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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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爲加強交接班管理,嚴格交接班手續,規範交接行爲,特制定本制度。
交接班雙方必須遵守上下班時間,接班人必須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正點交接班前的準備工作,具體爲交班人填寫記錄,介紹本班情況及領導交辦的需接班人完成的工作和應注意的事項,接班人查看值班記錄和察看現場情況與清點應急器材等,確認交接清楚和記錄相符,在交接班登記表中籤名。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交接:
1、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尚未就緒時;
2、發生事故待處理、未經領導同意下班的,或事故正在處理中需當班人在場時;
3、接班人員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現象的。
凡交接班手續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崗位範圍內發生異常情況,又無法分清責任的由發現時的當班人員負責,並承擔相當責任。
1、一般原則
(1)值班人員應認真作好本崗位的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員應主動向接班人員交待運行情況,保證安全運行。
(2)接班值班長及各班班長應提前30分鐘進入現場,瞭解運行情況,其它值班員必須提前25分鐘到現場檢查設備、瞭解情況,交班人員必須在現場簽字交接。
(3)接班人員嚴禁酒後接班。
(4)值班人員一般不得連值兩班,值班人員因故離開工作崗位應經班長批准,班長應指定人員代替,交接後方可離開。
(5)在交接過程中,雙方意見不一、經協商不能解決時,應向有關領導或值班長彙報、裁決處理;未辦好交班手續,不得自行離開崗位。
(6)重大操作和事故處理,應告一段落並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交接,系統事故處理須經值班長同意後方可交接。
(7)交接中發生事故時,不得進行交接,對未完成交接手續則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員可在交班人員的要求下協助處理。已辦完交接簽字手續則由接班人負責處理,交班人員應主動協助處理。
(8)必須正點交接,雙方簽字後爲交接完畢,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崗位。
(9)接班班長應將主要情況(運行情況、設備情況、經驗教訓、命令通知等)向值班長彙報,值班長應根據本值情況、佈置任務及完成任務的安全措施和傳達上級指示。
(10)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2、接班
(1)接班人員應向交班人員瞭解設備情況、運行方式、操作變動、經驗教訓。
(2)查閱交接班記錄、運行日誌,瞭解主要參報的變化情況。
(3)接班檢查:應按本崗位所管轄範圍進行全面檢查、有疑問應向交班人員詢問清楚,對設備異動、缺陷操作後的變動應重點檢查,必要時交接雙方應到現場交接。
(4)檢查本崗位設備現場是否整齊清潔,接班人員有權要求交班人員把崗位設備場地做好清潔後,才能辦理交接手續。
(5)檢查工具、資料、圖紙、記錄本、桌椅、門窗、燈具、消防設施是否齊全完好,如有損壞,只有當接班者末提出異議方可進行接班。
3、交班
(1)交班前班長應檢查本崗位的例行工作,計劃工作的完成情況,查閱主要崗位的運行日誌、運行記錄,檢查各崗位清潔工作完成情況。
(2)各崗位交班前應檢查工具、桌椅、燈具、圖紙、資料、記錄薄、消防設施、門窗是否完整、齊全、並作好記錄後交班。
(3)各崗位交班前,作好崗位的清潔工作。
(4)各崗位在交班前應檢查交接班記錄、運行日記、缺陷記錄應正確無誤,並向班長作簡要的彙報。
(5)交班前班長向值班長作下列彙報
①本班接到的通知命令;
②本班所操作的項目;
③本班發現的缺陷及處理情況;
④設備投入工作票的許可情況;
⑤設備異常及事故處理情況;
⑥人員紀律情況,好人好事;
⑦交班前的運行方式,下一班的主要工作。
1.0目的
規範保安部、消防中心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到人。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嶺南xx物管處保安部各崗位每天的交接班工作。
3.0職責
3.1保安部經理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導及檢查工作。
3.2當值隊長負責所帶班組的交接指導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具體的交接班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接班前集合
4.1.1嚴格執行《員工手冊》中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定中的儀容儀表不準上崗。
4.1.2所有接班人員應於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保持良好的站立姿勢,不得蹲、坐。
4.1.3整理着裝,當值隊長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檢查員工着裝。
4.1.4當值隊長集合隊伍,清點人數,安排崗位並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1.5集合過程應在15分鐘之內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當值人員準時到達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員相互敬禮問好。
