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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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夥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及經營事宜
經三方考查、協商確定於_____________街合夥開設__________店,用於_____________經營。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二條、出資事宜
1、出資方式及數額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繳納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隨意要求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經三方協商一致,由____________爲店鋪的負責人。其權限是:
(1)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購進常用貨物;
(3)支付合夥債務;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法律規定的其他合夥人權利。
第四條、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合夥人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
3、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兩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的,需滿足以下條件: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給店鋪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①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② 合夥期限屆滿,不同意繼續經營的;
③ 對重大合夥事務決議具有異議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退夥後,根據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4)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滿,但經各合夥人協商同意繼續履行的除外;
(2)合夥三方協商同意的;
(3)店鋪嚴重虧損,難以維續的;
(4)被依法撤銷的;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八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店鋪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三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 乙: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爲 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按比例在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
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丁
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爲_____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
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能夠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____%(按公司的利潤20____%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務必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____%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____%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能夠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
全權委託________作爲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務必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2、新產品的引進;3、重大的促銷活動;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
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____%。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
生產所需原材料務必由____方單獨供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
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丙方(簽名):________丁方(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蓋章確認:________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________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以上各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合作之事達成一致,協議內容如下: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商城網店,甲方總投資爲 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投資總投資方,乙方負責爲甲方運營淘寶商城。
一、 合作投資方式:____________
1. 甲方提供生產女包,爲商城主營商品。
2. 甲方提供商城運營費用:____________商城推廣費用,乙方團隊(包括攝影師,美工,運營,推廣人員)工資爲每月 壹 _______XXX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溝通協商產生的額外費用等。
3. 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商城日常運營工作,主要工作有:____________淘寶商城行情分折,營銷,策劃,推廣,廣告維護,攝影,設計等重要工作,甲方應予以全力支持與配合。
二、商城的費用和利益分配:____________
1.費用構成:____________
淘寶商城所有投資費用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運營商城運營。
2. 收益分配
甲方爲總投資方,佔商城銷售所得利潤百分之七十,乙方爲商城運營團隊,佔商城銷售所得利潤百分之三十,收益每月度分配一次。
3.利潤構成
利潤是指每月總銷售額扣除包包成本、推廣費用、人員工資後的餘額。
四、各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對該商城出資的義務。
2. 乙方必須按合同的約定對該商城認真負責的運營工作義務。
3. 商城投資成立後,甲乙雙方有權監督管理商城營運情況,提供各種服務與枝術支持,營造良好的合作氛圍,爲共同利益努力。
4.甲乙雙方保證其對商城的投資、收益分配、超額獎勵得到了充分考慮,自願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下的.條款均視作違約、做出違約行爲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僅採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採取其他合理的補救措施。
四、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和爭議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各方無法協商解決,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二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共同經營的商城中,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共同經營的項目中,甲乙雙方利潤分配爲甲方百分之七十,乙方百分之三十,
第四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___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茲有甲乙雙方就某店面合作開__店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到__年__月止。
2、經營管理:甲方委派或招聘店長,統一按標準模式進行經營管理,店員及收銀員由店長進行招聘,統一培訓。
3、裝修:由乙方負責設計,費用由雙方各負責一半。
4、經營:店內進貨的費用由雙方負責,盈利按賺取的盈利各分百分之50。
5、費用:店租、工資、水電、工商稅務等一切經營管理費用由甲乙雙方支付。
6、協議簽訂之日:甲乙方即應辦理聯名戶頭。作爲以後進貨的費用跟開支。
7、經營終止:如雙方因不可抗拒等因素要終止合作,應提前三個月通知。
8、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9、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合約規定,承擔一切後果,並賠償違約金5萬元整。
2、店鋪合作協議書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將位於世界之窗歐陸風情酒吧街魔術吧的店鋪(室內建築面積:53平方米戶外建築配套使用面積爲75平方米)轉給乙方合作使用。
二、該物業所有權屬於深圳市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乙方只有經營權,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管理費 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10%,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與呂仕達公司簽定的租賃合同,每月按時交納租金管理費及各項費用。未按時交納租金的商戶,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將給予壹仟元以上的違約滯納金處罰。
三、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咖啡廳、果汁、甜品、冷飲、酒類(經營方式:服務),協議簽定後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等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在使用店鋪當中不得進行非法活動及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則將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酒水及各種飲品費用另議。
