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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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5篇

1、有起重車輛的企業,應當建立和健全關於起重車輛的維修保養、定期檢驗、安全規程和交接班等制度,並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行。保養

2、企業應當對本企業的起重車輛進行登記,詳細記載每臺起重機的規格、性能等有關技術資料,以及歷次技術檢驗、大修理、改變起重機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的情況,以備查考。

3、機動起重機一般應由專職的司機駕駛,並且指定一定的人員負責掛鉤和指揮工作。起重機司機和負責掛鉤指揮人員,必須視覺、聽覺正常,經過專門訓練,並經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合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

4、禁止起重機械超負荷運行。

5、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掛着的重物加工。不許吊着重物在空中長時時停留,在特殊發問下,如需暫停留時,應禁止一切人員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過。起重機吊着重物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6、起重機司機、掛鉤工人和維修人員,應當經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設備和吊具,以保證安全運行,在進行檢修、工人加油和清潔等工作時,起重機應當停止運行,如系電動起重機應當切斷電源,起重機停止工作後,司機應當將起重機安全穩妥地停放在規定的地方,方可離開。

1、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2、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教育培訓。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並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並及時消除隱患。

4、每年5月集中開展車輛發動機、電源線系統油污狀況排查,對存在易引起自燃隱患的車輛,應清除油污,消除危害因素存在。

4、保持疏散通道、車輛安全出口暢通。

5、嚴禁隨意在車輛大功率使用電線範圍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電線存在,導致車輛自燃。

6、制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組織學習和演練應急預案。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後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後,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准,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目的

爲加強選廠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廠區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防止廠區內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標誌牌、道路交通設施、綠化帶等不受機械車輛損壞;保障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廠區道路乾淨、整潔,制定本規定。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廠區內所有機動車輛。

管理部門及職責

1、生產科爲全廠所有機動車輛主管部門,負責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屬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

2、安全環保科負責現場安全監管,安全檢查。

定義

廠內機動車輛是指在廠區(含生產作業區域)行駛的各種車輛,即:汽車、裝載機、挖機、摩托車、叉車、外單運送材料的載重卡車。

管理內容

第一條凡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持有效的行駛證並有完整的車牌號,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及車輛行駛相關證件,經生產科登記備案,在安全環保科簽訂安全協議並進行安全交底後方可准許在進入廠區作業(外來運送材料車輛除外),否則不準在廠區從事營運。

第二條進入廠大門及轉彎、過磅時機動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廠內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時,禁止超速行駛。

第三條消防、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只有在執行任務時方允許使用警報器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駛,其它車輛及行人應迅速避讓。

第四條運礦車輛運輸時嚴禁超速行駛,並有可靠的防泄漏/拋灑的措施。

第五條機動車在行駛中,前後車之間應根據車輛行駛速度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安全的距離。

第六條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調頭轉彎、通過交叉路口及大門口時應減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挖機、裝載機等機械車輛帶物行駛或調頭轉彎時,必須將物品放至較低位置行駛,以防止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晃動及物品墜落所造成的損壞。

第七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的貯存倉庫區域限制車輛進出,摩托車禁止進入危險品倉庫;機動車輛運送貨物要捆紮牢固。

第八條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的停車處,禁止在轉彎處、交叉路口、消防設備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種機動車輛,不準停放在坡度大於5%的路面上。

第九條在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廠區交通安全規定,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都必須有駕駛證才能駕駛車輛,無駕駛證者不得駕駛車輛,否則按違章處罰;若造成事故的,應從重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各種機動車輛在廠內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並先設法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主向管部門和安全環保科報告,聽候調查處理。

第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先做好現場調查記錄,查找事故原因,嚴格區分事故責任,在事故處理的同時應研究制訂出有關防範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外來車輛的安全管理由對口聯繫部門負責,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時由對口部門負責處理,安全環保科將視其嚴重程度對管理及責任單位進行考覈。

事故處理

第十四條廠區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進行定期檢查與日常維護保養並建立臺帳(維護保養、車輛運行、定期檢驗),檢查發現一次考覈100元,第二次考覈200元,並限期整改。

