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文彙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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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你知道作文怎樣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法律作文彙編七篇

法律作文 篇1

伯爾曼曾說過:“沒有信仰的法律將會退化成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爲狂言。”因爲法律的存在,纔有這麼和諧的世界。它的約束,規範了人們的行爲,呈現了美好的人性。

誠然,法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可又有誰會耐下心來翻閱一本本的法律條文?若真那樣做了,興許還會被當成傻瓜吧。但這本《第一本法律漫畫書》將法律的內容換了一個形式展現在我們面前,風趣的小漫畫中蘊藏着無窮的小智慧,也在無形中傳播了法律,讓其在我們心中流淌。

趁着放假的三日,拿起這本“漫畫書”,蜷在牆角,看的津津樂道。沒想到,提起來就頭疼的法律書還能是這般模樣。腦海中不經意回憶起從小父母老師會告訴我們的那些法律知識:“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不能拿別人的東西……”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話語早已植入心田。可弱水三千,我們也只取了一瓢罷了。從這本書中,我才懂得好多日常生活中發生的好多事竟然都是違反了法規的。

留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其中的那篇:“討價還價,要約承諾。”原來和商家討價的過程也存在違規的行爲,現如今我卻纔知道,真有種相見恨晚之感。平日購物時,和老闆討價完了,卻沒有購買,一走了之。這種家常便飯的行爲也是觸犯了法規?真是大開眼界!因爲當你的要價被老闆允許時,這就達成了一個合約。但最終你沒有購買,就相當於違約,自然算是違規的行爲了。

看來我們所取得那一瓢水和三千弱水確實是小巫見大巫啊。或許不經意間的舉動就是違規,而我們卻矇在鼓裏,不以爲意,任其再三的發生,這是何等的可怕啊!法律的普及是必要的措施,也是每個公民的責任。法律雖說是統治的工具,可也是我們的好朋友,有它的存在,纔會有這樣秩序井然的社會!

也許有些的違規並不會造成危及國家安全、人民晟敏安全這樣的災難。所以人們並不把學習法律當回事,認爲只要自己不殺人放火、偷雞摸狗,這就離違法很遙遠。

面對這樣的想法,我只想說:“細節決定成敗。”一切的錯誤都是從小事開始,最終釀成大錯,可那時再流下悔恨的淚水已無濟於事了。“千里之堤,潰於蟻穴。”這樣簡單的道理,難道我們真的不懂?

有人說:“你這是小題大做了,這麼做真的沒什麼關係,也就是人們之間鬧點不愉快罷了。”或許真的是這樣,倘若人們都這麼想,也都踏上錯誤的路途,漸行漸遠。後果是什麼?你能想象嗎?我來告訴你,後果就是,整個社會亂成一團,所有的人都會在無休止的爭吵中度過。你願意生活在這種情形中嗎?到那時,違法犯罪的人應該會越來越多吧。所以說,這種小事真的是無關緊要?若人人都能做好這一切,還會有那些爭鬥嗎?我們的.社會不是會更和諧嗎?

從現在起,讓法律紮根於我們的心中。我們不僅要認識到它的重要性亦要拿出實際的行動,讓法律的種子灑滿田野,開出芬芳的花朵。我相信那花朵定兼具野花的堅韌和家花的優雅!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對於這個處世不深的我還很陌生,但是我明白,法律是無處不在的,現實生活中處處都涉及到了法律,人們都懂得了法律,所以人們知道有法律保護自己,從小到“一毛錢”大到“幾百萬”的官司,其實法律一直伴隨着我們的成長。

法律就像是維護正義的天使,它不僅是公正的、嚴明的,它還是莊嚴的、神聖的。法律是大衆的,是不容侵犯的,它不僅維護了大人們的權益,更保護了我們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這樣的案例,在我身邊就發生了不止一件。

