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法律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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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作文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法律作文7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在我們身邊無處不在。瞧,有兩位男同學正在走廊上打架,這時,“法律”悄悄的露出它的“小腦袋”;看,一對離婚後的夫妻正在爲婚前財產而爭執着,這時,“法律”叉着腰,大步的朝那對夫妻走去。沒了“法律”,生活將是一團糟;沒了“法律”,就會讓觸犯了法律的人繼續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沒了“法律”,將會一點點的增加吵架的次數。

一次,我去湖南玩,剛入住酒店,爸爸就提議我們先去買一些生活用品,於是,我們去到了一個大型的商場購買所需的生活用品。我們推着購物車邊走邊逛。誒?怎麼這麼多人圍在賣西瓜那裏啊。我趕緊放下手中的零食,叫上姐姐,跑過去那邊瞧一瞧。

“你這小夥子,學什麼不好,偏偏學別人偷東西,你偷了就偷了吧,怎麼還死不承認呢?”一位貌似四十幾歲的中年婦女生氣的叫道。看了看那位中年婦女口中所說的那位小夥子。年紀大概十五六歲左右的樣子,修長的臉蛋上有着一副厚厚的眼鏡,看起來挺文靜,怎麼看都不像小偷的樣子啊!“我……我可沒偷!”小夥子說。圍觀的羣衆議論紛紛,有的人說:“看這個小夥子斯斯文文的,大姐你搞錯了吧!”有的人則說:“人不能貌相,我看啊,就是這個小夥子偷了。”“……”我認爲,這個中年婦女無憑無據,怎麼能隨便下定論呢?

很快,一句話打破了我的疑惑。“我發覺我手機不見時,他就站在我的身邊!”中年婦女用手指着小夥子。大夥兒都說:“這並不能代表什麼呀!”“他拿着跟我一模一樣的手機,我就說,小夥子,你能把你的手機借我打個電話嗎?他毫不猶豫的答應了。這時,我懷疑我的判斷是不是出了錯誤,可是當我翻開相冊的時候,上面,竟是我手機裏的相片。我有點不相信,還要證實一下我打開了電話簿,全都是我平時的朋友。這時,我可以確定,那就是我的手機,我問,小夥子,這是你買的手機嗎?小夥子又緊張的說,是……是呀,怎麼了?接下來便有了剛纔你們看到的那一幕。”

我們都帶着有點不相信的眼神看向了那位小夥子。那位小夥子,頭低得不能再低,小聲的說:“對……對不起,我不是有意要這樣的,我,我也是沒錢了,纔會想到這個點子的。手機確實是我偷的。”這時商場的保安來了,把小夥子帶去公安局了。這時我在心裏默默的想着:要不是有法,這世界到底會亂成什麼樣啊!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律作文 篇2

今天,我們伴着涼爽的秋風,一齊來到了吳中法院。在法院裏,我們旁聽了一件案例,但也就是這件案例,使我的感觸格外的深,使我一下子就把法律重視了起來。

有很多青少年,他們犯了法。他們現在被關入大牆之中,後悔莫及。我想這時他們一定想起了老師的教誨,親人的叮嚀。當然現在已經太晚了,如果當時聽一下勸告,也就不會落在這個泥潭之中。他們沒有一個人不關心家裏的,沒有一個人不後悔的,沒有一個人不想好好改造後到大牆外面去,獲得自由的。如果再給他們最後一次機會,他們一定不會再犯罪的。

聽了這次案例,我明白了人不能因“善小而不爲,因惡小而爲之”,只要你做了一次壞事,以後你可能就會一次又一次的再犯,到你已經把做壞事當成一種習慣時,你肯呢個就會走上犯罪道路。到時候,你後悔也來不及。許多人都是爲了貪圖一些小利而去做壞事,但是卻付出了極大地代價。有一些僥倖遺留下來的人呢?他們也不會好過,俗話說“做賊心虛”,他們肯定每天都提心吊膽,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就被抓走。我只想奉勸他們一句:“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我們一定要做一個知法的人,絕對不可以犯法。不然後悔的人一定就是你自己!!!