第十五條廠區機動車輛應按交通部門規定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驗車審覈,驗車審覈單據交生產科備案,未做到一次性考覈100元,逾期未經檢驗的車輛不得行駛。

第十六條機動車輛在出車前及停車後都必須進行認真檢查,檢查項目按保養規程進行;在行駛途中,應隨時觀察車輛零部件和車輛運輸的工作狀況是否處理正常狀態,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處理,如發現車輛故障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行駛,未做到一次性考覈100元。

第十七條對不遵守選廠有關規章制度、不聽從現場指揮人員、管理的,調度應提出口頭批評;屢教不改的給予200元及以上的處罰;

第十八條對不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且造成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按情節輕重處罰200—500元。

第十九條不服從指揮,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亂停亂放而造成廠區道路堵塞,交通混亂,影響進出其它車輛正常作業,除批評教育外,並給予當事人100—200處罰元。

第二十條任何車輛撞(壓)掛壞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除照價賠償外每次考覈100—300元。

第二十一條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在運輸作業行駛途中,一律不準載人;若違反規定,首先要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在廠區道路上維修車輛,污染地面及亂扔飯盒等垃圾雜物的,除責成當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罰款50—200元。

第二十三條損壞綠化(樹木、花草等)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條全廠員工如及時向生產科、安全環保科舉報上述情況,並經查實的將相關管理規定給予獎勵。

1.目的

爲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3.2.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2.2車輛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2.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3.3.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3.3.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並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險”標誌。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誌。

3.5.2所有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在有危險貨物。

3.5.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3.5.4停車場內按消費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3.5.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5.7停放車輛按順序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3.5.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3.5.9在停車場內禁止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3.5.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3.5.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3.5.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3.5.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井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3.8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爲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制度給予處罰。

一、車輛出門三檢制度

爲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細化管理措施,保證公司車輛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證駕駛員、押運員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特制定車輛出門三檢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車輛出門檢查。

(一)、檢查內容

1、人員資格證檢查:檢查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狀況。

2、車輛檢查:檢查車輛罐槽的閥門、罐體,以及是否做到專罐專用;檢查車輛狀況。

3、設備檢查:檢查車載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危險品安全警示燈、危險品掛牌;檢查GPS運行設備狀況。

(二)、檢查要求

1、檢查駕駛員駕駛證、危運證,押運員上崗操作證。證件不齊不得上崗。

2、檢查閥門是否有泄漏、嚴重腐蝕等現象,大蓋、罐體是否完好。如發現有上述問題,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經安全科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同時做到專罐專用,嚴禁混罐裝載。

3、每輛車配備一隻滅火器(罐車兩隻),如發現使用過期或無壓力的滅火器具,應立即向安全科申請調換。不得損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車輛必須配備靜電導鏈(掛車、罐車必須配有二次接地)。

4、車頂須有安全警示三角燈,並保證夜間行駛能夠點亮,車輛前後各掛危險品掛牌一塊。裝載過固體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認真檢查車內是否有殘餘危險品,確保下次裝載、運輸的安全。

5、駕駛員自覺檢查車輛的制動、輪胎、大燈是否完好。

6、車載GPS監控系統運行是否正常,檢查對講機能否進行通話,以及監控數據的準確性。

(三)、門檢要求

1、駕駛員、押運員嚴格按照檢查要求在出車前進行自檢,並且登記簽名,在出門前由檢驗員蓋章認可後准予出行。如有出早車的,應前一天晚上就做好三檢工作,由安全員事先蓋章認可。

2、門檢工作由安全科和調度室共同完成,安全科和調度各派兩名人員輪流做好檢驗工作,並且蓋章確認。

3、門檢人員要有具備高度的安全責任感,不得包庇駕駛員,隨意放行。

附加說明:

