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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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
3、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制;
4、臨時設施檢查驗收制;
5、安全教育制;
6、交接班制;
7、安全操作掛牌制;
8、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
9、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
10、安全生產獎懲制。
加強領導,健全體系。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嚴格的安全作業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充分發揮各級安檢人員的監督作用,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事故隱患。
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安全教育要經常化、制度化。開工前進行系統的安全教育,施工中開展“三工”教育。開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達到100%。
堅持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制度。項目經理部對重點、難點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及大型設備操作及重點項目、關鍵工序及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的主要內容要突出重點,明確標準,提出要求,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藝施工。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把安全生產作爲主要內容來考慮。對關鍵工序、過程控制的安全技術論述清楚。施工中嚴格工序銜接,規範操作,杜絕違章指揮,嚴禁各種違章作業行爲發生。
嚴格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組織定期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閉合管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加強班組建設。選好班長、安全員,認真執行“三工”、“三檢”安全制度。積極開展安全小組管理活動,集思廣益,發現問題,找出隱患,及時糾正。
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管理,強化激勵約束機制。依據上級機關制定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實施細則”,紮紮實實地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推行標準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據工程特點,分別制定單項、工種、工序安全作業標準,規範指揮和操作行爲,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加大獎罰力度。增加資金投入,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使安全生產建立在科學的管理、先進的技術、可靠的防護設施上。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覈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覈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覈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目的
爲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採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財產的傷害和工作環境破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風險辨識額評價評價管理工作。
3、危險源辨識
(1)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可分爲直觀經驗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兩大類.
(2)常見危險、危害因素爲易燃易爆物質、腐蝕和腐蝕性物質、生產性毒物、生產性粉塵、噪聲、振動、輻射、高低溫、採光與照明等.
(3)危險、危害因素的識別要全面、有序地進行,禁止漏項,按規定以廠址、總平面佈置、道路及運輸、建築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裝置、作業環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順序和方面進行.
(4)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工作須按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一20xx)進行.
4、評價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爲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後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後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製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於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5、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6、評價準則
採用風險度r=可能性l×後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爲: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範、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並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範控制措施,並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範、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後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
/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範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採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採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採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
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採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7、評價組織
評價活動是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進行評價
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輔助風險評價和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並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部門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9、附則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總則
(一)目的:爲加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充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由生產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委員。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師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及車間設立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4、綜合辦公室爲管理安全生產的職能部門。
(二)安全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持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採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爲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並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並督促實施。
五、設備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覈。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設備包括自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六、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並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並負責查找原因,採取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七、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範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佈置,班中有檢查,班後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並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八、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爲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覈。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十、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並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並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十一、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十二、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一)考覈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並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覈成績取消並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爲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及時瞭解公司的安全狀態,推進安全管理,特對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如下:
(一)職責
1、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召開本公司的安全會議。
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二)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爲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傳遞,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車間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車間、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車間、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爲當月十五日,若節假日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綜合辦公室通知或電話通知爲準。
