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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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暖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暖協議書

供暖協議書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 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所屬的( )集中供暖鍋爐房及供暖管網委託乙方進行運營管理,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運營管理事項

1、甲方將冬季供暖鍋爐房及供暖管網委託給乙方進行運營管理。乙方獨立負責供暖運營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在委託運營管理期間,嚴格按照甲方與政府簽訂的《集中供暖特許經營協議書》《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及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履行供熱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3、乙方負責鍋爐房及管網的正常運行、維護保養、安全以及燃料供應保障等項工作,保證供暖質量達到政府規定的標準,並保證供熱系統故障的及時維修。

4、乙方必須自行制定、執行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並對鍋爐房運行安全及人員安全負全責。

5、在供熱期間,若發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雙方應緊密配合,協商解決,並由甲方監督恢復正常運行。對於由供暖質量問題給甲方帶來的賠償責任,乙方須完全承擔。

6、乙方自主進行管理、維修、技術、操作等人員的選聘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員工並制定相應的獎懲辦法。

第二條 供暖期限和供暖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照《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時供暖,並且保證達到供暖標準。

1、供暖期限:當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爲法定供暖期,具體以市政府當年公佈的供暖時限爲準。

2、供暖標準:根據市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供暖服務具體內容

乙方在運營管理期內涉及到維修保養等供暖綜合服務,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熱系統的安全檢查、調試。

2、鍋爐設備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

3、供暖管網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

4、鍋爐及其附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

5、鍋爐房及供熱系統的普查,供熱設備、設施的維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鍋爐房及管網各類技術資料、 圖紙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條 供暖費用的結算

1、乙方自委託運營管理之日起,乙方負責供暖費的收取工作。入網費和供暖費的收取工作,作爲乙方運營管理中的成本經營費用購買熱力服務的費用。

2、入網費和供暖費的收費標準按照物價局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3、遇政府對供暖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按調整後的價格收取供暖費。

第五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運營管理( )年,即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期滿後,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可續簽協議。如不能繼續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設備、設施的經營權。

第六條 其它約定

l、本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若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2、履行協議期間,因外部其它因素影響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 經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不負違約責任。

4、本協議期滿後,如甲、乙雙方同意續簽,雙方應在協議終止前三個月續簽新的協議。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補充協議得以完善。

6、雙方如產生糾紛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可向當地法院申請訴訟。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暖協議書2

客戶(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xxx集中供熱鍋爐房及供熱管網。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運營管理事項

1.甲方將冬季供熱鍋爐房及供熱管網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獨立負責供熱經營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政府簽訂的《集中供暖特許經營協議書》 、《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履行供熱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3.乙方負責鍋爐房和管網的正常運行、維護、安全和燃料供應保障,確保供熱質量達到政府規定的標準,確保供熱系統故障得到及時修復。

4.乙方必須自行制定並執行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對鍋爐房運行安全和人員安全負全部責任。

5.採暖期內,如發生重大故障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雙方密切配合,協商解決,甲方監督恢復正常運行。乙方應完全承擔因供熱質量問題給甲方帶來的賠償責任。

6.乙方應自主選聘管理、維修、技術、運營等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聘員工,並制定相應的獎懲辦法。

第二條供暖期限和供暖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照《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供熱,並保證達到供熱標準。

1.採暖期:法定採暖期爲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供熱標準:按市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條供暖服務具體內容

在經營管理期間,乙方涉及維修等綜合供熱服務,主要承擔以下任務:

1.供暖前供暖系統的安全檢查和調試。

2.鍋爐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

3.供熱管網的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

4.鍋爐及其附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

5.鍋爐房及供熱系統普查,供熱設備設施維護,備件更新。

6.甲方提供的鍋爐房和管網的各種技術資料和圖紙的使用和保管.

第四條供暖費用的結算

1.自乙方委託經營管理之日起,乙方負責收取採暖費。網絡接入費和採暖費的收取應作爲乙方購買熱力服務的經營管理費用。

2.入網費和採暖費的收費標準按照物價局的有關文件執行。

3.如政府調整採暖費收費標準,乙方應按調整後的價格收取採暖費。

第五條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期滿後,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可續簽協議。如果合作不能繼續,乙方應將設備設施的管理權轉讓給甲方.

