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餐飲合同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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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餐飲合同五篇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聯繫方式:

法定地址:

乙方(需方):

聯繫方式:

法定地址: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爲甲方自產的_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或甲方發貨清單爲準。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3、產品的包裝均以甲方出廠標準,包裝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計價。

4、本合同確定的計量單位爲件,規格見包裝上的提示或報價表標註。

第二條 交貨、驗收方式

1、甲方實行含稅出廠價。

2、乙方收到產品後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三天內向甲方提出,並提交貨運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甲方視爲乙方以按要求收貨。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產品的義務。

2、甲方有及時、準確的向乙方提供產品相關資料和證件的義務。

3、乙方在保質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經查證後,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有無償調換、退貨的義務(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年銷售任務爲________元,每月最低________元。乙方在銷售期間應按月、季度的銷售計劃進貨。如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的_______%或全年未完成銷售任務的_______%,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無論是乙方放棄還是甲方取締其經銷權,乙方應無條件保證甲方產品的可持續穩定發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場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諾在甲方產品到達乙方倉庫_______月內建立完善的甲方產品銷售體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銷商品等支持的權利。

5、甲方提供不超過生產日期_______天的產品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6、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業務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7、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於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和跨區銷售、否則取消所有返利,並取消銷售甲方產品的資格。

第五條 銷售要求及銷售政策

1、爲保證甲乙雙方經營利益和有效銷售甲方的產品,甲方提供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誠信鋪底金,合同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必須將誠信鋪底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2、乙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銷售系列產品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元,甲方按銷售額的 返利給乙方。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元以上,甲方按銷售額的________返利給乙方。

5、合同有效期內銷售額在________元以下則無返利。

6、所有返利都必須是在合同期滿且貨款結清後的次月甲方以產品兌現給乙方。

第六條 價格與結算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蓋公章爲準,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新價格調整前已付款則無論甲方價格做任何調整本批貨以原供價爲準。

2、結算方式:先款後貨,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_______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將貨物發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將貨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之爭議在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爭議。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的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雙方必須書面爲之。

3、甲方業務代表未經甲方書面傳真確認,不得向乙方借取貨物或現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範圍之外的權力,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份。

5、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合同 篇2

1、合同雙方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

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滄州仲裁委員會(任丘辦事處)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餐飲合同 篇3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餐飲配送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餐飲產品概況

1.1乙方配送的餐飲產品數量、規格、價格和供餐標準等具體詳見附表。附表中餐飲產品的具體採購需求數量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1.2附表所示價格爲餐飲產品綜合包乾單價,該等單價均已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加工製作、稅金、利潤、包裝費、服務費、材料費、配送費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該等價款不因原材料價格上漲等任何因素而調整。

第二條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2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內,若甲方需乙方繼續提供產品/服務的,甲方將發出續訂合同的通知,否則,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但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存在未完成服務的,合同期限順延至乙方完成服務之日。

2.3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乙方每月配合度或甲方滿意度調查或項目實際情況隨時行使合同解除權。甲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即時停止相關工作。乙方已開始進行或/和完成的相關合格工作,甲方應據實結算。甲方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乙方後至甲乙雙方完成結算前,有權要求其他公司爲甲方提供餐飲配送服務,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三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3.1甲乙雙方於每月日前完成上月餐款對賬工作。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經甲方代表驗收且簽字確認(該驗收或確認僅系對產品數量、品種、規格的認同,且僅作爲乙方提請甲方付款的依據,並不免除乙方對所供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保證責任)後,乙方應於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等額發票。

3.2發票經甲方財務審覈無誤後,甲方以月結方式,一次性將乙方餐款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到第3.3條中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甲方轉賬成功即爲甲方履行支付義務完畢。雙方約定價款結算的月結日爲每月號。

3.3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餐飲產品質量、配送服務質量及包裝質量

4.1餐飲產品質量

4.1.1乙方提供的餐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以及深圳市有關餐飲行業食品安全及食品衛生的所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標準。

4.1.2乙方使用的所有原材料應有正規合法的來源渠道,不使用假冒僞劣產品、不使用過期變質產品、不使用無牌無證產品。甲方指定乙方使用的大米爲品牌,麪粉爲品牌,食用油爲品牌。

