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法律作文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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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爲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8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法律作文彙編8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給我們的是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舉止。正是因爲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纔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爲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國家通過立法規範人們的行爲,保障人民的利益,體現社會的公平公正。法律無時無刻都伴隨着我們的生活。

很多同學說,法律是大人們的事,與我們小孩無關,等我們長大了再學。事實是這樣的嗎?有一天放學回家,看到路邊上有許多小攤,攤主正起勁地吆喝着推銷自己的美味。可誰又知道,這些所謂的美食是這些攤主們用各種食品添加劑勾兌而成,看上去五顏六色,聞起來香甜誘人。這樣的食品,我們許多同學都把它當成美味佳餚。這樣的食品給我們青少年的成長帶來多大的危害啊!很多人長期吃這樣的垃圾食品一病不起,甚至帶來無可挽回的災難,後悔莫及。這難道不需要法律來制裁這些不法商家的行爲嗎?

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着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有些人爲了貪圖一些小利,視交通法規如兒戲,記得一次放假回老家過收費站時,有個駕駛員爲了省下過路費,貿然緊跟前面的一輛車穿過欄杆,不料前面的車輛由於避讓行人緊急剎車,後面跟着的車輛來不及剎車撞了上去,造成了嚴重的交通事故。你們說這是不是有些得不償失啊?

法律我你他,只要我們人人學法、懂法、守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人們的生活就會更加幸福。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就像是大海上的一艘船,上面可以自由地活動,但是它也有底線,一旦超出了底線,就會落入大海。說起法律,它讓我想起了7歲時那天發生的事情,直到現在,那件事讓仍我心有餘悸。

那天天氣清新,陽光明媚,我和媽媽一起去郊外野炊,我媽媽把包放在副駕駛上,我坐在後排。在途中我們遇到了三個男人,看上他們去應該三十幾歲的樣子,那三個男人直直地在公路上向我們走過來,眼看車近了,他們並沒有要躲的意思。媽媽急忙剎車,其中一個男人突然蹲下,眼看近了,媽媽急忙下車,說時遲,那時快,一個黑影閃了過去,媽媽感覺不對勁,回頭一看,手提包不見了。我們急忙去追了幾個男人?我邊跑邊喊:“救命啊,有人搶包了”。這時有幾個好心的人走過來,他們瞭解情況後,也去追壞人,可是壞人已經跑遠了。後來,媽媽報了警,幾天後,那幾個男人被抓住了。

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法律是正義之火,是和諧之音,是文明之花,我們一定要學好法律,用法律保護好自己,就像媽媽當年一樣!如果不報警,那個壞人也不會被抓,媽媽的包和錢也就不會回來了。

法律作文 篇3

我,作爲一名學生,讓我感動的事情是很多的,怎麼樣才能做到讓別人感動的事情呢?其實很簡單,我相信很多人們都知道的,那是一個炎炎夏日,我走過馬路街邊,遠遠的看見一個人匆匆忙忙的跑進醫院裏,我走到醫院門口,聽見那人詢問護士有沒有專治腿上的藥,後來又聽他說原來是她女兒出車禍了,去醫院檢查腿醫生說着腿差點骨折,幸好還是不算太重,但是還是不能走路。所有的錢都花在包石膏上了。他現在很着急,等他出來以後,我轉了一下頭,看見路中央的左半邊,有一羣人圍着圓形

像是在看什麼,過去一看一個人躺在地上,聽周圍的人,是一輛自行車撞了他,幸好他離醫院很近,但是等醫院的工作人員擡着擔架出來,必定要晚一些。這時,天下起的雨,因爲剛剛的天氣也不怎麼好,現在就開始下大雨了。突然,一個人衝向躺在馬路上被自行車撞的人,他放下手裏拿的東西,立馬背起躺在馬路上的人。那時正好是人們下班高峯時期,來來往往的車很多,那個人差點被車撞到,我看見那個人的東西沒人幫他拿,我就去撿起來,發現是我開始看見那個匆匆忙忙跑進醫院的人的藥,我也急忙追過去,雨越下越大,在我出門的時候媽媽就給我準備了一把雨傘,那個人也跑了二十米了,我也就跟着他跑,看見醫院的人出來了,他立馬放下那個人,隨着自己也倒在了地上。我把他的藥放在他的牀邊,突然,他好像喃喃自語的說着什麼,一聽,他告訴了他家的地址,讓我們去給他女兒送藥,好心人立即就去了。我向醫院借了張紙,我寫了五個字:好人有好報。我們應該從小事做起,逐漸,越來越多的人就會有道德。做有道德的人,纔是人生中最值得去做的事情。

