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不和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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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不和解賠償,輕微傷是指損傷程度明顯輕微,一般要結合醫療費用、以及還有誤工費,而外還需要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以下分析輕微傷不和解賠償。

輕微傷不和解賠償1

一、輕微傷不同意調解怎麼處理

1、故意傷害他人,造成他人輕微傷,受害人不同意調解的,按以下情形處理:

(1)公安機關對打人者,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一般是處行政拘留和罰款;

(2)打人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第四十三條

輕微傷不和解賠償

二、輕微傷鑑定標準程序怎麼走

1、委託單位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鑑定,統一由公安機關法醫鑑定機構作出。傷情鑑定按照屬地管轄、逐級鑑定的原則進行,第一次鑑定爲初次鑑定。若當事人或辦案人員對於初次鑑定結論提出異議的,需要補充鑑定的,由原法醫鑑定機構進行補充鑑定,需要重新鑑定,由辦案單位委託上一級公安機關法醫鑑定機構進行重新鑑定。

2、檢驗鑑定業務流程:瞭解案情→活體檢查、拍照→查閱病歷→鑑定(案件疑難需會診提交專家討論)→製作和發放鑑定書。

3、除上門服務外,被鑑定人本人必須到場接受檢查,初次法醫學檢驗時辦案民警必須陪同。

4、初次檢驗時必須帶初次門診病歷、住院病史(包括現病史、體格檢查、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各種檢驗報告、影像學檢驗報告)等複印件(用A4紙複印以上病歷資料,並加蓋醫院複印病歷專用章)、影像學資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醫學資料。

5、對具備即時鑑定條件的,鑑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鑑定工作;對案件疑難複雜的,需要會診的,鑑定機構應在會診後及時完成。

6、鑑定文書

鑑定書由辦案單位的經辦人領取,同時辦理鑑定資料移交手續。鑑定結論由辦案單位依法告知相關當事人。

輕微傷不和解賠償2

輕微傷和解賠償後還能起訴嗎

從現有的法條上來上講,輕傷案件是刑事公訴案件。當事人手裏有充足的證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訴。

但是,基層公安面對的大部分治安案件都是輕傷案件,如果全部交付刑事公訴程序,國家的`人力財力是很難負擔,根據和諧社會的理論,國家鼓勵輕微的傷害案件自行和解或者在基層調解。

按照的法律並沒有規定輕微刑事案件和解、調解之後還能否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或者向人民法院自訴。免除刑事責任的協議在理論上效力是有問題的。但實踐中,在公安機關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又要求追訴刑事責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會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違反了自願原則,或者對方未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

只要在派出所的調解下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並且完全履行了調解協議,就不會再判處刑罰。注意,逮捕和判處刑罰是不同的。逮捕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強制措施。對方即使向法院起訴,通常這種自訴案件不會逮捕被告人。

輕微傷不和解賠償 第2張

《刑事訴訟法》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通知(法發[2010]36號)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輕微傷不和解賠償3

輕微傷起訴一般賠多少

具體多少錢看你以下這些費用花了多少。

結合《民法通則》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賠償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傷害者能治療康復的,主要賠償以下這些費用:

(1)醫療費。醫療費是醫治人身損害所需的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等。

(2)誤工費。誤工費是指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賠償費用的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

(3)交通費。交通費是指去醫院的必要交通費用。如果受害者能夠坐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輪船的就不能坐出租汽車、飛機,否則不予賠償。

(4)護理費。護理費是指受害者生活上不能自理需要專人護理的費用。

(5)營養費。營養費是指必要的食療、滋補身體所用的費用,不包括根據診斷不需要特殊增加營養而受害人自行滋補的費用。

二是造成受害者身體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除賠償上述所需的費用外,還必須賠償殘廢者生活補助費以及依靠受害人扶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賠償的生活補助費一般應不低於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的標準。

三是造成受害者死亡的,除賠償(1)~(5)所需的費用外,還必須賠償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等費用。

構成故意傷害罪怎麼量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準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輕微傷不和解賠償 第3張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到殘疾標準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四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傷殘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每增加1級殘疾等次,基準刑增加六個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以上(含6級)傷殘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級殘疾等次,基準刑增加一年。

4、無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2級以上(含2級)傷殘的,基準刑爲無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基準刑爲無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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