六、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其他一切未盡事宜以甲方與呂仕達公司簽定合同爲準。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方(法定代表人):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性別___
年齡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 ,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 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乙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以上普通合夥人爲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爲有限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 合夥目的:爲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夥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覈准登記的爲準。合夥經營範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夥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並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託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其中法人合夥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組織合夥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夥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更換程序爲: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或“經全體合夥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爲,不視爲執行合夥事務。
第七章 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夥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
新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注: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普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爲有限合夥人。
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普通合夥人退夥。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作爲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爲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爲有限合夥人。
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該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夥人可以轉變爲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爲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轉變爲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爲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爲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爲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夥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夥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______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____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夥人爲自然人的應簽名,爲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並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爲:
1、車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銀行貸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XX0元;
3、燃氣改造款4700元;
4、銀行貸款利息9029元(57000元_5。28%_3年)
以上款項共計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資50%,爲50765元;乙方出資25%,爲29882元;丙方出資25%,爲29882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爲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XX年1月26——30日開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元,其中最後1個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700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20__年12月31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後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乙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及註冊
1、合夥企業(餐館)的名稱由合夥人共同商定爲_______________。
2、合夥投資的餐館位於___________門面(租賃),由甲方負責裝修、註冊、經營,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參與經營管理。
第二條 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和合夥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出資方式和數額: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總投資爲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萬元。爲確保正常經營,不足的再按股份補足出資。
2、繳付期限:前期出資額在簽訂協議後______天內全部到位,補足出資在開業前到位。
3、合夥期限:本次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以餐館租賃合同期限爲準。合同到期,合夥人同意合夥續租,沒有另籤合夥協議時,按本協議繼續執行。
第三條 合夥人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本合夥企業以甲方名字註冊,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具名,不參與經營管理,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甲方應完整記錄覈算所有收支,對前期投資使用在正式開業後兩週內報告結算情況,每年度向合夥人報告全年經營情況,辦理結算,兌現分紅。
3、合夥人有權瞭解合夥企業經營情況,確有必要時可以查看賬目。
4、合夥人有義務儘自己能力爲合夥企業提供一切幫助。
5、爲招攬業務,甲方可以向相關客戶說明合夥人情況,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據。
6、合夥期間,涉及企業經營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合夥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夥人全體會議決定,共同承擔。
第四條 工資、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方式
1、甲方工資獎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終結算按利潤______%提成,不另計獎金,如虧損則保底。
2、年終如有重大開支,需經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利潤中列支。
3、正常情況按年度一次結算,利潤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現金支付。虧損按股份共同分擔,如有必要,合夥人統一補足股份。
第五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轉讓
1、原則上不再接受新的入夥。如果接收新合夥人入夥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同期內,合夥人不得退夥。合同到期,合夥人自願退夥的允許退夥,不願意退夥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強行要求退夥。
3、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合夥份額。如合夥人私下轉讓部分份額,甲方只認可原合夥人權利義務。
4、如果合夥人一致同意增資擴股購買所租賃房產,可以適當增加一、兩個合夥人。新入夥人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並遵守合夥協議,否則放棄增資擴股。
第六條 合夥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夥人不願意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合夥人一致同意時,合夥解散。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
2、合夥解散時應該及時進行清算,並處置所有資產。如果甲方願意繼續經營,清算不能影響正常經營,資產未處置前,退夥人不得強行逼迫甲方退錢,不得故意干擾甲方經營。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____份,各執____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生效。甲方: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公司主要經營
技術研發、商務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移、高技術產品生產、銷售等。企業管理諮詢,新能源、節能減排、環保等。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貿易、培訓。從事企業管理科技、商務科技、技術科技、展覽展示,從事經營工藝禮品、電腦產品及配件等產品的銷售。
第三條公司經營宗旨和目標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爲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新能源領域、節能減排、環保的技術進步,產業的繁榮與發展,成爲國際一流的企業。
