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的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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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早育的壞處,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但是受農村封建思想和舊習俗的影響,部分父母不到年齡就急於給兒子結婚,以下分享早婚早育的壞處。

早婚早育的壞處1

1、影響健康成長

青少年時期,也是身體生長、發育的重要時期,特別是骨骼,要到 23 至 25 歲才能完全鈣化。如果在這之前懷孕,母體和胎兒的同時需求勢必造成胎兒同處在發育中的母體爭奪營養的情況,使母嬰雙方都不能健康生長。

2、母嬰死亡率高

早婚、早育還會增加圍產期母嬰的死亡率。青春期懷孕,孕婦易患高血壓、心臟病、風溼熱等多種合併症,同時,在分娩時又易出現軟產道裂傷、產後出血、胎盤早剝等產時併發症,造成母嬰死亡率增高。據統計,年齡在 20 至 29 歲的產婦死亡率爲 0、35% ,而年齡在 20 歲以下的產婦死亡率爲 0、76% ,所生嬰兒死亡率高達 69% 。

早婚早育的壞處
  

3、導致重大疾病

據大量資料表明,早婚、早育、多育的婦女,宮頸癌的發病率有顯著提高。尤其是 18 歲之前生育要比 26 歲以後生育的高出 20 倍,是導致宮頸癌的重要誘因。

4、影響學習工作

青少年時期是精力最旺盛,記憶力最強的時期,也是長知識、學技術的黃金時代,如果過早的.結婚、生育,不僅影響工作和學習,同時,由於生活經驗不足,難以妥善處理和安排家庭生活,也不能很好的哺育和教養孩子,往往影響夫妻感情,甚至造成離異。

5、違反法律法規

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即違法又害己。它既違反了《婚姻法》和《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又要徵收社會撫養費,還不能享受獎勵扶助、特別扶助政策,達到二孩生育條件的還要取消二孩合法生育資格,不利於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健康發展。

早婚早育的壞處2

1、加快了人口增長速度,縮短了人口再生產的週期,增加了人口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壓力,它既違反了《民法典》和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又不利於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健康發展。

2、給年輕的父母,尤其是母親帶來多方面的不利影響。一般認爲人體要在20—25歲才能完全發育成熟。婦女在本身發育尚未完全成熟的狀態下,一旦懷孕就必然影響孕婦自己,又影響胎兒的發育。

3、早婚早育的危害還包括對家庭和子女的影響,早婚的男女雙方缺乏充分的生活經驗和能力,很難擔負起對下一代的教育責任,也由於各方面的不成熟,婚後生活很難和諧,甚至可能導致婚姻失敗。

一、如何理解民法典上的法定婚齡

我國《民法典》規定了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法律規定最低結婚年齡,主要是考慮兩個因素:一個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心理髮育情況。

另一個是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文化和人口發展的要求。我國現行《民法典》規定,男22歲週歲、女20週歲的最低結婚年齡,便是考慮到上述兩個因素,其目的.是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有利於計劃生育的開展和降低人口增長速度,有利於四化建設的發展。

早婚早育的壞處 第2張
  

二、國家生育政策需要審批嗎

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不再實行審批,再生育子女繼續實行生育審批制度,再生育申請受理機關,由原來的女方戶籍所在地擴大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證申領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同時減少了申請辦理生育證時應當提交的證件和證明。

國家三孩政策有非常多種事項,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生的,因此大家在備孕的時候要考慮清楚,看看有沒有在法律的條例生效。有些人生三孩的時候還需要進行審批,因此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走完政府規定的流程,纔可以備孕。

早婚早育的壞處3

1、 首先,現在很多人尤其是偏遠農村因爲思想落後,都提倡早婚早育,還有傳統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作怪,結果女孩通常十幾歲就嫁人成爲了別人的妻子,而農村也沒有避孕措施,所以十幾歲就開始懷孕了。

但是大家都知道十幾歲的女性還只是個孩子,自己本身也還處在生長髮育的階段之中,生孩子的危險自然加大。一般情況下,女性在25歲的時候,身體的狀況纔會達到一生中的巔峯,所以在25歲懷孕是對寶寶最好的選擇。

早婚早育的壞處 第3張
  

2、 然後如果還在發育中的女性就懷孕的話,因爲生育器官還在發育中並不是特別完善,那麼懷孕期間的內分泌功能就不健全,很容易造成流產或者是早產。這兩種情況對女性朋友都是有着極大的傷害,而早產的.胎兒就會體弱多病,造成一生的遺憾。

3、 還有正在發育中的女性懷孕的話,因爲孕婦自身也在長身體,需要大量的營養會和胎兒爭奪營養,這樣就會造成胎兒營養不足,對胎兒不好。

注意事項:

早早懷孕的話,分娩的時候也會更痛苦,發生危險的係數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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