她,是我的鄰居,也是我的好朋友。在她12歲的那年,她的父母離婚了,這對於年幼的她來說無疑是個晴天霹靂,那段日子是昏暗的,她離開了自己深愛的家,跟隨着媽媽遠走他鄉,去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她認爲自己失去了父親,她的心好痛好痛,學習也一落千丈,即使這樣,蒼天還是沒有眷顧她,她的媽媽又得了急症,她非常着急的找到了爸爸,希望爸爸幫幫她,可她的爸爸卻以離婚了爲由,不理她,她看着疼愛着急的媽媽正和死神抗爭,非常的傷心,後來,姥姥知道了,勸她打官司,她迫於無奈聽了姥姥的話,終於,她以爸爸沒支付着急撫養費的名義將父親告上了法庭。法律是公正的,也是無私的,最後,她贏得了官司,媽媽的病也治好了,她的臉上也終於露出了好久不見的笑容。她從父母的陰影中走了出來,現在她和她的媽媽生活的非常快樂。

她常和我說,要感謝那場官司,讓她又找回了媽媽。而從這件事中,我也懂得了法律對於我們的重要性。

法律和我們就像水和魚兒一樣,魚兒和水不能分離,我們和法律也不能分離。如果魚兒離開了水,那等待它的一定是死亡。如果我們離開了分離,那等待我們的一定是混亂的社會,不安定的生活。所以,我們要正視法律,尊重法律。

法律可以帶給我們安定祥和的生活,也可以讓那些惡勢力自食惡果,法律是偉大的,法律總是用真理來面對謊言,用證據來檢驗事實。面對法律,我們一定要恭敬,它是我們通向未來的基礎,是美好的嚮往,法律一直伴隨我們成長。

法律作文 篇3

有人打擊犯罪,可是也有人犯罪,他們殺過人,偷過東西,搶過錢……警察叔叔一定會把他們抓起來的。

人們規定不可以殺人,是因爲誰也沒有資格剝奪別人的生命。不可以偷東西,是因爲偷東西就相當於偷走了別人的勞動成果。要記住,千萬別做壞人,要做好人。

聽外公說在他年輕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他正在睡覺,聽到外面的門響了,他悄悄爬起來去看,看到一個小偷溜進他的家裏正在翻東西,外公輕輕的拿起旁邊的椅子,小偷聽見了聲音也看見了他,然後我外公拿椅子扔過去,打了起來,小偷拿刀子劃了我外公一刀,逃跑的時候小偷還是被抓住了。現在我外公肚子上還有一條傷疤。我對他們的行爲匪夷所思,爲什麼他們要違法做一個壞人?我在想,小偷是什麼樣子的,會不會有朋友,長這麼大一直都在偷東西嗎?用的東西也都是偷的嗎?還是小孩也是這樣的嗎?

小時候,媽媽就我背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現在我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也不知道爲什麼人小的時候是好人,長大就變壞了,我感到很不理解。但是我相信這個世界還是好人多,我也相信法律就在我身邊。

法律作文 篇4

法律看起來離我們很遙遠,它卻就在我們身邊。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關乎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它與我們每一個人緊密相連。《社會主義榮辱觀》中就有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

在我們的校園裏,有很多同學在無形中就觸犯了法律,我舉這樣一個事例:

小龍喜歡給同學起外號,新學期班裏轉來一位新同學,他說話慢,方言又重,小龍就給他起了一個“小結巴”的外號。新同學剛來,心裏雖不高興,但不敢說。又一次,小龍又大聲喊“小結巴”的時候,大力爲這位新同學打抱不平,上去就給了小龍一巴掌,小龍的嘴被打出了血。同學們對這件事議論紛紛,有的說小龍該打,有的說大力打人犯法。那麼我們應該怎樣正確的對待這件事情呢?

小龍隨便給同學起外號是不尊重同學的行爲,是錯誤的,如果嚴重侮辱別人就是違法行爲了。大力打人更不對,更是違法行爲。對於中小學生輕微的違法行爲,學校應該批評教育。如果成年人把別人打傷,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給予處罰了。

同學們,一幕幕場景,一幅幅畫面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法律也就無刻與我們同在。我們不觸犯法律,但也不能成爲法盲。因爲我們生活在法制的社會裏,不懂法,就如同出外旅行不知道路一般,迷失了方向。

好了,相信同學們已經懂得法律的重要性了。讓我們行動起來,做一個知法、愛法、守法的小公民吧!讓法律伴我們成長,伴我們一生!