法律作文 篇3

上週五,我爸爸應班主任王老師的邀請,來到我們班級給大家上了一堂助教課。因爲爸爸是一名律師,所以,這次授課內容自然跟法律是分不開的。

爸爸常常說:“培養孩子的法治理念和思維,從一天的生活開始”。所以,這次課程與以往的法制教育說教形式不同,“老師”將法律問題生活化,將原本冷冰冰的法律條文以案例形式予以展示,通過主人公一天生活中遇到的事情,教會我們如何用法律的思維去解決。爸爸講了許多案例,其中第二個案例令我印象深刻,“早上,媽媽帶小明到菜市場買菜,媽媽買了一隻母雞(未付錢),商販剛將母雞交到媽媽手裏的時候,下了一個蛋,這個蛋是誰的?這雞很不聽話,趁不注意的時候,四處逃竄,將站在路邊的一個小朋友的眼睛給啄傷了,用於治療眼睛的醫療費誰來承擔?這時,母雞跑到路邊,剛好被一輛路過的汽車碾死了,母雞被碾死的損失誰來承擔?”聽完這個題目,同學都腦洞大開,爭先恐後地回答着,答案也是五花八門,課堂氣氛異常活躍。爸爸對於大家的回答,都給予了充分肯定,還表揚我們班級同學很會思考。

有趣的案例,愉悅的氛圍,我們輕鬆地結束了這一課,在課堂的尾聲,爸爸意味深長地說道:“法律原本是爲生活而設計的,她不是一成不變的。法律是一個無限的,不斷反覆,不斷更新的過程。法律並非真理的判斷,而是價值的判斷,不能被事實證僞,無法被實踐檢驗。”

今天的課堂,讓我受益匪淺,對法律有了不同的認識。原來,學習法律的目的還是培養孩子獨立思考、獨特見解能力和法治理念與思維呢!希望通過這一節課,同學們平時能遵守現行法律,碰到糾紛時會勸解身邊的人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問題,爲實現法治中國夢而共同努力!

法律作文 篇4

法律,給我們的是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舉止。正是因爲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纔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爲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國家通過立法規範人們的行爲,保障人民的利益,體現社會的公平公正。法律無時無刻都伴隨着我們的生活。

很多同學說,法律是大人們的事,與我們小孩無關,等我們長大了再學。事實是這樣的嗎?有一天放學回家,看到路邊上有許多小攤,攤主正起勁地吆喝着推銷自己的美味。可誰又知道,這些所謂的美食是這些攤主們用各種食品添加劑勾兌而成,看上去五顏六色,聞起來香甜誘人。這樣的食品,我們許多同學都把它當成美味佳餚。這樣的食品給我們青少年的成長帶來多大的危害啊!很多人長期吃這樣的垃圾食品一病不起,甚至帶來無可挽回的災難,後悔莫及。這難道不需要法律來制裁這些不法商家的行爲嗎?

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着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有些人爲了貪圖一些小利,視交通法規如兒戲,記得一次放假回老家過收費站時,有個駕駛員爲了省下過路費,貿然緊跟前面的一輛車穿過欄杆,不料前面的車輛由於避讓行人緊急剎車,後面跟着的車輛來不及剎車撞了上去,造成了嚴重的交通事故。你們說這是不是有些得不償失啊?

法律我你他,只要我們人人學法、懂法、守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人們的生活就會更加幸福。

法律作文 篇5

近年來,在法律面前蠢蠢欲動的人可謂是逐年增長,按數字統計,20xx年的犯罪率比20xx年時增長了幾十個百分點。難道如今犯法也是社會上一大“時尚”嗎?如果是的話,那隻能說人們的法治觀念相當薄弱了。

一、現象

“A君昨日被搶包,B君家昨天被小偷關顧了!”諸如此類話語,你可以從鄰居Z大媽嘮嗑時聽到,亦可以從報刊、雜誌上瞟見。這種現象就已經直接表明了當今犯罪現象是多麼地“普遍”啊。

誒,爲什麼那黑惡勢力就這麼猖狂,我們的公安人員就整治不好嗎?!