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並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後,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並跟蹤瞭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6、部門每週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並保存。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設備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並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範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設備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設備、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運行中的設備機械傳動位置,對設備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並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滅的菸頭是否落在菸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菸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並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後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後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後雙方在班後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後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1目的與範圍
1.1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爲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促進企業安全臺帳的標準化、規範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山東魯成衡器有限公司內對安全生產管理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等內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適用於魯成衡器範圍內所有安全臺賬的控制與管理
2職責
2.1冉凡得負有對安全生產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等組織領導責任。
2.2冉祥起負責組織員工安全手冊和管理制度的編制工作。
2.3安全科是安全生產臺賬的主管部門,負責安全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及相關的控制管理。
2.4安全科、檔案室管理員是的主要配合部門,參入公司安全生產臺賬的歸檔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
2.5各安全員負責與本制度相關的安全臺賬的、歸檔、使用、保管工作。
3臺賬範圍:
3.1總則:公司各部門、班組必須建立安全臺帳、檔案和安全活動記錄。
3.2臺賬種類應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臺賬:
a)責任書:承包合同、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班組長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b)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c)安全操作規程與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d)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f)安全記錄文件表樣
(2)安全規章制度臺賬
a)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管理制度頒佈令。
b)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編制、發佈、使用、評審、修訂的記錄
c)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3)安全生產投入臺賬
a)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b)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c)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明細表。
d)職工工傷保險人員名冊(附社保所清單)。
e)安全生產投入各類票據複印件。
f)勞動防護用品發放、領用清單
(4)安全組織機構與人員臺賬
a)安全管理機構(領導小組)設置的文件。
b)安全組織網絡圖。
c)法人代表的職責。
d)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職責。
e)工會的安全職責。
f)公司安全員職責。
g)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情況表
(5)安全教育臺帳:
a)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制度。
b)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c)公司安全教育臺帳:包括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安全員安全教育情況;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覈情況;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其它人員安全教育情況等。
d)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包括車間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覈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覆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e)從事“四新”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對事故責任者的安全教育情況;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情況;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
f)要有教育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被培訓人、教育培訓內容、考試時間、考試成績等。
g)考覈試卷要存檔。
h)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計劃。
(6)事故臺帳:
a)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b)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c)年度安全事故統計表。
d)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情況表。
e)各類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登記表,企業工傷事故報案材料。
f)公司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車間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車間發生的人身、火災、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風、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生產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產指揮失誤,生產操作失誤等,凡影響正常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以及其他事故。
g)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並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採取的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7)安全“三同時”臺賬
a)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
b)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
c)勞動保護專項措施項目確認表
d)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e)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f)“四新”項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職業安全健康措施對策表
(8)班組安全管理臺賬
g)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h)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i)車間安全生產活動記錄表。
j)班組安全生產檢查表。
(9)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安全會議臺帳:按要求填寫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處理結果等內容,主要記錄公司、車間關於安全方面的會議(如廠安全員月例會、車間安全例會等),尤其對安全生產文件的傳達、學習和貫徹情況要詳細填寫
(11)安全組織機構與人員臺帳:
a)公司安全組織臺帳要將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組織網絡、安全員記入臺帳。
b)車間安全組織臺帳要將車間安全小組、安全組織網絡記入臺帳,並填寫本單位義務消防隊隊員組成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狀況等)。
(12)安全檢查臺帳:
h)企業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將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記錄上賬。
i)企業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於一次,車間安全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班組每週不少於一次,除此之外還要按照專業特點、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業要求,開展專項檢查。
j)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要求及整改複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k)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13)隱患治理臺帳:
a)公司應按事故隱患治理的管理要求,凡發生的安全生產隱患治理,不論級別和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填寫,要有隱患名稱、隱患級別、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整改前臨時防範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體)、完成進度、負責人、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隱患治理後的評估情況等。
b)隱患整改要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進行(即定臨時防範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負責人、定整改時間、定資金來源)。
(14)事故臺帳:
k)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l)公司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車間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車間發生的人身、火災、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風、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生產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產指揮失誤,生產操作失誤等,凡影響正常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以及其他事故。
m)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並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採取的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15)安全工作考覈與獎懲臺帳:
a)安全工作考覈和獎懲臺帳記錄對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覈情況,要有各級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考覈細則,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個人及“三違”人員進行處罰的情況,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的獎勵情況,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表彰和獎勵情況。
