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家庭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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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家庭的定義,核心家庭是指由一對夫婦及未婚子女(無論有無血緣關係)組成的家庭。通常稱“小家庭”。現在分享核心家庭的定義。
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的區別如下:
1、核心家庭是指由一對夫婦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通常稱“小家庭”。
2、主幹家庭,亦稱“直系家庭”。是指以父母爲主幹的一種家庭形式。具體有:由父母(或父母一方)和一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由父母(或父母一方)、一對已婚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共同組成的家庭。由父母(或父母一方)、一對已婚子女及其他家屬(主要是子女的未婚兄弟姐妹)組成的家庭。它主要從代數結構角度來劃分,是擴大家庭與核心家庭的折中形式。在現代社會條件下,主幹家庭在全部家庭中所佔比例正逐漸減小。
3、聯合家庭是指由有血緣關係的兩個或多個性別相同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或者兩個以上同輩兄弟姐妹結婚後組成的'家庭類型。或有父母長輩,或沒有。
聯合家庭主要有兩種結構形式:
1、異代聯合家庭,即兩對以上同代夫婦及其未婚子女與父母所組成的家庭。
2、同代聯合家庭,即兩對或兩對以上同代夫婦及其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
最常見的家庭分類是以家庭代際層次和親屬關係爲標準的,包括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和其他家庭等四種類型。
1、核心家庭:有父母和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僅有夫妻組成的一家庭也叫核心家庭。
2、主幹家庭: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3、聯合家庭:父母和多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如果已婚子女在父母去世後仍不分家,也叫聯合家庭。
4、其他家庭:包括單親家庭和殘缺家庭。
單親家庭:離婚者與未婚者與子女組成的家庭。
殘缺家庭:未婚子女組成的殘缺父母或者殘缺一方的家庭叫殘缺家庭。
核心家庭是指對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組成的宇庭,核心家庭是現代家庭的主要類型,按家庭的層次和親屬片系把家庭分爲核心家庭,主幹家庭和聯合家庭。
1、核心家庭由夫妻和他們的未婚子女糾成;
2、主幹家庭由祖父母、父母和子女組成;
3、聯合家庭由兩個或更多的核心家庭組成,通過雙親與子女的關係的延伸而結合在一起。
從中國的情況看,核心家庭所佔比例正在逐漸增加。
我國常見的家庭類型有: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單親家庭、重組家庭、丁克家庭。
1、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是指由已婚夫婦和未婚子女或收養子女兩代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已成爲我國主要的家庭類型。核心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家庭內只有一個權力和活動中心,家庭成員間容易溝通、相處。
2、主幹家庭
主幹家庭,又稱直系家庭。主幹家庭是指由父母、有孩子的已婚子女三代人所組成的家庭。在我國,主幹家庭曾爲主要家庭類型,但隨着社會的'發展,此家庭類型已不再占主導地位。主幹家庭特點是家庭內不僅有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還有一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存在。
3、聯合家庭
聯合家庭,指包括父母、已婚子女、未婚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幾代居住在一起的家庭。聯合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多、結構複雜,家庭內存在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幾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
4、單親家庭
單親家庭,是指由離異、喪偶或未婚的單身父親或母親及其子女或領養子女組成的家庭。 單親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家庭內只有一個權力和活動中心,但可能會受其他關係的影響。此外,經濟來源相對不足。
5、重組家庭
重組家庭,指夫婦雙方至少有一人已經歷過一次婚姻,並可有一個或多個前次婚姻的子女及夫婦重組醫學教。 育網蒐集整理後的共同子女。重組家庭的特點是人數相對較多、結構複雜。
6、丁克家庭
丁克家庭,是指由夫婦兩人組成的無子女家庭。目前,丁克家庭的數量在我國逐漸增多。丁克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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