恩,這就又涉及了個犯罪――受賄,黑惡勢力用錢買通我們的公安人員來保全自己,這纔是個真正的大問題啊,如果再不加以整治,那再讓他過個幾年,那這個問題就會變得非常棘手了。

二、根源

“拒絕不良誘惑。”“不以小錯而不改。”這樣的宣傳話語在我們生活中不可謂不多,爲得就是想以此來整治一些不良的社會現象。可這讓我很不解,難道就這寥寥幾句話就能起到什麼作用嗎?當然不能!不過這卻可以警示人們防微杜漸,警告不要任自己的不良習慣得到發展,從根源治起,從而減少犯罪率。

因爲,人的惡性不是從下就有的,就是因爲不注重一些小細節從而發展致成。例吸菸――吸毒――販毒,偷竊――搶劫――傷人。如果在他們吸菸和小偷小摸時就杜絕了它們的惡習,那犯罪就從根源杜絕了。

三、措施

“世界上解決問題的方法永遠比問題多。”現象出來了,根源找到了,措施當然是雷厲風行的“打前陣”了,想各地開的法律講堂,提高着民衆的法律意思,各地的反黑活動,抓捕了那些社會的蛀蟲。還有像我一樣的人,用作文的方式詮釋着法律的重要性,如果這一切的一切能讓法治觀念能走進羣衆的心裏,那麼我想我寫着篇文章,也不爲徒勞了。

法律作文 篇6

談到法律,它總會給人以威嚴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宗教、紀律一樣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的權利纔得到了保障。

法律、法規在我們身邊處處可見,例如:上學、放學時我們經過十字路口,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規,闖了紅燈,就很有可能導致一場車禍,而斷送了鮮活的生命。下面我就給大家說一段真實的故事。

《今日說法》報道了這樣一件事。一位15歲的中學生學習成績優異,唯一的缺點就是他從小學就迷上了網絡遊戲,母親爲了看管兒子,放棄了家中的農活,在城裏租房子,陪讀。可他不理解母親對他的良苦用心。暑假中,母親又在網吧中找到了整整兩天沒有回家的兒子。氣憤之際,母親掄起木棍狠狠地打了他。回到家中,兩人再次發生爭吵,他趁母親不備,順手拿起電源線從背後纏住了母親的脖子,致其昏迷。於是,他拿走了家裏的20xx多元錢,又一次進入網吧。第二天中午回到家時,他才發現母親已經死亡。因爲害怕,他又將母親的屍體從三樓的窗戶上扔了下去。

我還看到過這樣一篇報道,在上海,14至16歲的少年犯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竟佔了其中的15。1%。犯罪,無疑威脅着我們安定的生活,而法律永遠維護正義

作爲中學生的我們,要遵紀守法,而遵紀是基礎。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釀成大禍,難道要等到接受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嗎?我們一定要從小加強道德修養,樹立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自覺遵紀守法,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後,才能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學們,從今天起,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作文 篇7

我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我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爲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電話裏父親還說了很多,但辨不清誰是誰非,可我感覺父親的意思是讓我想點辦法。

自留山的管理權,在包產到戶之前屬父親和二叔共同管理和使用,現在因分配不均二人產生分歧。原來我們家六口人,二叔家三口人,整個按九人劃分。現在,二叔認爲我們家只有三人在家務農,與他們家三口人是平等的,應該以戶劃分,不應你多我少。

我知道父親的脾氣素來急躁,就說:“爸,現在是法治社會,不能靠拳腳來解決問題。”他一聽就有些不耐煩,叫我別再說了。看來,這方法對他沒用。

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我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我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我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我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爲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說清楚,於是,我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我諮詢。

現在,我再也不爲父親的急躁脾氣擔心了,因爲他已經學會了用法律手段處理糾紛。

故事一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牀,就聽見我們院裏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隻狗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爲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爲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諮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故事三

自從小冀考上機車駕照後,就變成了一個以車代步的人,平時出門, 無論是五分鐘的路或是五十分鐘的距離,只要沒下雨,他都習慣以車代步。 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車去上學了,只好認命地拿著雨傘, 搭車上學去.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小冀突然發現下午要交的報告竟然放在家裏忘記帶了! 於是他決定回家一趟.

小冀習慣地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記起今天並沒有騎車來學校.這時小冀發現有一臺機車的鑰匙還插在車上,沒有被拔下來。小冀好心地把鑰匙拔下來,本想把鑰匙交給學校的警衛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剛好又沒有騎車,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計了一下往返的時間,大概半小時內就可以回到學校了,到時再替車子的主人將鑰匙交到警衛室,說不定車子的主人還不知道自己的車子曾被人借騎過呢! 在騎車回家的路上,剛好碰上警察巡檢,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駕照來讓他檢查,沒有駕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釋,他只是借用一下這部機車而已,並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辦的法官證明他並沒有不法的意圖,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說詞,那麼他的行爲就不會處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因爲有無不法的意圖是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不法的意圖是很困難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 以免惹禍上身卻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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