4.2.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對講機、崗臺、太陽傘、路障、鐵馬、護攔帶、滅火器等物品,如發現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隊長彙報,並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記錄。
4.2.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作好記錄以便跟進。
4.2.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保安員的帶領下,系統地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並通知隊長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2.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後在崗位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並開始接崗值勤。
4.3交接
4.3.1各崗位在交班前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4.3.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依據,如:施工許可證、放行條、施工出入證等。
4.3.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問好。
4.3.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3.5帶領接班人員系統地檢查區域內的工作情況。
4.3.6互相簽名後,方可離崗,並排隊趕往集合地點。
4.4交接班後集合
4.4.1當值隊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後集合隊伍、清點人數,並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4.2解散隊伍。
(1)、交接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準備,接班人員換完工服到崗位後,進行逐點逐項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將交接內容和存在問題認真記入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2)、交標準班應交:
①、領導的指令或上級來檢查的情況。
②、設備運行情況及主要參數。
③、當班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④、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產的重點事宜。
⑤、本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隱患。
⑥、安全保護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⑦、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內衛生情況。
(3)、交接班過程堅持:重要部位一點一點的交接,重要數據一個一個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
(4)、交接班應堅持做到:資料數據記錄不全、不準不交接,特殊工種崗位不交給無證上崗者及勞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處理事故或故障時不交接。
(5)、交接班時要嚴肅認真,對交接班人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在交接班前發現的問題由交班方負責,接班者驗收合格後交班方纔可離去。
(6)、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7)、交接班後,雙方未簽字或問題未處理完不能離崗。
一、目的:爲了加強現場領工員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確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內容,明確交接班雙方的責任和權利,提高員工的工作完成效率和責任心,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工作責任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二、內容:
(一)交班內容及要求:
交班人必須詳細準確地將當班工作情況,作好記錄,尤其是領導的指令及重點工作,要詳細交清,並按要求作好記錄,如工作中有未完成任務和其他問題則必須說明未完成任務和問題發生時間、原因、處理情況、遺留問題以及其它注意事項,安全、文明生產情況交班內容主要包括:本崗位安全質量環保隱患排查及處理情況。
接班者在交接班時間內,應認真聽取交班情況介紹,詳細閱讀交接班記錄,逐項覈對交班紀錄,全面巡視檢查交班內容。發現交班者未按規定交班,應及時向副經理反映,待副經理處理後再按規定程序接班。
(二)交接班程序:
1、接班工作者提前10分鐘到崗,對本崗位工作等情況進行對口交接。
2、交接雙方必須同時到崗,面對面交接,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數目準確,項目齊全,完整真實交接清後,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籤認,交不清楚不能離崗。
3、交班人當面向接班人介紹崗位工作情況(未完成的工作,需要下一班繼續完成的工作,以及發生的問題)以及安全情況,特別注意應將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以及注意事項交待清楚,;
4、接班人應認真聽取交班人介紹的情況,並仔細與交接班記錄進行覈對,發現有不清楚或有疑問的應及時詢問;
5、覈對無誤後確認簽字。
一、交接班人必須在工作場所進行。