法律作文 篇4

有人打擊犯罪,可是也有人犯罪,他們殺過人,偷過東西,搶過錢……警察叔叔一定會把他們抓起來的。

人們規定不可以殺人,是因爲誰也沒有資格剝奪別人的生命。不可以偷東西,是因爲偷東西就相當於偷走了別人的勞動成果。要記住,千萬別做壞人,要做好人。

聽外公說在他年輕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他正在睡覺,聽到外面的門響了,他悄悄爬起來去看,看到一個小偷溜進他的家裏正在翻東西,外公輕輕的拿起旁邊的椅子,小偷聽見了聲音也看見了他,然後我外公拿椅子扔過去,打了起來,小偷拿刀子劃了我外公一刀,逃跑的時候小偷還是被抓住了。現在我外公肚子上還有一條傷疤。我對他們的行爲匪夷所思,爲什麼他們要違法做一個壞人?我在想,小偷是什麼樣子的,會不會有朋友,長這麼大一直都在偷東西嗎?用的東西也都是偷的嗎?還是小孩也是這樣的嗎?

小時候,媽媽就我背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現在我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也不知道爲什麼人小的時候是好人,長大就變壞了,我感到很不理解。但是我相信這個世界還是好人多,我也相信法律就在我身邊。

法律作文 篇5

法律無處不在,法律故事無處不有,法律有關飲食衛生、有關婚姻家庭、有關勞動經濟。我們做爲小學生,雖不會違反上述法律,但總有些同學違反道德、紀律、法規……那我就講幾個發生在身邊的法律小故事共勉吧!

前幾天聽表姐講她們學校有三位同學:張華、李東和王旭經常在一起沉溺於網絡遊戲,今年九月的一天下午曠課玩遊戲。因他們三個人只有兩元錢,玩得時間太短,張華說:“我們去學校附近菜地那條小路上截住幾位放學的小孩弄點兒錢吧!”其餘二人都說:“行”他們攔住了四位小同學,搜其口袋:五角、一元、兩塊,另一個沒有。王旭給了他一個耳光:“下次多帶點!”小孩哭了,他們又威脅說:“回家不許告訴家長,誰說了小心捱打,明天每人至少帶兩元……”然後揚長而去,這樣一連兩天他們都得逞了,第三天當王旭正得意他們的“勞動成果”時,被隱蔽在菜架旁的一個小孩家長擒住,並叫來他們的老師、家長。後經老師耐心教育,他們三人歸還了小朋友的錢,又主動認錯、道歉。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如遇見類似勒索事件時,一定要報告老師、家長、讓他們幫助解決。

第二個故事是:去年春天的一個星期二下午放學後,張雨和趙強都是值日生,因張雨把拖布上的污水甩到了趙強都是值日生,因張雨把拖布上的污水甩到了趙強的名牌衣服上,就發生了口角,隨之又動起手來,倆人越大越激烈,手腳相交還是不解氣,這時張雨隨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往趙強頭上砸去,原來一聲“對不起“就可以解決的小問題,如今卻大打出手,多虧被班長攔住沒出什麼大事,只是鼓起了一個大包,要是第二次凳子落下,恐怕就會頭破血流,腦震盪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遇事不要衝動,對同學的過錯要寬容,動手致傷殘就得賠償醫藥費,還傷了和氣。

第三個故事是我前幾天從網上看到的:一個姓陳的男孩曠課到網吧打遊戲,但從沒有贏過,一次他旁邊的一個男孩嘲笑他,氣得那個姓陳的男孩拿出刀子來把那個男孩捅死了,一個青少年的無知卻喪失了一個祖國的花朵,真是害人害己啊!

