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法律作文彙編九篇

本文已影響2.75W人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怎麼寫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作文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法律作文彙編九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強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條例等行爲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字典》上對法的解釋,但是這樣的解釋對於年少的我總感覺有些抽象、有些模糊。 在我們生活中,許多青少年因爲不知法,不守法以至於把自己的美好前途給毀了。據有關部門統計,去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已佔全部刑事案件的10%,這是一串多麼令人痛心的數字!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有許多案例讓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前不久,江西一箇中學,一個學生在上樓梯時,推倒同學後造成6人死29人重傷的悲慘結局;今年五一節前,陝西一所高級中學的一個高三級學生,因一件小事與班長髮生矛盾,竟然對班長連砍數刀致死,離高考僅僅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了,學校被迫停課,這嚴重影響了大批學生的學習生活;在廣東今日一線節目中報到過一個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後,與叔叔和嬸嬸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傷。羣衆報警後,她的叔叔被捕了。這個少女認爲自己“害”了叔叔,認爲沒臉活下去而跳河自盡了 ……

這一個個真實的悲劇就發生在校園,就發生在我們身邊,真的讓人感到心痛,感到惋惜。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積極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在生活中以法律爲準繩,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一個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作文 篇2

每一個人一生下來就有屬於他的權利,如:生存權、發展權……即使你老了,也是有權利讓你的子女贍養你。

我家住在五福家園小區,在我家旁邊的單元,有一件不好的事情發生了。有一戶人家買了一套房子和一間地下室。但買來的房子是給兒女住的,而地下室是給老人住的,儘管地下室裏能夠透風,空氣還是不好,影響老人的健康。光線也不好,雖然安裝了電燈,但是光線也只比原來好一點點。五福家園裏有一個專門管理這類事情的部門。這個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知道了這件事情後,立刻來到這戶人家說:“你好,請問地下室11號內老人是你的父母嗎?”這家男主人說:“是的,請問有事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規定:父母生下孩子後,有義務將孩子撫養成人;當子女結婚後,和妻子(丈夫)有義務贍養父母。這條規定你們不會不知道吧!”管理人員嚴肅地說。男主人說:“對不起,我一會兒就把父母接上來”管理人員說:“不是向我說‘對不起’,而是應該像你的父母道歉。現在,我和你們一起將你們的父母接上來住。”於是,男主人和他的妻子在管理人員的陪同下將他們的父母接了回來。

還有這樣一件事:某一學校的一位女同學在學校看見一位男士正在抽菸,便對那位男士說:“叔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等內吸菸。”男士聽了連忙把煙滅掉,丟進了垃圾桶。

從這兩件事中,我們可以知道法律是多麼的重要,我們要合理的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法律作文 篇3

法律,給我們的是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舉止。正是因爲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纔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爲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國家通過立法規範人們的行爲,保障人民的利益,體現社會的公平公正。法律無時無刻都伴隨着我們的生活。

很多同學說,法律是大人們的事,與我們小孩無關,等我們長大了再學。事實是這樣的嗎?有一天放學回家,看到路邊上有許多小攤,攤主正起勁地吆喝着推銷自己的美味。可誰又知道,這些所謂的美食是這些攤主們用各種食品添加劑勾兌而成,看上去五顏六色,聞起來香甜誘人。這樣的食品,我們許多同學都把它當成美味佳餚。這樣的食品給我們青少年的成長帶來多大的危害啊!很多人長期吃這樣的垃圾食品一病不起,甚至帶來無可挽回的災難,後悔莫及。這難道不需要法律來制裁這些不法商家的行爲嗎?

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着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有些人爲了貪圖一些小利,視交通法規如兒戲,記得一次放假回老家過收費站時,有個駕駛員爲了省下過路費,貿然緊跟前面的`一輛車穿過欄杆,不料前面的車輛由於避讓行人緊急剎車,後面跟着的車輛來不及剎車撞了上去,造成了嚴重的交通事故。你們說這是不是有些得不償失啊?