二、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有關交班工作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0~20分鐘到班,接班人因幫未到班或遲到,交班人未經許可不得自行離開工作崗位或託人代替交班。
三、值班人不得上連班和隨意改變倒班秩序(特殊情況報上級批准方可執行)。
四、交班人必須將本班的運轉故障及處理經過等各項工作情況詳細向接班人介紹清楚,接班人應與交班人一道按《巡迴檢查圖表》詳細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有無異狀,並檢查是否清潔。
五、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的一般故障應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應協助進行,處理完畢後進行交班。
六、交班人應將工具、配件和材料逐項向接班人交點,接班人要逐項點收。
七、接班人度爲有不能接班的情形或交班人發現接班人帶有病容、酒醉或精神失常現象,均須請示上級處理好後方能交接班。
八、交接完畢,雙方應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後,交班人才能離開工作崗位,其所發生的一切問題應由接班人負責。
九、交接班要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滿意。
1、交接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準備,接班人員換完工服到崗位後,進行逐點逐項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將交接內容和存在問題認真記入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2、交標準班應交:
(1)、領導的指令或上級來檢查的情況。
(2)、設備運行情況及主要參數。
(3)、當班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產的重點事宜。
(5)、本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隱患。
(6)、安全保護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內衛生情況。
3、交接班過程堅持:重要部位一點一點的交接,重要數據一個一個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
4、交接班應堅持做到:資料數據記錄不全、不準不交接,特殊工種崗位不交給無證上崗者及勞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處理事故或故障時不交接。
5、交接班時要嚴肅認真,對交接班人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在交接班前發現的問題由交班方負責,接班者驗收合格後交班方纔可離去。
6、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7、交接班後,雙方未簽字或問題未處理完不能離崗。
一、在臨牀科室整個醫療活動中,必須履行三級負責制度,逐級負責、逐級請示,即科主任或主治醫師應對住院醫士(師)的診療工作負責,業務院長應對主治醫師或科主任的診療工作負責。
二、醫師三級負責制體現有查房、手術、門診、急診、值班、搶救、解決疑難、醫療文件書寫、質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種診療活動中,下級醫師應及時向上級醫師彙報。並聽取上級醫師的指導意見,上級醫師有責任查詢下級醫師的工作,上傳下達,形成一個完整的診療體系。
四、上級醫師對診療活動的指示應及時如實記載。下級醫師必須認真執行上組醫師的指示。下級醫師不請示上級醫師,主觀臆斷,對病人作出不正確的診斷和處理,由下級醫師負責;若下級醫師向上級彙報,上級醫師未能親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實際的處理意見,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上級醫師負責,若下級醫師不執行上級醫師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誤診治,甚至造成不良後果,由下級醫師負責。
五、若下級醫師對上級醫師的.處理意見持不同見解時,仍應執行上級醫師的決定,事後再與上級醫師進行學術探討。
六、杜絕一個病人一個醫生診斷治療,防止誤診漏診,實行科主任或高年資醫師把關制。
1、交班人員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接班現場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員未能按時到達,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崗位。
2、當班的班長要正確、清楚、可靠地記錄各種生產記錄,並及時當面給下一班的班組長。接班的班組長不僅要看上一班的記錄、聽交班着的介紹,還要到異常的設備或作業點進行查看,爲計劃、佈置當天的安全生產作依據。
3、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或者機械設備檢查清理好,對機械設備要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或上報,填寫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搞好現場衛生。
4、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生產情況報告後,應對生產現場或機械設備做詳細檢查,看是否與交班情況介紹一致,向交班人員瞭解安全情況。