第六條其它約定

l本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需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協商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達成新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其他外部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供暖協議書3

茲有北京首欣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裕澤園項目部 (鍋爐房產權單位)委託 北京都市常工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鍋爐房運行管理單位),對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彰化南路 (鍋爐房地址)的 裕澤園7號樓 小區(供暖面積爲: 委託內容包括:

1、 全面負責小區供熱運行管理。

2、 全面負責小區供暖費用收取。

2、負責落實供暖辦及政府主管部門的供暖政策。

3、負責申請供暖補貼並全部用於購買天然氣。

  委託單位:

  年 月 日

  受託單位:

  年 月 日

供暖協議書4

一、乙方擁有位於東勝區罕臺鎮 小區共戶,面積 平米(後附明細表一份),該熱用戶申請停止供暖,停供時間從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乙方按政府相關規定交清歷年所欠費用並交納采暖費總費用的10%(基礎熱費)作爲熱損耗費,方可辦理停供手續。

二、申請臨時停供的熱用戶乙方須自行或會同物業服務管理人員採取防護措施,保證停供房屋內設施、其他用戶設施及公共設施的安全。因防護措施不當,造成自己、他人及公共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甲方在採暖期內隨時檢查,如發現乙方破壞智能閥,自行打開進、回水閥,私自恢復供熱的,一經確認,則乙方按整個供暖期的雙倍採暖費支付甲方。

四、辦理停供相關手續時必須提供乙方(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一份於甲方。

五、辦理臨時停供手續根據政府相關規定採取一年一申請(每年9月15日前申報)、一年一辦理的方法。此協議有效期爲一年,即至20xx年9月15日止。用戶辦理下年度臨時停供手續必須重新申請辦理。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有效生效。

甲方(簽字蓋公章):乙方(簽字蓋公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供暖協議書5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公共事業局,市物價局有關物業收費的規定,各供熱單位及熱用戶對冬季閒置住宅要求停止供暖規定要求,並就停止供暖前後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首先收取採暖費不是以住戶是否享受到採暖服務爲依據的,而是以住宅是否消耗了熱量爲依據的。 沒有實現分戶控制的用戶,不能申請停止供熱。實現分戶控制的住宅竣工第一年,因整個供熱系統需要試運行,採暖費不予減免。

2.已經實現分戶控制的用戶,不入住需停止供熱時,用戶必須在採暖期之前向供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簽訂停熱協議,由供熱單位關閉該戶控制閥門停止供熱,同時住戶需交納全額熱費的50%,用以補償供熱企業的不變成本。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清,包括採暖期前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

3.對於辦理半費不入住的房屋,在停暖的同時,也將停止供水服務(拆除水錶,供暖期結束應業主要求再爲其安裝;另有業主要求不讓停水的,另外加收全額採暖費的10%,視爲偶有入住現象對待。如不停水自來水管道凍裂,跑水給自己和鄰里造成損失以及產生其他後果,由業主負全部責任。

4.在採暖期間,要求安裝水錶或開啓暖氣數日的,需交納20元安裝費。採暖期外物業負責安裝。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簽字手印)

經辦人: 聯繫方式:

供暖協議書6

?

供方:北京新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東盛貿飯店分公司(甲方) 需方: (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商品住宅(朝陽區東四環北路6號,濱河花園 )的冬季供暖,與甲方負責,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一、甲方按照北京市規定的供暖時間爲乙方供暖,供暖費用按照北京市物價局的文件執行:民用建築供暖費每建築平方米24元。每年供暖費以當年實際使用情況爲依據。因現在天然氣採用買卡預付費方式進行供應,甲方需先預買天然氣才能供暖。因此,如乙方未及時繳納供暖費,甲方有權終止爲其供暖。?

20xx年乙方實際需要供暖面積供暖面積務費爲每戶平方米,其中:房屋元;供暖檢修服元。 平方米,供暖費爲元。供暖費用共計二、供暖前,甲方爲乙方的供暖線路進行檢查,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在國家規定供暖期內要保證供暖時間和供暖溫度,做

好供暖服務。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保留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59078888

法定代表人:電話: 年 月 日

供暖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爲保障供暖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協議:

一、協議期限自 20xx 年11月10日至 20xx 年3月31日。

二、收費價格爲每平方米 32 元。在達到乙方取暖要求的情況下,乙方在正常收費標準的情況下另付甲方取暖費10000元。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藉口(由煉油廠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爲由停止供暖,否則乙方扣除停止供暖時間雙倍的取暖費。