法律我你他,只要我們人人學法、懂法、守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人們的生活就會更加幸福。

法律作文 篇4

法律伴我成長小時候我有一個要好的朋友,叫“虎虎”。

小時候我經常和他下棋玩。我們下的是象棋。記得有一次虎虎和我下棋,我由於前幾次連贏,漸漸有些驕傲。接下來的幾局我一直輸,虎虎也有些驕傲了。這時虎虎說:“咱們來賭一賭如果這一局你贏了我下次玩‘摔泥鍋’(一種遊戲)的時侯,我就把我的泥巴分給你一點,怎麼樣?”我有一些猶豫。虎虎見我有一些猶豫便說:“那再加5元錢,不過你輸了就要給我5元錢,怎麼樣?”在那時5元錢對我來說已經很多了,不過我聽媽媽講過賭博好像是犯法的。虎虎見我不說話,就問怎麼了。我說媽媽說賭博好像是犯法的,話還沒說完虎虎就說:“膽小鬼!”我申辯到:“我纔不膽小呢。”“不但小就試試呀!”虎虎說。“試就試。”我接到。結果我贏了。我贏了錢很高興一回家就跟父母說,誰知到媽媽不但不高興還把我和虎虎一起批評了一頓。媽媽說;“這是一種不好的行爲……。”

事後我和虎虎再不敢玩類似於賭博的遊戲了。

法律作文 篇5

交通雖然只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但交通安全是永遠不可忽視的。許多人以爲偶爾違規沒什麼,但是你永遠也不知道,在你違反交通的下一秒,會發生什麼讓人不可思議的事。交通常見的違規行爲,如亂闖紅燈、超速行駛、行駛途中撥打電話……許多人就是因爲在交通安全上違規,而受到傷害甚至失去了生命與一生。

有一天,我和爸爸媽媽一起出去玩,公路上沒有什麼人,我突然聽到了手機的響聲,原來是旁邊正在開車的叔叔,他的手機響了,但是他沒有像其他人一樣拿起手機就一邊開車一邊打起了電話,而是把車停在旁邊的地方,接着再拿出手機,撥回電話。這位叔叔雖然知道公路上沒幾人,行駛途中撥打電話是沒有太大危險的,但是他依然沒有違規,依然遵守交通規則,我覺得這位叔叔是大家學習的好榜樣,我也應該向他學習,做一個守法的人。

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一篇報道,說的是一位年輕人,行駛途中突然有人打電話給他,他爲了圖個方便,一隻手接電話一隻手開車,他明知道這樣開車是非常危險的,但卻仍然單手開車邊接電話,最後撞到了另一輛摩托車,差點就造成了一場悲劇的發生。

在生活中,有許多人因爲違反了交通規則,而喪失了生命,毀了自己的一生。所以,我們不能因爲趕時間灘塗方便違反交通規則,不遵守規則,這樣只會導致悲劇發生,不僅害了自己,也會害了別人。交通安全很重要,生命更重要,請大家珍惜生命,做一個遵守規則的人。

法律作文 篇6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懲惡揚善,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只有殺人、搶劫這樣的大罪纔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實,在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時改正,也是極有可能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後後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孩子偷了一個雞蛋回家,母親非但沒有罵他,反而高興的稱讚他能幹。他心裏美滋滋的,從此以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鉛筆、書本、……他年齡越來越大,犯罪的念頭越生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終於有一天晚上,他鑽到一戶人家偷錢,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說要和母親說話,當母親把頭低下時,他咬下了母親的耳朵……是啊,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小時候小偷小摸的習慣沒有及時改正,長大了就會越來越猖狂。我們一定要制止犯罪念頭的出現,將法律牢記在心。

我也曾有過“犯罪”的念頭,不過幸運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記得那是四年級一節信息課,我因生病沒有去上課,我靜靜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課。突然我看見了同學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我很想要但是媽媽又不讓我買的《查理九世》。我的心一動,珍藏版!我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覺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後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這本剛剛出來的新書,我的心裏像有惡魔和天使在打架:“隈,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來看看,等看完再還就是了。”“借需要和他說,這樣不讓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別聽它的,拿吧!拿了又不是不還的。!”我心動了,正準備伸手拿時,卻聽天使說:“拿了它你就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會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時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後退着回到座位,試着放棄、忘記這個念頭。我成功了,心裏異常輕鬆。

通過種種故事、事例都可以證明:犯罪的人一定會被法律的懲罰,而“罪”是由小變大的。讓我們牢記:法律在身邊,法律在我心!