4.1.3乙方應保持廚房、配餐中心操作間內的場地清潔衛生(包括地面、檯面、設施設備及自來水池等),配餐結束後乙方應將餐具用品、剩飯、剩菜等及時運離現場,並將配餐現場和餐廳清理乾淨。每週進行消毒和大掃除,保證配餐間的整潔乾淨和無“四害”及異味。

4.1.4乙方需按照甲方代表提出的意見對餐飲產品的質量和口味及時做出調整。

4.2配送服務質量

乙方需保證其提供的餐飲產品配送過程中不會發生污染、變味、變質、受潮、破損、泄漏等影響餐飲產品質量的情形。

4.3包裝質量

乙方對餐飲產品所做的包裝材料應爲潔淨、安全、完整、美觀的。

4.4以上標準的執行情況乙方均需無條件接受甲方的隨時檢查。如乙方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將被視爲違約。如發生食物衛生安全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腹瀉、嘔吐、中毒等事件,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4.5若因乙方餐飲產品存在質量或安全問題而需進行鑑定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要求鑑定通知之日起5日內與甲方協商共同委託同一鑑定機構進行鑑定,若逾期,甲方有權單方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乙方應對該鑑定結果予以無條件確認。因產品鑑定所產生的鑑定費由責任方承擔;若雙方均有責任的,鑑定費由雙方按責任比例共同分攤。

第五條交貨及驗收

5.1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將甲方所需餐飲產品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5.2甲方指定爲履約代表,乙方指定爲履約代表;依照雙方之交易習慣及方式,乙方履約代表向甲方做出的任何簽收行爲即視爲乙方行爲,無須乙方另行確認。

5.3乙方配送至甲方時,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提供的餐飲產品進行檢查,如發現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存在數量、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拒收、退貨直至解除合同;因乙方餐飲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予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且由此造成延遲交貨的,乙方還應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責任。

5.4因乙方餐飲產品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的退貨,乙方履約代表應及時簽收,而且,乙方應無條件按照甲方的書面通知要求補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相應貨款、追究其違約/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履約代表未能及時簽收或拒絕簽收有質量問題的產品而導致其發生毀損或滅失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5.5在甲方履約代表簽字確認收貨前,乙方應承擔餐飲產品所可能產生的一切責任及風險。

5.6乙方配送的產品經甲方履約代表驗收後,甲方履約代表在交貨單上簽字確認即視爲甲方完成收貨。但甲方該等驗收合格、收貨確認僅作爲乙方申請付款的依據,並不免除乙方對所供產品應承擔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權利

6.1.1按本合同有關約定及國家以及深圳市有關餐飲行業食品安全及食品衛生的所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標準等要求,對乙方食品的質量、衛生、包裝、服務質量、進貨渠道和現場人員的管理等進行隨時檢查,並要求乙方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內容進行整改。

6.1.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見調整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口味及服務方式等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產品/服務。

6.1.3有權根據乙方每月配合度或甲方滿意度調查或項目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權。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除跟據乙方實際工作結算外,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6.2甲方義務

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

6.3乙方權利

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結算餐費。

6.4乙方義務

6.4.1乙方須提供合法的資質證明,包括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並將複印件(蓋章)交由甲方留檔。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須將乙方人員的身份證、技術等級和健康證等資料提供給甲方審查,並將複印件(蓋章)交由甲方留檔。

6.4.2乙方必須按照雙方約定的菜式、份量、時間、地點和份數配送快餐。

6.4.3乙方須保證其提供的餐飲產品衛生,安全。

6.4.4乙方人員在工作時須統一穿工作服、戴衛生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4.5乙方在甲方現場服務的人員需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並聽從甲方的指揮。

6.4.6乙方在服務期間,應加強對甲方員工的口味評估及滿意度調查,保證其提供的餐飲產品符合甲方員工的要求。

6.4.7乙方跟進甲方員工廚房內部操作區,應嚴格遵守甲方員工廚房的水、電、燃氣管理制度/使用規範。乙方使用甲方員工廚房,應對甲方所有的設備(詳見附件:《甲方設備清單》)及乙方提供設備進行區分(詳見附件:《乙方自供設備清單》)。乙方應妥善使用甲方設備。合同期內,乙方自供設備由乙方自行維護。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撤走其自供設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冊;同時,甲方還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7.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餐飲配送(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甲方質量要求而甲方拒收、退貨、換貨等)或未提供有效發票的,每延遲半小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當天餐飲產品總價款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延遲達兩小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當天餐飲產品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另行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賠償費或罰款、財產損失費、訴訟費、執行費、公告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下同)。

