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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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民法是萬民之法,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而且大家知道嗎民法典也是有着順口溜的,小編爲大家整理好了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的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1

1、關係主體

明確主體是前提,民事權益要說清。

徵納關係先確定,稅費繳納徵透明。

2、物權

土地姓國或姓集,佔用耕地要繳稅。

房屋交易是大事,百姓人人都關心。

合同生效不算完,登記取得所有權。

契稅稅率有優惠,完稅才能做登記。

3、合同

合同生效應履行,小小印花要牢記。

買賣合同是典型,買價一般都含稅。

商品流轉有增值,發票條目要清晰。

約定交付風險移,收入確認有依據。

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

立法經過

2019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公佈。

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開幕,由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與2017年制定的民法總則“合體”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草案共7編,依次爲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代表研讀討論中提出的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民法典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認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和廣泛徵求意見,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已經比較成熟,形成了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2

1、小學生法制順口溜:

守法紀,愛生命,遊戲室,不要進。

錄象廳,不涉足,更別沾,黃賭毒。

防溺水,不玩火,危險事,不能做。

交網友,不癡迷,陌生人,要遠離。

放學後,即回家,迷信事,不參加。

好與壞,要分清,小公民,人人敬

2、小學生法制口訣:

喝酒吸菸迷遊戲,不良行爲莫沾染。

打架鬥毆好賭博,自毀前程多悔恨。

社會如海人如流,公共秩序要遵守。

苗正木直勤修剪,長成棟樑可參天。

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 第2張

擴展資料:

小學生安全知識順口溜:

1、飲食衛生

飲食衛生記心頭,飯前一定要洗手,

用餐時間不嬉笑,細嚼慢嚥消化好,

無證攤販東西髒,不潔食品不進口,

自帶午飯要加熱,生吃瓜果要洗淨。

2、火災自救歌

同學們,快快來,我們都來講安全。

不玩電器不玩火,把住預防這一關。

火災一旦已發生,不要驚恐和慌亂,

千萬不要貪-財-物,千萬不要跳下樓。

聽從指揮快速跑,乘坐電梯不安全。

濃煙圍困呼吸難,要把身體貼地面,

弄溼毛巾捂口鼻,離開火場去求援,

快快撥打“119”,消防隊來保平安。

如果實在逃不掉,跑到陽臺再呼救。

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3

《民法典》中相關熱點問題解析

1、關於胎兒權利的保障

《民法典》中增加了對胎兒利益的保護,規定了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民法典》對於胎兒利益保護的規定,讓胎兒在法律上成爲了一個“準民事主體”,胎兒能夠繼承遺產、接受贈與、受到侵害時能以胎兒自己的`名義獲得法律救濟。

現實生活中,經常會出現遺腹子繼承權糾紛、胎兒在母體中受到侵害的案例,如果不賦予胎兒一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就很難維護胎兒的權益,缺少對胎兒應有的人道主義關懷。

需要注意的是,胎兒娩出時爲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說,胎兒娩出時爲死體的,爲胎兒保留的繼承份額由原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分割;胎兒受到的侵害也只能由其母親以其母親“身體權”遭受侵害爲由,對侵權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2、注重個人信息的立法保護

民法典在“人格權編”專設了“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章節,在設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的概括條款的同時,還在該章及其他章設定了多個條款對個人信息保護作了詳細的規定。其不僅規定了個人信息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的原則和條件,還規定了處理個人信息免責事由。

現代社會的個人信息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個人信息保護,不僅關涉到每一個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等切身權益,也與網絡信息科技、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以及國家信息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息息相關。

小學生民法典順口溜 第3張

3、新設“離婚冷靜期”

近年來,“離結比”居高不下、“閃婚閃離”現象屢屢出現,不利於現代家庭觀、婚姻觀的建立,不利於家庭的和諧穩定。

對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增加規定了30天“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主要是針對“閃婚閃離”現象,通過加大離婚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挽救和維護一部分因衝動離婚的家庭,既是避免草率離婚,也是在避免草率結婚。

爭議點主要在於,如果出現家暴、吸毒、賭博、重婚這些情況,離婚冷靜期會延長受害期。針對上述情況,法律規定了訴訟離婚這一保護機制。通過公安、法院等公權力的介入與干預,能夠真正保護受害者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

其實,“離婚冷靜期”並非我國民法典首創,歐美一些國家、以及中國香港都有“離婚冷靜期”制度安排。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能夠引導人們慎重對待婚姻,對待家庭。但也有可能會對感情確已破裂、下定決心離婚的人造成困擾,還有可能帶來惡意拖延、轉移財產、持續惡化、激發新矛盾等問題。

4、新增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有利於保護家庭成員以及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引導人們提高對婚姻家庭的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維護和諧社會關係,併爲司法裁判提供更爲明確的制度保障。

5、見義勇爲免責

現實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發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擾公衆。民法典草案明確了侵權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責任,同時也明確了見義勇爲者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能夠鼓勵形成樂於助人的社會風氣,爲“見義勇爲行爲”撐腰,讓好人排除後顧之憂。有助於杜絕“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使整個社會更加有溫情、有溫度。

6、明晰高空拋物墜物的侵權責任

高空拋物墜物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讓不少人心驚膽戰,現實生活中,一方面由於民衆公德心的缺失,存在僥倖心理,沒有意識到高空拋物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即使意識到也覺得無跡可尋,自己可以不負責任;另一方面是立法空白,在《民法典》出臺之前,高空拋物造成侵權的,由整棟樓的業主承擔侵權責任只是出現在判決中,沒有明確的條文,不能給予民衆足夠的立法警示。

據此,現行《民法典》對高空拋物墜物的侵權責任進行明晰,意味着高空拋物墜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不能明確責任人,那該樓業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償責任。這爲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時爲補償人進一步追償提供了法律依據,從法律的層面守護了公衆“頭頂上的安全”。

7、專門設立居住權制度

所謂居住權,是指以居住爲目的,對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原則上是無償設立、不得轉讓、繼承和出租。居住期限由約定或法律確定。

居住權主要是爲了贍養、撫養、扶養等生活需要而設立,解決特定的家庭成員和家庭服務人員之間的居住困難問題。

相關適用情形有,在夫妻離婚後,如果一方無房可住,且經濟困難,另一方則有幫扶的義務,爲其提供居住權;家庭成員和親屬間因爲分家析產、共同生活等原因,甚至在長期爲家庭提供服務或在一起生活的非家庭成員之間,也可以依法設定居住權。

在老齡社會,居住權也爲“以房養老”提供了制度支撐。依據這一制度,老年人可以與相關金融機構達成設定居住權並以房養老的協議,由老年人將其房屋所有權在協議生效後移轉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在該房屋上爲老年人設定永久居住權,由金融機構根據房屋的價值向老年人進行定期的金錢給付,從而確保其生活質量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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