法律作文 篇7

我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我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爲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電話裏父親還說了很多,但辨不清誰是誰非,可我感覺父親的意思是讓我想點辦法。

自留山的管理權,在包產到戶之前屬父親和二叔共同管理和使用,現在因分配不均二人產生分歧。原來我們家六口人,二叔家三口人,整個按九人劃分。現在,二叔認爲我們家只有三人在家務農,與他們家三口人是平等的,應該以戶劃分,不應你多我少。

我知道父親的脾氣素來急躁,就說:“爸,現在是法治社會,不能靠拳腳來解決問題。”他一聽就有些不耐煩,叫我別再說了。看來,這方法對他沒用。

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我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我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我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我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爲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說清楚,於是,我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我諮詢。

現在,我再也不爲父親的急躁脾氣擔心了,因爲他已經學會了用法律手段處理糾紛。

故事一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牀,就聽見我們院裏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隻狗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爲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爲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諮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故事三

自從小冀考上機車駕照後,就變成了一個以車代步的人,平時出門, 無論是五分鐘的路或是五十分鐘的距離,只要沒下雨,他都習慣以車代步。 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車去上學了,只好認命地拿著雨傘, 搭車上學去.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小冀突然發現下午要交的報告竟然放在家裏忘記帶了! 於是他決定回家一趟.

小冀習慣地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記起今天並沒有騎車來學校.這時小冀發現有一臺機車的鑰匙還插在車上,沒有被拔下來。小冀好心地把鑰匙拔下來,本想把鑰匙交給學校的警衛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剛好又沒有騎車,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計了一下往返的時間,大概半小時內就可以回到學校了,到時再替車子的主人將鑰匙交到警衛室,說不定車子的主人還不知道自己的車子曾被人借騎過呢! 在騎車回家的路上,剛好碰上警察巡檢,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駕照來讓他檢查,沒有駕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釋,他只是借用一下這部機車而已,並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辦的法官證明他並沒有不法的意圖,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說詞,那麼他的行爲就不會處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因爲有無不法的意圖是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不法的意圖是很困難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 以免惹禍上身卻不自知。

法律作文 篇8

韓非子曾經說過“家有長夜,雖飢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亂”。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法規”,這兩個小精靈守護維護着我們,但我們只有不逾越鴻溝,才能使我們更加和諧安康。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每個人的價值觀、世界觀都不同,要想治理國家,只有依靠法律,我們的國家纔會安定,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人們熱愛和平、渴望和平,作爲祖國的花朵,我們更應該遵守法律。

現在我國的留守兒童很多,他們缺少父母的關愛,生活中少了父母的教導,缺少管教,犯罪成了上升趨勢。前不久,我在《今日說法》的欄目中,看到了這樣的故事:小麗、小芳是姐妹,和同學小紅是很好的朋友,就是應爲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來。因此小紅起了報復的心理。放學後買了一瓶可樂,並放入劇毒農藥“毒鼠強”,讓姐妹二人喝下。等發現時,兩人早已沒了呼吸,口吐白沫。這兩個弱小寶貴的生命,就這樣轉瞬即逝,留給兩個家庭沉重的打擊與自責。實在讓人惋惜不止。

回頭看來,小小的故事能反映出大的問題,如果家長和老師能多普及一些法律知識、家長能多陪陪孩子,而不是奔波在外忙於掙錢。我想事情的結尾也不會這樣。

我們都是懵懂的少年,相信在法律的保護監督下,一定會努力實現自己的夢想!也希望所有的留守兒童,都會在陽光下茁壯成長,如果擁抱能消失童年父母不在的創傷,我願意一直擁抱他們。把最真摯的祝福送給他們!