7.3若乙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食品安全責任事故,導致甲方承擔相關責任或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賠償費或罰款、財產損失費、訴訟費、執行費、公告費、律師費、交通費等)。

7.4乙應負責甲方提供其使用的設備的日常維護。若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甲方設備毀損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若前述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7.5若甲方無故延遲付款,甲方應按每延一日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遲部分的逾期違約金。

7.6除本合同明確約定的乙方違約情形外,因乙方其他違約而致使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若前述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7.7若乙方餐飲產品因存在侵害其他第三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知識產權、經銷代理權等)的情形,致使甲方遭受相關主體索賠或處罰以及被採取限制性措施的,乙方應賠償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賠償費或罰款、財產損失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公告費、交通費等),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的書面索償通知後5日內予以全額賠償;逾期,則乙方還應按每延一日以應償付額千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違約金。

7.8上述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損失賠償金以及其他費用,若乙方尚未與甲方進行結算,則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結算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額度。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海嘯、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8.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盡可能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8.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8.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止,並且無需爲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8.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因本合同及其履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爭議解決期間,不涉及爭議之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項下的書面通知、產品價格清單、產品採購投標文件(如有)、產品採購中標通知書(如有)、甲方設備清單、乙方自供設備清單以及與合同履行相關的文件等均視爲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除有特別約定外,附件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爲準。

10.2本合同項下有關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爲:或由甲乙雙方履約代表或授權代表直接交付簽收送達;或傳真送達,自一方發出傳真之次日視爲已送達;或由通知發出一方根據另一方於簽訂本合同時所提供的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交送達,特快專遞一經簽收(不論簽收人是否爲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即爲有效送達。任何情形下,特快專遞寄出滿4日即爲有效送達。若任何一方的聯繫地址發生變更,須於變更發生後10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所引致的一切責任概由其自行承擔。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4雙方確認:本合同文本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所共同確定的電子文檔打印文本,本合同條款不屬於由甲方或乙方單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條款;本合同系在甲、乙雙方所有條款含義理解一致並接受的前提下共同簽署。

甲方: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

年月日

餐飲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在相互協商的前提下,就餐飲服務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

1.送餐時間:乙方應於工作日的 送餐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費。

2.用餐地點:甲方提供用餐場地,乙方負責用餐場地的服務和保潔。

3.計費方式:餐費標準是每人每份 元,甲方提前將次日用餐人數通知乙方,根據通知乙方的用餐人數計算當天的餐費總額。

4.乙方必須具備從事餐飲業的相關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員工健康證,並將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作爲協議的附件。

5.乙方提供的軟飲和菜品必須保質保量,並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對於食品衛生、安全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菜品致使甲方就餐人員食物中毒或遭受其他食源性疾病,乙方除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接受處罰外,還應賠償甲方就餐人員醫療費、補償費等。

6.乙方提供的餐飲器具應達到甲方要求;並提供相關的餐飲服務。

7.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調整菜品質量,整改 次仍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

8.協議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雙方若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着相互體諒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 人遵循自願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 : 門店中文名稱: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第三條 :本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經營範圍:中式火鍋、酒水、飲料、香菸。

第五條 :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 :公司投資資本爲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出資額和所佔注 冊資本比例的基本情況爲: 甲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資額________,佔註冊資本比例__________ %; 出資額:_________,佔註冊資本比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資額:_________ ,佔註冊資本比例________%;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資額:_________ ,佔註冊資本比例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資額:_________,佔註冊資本比例_________%;

第四章 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爲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爲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 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不得抽回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五章 資金到位及覈算約定

第九條 :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股東各方於《投資預算》制訂後____日內按 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匯至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 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第一次次資金到位後____日內或雙 方協定本店之營運日前____日,按投資比例該投資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 匯入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條 :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 店投資總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 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甲方指定 賬戶。

第六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爲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爲更 好地經營、管理好本店,在與甲方互相協商的基礎上,就聘請

甲方經營人員管理 本店。

第十二條 :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 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 :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三個 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十五條 :聘請其中一方股東作爲日常經營管理執行董事,對酒店經營成 果進行月度覈算,並根據具體經營業績情況,向各出資方每月固定發佈經營信息;

第十六條 :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均按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 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十八條 :出資股東至本店享有買單原價七折優惠。

第十九條 :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丙方:

委託代理人:

丁方:

委託代理人:

簽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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