四、供熱期間在房間正常封閉情況下,甲方應保證取暖單位室內溫度不低於18攝氏度。取暖單位發現室溫低於18攝氏度時,要及時告知甲方,乙方要把甲方解決結果等詳細情況記錄備案,並依據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由於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單位供暖達不到標準的,甲方要及時提高供水溫度並在2小時之內達到供熱標準,且保證在24小時之內不出現第二次類似情況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費,否則,乙方在結算取暖費時,按每出現一次這種情況扣除當年取暖費總額的0.5%。

2、如供暖設備出現故障,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組織人員搶修,4個小時之內恢愎供暖且一個月內出現故障不超過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費;如果4個小時內未恢愎供暖或一個月內出現故障累計超過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結算取暖費時,按實際停暖天數扣減取暖費,每次停暖超過4個小時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計算(意在促使甲方經常檢修儘量少出故障維持正常供暖)。

五、乙方扣減取暖費應提供有取暖單位及甲方代表簽字的故障記錄。遇取暖單位投訴或是供暖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及時予以解決,並在乙方提供的記錄上簽字,如果甲方既不應訴解決問題也不在記錄上簽字,故意造成乙方扣減取暖費證據缺失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

六、取暖費支付時間:在正式供暖之前乙方預先交付取暖費用2萬元,剩餘部分在供暖結束之日一次性交齊(由於甲方目前使用乙方供電設備)。

七、此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供暖協議書8

供熱人: 。 用熱人: 。 爲了明確雙方在供熱、用熱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

(一)供熱地點: 。

(二)用熱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爲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爲每年11月5日起至次年4月5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人保證室內供熱溫度在攝氏16度以上。

第三條 供熱費標準及支付期限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蔘照政府部門批准的價格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供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用熱人應當在每年 月 日前將供熱費以現金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維護管理

1、各用熱戶房屋內的自用供熱設施由用戶自己負責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鑑於本樓部分用熱戶的供熱設施年久

失修損壞程度嚴重,供熱人建議及時修復、更換。

2、本樓樓內公用部位的供熱設施由供熱方負責維護、管理,產生費用由本樓各用熱戶分擔。

3、由於本樓地下供暖管路已經大部分損壞,急需維修、更換,此項費用由本樓各用熱戶分擔。如不更換造成影響供熱供熱人不因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用熱人用熱設施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供熱義務。

(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供熱費。

(三)對自己產權範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四)不得擅自改變供熱設施,杜絕私接放水裝置或私增管路、暖氣片。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由於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責任,供熱人可以減收部分供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

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爲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供熱費的,還應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滯納金。

2、如在供熱過程中因用戶設備損壞或用熱人擅自改變供熱設施,影響全樓供熱損失由用戶承擔,全樓放水停熱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0元。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爲1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協議生效期限

本協議一式兩份,供熱人與用熱人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反悔。

供熱人: 用熱人:

年 月 日

供暖協議書9

供暖設施維修施工協議書

甲方:滄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乙方:楊錫瑞

經雙方協商,滄縣職教中心院內20xx年度供暖設施維修施工(限取暖鍋爐維修、採暖管線拆舊換新兩項)工程由 楊錫瑞 承包,具體施工內容及有關事項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取暖鍋爐維修施工

1、乙方負責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安裝施工,安裝工具、機械由施工隊自備。

2、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要認真審查熟悉鍋爐現狀,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報甲方備案。

3、施工項目包括:鍋爐本體及附屬設備維修、更換安裝與調試。詳見本合同附件:20xx年取供暖鍋爐維修要點。

4、所有維修及安裝設備必須保證質量,所用材料及更換設備爲正規廠家合格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鑑定書或產品合格證備查,自制設備需經甲方認。併爲後期運行提供技術指導。

5、施工中所需材料、人工費除原先約定外均由乙方負責,轉換下廢舊金屬物品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6、乙方負責在供暖期內對所施工的部位及設備進行技術性檢修,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施工部位出現故障免費維修或更換。

7、取暖鍋爐爲耐用設備,應經受足夠長的正常使用年限,重點更新維修事項保修五年。

二、供暖管線維修施工

(一)拆除舊線:

1.由乙方組織人員對現有舊管線氣割拆除,運送倉庫保存。

2.拆除舊線施工所用人工、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備,此項發生費用計入結算款總額。