青春飛揚,法律知識伴我們成長!

法律作文 篇9

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法律概念一起,構成法律的三種基本要素,論法律規則。如果說原則是法律規範中的基礎性規定,概念是法律規範中對所涉及的有關主體、客體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所作的法律內的解釋的話,那麼,規則就是法律規範中關於人們行爲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學史上,人們對法律要素持有並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學的“命令模式”論(奧斯丁)或者“規則模式”(哈特)論;龐德的“律令—技術—理想模式”論;德沃金的“規則—原則—政策模式”論等等。在我國,自從張文顯提出“原則—概念—規則”說以來,學界在相關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這一主張。這一觀點,至少是符合大陸法系國家以法典爲基礎的法律體系之特徵的。那麼,如何理解法律規則?法律規則具有那些明顯特點?

一、法律規則的概念

法律規則,又稱法律規範,儘管在法學界的一切探討和學理建樹,大體上都圍繞着法律規則而展開,但究竟什麼是法律規則,人們的看法並不盡同。這就再次證成了一個原理:越是基礎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論建樹,皆自對基礎概念的不同主張和嚴謹邏輯論證開始。那麼,什麼是法律規則?張文顯的解釋是:“……是指具體規定權利義務以及具體法律後果的準則,或者說是對一個事實狀態賦予一種確定的具體後果的各種指示和規定。”李桂林則寫道:“法律規範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範,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具有嚴密邏輯結構的行爲規則。”鄭成良則以爲:“簡要地說,法律規則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確賦予一種事實狀態以法律意義的一般性規定。”我們認爲,對法律規則可以由其主體、對象、方式、內容和功能諸方面進入分析。

所謂法律規則,是指立法者將具有共同規定性的社會或者自然事實,通過文字符號賦予其法律意義,並以之具體引導主體權利義務行爲的一般性規定。在這裏,我們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規則的生產主體-法律規則的國家性。我們知道,規則在物質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類社會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無規則可循的物質運動,科學家們仍然在尋求其規定性,如反物質的規定性。同樣,即使那些怪異的社會行爲,社會學者們也在尋求和研究其規定性的內容。但是,自發地存在的自然規則也罷、社會規則也罷,都不是純粹法學意義上的法律規則(也許,在社會法學那裏,自發產生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則也不失爲法律規則-所謂民間自發產生的習慣法規則),法學論文《論法律規則》。因此,法律規則首先是自覺地存在的。

但是,自覺存在的社會規則甚多,舉凡紀律規則、鄉規民約、公司章程、合作協議等都是自覺地存在的社會規則,但是,它們並不是法律規則,相反,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裏,它們必須受制於法律規則的規範。自然規則不存在自覺存在的問題,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們仍然是藉助於自發存在的自然規則本身來改造自然的結果。但自然規則可以轉化爲人們的行爲操守,從而成爲人們“按照自然的規定性行動”的社會規則。例如,傳染病是自然現象,但我們可以通過掌握其發病的規律,並將其制定在“傳染病防治法”中,以作爲人們在防止該病症方面的社會行爲準則。但即使這樣的規則,要成爲法律規則,也必須經過有權主體(立法者)的加工,因爲人們不能隨意地成爲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爲立法者,否則,就不可能在人們的交往行爲中形成整齊、劃一的秩序。

可見,法律規則在國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麼,立法者是誰?在學理上,人們儘管可以把其設計爲理性者、智慧者、哲學家等等,但在人類國家法的實踐中,卻只經歷了三種立法主體,其一是以皇權爲代表的皇帝個人立法,從而“前主所是著爲律,後主所是疏爲令”。其二是以議會爲代表的代議制立法主體,其特點是立法間接地表達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視的全民公決之立法主體,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職能。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俄羅斯“葉利欽憲法”、白俄羅斯“盧卡申科憲法”、“愛爾蘭墮胎法案”以及歐洲“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等等,都是相關國家或地區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