第四條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個,分別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註冊資金及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人民幣):_____萬元。
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母公司持有知識產權,在以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時,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權使用權,知識產權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東並可以控股。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各方認可,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各方股比即各方註冊資金的出資比例。
如因股東出資有困難,可向其他股東進行個人借款,應在一年內歸還,利息雙方約定,在同期國家銀行貸款利息2倍計算,並履行借款手續。各股東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積極幫助其他股東籌集資金。公司借個人資金,按國家銀行貸款利息的2倍計算,限期歸還。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運作中,支出資金__________萬元,計入公司開辦費用;待融資成功或公司盈利後,再進行給付。
第六條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商定時間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七條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新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王旭升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第十條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在以後的擴股或引入投資方時,保證原始股東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條股東的權利爲: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4、如有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的義務爲: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條公司的籌備工作由全體股東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股東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經股東討論決定,成立董事會,選舉_____任董事長;_____爲董事,兼任首席技術官;_____爲監事。_____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經股東討論,選舉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席科學家,可連選連任。從第二次選舉後的任期爲每任___年,如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誤等可經董事會討論隨時罷免。
重大事項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
爲了使公司快速增長,_____公司將與_____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支持,由雙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產生的利潤,分配順序:首先保證補足註冊金;
二、補足前期各方爲公司支付的費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資;
四、留足企業發展基金;
五、分紅。
第十五條各股東按股比預先交付總計__________萬元,作爲租房、註冊公司費用、購置辦公用品等的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後作爲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覈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___統一管理使用,建立賬戶。
爲加快註冊進度,可由股東甲方先墊付部分資金作爲成立公司的租房、購置辦公用品、註冊等費用,在股東協議簽字一週內各方交齊開辦費用。
第十六條籌備期間的籌備工作由__________委託人負責安排,各股東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十七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第十八條公司如有不同意見,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各方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約定,本協議所產生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姓名:__________ 現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現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內容:雙方友好協商,自願合夥組建
第二條
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3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xx年____月____日止。雙方協定,合約期限內不得退夥。由退夥及類似事件造成的所有損失,由肇事方全額賠償。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合夥人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二)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三)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商行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營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組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由於證件需要,合夥組織機要文件(例:營業執照)中籤署的“法定代表人”由本合夥組織約定負責人________簽署。合夥雙方協定:未經協商,該法人無權私自對合夥組織證件進行法律效力的抵押行爲。若有發生類似事件造成的損失,由肇事方全額賠償。若該約定負責人出現退股,出資轉讓或其他無法繼續合夥的情況下,“法定代表人”應當由合夥人重新協商決定,重新簽署。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__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10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營公司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合營公司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營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合營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商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合夥雙方協議,自本協議簽署日起,三年內不得發生退夥等行爲。由於違反本條例給合夥組織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的實際損失,肇事人應當全額賠償。
(二)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四) 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夥組織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五)未經合夥人協商同意,合夥任何一方都沒有權利私自將合夥組織投做出財產處置(例:銀行抵押貸款),由此造成的損失,肇事人應當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 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1、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爲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5、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_%債務。
6、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7、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義務:乙擁有權限: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8、禁止行爲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9、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合夥期屆滿;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10、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爲: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夥經營投資總額爲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甲方負責全面工作,乙方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甲方佔股60%,乙方佔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後依法分得剩餘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甲方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甲方、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爲違約。違約金爲各自出資額佔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爲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夥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隱名合夥人 (以下簡稱爲乙方):