世界的美麗在於人們對規則、法律的遵守。爲了讓世界變得更美,讓我們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不論你做得天衣無縫還是無人知曉,但都逃不過法律的法眼。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讓我們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作文 篇6

對與錯,天堂與地獄,不過一念之間,大腦一時衝動,犯下無法挽回的過錯,追悔莫及卻也無可奈何。今天是法制宣傳日,當地法院的邵法官,在我們學校作了一場法制報告會,主要向我們講述了青少年犯罪的因與果。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犯罪或令人憎恨,或令人同情,或令人感慨,錯誤一旦釀成,就算人情原諒你,法律也無法放過你。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大多數的高中生年齡處於14—18週歲,即使大多數人不懂法也知道我國有一部《未成年人保護法》,大多數青少年心存僥倖:我未滿十八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便可肆意違法了嗎?當然不!對於未成年人我國法律自有約束,給予保護但並不意味着不觸犯《刑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因爲網絡、家庭以及自身的一些心理原因才陷入了罪惡的深淵。因爲上網,無錢時便小偷小摸,即使未成年也能構成盜竊罪;或因爲心靈扭曲及家庭因素聚衆鬥毆或惡意傷害他人也可構成聚衆鬥毆罪和故意傷害罪。就算未成年,也要受到《刑法》的懲處。人有情而法無情,不要心存僥倖也不要試圖鑽法律的空子,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威壓又豈容得罪犯的輕易挑戰。

勿以惡小而爲之,曠課逃學,吸菸酗酒,打架鬥毆,以大欺小以及講你所謂的兄弟義氣,這些就像一隻無形的手,將你推進犯罪的深淵;就像一把工具,成爲你犯罪的助力。犯罪的後果你又何曾想過,等待你的是無邊的黑暗,等待你家人的是無盡的痛苦與自責。當你在監獄中痛苦而又掙扎時,你的家人在承擔你犯的錯,在彌補你犯的罪,在替你接受社會的譴責。是否在你犯下罪責,傷害別人後,你的靈魂會快樂?你的心靈會喜悅?當然不,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人,那麼你的靈魂會永遠被束縛,你的心靈無法得到解脫。人是一種奇怪的生物,明知會痛苦,卻依然無法剋制自己。

人之初,性本善,每一個剛出生的孩子都是天使,它們的心靈都如白紙一樣純淨。不會有人天生就是邪惡的,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我們瞭解了法律的無情,瞭解了犯罪的因果。青少年是社會的希望,他們處於一個迷茫而又衝動的時期,犯罪源於心靈的扭曲,源於錯誤的引導。其實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片淨土,青少年處於一個特殊的時期,我希望每位青少年都能在一中和諧的氛圍中成長,在學校都能受到正確的教育,在社會中遵法守法,爲人善良,意識到法律的威嚴與犯罪的後果。

青少年應當恪法守己,做人正直,守着心靈中的一方淨土,不忘初心,人性本善,讓法律在心靈中開出一朵花來。

法律作文 篇7

不久之前,“農民工妻子親手溺殺女兒”一案震驚全國,輿論譁然,在社會輿論大衆紛紛掉轉矛頭,炮轟這位“惡毒”的母親時,一位代表法律至高的人民檢查官竟然公然在法庭上爲犯人求情,是終一審判決11年,二審6年。

世上竟有這麼狠毒的母親嗎?這一“虎毒食子”的行徑激怒了輿論大衆,所有人都將矛頭一致指向那位殘忍的母親以及這位“不明事理”的女檢察官的身上。但是事後那位女檢察官袒露了實情,原來那位婦女帶着三個孩子南下來投奔打工的丈夫的,但是因爲小女兒得了大病,家裏實在負擔不起,在路過一條河的時候,她神魂俱散,鬼使神差的將襁褓中的女兒扔下了河。

不得不說這個婦女十分可憐,可是她的悲劇性色彩卻染上了一層無知的悲劇性色彩,是的,無知。她的女兒生了重病,對這個本就貧苦的家庭來說無疑是一把尖銳的'刺刀,打破了他們全力掙扎博得生存機會的平衡,但是隻有殺死孩子一條路嗎?絕不是這樣,其實殺害孩子的除了她悲苦的家庭還有她母親生爲農民的自卑以及其淡薄的法律意識所造成。當今社會對於弱勢羣體是持有一種關愛照顧的態度的,她若是選擇其他的方法大可以挽救孩子的性命,正是因爲這種不知法不懂法的短淺造成了這樣的悲劇。