b)臺帳應設考覈項目或內容、被考覈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蹟和存在問題、考覈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況、考覈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16)消防颱帳:
a)記錄消防安全組織網絡。
b)消防演練情況。
c)消防設施臺帳。
d)消防工作會議。
(17)職業安全衛生臺帳:
a)記錄員工體檢時間、人數、姓名、性別等。
b)塵、毒、噪聲分佈情況及定期檢測數據。
(18)安全防護用品臺帳:
a)記錄防護用品明細。
b)每週防護用品檢查情況。
(19)事故預案臺帳:
a)記錄事故預案演練。
(20)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臺帳:
a)記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承包人員情況。
b)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臺帳(附票證複印件)。
c)走動式巡檢情況。
d)危險點分佈平面圖。
(21)安全評價臺帳:
a)每半年開展一次動態安全評估,有安全評估報告。。
(22)安全技術裝備及設施臺帳:
a)建立安全閥。
b)聯鎖裝置。
c)阻火器。
d)煙霧報警器。
e)臺帳記錄安技設施變更情況。
(23)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a)記錄特殊工種人員姓名、工種個、年齡、本崗位工齡、性別、取證時間。
b)參加培訓情況及複審考試情況等。
(24)安全學習資料檔案:
a)保存下發的上級各種文件、安全會議材料及安全試題庫、安全考試卷、安全通報等學習資料。
b)安全活動記錄要內容齊全,填寫參加人數、參加領導、活動內容、發言情況、領導簽字等。
c)安全活動內容:學習安全文件、通報、安全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勞動衛生知識;結合事故案例,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事故預想和崗位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技術表演;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技術座談、攻關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動。
d)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要將本班組的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等內容記錄清楚,並與車間內容相對應。
4歸檔
4.1時間:
(1)按時間以年度爲順序形成的文件,整理、編寫相應的目錄,第二年上半年歸檔。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歸檔。
(3)工程項目,鑑定,竣工驗收後,整理、編寫相應的目錄就歸檔。
(4)辦理完畢的文件,按工作階段性進行歸檔,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4.2要求
(1)總則:安全臺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臺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部門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範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安全臺帳由各生產部門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2)材料完整齊全。
(3)系統、條理、保持有機聯繫:凡是歸檔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徵組卷,儘量保持它的內在聯繫,區分它們不同的保存價值。文件分類準確、立卷合理。。
(4)立卷時,要求將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等統一立卷,不得分散。
(5)在進行卷內文件排列時,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後秩序,按時間先後排列。對於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應統一規定進行,比如:正件與附件,應正件在前,附件在後等。
4.3歸檔的形式:
(1)文字檔案:包括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以及上級頒佈的各種文件。證照與批文,企業內部各種證照、文件、設計方案,措施計劃,上級的各種安全總結,報告等。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會議通知、議程、簽到、記錄及決議等;安全檢查與整改,安全教育與培訓,危險源與應急管理、職業衛生、事故處理、安全生產獎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實施,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五同時”、“三同時”,職業衛生、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原始資料。
(2)音像檔案:記錄聲音或影像的檔案,包括照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等。
4.4保管
(1)安全生產檔案,由公司安全科分類專人保管。
(2)檔案保管年限爲重要檔案七年以上,一般檔案三年以上。
4.5文件的更改
(1)文件需更改時由提出部門或文件歸口管理部門填制《文件更改通知單》,明確更改原因和更改內容,管代/安全員(管理類文件)或技術負責人(技術類文件)審覈批准後實施更改,註明更改狀態。《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的更改還應經總經理批准。
(2)文件更改以劃改或換頁的形式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的更改以換頁的形式進行。安全文件更改後由安全員在《文件更改通知單》“更改記錄”欄內簽字確認。
4.6文件的換版和作廢
(1)安全文件經過多次更改、本次更改內容較多或不適用時,應進行換版。換版文件的編制、審批和發放與新文件相同。安全文件換版後應對其版本狀態進行更新。
(2)自新版安全文件實施之日起,原版安全文件自行作廢,由安全文件歸口管理部門加蓋“作廢”印章後收回銷燬。需作爲資料檔案留存的應加蓋“安全資料”印章,以防止誤用。
4.7外來文件的控制
(1)總則:公司引用的外來安全文件(如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安全標準、監督檢驗報告等)應予以標識,對其發放進行控制;其中安全技術規範、標準應購買正式版本。
(2)由安全文件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來文件的適用性、有效性進行審覈,編號後按本程序的相關規定進行發放、使用和換版。
(3)對適用的法律、法規文件由安全生產綜合辦公室進行審覈和保管,並在《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4)對生產設備等專用安全文件由生產部等主管部門進行保管。
4.8安全記錄的控制參照《文件控制程序l*hq-wk-20xx》有關規定進行。
5考覈
對於未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或教育率達不到規定要求,按安全獎懲辦法執行。
6附表
6.1附件1安全生產責任制-臺賬
6.2附件2安全規章制度-臺賬
6.3附件3安全生產投入-臺賬
6.4附件4機構與人員-臺賬
6.5附件5安全教育培訓-臺賬
6.6附件6安全事故管理-臺賬
6.7附件7安全“三同時”-臺賬
6.8附件8班組安全管理-臺賬
6.9附件9操作規程-臺賬
6.10附件10設備安全管理-臺賬
6.11附件11相關方管理-臺賬
6.12附件12現場安全管理-臺賬
6.13附件13危險源管理-臺賬
6.14附件14安全生產檔案-臺賬
本制度由冉凡得安全生產負責人提出;
本制度由冉祥起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冉祥起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冉祥起負責解釋。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覈,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新工人入場後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後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並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後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文件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後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覈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範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係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蓋章)簽字:日期:
一、目的
爲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規範員工行爲,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的良性循環,保障員工生命安全與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並負責安全生產獎勵資金的落實。
2、公司安委辦負責安全生產獎懲細則的制訂和獎懲檔案的建立並監督實施 。
3、財務資產部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臺帳。
4、各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四、工作程序
(一)處罰
1、處罰範圍
1.1 工傷事故: 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依據傷害程度和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2 設備、火災事故:依據財產損失和事故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3 違反“三違”制度導致事故發生者。
1.4 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1.5 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未在1小時之內履行報告程序;破壞或僞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1.6 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
1.7 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1.8 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1.9 未按公司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
1.10 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2、處罰類型
2.1 根據違章情節的輕重程度,及時採以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全廠、停工學習、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辦法予以處罰。
2.2 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10-50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3 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辭退、開除等。
2.4 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3、懲罰程序
3.1 經濟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2 行政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按公司有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報公司辦公會批准後執行。
五、獎勵
(一)獎勵的範圍
1、在推廣安全“四新”技術、職業衛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遵章守紀、模範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的操作者。
5、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新做出貢獻者。
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8、積極參加公司、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異者;
9、被評爲上級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年未發生事故的單位。
(二)獎勵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1、獎勵程序
