二條財務部門主要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務卡支付系統日常維護,及時向人事科瞭解在編人員新增、調動退休或賬户信息發生變動等信息;

(二)審核持卡人提請報銷的公務卡消費信息,及時辦理公務卡報銷還款業務,做好財務處理,並按月與髮卡行就公務卡報銷還款情況進行對賬;

(三)保證符合公務卡報銷規定的資金全額打入持卡人公務卡,協助髮卡行催告公務卡持卡人還款工作,不承擔公務卡還款資金不足等情況造成的對賬或其他責任;

(四)特殊情況下,持卡人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卡支付需求時,經財政部門和分管領導審批後,向髮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

(五)協助辦理公務卡新卡和補卡工作;

(六)配合上級財政部門做好公務卡監督管理等工作;

(七)配合髮卡行做好公務卡相關知識宣傳和培訓工作;

(八)嚴禁將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卡管理範圍,違規辦公務卡報銷業務或查詢、泄露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三十三條公務卡持卡人的職責:

(一)公務卡實質上是個人在銀行辦理的貸記卡,涉及個人信譽資質高低,要本着誠實守信和對自己負責的態度,保管使用好信用卡;

(二)須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碼,並承擔因個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公務卡消費時要保留好個人簽名的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和相應發票等原始憑證,以備報銷使用;

(四)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費用,由持卡人承擔;在髮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日前若無法完成報銷還款流程,由持卡人自行還款,承擔不及時和不完全還款的全部責任;

(五)因調離、退休、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單位,要向財務科報告,及時清理並妥善處理公務卡項下債權債務;

(六)對消費交易發生疑義,可按髮卡行規定向髮卡行提出交易查詢;

(七)嚴禁持卡人違規使用公務卡、惡意支付或將非公務支持用於公務報銷,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八)遵守國家關於銀行卡使用管理規定的法律法規和單位規定,規範使用公務卡。

第三十四條持卡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管理職責:

(一)審核本部門持卡人公務支出的真實性,並負責審批;

(二)督促本部門持卡人及時辦理公務卡公務消費支出的財務報銷手續。

第三十五條髮卡行主要職責

(一)兑現中標方案中的條款,結合醫院年公務卡的管理使用要求,制定與之對接的申報、使用、結算流程,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二)在符合規定的範圍內為醫院提供優惠服務,及時公佈和兑現承諾的公務卡服務優惠措施,做好公務卡相關知識宣傳工作,並及時解決公務卡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三)根據醫院的用卡環境要求,積極擴大銀行卡機具佈設範圍,及時提供財務報銷相關的銀行卡消費數據信息,注意保密;

(四)為醫院職工辦理公務卡;為公務卡報銷、審核與支付還款業務提供及時、準確、規範、便捷的服務;

(五)辦卡、開卡、掛失、補卡和換卡均免費,免收年費、免擔保;

(六)與醫院協商設定公務卡信用額度,為持卡人提供公務卡使用、掛失、註銷等方面的便捷優質服務,並及時向持卡人反饋資金還款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發行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務卡管理制度3

一、公務卡的開支範圍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各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交通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

二、公務卡的管理

1、公務卡由單位卡和個人卡組成。單位卡和密碼按照單位財務管理要求保管,單位卡密碼必須由一人掌握,嚴格保密。未經批准,不得將單位卡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用作質押或為個人和單位提供擔保。

2、出納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在按規定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後,財務部門必須及時變更密碼或重新辦理單位卡。

3、個人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各單位工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註銷手續。

4、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卡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2至5萬元。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後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髮卡行申請辦理,並由髮卡行及時通知單位財務部門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5、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髮卡行相關規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部門予以幫助。

三、公務卡的報銷管理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並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銀聯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早於髮卡行的還款限期3個工作日以上,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銀聯小票)的,持卡人可通過髮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並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

4、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持卡人應預先告知所在部門,由該部門領導受託以書面形式向單位財務部門提出借款申請,代為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單位財務部門核准後,先將資金轉入該持卡人公務卡內,持卡人返回單位後按財務部門規定時間補辦報銷、還款手續。

公務卡管理制度4

1.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業務前,應當按照學校相關制度填寫請購單,並經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公務卡消費。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髮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最遲在到期還款日前二十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

3.持卡人報銷時,單位財務部門登錄公務卡管理系統,根據消費籤購單錄入“交易日期”、“卡號”和“檢索號”,從中國銀聯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易信息中提取相應的公務消費信息,對符合公務卡結算範圍和財務制度規定的支出經核實後確定可報銷金額,收取原始憑證及銀行卡籤購單,並同時辦理報銷登記手續。