無疑,這種悲劇的發生是可憐的,但是這恰恰體現了當今社會存在的一些問題。法律立在那了,可大家卻不知道它包含了什麼,涵蓋了什麼,規定了什麼,法律的本質是引領人們過上更好的生活,可是它普及的廣度及深度的不夠以及不同人羣的認識落差卻往往容易造成一些大的問題,除了這個婦女,因爲法律意識淡薄而鬧出人命的案件比比皆是,“農民工父親因交不起學費殺害女兒後自殺”等等數見不鮮,究其本質,還是因爲社會對於法律教育程度認識的不夠。

爲根本解決這個問題,最主要的還是加強宣傳法律,讓人們都知法、懂法、用法,爲自己的生活添磚加瓦而非囿於囹圄。當然,這件事情還有一個溫情的一面,就是那位女檢察官,能夠堅定的站出來爲女犯人求情實在是需要巨大的勇氣,檢官沒有否決她的錯誤,卻對她的錯誤本身進行了剖析,讓我們認識到更深層次的社會的錯誤,面對輿論大衆的炮轟以及周遭所有人的冷眼鄙視,她確實是憑藉自己的力量,爲法律注入了一點溫度。

法律的本質,還是爲人服務,它因人而生,自然不可能冰冷,爲法律注入溫度,不僅需要代表法律的檢察官同志們,更加需要的是輿論大衆的認同,是社會對於法律中人情冷暖的寬容,是所有人對於法律更深層次的認識,這才能真正使法律具有她的溫度。

法律作文 篇8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裏,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法律的確認,保障了公民的權利。在衆多的公民權利中,有一類權利與我們的生命歷程形影不離,不管我們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們是否採取了行動,它猶如空氣般每時每刻都伴隨着我們。這就是人身權。它包括人身健康權、自由權、人格尊嚴權等。在這些權利中,生命健康權尤爲重要,因爲,生命健康是人活動的根本,行使任何權利的前提都必須有身體的健康做爲根基。所以,我們要積極行使我們的生命健康權。

案例一:16歲的小晗與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學。小晗沉默寡言,愛好數學,心想做遊戲軟件工程師。小博活潑開朗,思維敏捷,善於言談,立志當個律師。不過,一時的衝動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體育課上,小晗和小博發生爭吵,小晗先給小博一拳,兩人廝打在一起。被老師和同學勸阻後,小博自感委屈,在樓道里找到小晗理論,再次發生爭執。互歐中,小博掏出了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法律審理認爲,小博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其爲未成年人且事後能主動自首,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賠償小晗父母經濟損失,法律爲受害人小晗討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處罰。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當冷藏室的夢想成爲泡影,因爲我國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處罰者從事律師事業。

從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於小晗一時衝動逞能,最終不僅僅失去了自己的夢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處青春年華的生命。而小博因爲爭一口氣,而造成終身遺憾,既失去了實現自己夢想的機會,而且也給自己的人生點綴了一大污點,以及會對自己以後的人生道路造成嚴重影響。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高。”一時衝動造成終身遺憾,根據我國法律,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和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爲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權及生命健康權,同時也損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

案例二:20xx年4月6日,王某從自家田裏趕回了幾頭牛,將其圈了起來。由於忙季,也未及尋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幾經打聽,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馬某,現今,他們搬到了村外。於是託人通知了馬某家,讓他們去他家領牛。第三天,一大早,馬某同幾個親屬到王某家。一走進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趕緊跑出來。王某剛要說時,馬某上前就是一拳。馬某鼻孔出血,家人驚慌,大聲叫喊起來,此時馬某同幾個青年小夥已將王某壓倒在地,拳打腳踢。當鄰里四舍趕來時,王某已經不能動彈了,趕緊送往醫院。雖經醫生努力搶救,但還是由於頭部遭嚴重毆打而會留下後遺症,而且對今後王某的生活也會造成影響。王某留院觀察期間。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馬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性命,致王某頭部嚴重受傷,而且又對王某今後生活造成影響。得出以下判決: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兩年,賠償王某一切醫療費及賠款給王某現金10萬人民幣。法律爲受害人王某討回了公道,加害人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從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馬某衝動跡象,無視法律的存在,故意傷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嚴重受害,而且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及讓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點。

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是國家法律的一項重要任務。當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因爲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權爲法律所不容,情節嚴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法律是我們生活的準繩。在我國,作爲國家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們最有效的權利保障。身體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樣我們也享有生命健康權。若當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時,我們可以運用法律保護我們的生命健康權,因爲法律是保護我們權利的法寶。有了法律,我們就有了維護的利劍。從某種意義來說,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在於人權能夠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樹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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