《車輛出門三檢表》隨車放置。保持表格的整潔完好,此表月底上交安全科,更換新表,作爲安全考覈依據。

如發現未做檢查,擅自出車,發現一次罰款100,第二次作待崗處理。

二、車輛管理

1、建立健全部車輛的技術檔案,並進行有效保存。

2、運輸車輛每年進行一次靜電釋放測試,不達標的立即組織整改。

3、公司安全科每月不少於30%的車輛抽檢,內容包括制動系統、電路系統、燈光系統等,並將檢查結果記錄臺帳。

4、設備管理責任到人,汽車原則按一定期限固定司機進行駕駛,責任人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定期由安全部門組織評定設備的保養情況和質量。

5、車輛要根據噸位的大小、使用年限、車況等因素覈定百公里油耗和年 維修保養費,列入經濟責任制考覈。

6、公司車輛未經調度許可,不得私自他用,自接業務必須徵得公司調度同意,否則作違章處罰。

7、危險品運輸車輛,嚴格執行國家對化學危險品管理的相關法令法規及作業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三、車輛調度及業務管理

1、調度員要及時掌握各運輸車輛的車況,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應立即責令其修理,不得將帶病車輛調度上路。

2、調度員要熟悉化學危險品的基本理化性能,掌握其運輸的基本要求,配載貨物必須考慮安全性和合理性,確保運輸過程的絕對安全。

3、嚴格執行《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領會、掌握交通法令法規,引導和糾正駕駛員的不良行爲,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共同維護道路運輸安全。

4、嚴肅調度令,無特殊原因,駕駛員不得拒絕出車調度令,一旦有以下行爲的調度員有權作出停車10至15天、調崗、停職等處罰決定:違反公司紀律,損害公司形象;以個人利益爲重,故意挑剔、刁難、拖拉者;拒絕調度令,影響公司正常出車;坑害他人,損害客戶利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影響公司利益。

5、日常調度力求公平、合理、並根據駕駛員的體質狀況,科學、靈活調配,避免駕駛員駕開疲勞車。

6、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規定,嚴禁化學危險品超載、超速行駛,一旦發現上述現象,調度員要及時予以制止。

7、對進行長途化學危險品運輸,要選調性能良好的車輛,並選派技能過硬、責任性強的駕駛員,必要時配備二名駕駛員,保證運輸途中的絕對安全。

8、建立調度日記臺帳,每日及時登記當日出車情況,同時醞釀次日的調度計劃。

9、總調度室負責日常業務的管理,建立業務臺帳,每筆委託運輸業務要及時進行登記和輸入電腦,並按用車時間先後,合理調配車輛。

10、每筆業務的運送,手續要完備,各類票據保存完整,運送完畢後相關憑證要及時送交委託運輸單位。

11、因我方原因,在運輸途中,發生經濟損失,將由我方負責賠償。同時對發生損失的原因及時進行分析和追究。

12、調度室覈算員在每月25日前完成各駕駛員當月的營運產值,並以調度員進行覈對,無誤後編制彙總表,報公司領導審閱。

13、當月完成的運輸業務由覈算員與委託部門進行覈對確認,並在當月開具運輸發票,進入當月運輸產值。

四、車輛維修管理

(一)、基本原則

以公司利益爲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遵循定點維修原則,到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維修。做到駕駛員、調度室、維修三位一體,以快速、保質完成各項任務,保證公司車輛最大限度的運營。

(二)、計劃維修

1、編制公司車輛年度三保計劃表,分別報送調度室、安全科,三保的車輛由業務經理具體安排時間,並通知汽修廠。當月進入二保的車輛,由公司安排。

2、汽修廠對當月進入保養車輛,必須提前對車輛進行跟蹤瞭解,以便提前做好增添相關配件的採購,縮短保養時間,提高公司車輛的出勤率。

3、保養車輛首先由調度室填寫通知單,汽修廠根據通知內容和駕駛員的詳述,確定維修項目,排定維修進度計劃,如果時間超過通知單的要求時間,汽修廠必須提前通知總調度,以便提前對車輛進行調整。

4、車輛保養時間,駕駛員必須隨車,每天到汽修廠上班,以便及時和維修工溝通。

(三)、日常維修

1、由調度室開具車輛維修通知,駕駛員持通知單將車輛送汽修廠。

2、汽修廠接到通知單後,馬上聽取駕駛員自述,作好記錄,並對車輛進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制定維修方案,如果維修時間超出調度室要求時間,應與調度室及時溝通,但是原則上由汽修廠內部調整,縮短維修時間,滿足公司的用車需要。