(二)安裝更換新線:

1.承包方式爲工料大包。

2.所用管材爲衡水京華國標普通鋼管,壁厚達標。(需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證及相關票據)

3.保溫採用聚苯管外包瀝青布,同時刷瀝青油一遍。

4.按舊線設置彎頭、碟閥、節門等附件,由乙方按雙方約定配置,約定爲天津大站閥門集團力字牌合格產品,取暖管線施工符合國家規範要求,所用款項計入承包費總額一同決算。(需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證及相關票據)。

三、施工期限:20xx.10.16—20xx.11.13,工期每延誤一天,按總造價10%扣除違約金。

四、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施工產生的垃圾乙方要及時清理外運,不得形成二次清理,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工程總造價:112000元(壹拾壹萬貳仟元整)。

2.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三天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撥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幣肆萬元整。

3.首個取暖期結束甲方組織工程驗收,20xx年12月31前結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協議簽字後,維修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免費維修,並以尾款的5%賠付甲方;甲方在期限內如不能結清工程款,需按日期償付乙方同期滯納金(按同期貸利息實計)。

七、雙方簽字後,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或乙方無故放棄施工,按總造價全額賠償對方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校方存檔。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

甲方: 滄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10月17 日 20xx年10月17日

供暖協議書10

供熱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用熱人: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沽源縣人民政府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和計費面積

(一)用熱地點: 號樓 門 號

(二)供暖面積: 平方米

(三)供熱面積的計算:

居民用戶:供熱建築面積以房屋產權證建築面積爲準,如無房屋產權證則按以下公式計算,供熱建築面積=住宅使用面積+1/2共用牆體面積+非共用牆體面積。

非居民用戶:房屋產權人應提供房屋產權證,經供暖單位測繪覈對後,確定最終供暖面積。

第二條 採暖費標準、支付期限及方式

(一)採暖費價格: 元/㎡。

(二)每年5月1日至當10月15日爲繳費期,乙方應在此期間主動交納當年採暖費,甲方應採取多種形式積極收費。

第三條 供熱期限和質量

(一)冬季供熱期爲每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如遇氣溫特殊變化,則按沽源縣人民政府決定履行。

(二)供熱期間,未與陽臺打通的'居室溫度標準爲18℃(±2℃)。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用熱情況及用熱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用熱設施進行維護管理。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範圍內用熱,有權制止乙方超量、超使用範圍用熱。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及時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交付熱費,並按約定進行正常熱費結算。

(三)、對新增用熱戶,甲方有權在供熱之前對乙方的用熱設施進行檢查驗收。乙方使用未經甲方驗收合格的用熱設施,在用熱參數達不到乙方要求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的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乙方違法用熱時,或乙方不按時足額交納熱費時,甲方有權隨時中斷供熱,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因供熱設施出現故障、臨時檢修、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甲方應視情況儘量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應儘快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在其他特殊情況下,甲方可先停止供熱,以減少雙方的損失。

(六)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和使用範圍向乙方供熱。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監督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乙方提供熱力。

(二)、乙方新增或者增加用熱面積,應當向甲方辦理用熱申請手續,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交納有關費用。

(三)、乙方變更戶名,應當事先向甲方辦理手續。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用熱性質、供熱地點和供熱設施,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四)、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及時、足額交納采暖費。

(五)、乙方應對自己產權範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並應積極配合和接受甲方對用熱情況及採暖系統安全運行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甲方生產經營狀況正常、供熱設施正常的情況下運轉,甲方能夠正常向乙方正常供熱,但甲方無故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熱,且甲方也不能說明合理理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並應退還給乙方預交的實際未供熱部分的熱費。

2、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甲方的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甲方不承擔責任:

(1)乙方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爲造成停止供熱,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交納采暖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應交採暖費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甲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向乙方供熱。

2、乙方違反合同擅自進行施工用熱,或者擅自改造用熱設施,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熱,乙方並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築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二倍計算;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開始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年開始供熱時間爲準。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爲一年,自20 年11月15日起至20 年3月15日止。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暖協議書11

地熱用戶維修協議書

甲方(開發單位):

乙方(供暖單位):

丙方(業主): 身份證號碼:

丙方居住在由甲方建設、乙方供暖的 小區 號樓 單元 層 戶,房屋產籍號爲: – – – 。該供暖系統採取了地熱形式,經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兩個取暖期內,如丙方地熱供暖系統不熱(乙方熱源達不到規定要求除外)或漏水,由甲方負責維修,所發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安裝的地熱工程已經試壓驗收合格,如因丙方操作不當或隨意改裝而造成自己或第三方損失均由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三、三方以進戶口的鎖閉閥門爲界。自鎖閉閥至室內的供暖設施在兩個取暖期過後由丙方負責維修、維護和更新改造;自鎖閉閥至室外的供暖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維護和更新改造。

四、丙方不能私自在供暖系統上增加管道泵等設施,不能影響在同一供暖系統中的其他用戶正常供暖。否則,甲方有權提請乙方停止向丙方供暖,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丙方承擔。

五、如丙方房屋產權發生變更,則應當與乙方辦理結清供熱費等相關手續,並將此協議告知新產權人,新產權人應當遵照此協議執行。如丙方未將此協議告知新產權人,而給甲方、乙方或其它第三方造成損失,均由丙方承擔一切責任。

六、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開發單位): 丙方(業主):

乙方(供暖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供暖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爲了確保用戶正常供熱,維護好供熱秩序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給供熱企業換熱站機房及供熱管線設備通水通電。

2、配合供熱企業及用戶供熱系統設施的維修及維護。

3、甲方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協助配合供熱企業及用戶收取2個採暖季的供熱費用及有關退熱費的處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室內供熱系統出現任何問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供熱季內若因種種原因達不到供熱標準由乙方自行解決,或告知供熱企業解決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3、若因室外管網、室內系統的原因達不到供熱標準,則按照供熱企業的相關規定退還居民供熱費,甲方應協助解決。

4、乙方擅自改裝、拆除、遷移用熱設施,私自擴大供熱面積造成的故障或隱患由供熱企業按有關規定與乙方共同解決。

三、其他

供熱前的系統充水由供熱企業及甲方負責,充水期間因乙方家中無人給用戶造成財產、人身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雙方均不得修改或廢止。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供熱管理部門調解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供暖協議書13

甲方:供暖商

乙方:業主委員會

爲保障供暖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協議:

一、協議期限自 20xx 年11月15日至 20xx 年3月15日。

二、收費價格爲每平方米 (政府指導價)XXX元,其中陽臺、儲藏間及樓道公攤面積按半價收取。

三、取暖費由乙方收取,乙方收齊經甲方覈定後存入銀行機構建立一個專門帳戶,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交費取暖戶名單供暖,供暖後銀行憑甲乙雙方簽字的結算清單按月把取暖費撥給甲方。

四、個別因未入住等原因未交取暖費的用戶,由甲方採取措施停暖,甲方不得以取暖費未收齊爲由拒絕或拖延供暖,否則乙方扣除延遲期雙倍的取暖費;取暖戶盜暖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有協助甲方查處盜暖行爲及作證的義務。

五、供熱期間在房間正常封閉情況下,甲方應保證取暖戶室內溫度不低於16攝氏度,(陽臺、儲藏間及樓道公攤面積除外)。取暖戶發現室溫低於16攝氏度時,要及時告知甲方和乙方,乙方要把取暖戶投訴時間及甲方解決結果等詳細情況經三方簽字記錄備案,並依據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由於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戶投訴供暖達不到標準的,甲方要及時提高供水溫度並在2小時之內達到供熱標準,且保證在24小時之內不出現第二次類似情況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費,否則,乙方在結算取暖費時,按每出現一次這種情況扣除當年取暖費總額的1%。

2、如供暖設備出現故障,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組織人員搶修,4個小時之內恢愎供暖且一個月內出現故障不超過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費;如果4個小時內未恢愎供暖或一個月內出現故障累計超過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結算取暖費時,按實際停暖天數扣減取暖費,每次停暖超過4個小時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計算(意在促使甲方經常檢修儘量少出故障維持正常供暖)。

六、乙方扣減取暖費應提供有取暖戶及甲乙雙方代表簽字的投訴記錄或故障記錄。遇取暖戶投訴或是供暖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及時予以解決,並在乙方提供的記錄上簽字,如果甲方既不應訴解決問題也不在記錄上簽字,故意造成乙方扣減取暖費證據缺失的,取暖戶或乙方可請公證人員到場對甲方的違約情況進行公證,公證書可作爲扣減取暖費的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一併由乙方在結算時從取暖費中扣除。

