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必須要在被告居住地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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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必須要在被告居住地打嗎,衆所周知民事訴訟的管轄規定是比較多的,起訴人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律提出,而我們所說的跨地區起訴是在不同區域向法院提出訴訟,以下分享打官司必須要在被告居住地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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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要到被告所在地嗎

1、訴訟管轄是很複雜的問題,具體到哪個法院起訴,需要根據具體案件類型來判斷。

2、一般情況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被告是個人的,住所地爲經常居住地,即其在戶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滿一年的地方。

二、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的起訴一般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於因合同糾紛、侵權行爲引起的訴訟,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爲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規定如下: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打官司必須要在被告居住地打嗎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打官司必須要在被告居住地打嗎2

起訴是不是隻能到被告戶籍地立案

向法院提起訴訟,不一定要在被告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如果是侵權訴訟,可以選擇在侵權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如果是合同糾紛,可以選擇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如果是離婚糾紛,被告正在服刑,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其他案件,還可以在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打官司必須要在被告居住地打嗎 第2張

只有欠條起訴能勝訴嗎

僅憑欠條起訴,官司敗訴,這個也是很正常,特別是金額較大或巨大的借貸關係,僅僅憑藉條或欠條並不足以證明整個借貸事實。借條或欠條原則上只能證明雙方具有借條的意圖,對於是否支付借款則需要出借人進一步舉證證明。

僅有借條的情況下,原告基本辯稱是以現金形式交付借款。對於金額較大的借貸,原告必須就現金交付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事實和經過,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質詢和法庭的詢問,若原告沒有辦法對整個過程作出合理的說明,則承擔不利後果的可能性較大。

所以,除了欠條以外,作爲原告方最好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借貸事實。例如,知曉借貸事實的證人證言,雙方之間的QQ、微信聊天記錄,雙方的通話錄音或錄像,雙方之間的短信記錄,或其他原告方催款等記錄,對方是否具有還款記錄等等證據材料。

打官司必須要在被告居住地打嗎3

一、單方在異地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異地起訴離婚條件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註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雙方均被註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對於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若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也就說如果符合以上條件是可以在異地訴訟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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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訴離婚被告不出庭該怎麼辦

《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根據上述規定,離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須委託代理人,且被告必須提交書面意見。因爲婚姻屬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十分重視,在司法實踐中,都要求被告出具書面的意見,但這還不夠完善

法官還要確認書面意見確實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應在開庭之前當面向法院遞交書面意見,或對書面意見做公證,由代理律師遞交給法庭,這樣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沒有出庭,又沒有提交書面意見,即使委託代理人,人民法院也會按照缺席對待,缺席判決,這樣就會對被告極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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