3、對車輛進行檢查,維修時,需更換零配件必須由駕駛員本人在車輛維修單上簽名確認。

(四)、緊急搶修

1、緊急搶修車輛在運輸途中突然出現的故障,緊急出動搶修車輛和人員前往故障現場的修理。

2、編制緊急搶修方案,掌握判斷準確,到場迅速,修理及時的原則。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3、緊急搶修以公司調度室爲信號令,不得隨意出車,否則視違規處理。

4、編制常規故障周知卡,發給各駕駛員,明確那些一般故障應由本人自己排除,以降低搶修出車頻率。

5、根據各車輛易出故障的頻率,適當爲車輛配置低價,易損零配件,並指導駕駛員的常規修理方法。

6、制定緊急搶修計費標準,報公司審覈同意,緊急搶修次數、費用列入駕駛員經濟考覈。

7、每月將所有車輛的維修情況列表彙總,(註明車號、姓名、常規

維修保養次數、日常維修次數、應急搶修的搶修次數,休息費等)。分送公司經理、調度室,安全科。

五、關於輪胎管理辦法

1、輪胎考覈規定

外胎爆裂按進價折舊由主車駕駛員承擔:外胎爆裂按進價折舊由車主駕駛員承擔:1-2個月40%、3-4個月30%、5-6個月20%、7-10個月10%、11個月以後免賠。

2、輪胎處罰辦法

備胎遺失按價賠償,將輪胎偷、賣、轉讓他人,公司以進價的5倍給予處罰。

3、輪胎獎勵辦法

方向輪內外胎正常使用7萬公里,其他內外胎(按進價):行駛9萬公里內正常使用並至12萬公里的獎5%,行駛至14萬公里獎7%,行駛至16萬公里獎8%。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佔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佔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睏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後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並設置警告標誌,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爲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瞭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的道路運輸機構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裏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

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並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

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必須瞭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覈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定和本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要求,連續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爲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爲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爲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爲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鬥、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後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後,應立即搶救,並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並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後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閒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後,應檢查外觀,加註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後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並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後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維修室內嚴禁煙火。

2、維修室內必須保持衛生整潔,各類儀表擺放整齊,分類管理。

3、各類儀表維修校正完畢後,要作好記錄。

4、維修校正的儀表要由專人保管、發放,並建立登記制度。

5、使用中的便攜儀應由專業人員每隔10天用標準氣體進行校正,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

6、便攜儀使用前,應由專職人員對儀器的零點精度何報警點進行檢查何調整,確保儀器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7、便攜儀工作電壓低於2.3V時,應立即進行充電。

8、便攜儀充電應在通風良好,並遠離礦燈充電房何H2S等有害氣體處。

9、光瓦及斷電儀的維修必須按照說明書進行。

10、儀表因發放回收不即使造成的,由維修室負責賠償。

11、凡因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儀表損壞的由使用人賠償。

12、光瓦、便攜儀及風速表的儀表半年必須到局計量處進行強檢修校正一次,並有合格證及標校記錄。

第一章總則

爲加強本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章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駕駛員准入條件

第一條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並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5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病;

(四)熟悉業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爲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駕駛員准入程序

第二條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願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並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工作簡歷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第四條由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的駕駛資質、安全意識、安全行車情況、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初審。

第五條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旅客運輸服務規範、職業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覈,並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培訓、考覈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誌、標線培訓;(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並迅速作出處置反應;(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與公司簽訂年度《安全責任書》;經營安全科爲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並報運管部門進行執業備案。凡使用僞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

第三節駕駛員安全行爲規範

第七條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安全駕駛責任感,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和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以人爲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見義勇爲,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XX或者XX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安全監控設施設備(GPS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並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部門及公司的監督和管理,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並自覺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五條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並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裝載規定和行駛規定,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不爭道搶行、駕駛車輛時不使用手機、不抽菸、不飲食、不與他人閒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客車駕駛員凌晨2點至5點必須在服務區停車休息,並與駕駛員簽訂責任狀,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嚴禁上下乘客;任何情況下途徑人行橫道時,必須無條件減速,如遇行人橫過斑馬線,必須停車讓行,優先讓行人通過。