5、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並在交接本日誌上簽字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交班後,生產、設備所出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1、值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提前15分鐘到達工作崗位,進行交接班前工作檢查,如接班人未到,當班人員應堅守崗位。
2、交班:第一交設備,即設備運行狀況及發現的問題,並作清潔與保養;第二交使用工具;第三交場地,交班前需進行清洗工作:第四交值班記錄本。
3、接班:必須接交接班簿上的記錄,查看當天公告牌是否有特別任務及安排,覈對設備狀況,必要時進行空車試運轉。對由於不清楚,隱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如發現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接班者有權拒絕接班,並報告班組或部門領導處理。
4、接班人員接班時必須檢查以下工作:
5、查看上一班運行記錄是否真實可靠,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運行情況介紹,交接設備運行記錄表。
6、查看上一班巡檢記錄表,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巡檢情況介紹,交接系統設備巡檢記錄表。
7、檢查所轄設備之運行情況是否良好,是否與運行記錄、巡檢記錄相符,如有不符,應記入備註欄,並應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員簽字。
8、檢查儀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損,是否清潔,並按原位整齊擺放,如有問題應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員進行整理,如有丟失,應記入交接班記錄備註欄,並由上一班人員簽字。
9、查看交接班記錄中是否有上級領班及工程師發佈之特別任務或安排,並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10、在下列情況時不得交班:
a、接班人員未到崗時,應通知上級領班或工程師,須在上級安排之接班人員到崗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b、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狀態不良時,應通知上級領班或工程師,須在上級安排之接班人員到崗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c、所轄設備有故障,影響系統正常運行時,交班人員須加班與接班人員共同排除故障後,方可進行交接班,此時,接班人員必須協助交班人員排除故障。
d、交接班人員對所轄值班範圍之清潔衛生未做清理時,接班人員應要求交班人員做好清潔工作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e、當發生事故正在處理時,禁止交接班,接班人員應配合當班人員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11、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雙方認可後,共同在記錄上簽字。
12、值班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
13、值班人員隨時對設備、管線進行巡視檢修,提高設備完好率。每班必須按規定時間及範圍巡檢所轄設備,做到腿勤、眼尖、耳靈、手快、腦活,及時發現並處理設備隱患。
14、值班人員每天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巡視檢查表及相關表格。
15、當工作需要離開崗位時,須向主管人員請示並告知去向,完畢後立即回到休息室,值班人員用餐時,必須輪換進行,在早、午、晚和夜餐時間所有運行機房應有人值班。
16、值班電話爲工作電話,不得長時間佔用電話聊天,不得打私人電話。上班時間內不得喝酒、打牌、做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
17、須按計劃及工程師之安排做好設備日常保養和維修。如有較大故障,值班人員無力處理時,應立即報告上級領班或工程師。
18、當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時(如火災等、,要冷靜處理,即使向主管和保安部彙報。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力控制事態發展,爭取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19、值班人員須做好本崗的環境衛生,清潔地面、窗臺、門窗、設備表面等所有產生積塵之處,隨時保持值班範圍內之清潔衛生。
20、值班xxx大廈內嚴禁吸菸。
一、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班表擔任值班不得擅自調班或離崗。
二、交班人員應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三、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變電所,詳細瞭解變電所運行情況。
四、交接班必須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三交接:圖板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時間內,一般不可辦理工作票的許可或終結手續和一般倒閘操作。
六、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接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爲準,當遇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接清楚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七、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倒閘操作。