七、此協議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執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供暖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供暖時間:_________;

供暖地點:____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____;

供暖溫度: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爲取暖需要,須以甲方要求,在建築構造下如下要求:_________(見附圖)。

第三條乙方因取暖需要,應當設置以下取暖設備:_________(包括規格、數量、型號、質量等)。

以上取暖設備由甲方負責安裝、由乙方負責維護。安裝工作應在_________(時間)完成。乙方應當應規定給付安裝費用_________元(大寫)。

第四條乙方需增加使用熱力數量、變更使用因勢利導的,應依規定向甲方提出,並按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第五條雙方依下列方式計算熱力供應量,並依有關規定收取費用: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有違約行爲的,依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

第七條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形式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供暖協議書15

市 供 熱 合 同

供 熱

供熱方:

用熱方:

供 熱 合 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供熱方(甲方):

用熱方(乙方):

爲明確供熱方和用熱方在熱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供、用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效力

供、用熱雙方對本合同無異義的,可視本合同長期有效。對本合同有爭議的條款,經供、用熱雙方協商,從其約定。

第二條 供熱地點、交費面積

(一) 供熱地點:

(二) 房屋性質:

(三) 交費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或雙方認定面積爲準):

其中:民用供暖交費面積 平方米。

商用供暖交費面積 平方米。

機關事業單位交費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供熱期限

供熱期限爲每年11月1日零時起至翌年3月31日24時止。

第四條 供熱標準

(一) 本合同所指供熱標準爲:

1、 室內溫度標準:按照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建設的房屋(節能建

築)的居室平均溫度不低於18℃(含18℃);其他建築的房屋室內平均溫度不得低於16℃(含16℃)以上爲合格。

2、雙方同意非住宅室內溫度按不低於攝氏

(二)採用熱計量方式供熱的,雙方約定的用熱量爲每小時,室內溫度不得低於 ℃。

第五條 熱費標準、支付方式、結算時限。

(一) 熱費價格:執行鐵嶺市物價局文件的供熱價格標準收取熱費。 民用供暖/建築平方米,共計 商用供暖/建築平方米,共計 機關事業單位 元/建築平方米,共計 元。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的規定執行。

(二)熱費支付方式: 。

(三)熱費結算時間: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間用熱方將當期熱費全額支付給供熱方。

第六條 供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有權按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價格標準向用熱方收取熱費;

(二) 有權對用熱方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三) 有權檢查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範圍內用熱,

制止用熱方超量、超範圍用熱;

(四) 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方的採暖系統進行檢查;

(五) 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方有權限制或停

止供熱;

(六) 負責維修用熱方室內供熱系統及所連接的室外管道系統。雙方

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 屬於供熱方管轄範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或因各種原因不

能正常供熱,或者中斷供熱,應當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熱方,

並立即組織搶修,並在規定時間內恢復供熱。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不能正常供熱或中斷供熱除外;

(八) 供熱方發現用熱方的供熱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用熱

方。如用熱方未及時改正上述安全隱患,造成供熱方不能正常

供熱或者供熱中斷,用熱方應當自行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

失。

(九)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和使用範圍向用熱方供熱。

第七條 用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有權要求供熱方出具收費文件及對確定的熱價、計量表具等

申請複覈;

(二) 監督供熱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進行供熱;

(三) 對供熱方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爲申請仲裁和提出起訴;

(四) 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方交納熱費;

(五) 用熱方增加、減少、遷移用熱設施的,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的,

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並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

費結清;

(六) 變更房屋使用性質、變更戶名的,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並

辦理手續。

(七) 維護供熱設施的完整和原佈局,並配合供熱方對供熱設施進

行維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供熱方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方責任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方供熱的,應按照延誤供熱的時間,折算每日熱費退還給用熱方,還應當向用熱方支付不超過累計日熱費總額20%的違約金。

2、 因供熱方責任,給用熱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賠償責任。

3、 因供熱方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方成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用熱方的違約責任

1、用熱方逾期交費的,應當支付每日熱費總額3‰的滯納金。

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制其用熱或停止供熱。

2、用熱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向供熱支付熱費總額不超過20%的違約金。

3、用熱方擅自對供熱設施進行施工,用熱方應當賠償供熱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九條 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爲長期年,本合同到期後,如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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