第十九條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後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在山區、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安全行車的規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搶(佔)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按規定放置安全警告標誌,並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檢查車內安

第二十三條收車後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安全帶使用管理辦法

爲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辦法爲全面推廣使用安全帶,提高廣大司乘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護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十五條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嚴格執行客運安全告知制度;必須要求駕駛人繫好安全帶,同時,要在客運車輛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務區休息發車前等環節提醒旅客繫好安全帶。

第二十六條對所車輛安全帶安裝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七條加強宣傳引導,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使用安全帶的重要意義及正確方法;在客運站場廣泛張貼、發放倡導安全帶使用的掛圖、車貼、摺頁等宣傳品,讓“安全帶生命帶”主題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五節GPS監管制度

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市、區政府及交通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強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實加強對旅客運輸車輛安全監管,實現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事後處理向事前預防的轉變,凡我公司旅客運輸車輛必須安裝GPS監控系統。

第二十八條GPS監控系統要有且監控人員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實時監控功能:系統能夠實時反映車輛的運行狀況,GPS監控客戶端可通過互聯網或專線實現對車輛實時跟蹤和查看;

1.、目的:爲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生

2、範圍: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責任者:保衛科、安全部、購銷運輸部門

4、程序: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4.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禁火區內嚴禁吸菸。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

4.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於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於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衛檢查。

4.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廠區的一切交通標誌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車輛裝載運輸:

4.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繫,採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4.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4.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嚴禁酒後開車。

嚴禁超速開車。

嚴禁空擋溜車。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4.14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衛部門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4.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廠安全部門必須實施監督。

爲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對車輛統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爲因素對車輛進行破壞,確保車輛安全,維護正常的車場秩序,本停車場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本車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提供24小時停車管理服務。

2、本車場爲內部停車場,只爲小區的業戶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外部車輛禁止入內。

3、凡在本車場停放車輛的業戶,須到公司客戶服中心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停車許可證。

4、爲保證您的車輛安全,凡在本車場停放的車輛,須辦理機動車輛保險。

5、車輛進出停車場時,應按規定的行車線路減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嚴禁違章、逆行。

6、請將公司核發的停車卡及停車證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顯要位置;車輛進出停車場時,請主動刷卡文明停車。

7、請按規定的位置停放車輛,嚴禁擠佔其它車位。

8、停車後,請鎖好車門、關好窗戶,嚴禁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

9、停車場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停車場。

10、嚴禁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或使用消防水源沖洗車輛。

11、停車場內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司機將車輛停好後,應主動離開,不得在停車場內無故逗留。

12、嚴禁酒後和非司機人員駕駛車輛。

13、對於進出停車場的可疑車輛,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暫扣其車輛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4、爲了保證停車場的正常使用,請您愛護停車場內的各種設備設施。一旦造成人爲損壞,當事人應照價賠償。

15、請廣大業戶自覺遵守本車場的管理制度;自覺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共同維護停車場的秩序。對於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的人員,物業管理公司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負責車庫的車輛指引,維持停車秩序。

3、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將車輛指揮到位,並檢查車輛有無損壞,有無上鎖。

4、嚴格執行停車規則對來路不明、無牌證車輛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滅火裝備,檢查滅火設備運行情況,對漏油、漏氣車輛不準停放,並及時告知車主。

6、定期開展消防演習,消除安全隱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實安全條例,增強防火意識。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車輛接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壓消防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電源火線絕緣套管不被擠壓,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駕駛室、車廂的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開啓靈活,門鎖完好。

4、車上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5、進場車輛及司機應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扔垃圾及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用過的油綿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

7、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8、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10、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設施。

11、在停車場設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12、停車聲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檢修,保持完好。