1.1 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單位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覈表》上報公司安委辦,經審覈後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1.2 先進單位由安委辦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覈表》,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1.3 對獎勵範圍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各單位提出,經安委辦審查,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三)其他
安全生產獎勵從公司安全生產提取費用中列支,由公司財務資產部建立臺帳。
1.根據生產計劃,預算生產材料,審覈生產製單,安排加工廠生產,跟進質量監控,流程追蹤,並根據生產負荷的分析覈定交貨期,協調工廠與各部門均衡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
2.進行各項生產工作的安排,對訂單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投產前的檢查與覈對。
3.對外加工訂單的貨期、品質有較強的掌控能力,及時對生產異常做出反應,發現問題及時追蹤,並提出合理建議。
4.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並及時與上級領導進行彙報。
5.負責員工的培訓和培養及相關工作指導;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安全生產檢驗,杜絕工廠的生產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總則
爲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覈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爲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繫信號或通信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啓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啓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爲項目部開動塔機,併爲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爲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由於建設工程規模大、週期長、參與人數多、環境複雜多變,安全生產的難度很大。因此,通過建立各項制度,規範建設工:程的生產行爲,對於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爲進行了全面的規範,確立了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現階段正在執行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措施計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預評價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覈辦法,並按規定期限進行考覈,對考覈結果及兌現情況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職責,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築、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爲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並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1萬m2以下工程1人;1萬~5萬m2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m2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爲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羣防羣治。(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其目的是爲了嚴格規範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其他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覈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爲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該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爲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僞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過程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章“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內容如下:
(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爲,責令立即排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可以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委託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一般包括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1.企業領導的安全教育
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
(3)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的安全教育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本系統安全及其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
3.行政管理幹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
(3)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
4.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病知識、安全文件;(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員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j里程序;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及技能、職業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識;
(2)本企業、本班組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4)典型事故案例;
(5)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的定義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2.特種作業的範圍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的範圍主要有(未詳細列出):
(1)電工作業,包括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包括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釺焊作業;
(3)高處作業,包括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製冷與空調作業,包括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製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是:
(1)年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癡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覈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覈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三)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種形式。
1.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通常是指進廠、進車間、進班組三級,對建設工程來說,具體指企業(公司)、項目(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班組三級。企業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企業新員工須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1)企業(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2)項目(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項目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內容包括工程項目的概況,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生產事項,典型事故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2.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時的安全教育
(1)企業(或工程項目)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員工和有關人員,使其瞭解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術,以適應新的崗位作業的安全要求。
(2)當組織內部員工發生從一個崗位調到另外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爲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企業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和要求。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無論何種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經常不斷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安全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要通過採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等。
五、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它是企業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着積極作用。
(一)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
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應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發生、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內容,具體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是預防企業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的各項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和防爆炸裝置等。
2.職業衛生措施
職業衛生措施是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職業衛生環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塵、防毒、防噪聲、通風、照明、取暖、降溫等措施。
3.輔助用房間及設施
輔助用房間及設施是爲了保證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所必需的房間及一切設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和冬期作業取暖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
安全宣傳教育措施是爲了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材、圖書、資料,安全生產展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訓練設施,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的研究與實驗等。
(二)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的依據
(1)國家發佈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和標準;
(2)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問題;
(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採取的措施;
