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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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醫療費用依法應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1

醫保報銷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提交材料地點: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

2、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並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但補正材料後,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並批准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後,予以報銷。

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新生兒醫保最高可以報銷11萬元

新生兒參加城鎮醫療保險,最高可以報銷11萬元。他表示,新生兒常見疾病住院,治療費用常規情況不會太高,株洲市的報銷最高11萬每年,一般可以應對諸如白血病等頑疾的治療費用。

一般的'報銷政策是,新生兒入住一級醫院及以下級別醫院產生的住院費用可報銷85%,二級醫院住院費用可報銷75%,三級醫院住院費用可報銷60%。也就是住院等級越高,報銷比例越低。

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2

(可報銷情況)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爲參保居民支付下列費用:

(一)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

(二)政策範圍內的門診(含特殊病種門診和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三)購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四)生育醫療費用(含產前檢查費)補助;

(五)符合國家政策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第2張

(不可報銷情況)參保居民發生的下列醫療費不屬於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五)國家和我省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醫療費用依法應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3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範圍

1、門診報銷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全體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進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爲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連續參保時間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連續10年參保,那麼在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第3張

3、二次報銷比例

“二次報銷”後還可能有“再次報銷”在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部分,在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其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二次報銷”。

參保居民個人年度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及“二次報銷”支付後,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住院醫療費(含合規、合理的自費部分)超過2.5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再次報銷”,大病保險資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爲25萬元。

4、報銷額度

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其基本醫保的年度支付限額爲12萬元,大病保險的支付限額爲25萬元。因此,參保者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

株洲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第4張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辦理

逾期繳費系統關閉,不再受理繳費。

1、城市區一般居民、小學和初高中在校學生、少年兒童首次參保:請攜帶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5個工作日之後,請攜帶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到就近的銀行網點繳費;繳費次日起,請攜帶繳費憑證和醫保卡工本費7元,到戶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區社會保險中心辦理醫保卡。

3、已參保人員續保:請攜帶居民身份證或居民醫保卡,直接到就近的銀行網點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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