4.財務人員根據相關的公務消費信息,錄入“金額”、“目級科目”、“支付摘要”等業務要素,直接生成可打印的貸記憑證,通過本單位對應存款户向公務卡帳户轉帳結算,完成報銷程序。

5.財務部門在收到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後,將報銷憑證、銀行卡籤購單及貸記(或支付)憑證回單等原始憑證,按照現行會計核算辦法登記入賬。

6.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個人資信責任,由持卡人承擔。

7.持卡人發生調動、退休等變化時,應及時辦理調整和註銷等手續,並通知髮卡行及時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公務卡管理制度5

為規範公務加油卡管理,降低車輛使用成本,防止各類問題發生,提高車輛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規定:

一、醫院所有加油卡實行統一管理,辦公室根據上級文件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車輛需要辦理油卡。

二、嚴格公務加油卡使用制度,做到一車一卡,定車定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和加油卡,定期往卡上進行充值,並做好登記記錄,在使用過程中辦公室負責對所有車輛使用和用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控制。

三、實行公務用油卡使用登記和車輛調度使用台賬登記制度,司勤人員定期在辦公室領取《公務加油卡使用登記表》,需要使用車和加油卡時,實時登記,每月25日上午上交到辦公室,以備辦公室及其相關負責人進行檢查、上報和監督。

四、油卡管理員應及時瞭解車輛油卡的使用情況,並在油卡金額接近200元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及領導申請油卡充值,並與每次充值之前將上一次的使用登記表進行存檔。

五、醫院所有公務車輛禁止現金加油,車輛使用人員在使用前仔細檢查車輛情況,如需加油請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須經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分管領導批准,並在辦公室油卡管理員處進行報備,否則,將不予報銷。

六、嚴格執行節假日放假期間封車封卡,特殊用途用車實時上報備案,對公務加油卡使用情況實時報備備案。

七、實行公開公示制度,接受監督,對公車行駛里程、油耗、維修費用和公務加油卡使用情況、加油地點、時間在本單位公開公示。

八、實行長期定期檢查機制,對公車使用和公務油卡使用情況實行按季度檢查,及時整改,規範車輛統一停放。

公務卡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本局財務管理,減少現金支付結算,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強化資金安全,根據《xx市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xx號)、《xx市公務卡制度改革暫行規定》(xx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1、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公務卡由局財務室統一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向髮卡行申辦;對新增工作人員,應及時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的人員,局財務室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註銷手續,還請卡內債務。

2、公務卡只限本人使用。目前公務消費實行公務卡和現金支付並行,具備刷卡條件的,必須用公務卡刷卡支付;工作人員出差應在具備刷卡功能的酒店住宿,並用公務卡刷卡結算;出差乘坐飛機的工作人員,購機票必須使用公務卡刷卡或轉賬支付。

3、公務卡用於本局公務支出的結算。持卡人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和免息期內先消費、後還款,持卡人在未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之前,無論是公務消費還是個人消費均屬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1、持卡人因公務活動使用公務卡消費時,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按單位規定的財務報銷審批程序報請審批。

2、持卡人在公務消費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按財務報銷審批程序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交易憑證的,持卡人可通過髮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並將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

4、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可通過傳真等方式委託本局其他人員填制借款單,並提供持卡人姓名、卡號、消費時間和每筆消費金額的明細信息,經財務人員審核後先辦理借款手續,於免息還款期前先將資金轉入公務卡,待持卡人回單位後及時補辦報銷手續並沖銷其借款。

5、超過還款日還款的責任:因持卡人報銷不及時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擔相應的利息、滯納金等;因單位歸還款項不及時引起的,由單位承擔利息等費用。

6、對確實不能採用銀行轉賬結算和公務卡刷卡結算的公務消費支出報銷審批程序:對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的公務支出,經辦人應寫《未使用公務卡結算審批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查證實後報主要領導審批,經辦人將審批後的《未使用公務卡結算審批報告》和原始發票,及時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

7、有下列情形之一所產生費用不予報銷:

(1)使用公務卡消費按有關財務管理程序應事先報批而未報批的;

(2)報銷費用與提供的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的內容不符的;

(3)持卡人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的手續費;

(4)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所形成的支出和損失;

(5)其他不符合本局財務管理規定要求或超出標準的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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