法律作文 篇5

有一天中午,上初中二年級的小飛騎着自行車去學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時,紅燈亮了。但是當時街上車輛並不多,他看了看旁邊沒車經過就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對面衝去。就在這時,一輛淺藍色的小轎車急馳而來……於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交通事故就這樣釀成了。

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戴着音樂聽筒過馬路;有的小朋友爲了趕時間;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貪圖方便。還有的小朋友認識不到交通規則的重要性,認爲不遵守交通規則並不是什麼大過錯,等等。

爲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

1、行人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走,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

3、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4、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爲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纔可以通過。

5、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着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杆,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

6、絕對不能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可是還有一些同學天天沉浸網吧裏,這些同學都把法律拋在了腦後,事後我才知道在去網吧的同學的家裏都有電腦完全就是爲了尋找一種所謂的刺激,還有的小學生父母在外打工,平時生活拮据,可是這些小學生竟然還從家裏偷錢去網吧,“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應該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

我們時時刻刻都活在法律裏,讓我們記住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法律故事,讓我們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小學生吧!

法律作文 篇6

說起法律,大家都不陌生。那我們身邊有沒有用法律來維權的故事。可以堅定的說有,而且還有很多。

去年春節前幾天,媽媽和爸爸從銀行裏取出他們一年辛辛苦苦賺到的錢,他們想去商場買兩部手機,我們一到商場,裏面有各種各樣的東西賣,真是琳琅滿目。爸爸和媽媽走到賣手機的櫃檯前,買了兩部手機,然後買了三件羽絨服和一些年貨。

過春節啦!在親戚家拜年的時候,爸爸和媽媽拿出他們的手機炫耀起來。

爸爸拿起手機準備去打電話,但發現手機的玻璃,不知怎麼有了一條裂縫,裂縫很小,不細心根本發現不了。爸爸拿起手機,準備去找商家要求調換一個的時候,那裏的服務員卻不肯給爸爸換,說是爸爸自己弄的。爸爸拿發票,上面明明寫着一週包換的字樣,但服務員還是不答應調換,爸爸拿她沒辦法只好回家。

回家後,爸爸長吁短嘆。我想到平時上電腦課在網上看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勸爸爸去消費者協會投訴。爸爸說:“我明天再去看看能不能換。”

第二天,爸爸找到商場經理,說明了情況,並說:“你們如果不給我換,我就去消費者協會投訴你們。”沒想到,就說了這麼一句話,他們真的給我爸爸換了手機,還向爸爸賠禮道歉。

回來後,爸爸逢人就誇我,看,學會懂法,還真有用處。

法律作文 篇7

從前,有兩個貧窮潦倒的青年人。他們兩個好朋友用自己最後的一點錢,在酒吧裏喝了一頓,最後揮淚而別。他們還互相承諾,只要20年後,自己還活着,無論自己在那裏,都一定要在此時回到這裏。談一談自己這些年來的事。

很快,20年過去了,他們中的一個回到了酒吧。他玩弄着手裏的酒,靜靜地等待晚8點的到來。淒涼的音樂依舊在酒吧裏迴盪。這時,從外面進來了一箇中年人,他環顧四周後,離開了。

終於,晚8點的鐘聲敲響了。可此時,卻進來了一個年輕人,他走到那個人身邊,用和藹的語氣問道:“你是來酒吧赴20年前的一個約定的嗎?”在得到肯定地回答後,那位年輕人立即逮捕了他。年輕人說:“你被捕了,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長官讓我逮捕你。他剛纔進來過,一眼就認出了你。”原來,哪位中年人就是全國通緝的大盜。大盜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冒着這麼大的風險來赴20年前的生死之約,卻被朋友送到了監獄。

在友情和法律面前,你會怎樣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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