出名營業人(合夥人)_____ _____ 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茲爲隱名合夥一事,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擬和丙方、丁X(可增加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合夥開設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成立後的該企業擬從事 (填寫經營範圍)經營。由於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關係,彼此長期信任;乙方不瞭解丙方、丁X;而丙方、丁X與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關係,丙方、丁X基於對甲方的信任,願與甲方一道合夥成立上述企業。甲方現有的能力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大數額的投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名下的投資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錢。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義上應該投資共計資本金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該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投資,由乙方於本協議成立後分次轉賬交清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甲乙雙方各自確認上述事實。
第二條:乙方分次轉賬投入資本金後,即爲隱名合夥人,且甲方認諾。乙方只按照本協議對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實際承擔所投資範圍內的有限責任,這一責任的承擔還須依賴於以甲方的名義處理。甲方在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也只能擔任有限合夥人角色。
若根據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發展的需要,仍需更進一步的追加投資,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於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等相關財務報表交付乙方查覈。
上述資料中依法應該聘請或可聘請相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請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服務並出具相關資料。
第四條:前條查覈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查閱合夥人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夥人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但虧損的承擔以不超過乙方的實際投資爲限。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於損益計算後,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甲方應配合乙方完善在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下投資的增加手續。甲方應該爲辦理上述手續,做好丙方、丁X的同意工作。
第七條:關於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營業事務,均由 方執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夥人的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夥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甲方名下的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資本,其實際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實際享有和承擔。甲方據此資本在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行使權利義務時,均必須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與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以乙方的意見爲準。若甲方不遵守本條約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本協議投資總額的20%);並且若甲方的該次意見正確,則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均歸實際出資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該次意見錯誤,則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均歸甲方個人自己承擔,實際出資人乙方不承擔本次任何損失。
甲方按照每年實際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歸甲方所有,其餘歸乙方實際所有。辦理從合夥企業領取分紅款的事務,甲方必須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去實際辦理。
第十條:本隱名合夥有效期間,自_____ _____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 _____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爲_____年_____月。
第十一條: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於年底爲之;但須於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X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退夥工作。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並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餘剩存額。
第十三條:甲方名下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乙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無權中途出讓自己名下的投資,乙方若想轉讓實際投資,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甲方擅自處分自己名下的投資或要求將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讓給實際投資人乙方,而乙方不願意受讓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九條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辦理,若本協議的約定與有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均須信守本協議,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爲本協議投資額的20%。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出名營業人(甲方):_____ _____ _____
擬投資的有限合夥企業名稱:
甲方以及合夥企業的地址:
合夥企業的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夥人(乙方):_____ _____ _____
住址:
_____ _____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茶樓合夥協議書怎麼寫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爲了規範合夥行爲,保護各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供各方供共同遵守:
一、合夥項目、經營場所
四方共同出資開辦幽蘭茗苑茶樓會所及三樓辦公室,該茶樓營業執照的負責人爲: (僅此辦證,不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四位合夥人一致同意由: 負責茶樓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營場所:武候區錦裏西路76號附3號二樓和三樓全層。
二、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爲,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2、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3、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它合夥人爲了掌握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查詢進貨、庫存,調取監控錄像等以瞭解調查經營情況。茶樓的重大支出在20xx元以上需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4、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爲合夥財產,爲合夥經營使用。
5、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
三、合夥期限茶樓合夥期限爲五 年,自20xx 年3月1日起,至20xx 年3月1日止。如果延長合夥期限,和合夥人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出資總額及方式
茶樓總出資爲:五拾萬元整,分別是貳拾萬元整轉讓費(轉讓資產細見資產附件1盤點清單),半 年房租貳拾萬元整以及拾萬三層辦公樓裝修和經營費用,由甲乙丙丁四方合夥人各出資拾貳萬五千元整,各佔25%份額,各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
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茶樓所獲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每季分配 一次。
2、債務承擔:因經營管理茶樓產生的成本、工資、費用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若有其他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六、退夥、股份轉讓
合夥期限內任何合夥人均不得退夥或者轉讓股份,如有合夥人確需退夥,必須經四合夥人一致同意並清算後方可退夥,退夥後的股份不得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七、合夥終止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茶樓終止營業:
1、合夥經營期滿且各合夥人不願延長經營期限的;
2、四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終止營業的;
八、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茶樓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合夥人可作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四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經各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丙方:
丁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附件1:盤點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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