13、嚴禁停車場內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

  20xx年1月11日

爲有效落實保安學校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機動車輛安全隱患,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結合車輛使用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掌握車輛管理法規政策、業務技能、管理措施,發揮好車輛安全管理參謀助手作用;認真服務好領導用車、裝備、安全管理和工作用車;每週對學校車輛進行一次檢查,及時進行保養,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2、車輛檔案和車務審驗工作:逐車建立管理檔案,準確反映車質車況、證件年審、燃油消耗、保養維修等情況;按要求進行車輛年檢,駕駛員證件審驗,保險續繳等車務管理手續。

3、司機培訓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一次,包括交通法規、機動車駕駛、保養、修理技能知識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範分析等,具體培訓內容報經學校領導審批。

4、車輛維修和車輛派遣工作:車輛故障要及時報告,按審批權限到指定地點維修;車輛派遣工作嚴謹完備,根據用車情況,搞好統籌協調,減少用車次數。

5、車輛管理人員應落實工作職責,以身作則,日常車輛管理工作納入個人考覈,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駕駛,嚴禁開鬥氣車、英雄車、疲勞駕駛車輛。

2、駕駛員必須養成出車前檢查的良好習慣,即對輪胎、儀表、機油、水、光燈、異常聲響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逐級彙報,杜絕開帶病車。

3、嚴格執行用車行車審批制度,出車後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場,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

4、駕駛員應落實自身職責,日常的車輛駕駛工作納入個人考覈,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嚴格遵守機動車輛定期保養制度

(一)駕駛員自覺保持車容車況整潔每週至少衝刷車輛一次。

(二)車內滅火器,提示牌保持完好無損。

(三)運用機動車輛檔位應注意油離配合合理,禁止低檔位和高檔位運行,做到即節油又保護車輛。

(四)夏季行車爲防爆胎及時補充輪胎氮氣,車輛行駛時打開空調冷氣便於節省汽油,冬季行車應及時補充防凍液。

(五)車輛行駛5000公里左右及時更換三濾,即機濾、空濾、氣濾。

(六)風扇皮帶應兩年左右換一次,輪胎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正時皮帶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七)對行駛10萬公里的車輛應進行全車檢修,必要時更換全線路。

(八)保障領導用車安全,對領導用車提前進行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以免影響工作。

(九)學校各種機動車輛維修保養和費用開支應提前統一報經校長審批後方可支出。

三、嚴格遵守機動車輛應急工作制度

(一)機動車輛發生故障

1、首先把車放到安全地方,開啓提示燈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原因,如不能修理應及時報修。

③附近快修門臉。

(二)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1、駕駛員不能擅自離開現場,應保護現場及時撥打110電話報警;如有傷病者還應撥打120電話急救傷者。

2、車輛行駛時,如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如車輛上了保險,應同時給指定保險公司打電話,等待相關人員來處理。

3、車輛行駛時,如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除了撥打110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之外,應視情決定傷者是否到附近醫院檢查身體。

4、車輛行駛時,如與動物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請交警進行責任事故處理。

(四)學校機動車輛各類事故的發生應逐級報告,及時應急處理。

四、本管理制度規定由學校綜合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結合學校員工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考覈落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爲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xx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公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公司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爲: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2)xx制定公司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5)xx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員的職責:

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分管範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爲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部室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部室主要負責人是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②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措施,負責制定和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定期xx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④負責xx編制應急預案和實施應急演練。

⑤負責部室特種設備事故、xx的應急處理和報告。

(2)部室副經理的崗位職責:

1①在部室經理領導下,對部室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③具體xx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⑥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⑦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及管理。

⑧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xx或事故的處理和報告等。

(3)安全員及班組長崗位職責。①配合部室經理、副經理對本部室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是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③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⑥具體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⑦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xx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⑧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xx或事故的響應、處理和報告等。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啓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xx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註冊登記文件、xx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爲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設備的購置、xx制度。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審覈並逐級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xx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xx許可的單位負責xx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xx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xx完成後,使用部門(或者督促xx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xx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並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設備的xx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爲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xx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

3掌握其技術狀況,瞭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4、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①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覈,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溫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啓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xx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xx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xx天,向公司、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xx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並做出記錄。公司安全技術部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9、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公司內部流程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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