3、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1、醫師值班與交接班:
(1)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及節假日,須設有值班醫師,可根據科室的大小和牀位的多少,單獨或聯合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診斷、治療工作持續地進行。
(2)值班醫師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室,瞭解危重病人情況,並做好牀前交接。
(3)各科室醫師在下班前應將危重病人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班簿,並做好交班工作。值班醫師對重危病人應作好病程記錄和醫療措施記錄,並扼要記入值班日誌。
(4)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人臨時情況的處理;對急診入院病人及時檢查填寫病歷,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值班醫師在其他醫師不在時,負責全病區的臨牀醫囑處置,對危重病人的觀察、治療,應記入病程記錄;
(5)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住院總醫師、經治醫師或上級醫師處理。
(6)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立即前往視診。如有事短暫離開時,必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
(7)值班醫師一般不脫離日常工作,如因搶救病員未得休息時,應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休。
(8)每日晨,值班醫師將病人情況重點向主治醫師或主任(副主任)醫師報告,並向經治醫師交清危重病人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工作。晨集體交接班全體醫護人員參加,由值班人員報告病人流動情況和新入院、危重、手術前後、特殊檢查的病員的病情變化,一般不超過15分鐘。危重病員應牀頭交接班。
2、護士值班與交接班:
(1)、值班人員應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安排,對病人進行護理工作。
(2)、交班前,護士長應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和危重病員記錄,重點巡視危重病人和新病人,並安排護理工作。
(3)、病房應建立日夜交班簿和醫院用品損壞、遺失簿。交班人必須將病人總數、出入院、死亡、轉科、手術和病危人數;新病人的診斷、病情、治療、護理、主要醫囑和執行情況;送留各種檢驗標本數目;常用毒劇藥品、急救藥品和其他醫療器械與用品是否損壞或遺失等情況,記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後再下班。
(4)、晨間交接班時,由夜班護士重點報告危重病人和新病人病情診斷以及與護理有關的事項。
(5)、早晚交班時,日夜班護士應詳細閱讀交班簿,瞭解病人動態,然後由護士長或主管護士陪同日夜班重點巡視病員作牀前交班。交班者應給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準備,以減少接班人的忙亂。
(6)、藥房、檢驗、超聲、醫學影像等科室應根據情況設有值班人員,並努力完成在班時間內所有工作,保證臨牀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並做好交接記錄。
(7)、值班人員要做好病區管理工作,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請示報告。
1、目的
保證車間正常運行,防止各項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完善班組管理和建設。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生產車間
3、職責
3.1生產科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監督和考覈
3.2公司各車間負責制度的實施、記錄
4、制度資料
4.1接班人員務必提前進入工作崗位,穿戴號各種勞保護品,對本崗位進行簡單巡查後,到車間班前會會議室準備召開班前會。接班前15分鐘召開班前會。
4.2班前會由值班長負責點名考前,點名聲與答道聲要清晰洪亮。交班班長全面介紹本班運行狀況;接班班長安排本班生產任務和強調生產安全。
4.3開班前會時,接班人員認真聽取交班班長對上個班的生產、設備運行、指標等狀況的介紹;認真聽取本班班長的工作安排。
4.4班前會結束後,接班人員立即開展班組零事故活動。
4.5進入現場交接時要認真核對各項交接資料,做到講清、問清、看清、查清、點清。
4.6交接班人員要將以下資料交接清楚,不準有漏項。
(1)生產運行狀況
(2)設備運行狀況
(3)技術工藝、質量指標控制
(4)安全環保
(5)環境衛生和設備衛生
(6)原始記錄
(7)工器具
(8)公司及車間臨時性文件、通知等
(9)其他需要交待的異常狀況
4.7接班人員若有疑問,交班人員必須要講解清楚;若存在分歧,上報車間,服從同意安排。交接班時間已到而接班人員未到,接班人員應繼續進行生產,並上報班長,不得耽誤生產正常運行。
4.8交接結束後,交接雙方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認可,交接班工作結束。
4.9交接班時,若有生產安全隱患未能排除,交接班後,交班人員有義務協助接班人員儘快排除隱患,恢復正常生產。
5、考覈
5.1班前會不準遲到,遲到一次處罰50元。
5.2班前會務必穿戴號勞保護品,穿戴不齊一次處罰50元。
5.3班前會接班班長要做好會議記錄,參會人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字,不允許代簽,會議記錄由交班班長簽字確認。記錄不完善,處罰職責人一次20元;未記錄,處罰職責人一次50元;參會人員代簽名,處罰職責人一次20元。