(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革新項目和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一般步驟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以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工作活動分類;
(2)危險源識別;
(3)風險確定;
(4)風險評價;
(5)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6)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充分性。
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覈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定時間後,應當按照規定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覈,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對於未經培訓考覈,即從事特種作業的,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爲6年,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複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覈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覈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複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複審或者延期複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陛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設備和材料。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佈。”本條明確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於
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利於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設備更新。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需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哪些是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並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佈。對於已經公佈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不得繼續使用此類工藝和設備,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九、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這是對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能夠有效防止不合格機械和設施投入使用;同時,還有利於監管部門及時掌握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情況,以利於監督管理。
進行登記應當提交施工起重機械有關資料,包括:
(1)生產方面的資料,如設計文件、製造質量證明書、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證明等;
(2)使用的有關情況資料,如施工單位對於這些機械和設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況、作業人員的情況等。
監管部門應當對登記的施工起重機械建立相關檔案,及時更新,加強監管,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單位應當將標誌置於顯著位置,便於使用者監督,保證施工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制度是清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企業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採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二)安全檢查的方式
檢查方式有企業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的日常巡迴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班組自檢、交接檢查,不定期檢查等。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檢查“三違”和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檢查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已達標項目,未達標項目,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安全隱患的處理程序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隱患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工。應按照“登記一整改一複查一銷案”的程序處理安全隱患。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關於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此作了相應的規定。(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建築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爲:“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條是關於發生傷亡事故時的報告義務的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是及時組織搶救的基礎,也是認真進行調查分清責任的基礎。因此,施工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不能隱瞞事故情況。
20xx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十二、“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建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經過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工程項目完成後,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竣工檢驗;建設工程項目投產後,不得將安全設施閒置不用,生產設施必須和安全設施同時使用。
十三、安全預評價制度
安全預評價是在建設工程項目前期,應用安全評價的原理和方法對工程項目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預測性評價。
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的重要手段,是企業施科學化、規範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礎。科學、系統地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不僅直接起動了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減少事故發生的作用,有利於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7妒手,麗且有利於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加強財不安全狀況的治理、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產風險。
十四、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02003年5月23日建設部公佈了《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E20xx]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範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定,明確了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爲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範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築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鹼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範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誌、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並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後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並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並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誌或標語,並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並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並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乾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並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於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瞭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爲。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並於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覈
9.1爲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覈。
9.2考覈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並與個人工資掛鉤。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18條和第39條明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資金的投入和保證及責任”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產計劃下達時,佈置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公司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於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依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資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計劃和實施,對於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當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照責任制追究其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應專項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項,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包括預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防範,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費用。
(2)、安全設備(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估計規定購買從業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等。
3、每年底,由公司辦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
4、年度安全生產資金如果有結餘,可累計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辦公室申報,可從生產經費中支出,並在下年安全費用中扣出。
5、安全費用使用較好的車間,全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項安全生產目標達標,要被評爲先進車間並進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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