5.4交班班長必須要做好交接班記錄,並由接班班長簽字確認。交接記錄不完整,處罰職責人一次50元。
5.5交班人員務必等交接班長在交接記錄簽字後方能離崗,接班人未簽字交班人離崗視爲早退,一次處罰50元。
5.6交接班中若發生重大分歧,上報車間理解統一安排。交接班時間已到而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應繼續生產,明白接班人員到達,耽誤生產由交班班長負責,一次處罰100元。
5.7交接班中,交班人員不得隱瞞生產異常狀況和各種安全隱患,發現一次處罰100元,如果造成損失的按公司規定處理。
5.8交接班中,接班人員不得故意刁難和無故不接班,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5.9班前會理解後,班組未按公司要求開展零事故活動,一次處罰100元。
6、監督與管理
6.1各車間負責對交接班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並將其納入優勝班組的評選考覈。
6.2生產科負責對交接班制度的實施進行理性巡查和抽查,並作出相應的獎懲。
6.3車間各班組的交接班記錄,班前會記錄等相關資料由車間自行保存。
6.4交接班和班前會執行的考覈資料由生產科保存。
6.5車間及生產科資料保存期限爲2年。
一、一般原則
1、值班人員應認真作好本崗位的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員應主動向接班人員交待運行情況,保證安全運行。
2、接班值班長及各班班長應提前30分鐘進入現場,瞭解運行情況,其它值班員必須提前25分鐘到現場檢查設備、瞭解情況,交班人員必須在現場簽字交接。
3、接班人員嚴禁酒後接班。
4、值班人員一般不得連值兩班,值班人員因故離開工作崗位應經班長批准,班長應指定人員代替,交接後方可離開。
5、在交接過程中,雙方意見不一、經協商不能解決時,應向有關領導或值班長彙報、裁決處理;未辦好交班手續,不得自行離開崗位。
6、重大操作和事故處理,應告一段落並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交接,系統事故處理須經值班長同意後方可交接。
7、交接中發生事故時,不得進行交接,對未完成交接手續則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員可在交班人員的要求下協助處理。已辦完交接簽字手續則由接班人負責處理,交班人員應主動協助處理。
8、必須正點交接,雙方簽字後爲交接完畢,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崗位。
9、接班班長應將主要情況(運行情況、設備情況、經驗教訓、命令通知等)向值班長彙報,值班長應根據本值情況、佈置任務及完成任務的安全措施和傳達上級指示。
10、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二、接班
1、接班人員應向交班人員瞭解設備情況、運行方式、操作變動、經驗教訓。
2、查閱交接班記錄、運行日誌,瞭解主要參報的變化情況。
3、接班檢查:應按本崗位所管轄範圍進行全面檢查、有疑問應向交班人員詢問清楚,對設備異動、缺陷操作後的變動應重點檢查,必要時交接雙方應到現場交接。
4、檢查本崗位設備現場是否整齊清潔,接班人員有權要求交班人員把崗位設備場地做好清潔後,才能辦理交接手續。
5、檢查工具、資料、圖紙、記錄本、桌椅、門窗、燈具、消防設施是否齊全完好,如有損壞,只有當接班者末提出異議方可進行接班。
三、交班
1、交班前班長應檢查本崗位的例行工作,計劃工作的完成情況,查閱主要崗位的運行日誌、運行記錄,檢查各崗位清潔工作完成情況。
2、各崗位交班前應檢查工具、桌椅、燈具、圖紙、資料、記錄薄、消防設施、門窗是否完整、齊全、並作好記錄後交班。
3、各崗位交班前,作好崗位的清潔工作。
4、各崗位在交班前應檢查交接班記錄、運行日記、缺陷記錄應正確無誤,並向班長作簡要的彙報。
5、交班前班長向值班長作下列彙報
5.1.本班接到的通知命令;
5.2.本班所操作的項目;
5.3.本班發現的缺陷及處理情況;
5.4.設備投入工作票的許可情況;
5.5.設備異常及事故處理情況;
5.6.人員紀律情況,好人好事;
5.7.交班前的運行方式,下一班的主要工作。
爲保證各班次的嚴格管理和控制,中餐廳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如下決定:
一、班次遺留問題的交接。
1 、對未能完成的遺留問題,上班次應負主要責任。
2 、下班次應瞭解遺留問題的迄今執行情況。
3 、遺留問題的交接應作書面記錄,並註明原因。
4 、自交接後,下班應對未完成的遺留工作負責。
5 、各班次應完全明確對上級交界的任何事宜不得遺留和延誤。
6 、所有遺留問題的交接僅限於管理人員之間。
二、員工出勤情況的交接。
1 、員工上崗實行二次簽到制度,(按本崗位着裝要求,整理好工服,到達或離開崗位必須在規定的記錄本上簽名)。
2 、不準請人代簽或藉故忘記簽到,嚴禁簽到後上崗不出力。
3 、簽到本限於主管控制。
4 、員工因故中途離崗,早退亦必須簽到,記錄在案。
5 、員工因事調換班次,需經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批准,方可準於調換。
6 、各崗位請假制度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7 、若應工作需要加班加點時,必須無條件服從,加班加點支領加班津貼或補休鐘點,並報部門批准。
8 、工作到點後,必須由領班知會其下班,不得催促下班。
9 、在營業時間內,員工如需要上洗手間或喝水等私事,必須知會本區域的領班,領班必須知會主管或其它區域的領班。
三、營業狀況的交接
交接時,下班後慶以上班次的營業的作出檢查和交接:
1 、瞭解訂餐情況及VIP的情況。
2 、檢查VIP訂餐後的準備工作。
3 、明確VIP專人服務的人員安排,(限於主管以下管理人員控制)。
4 、檢查營業用品,設施的完好情況。
5 、交接時,對貴重物品的清點。
6 、瞭解本區域就餐客人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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