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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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一、總則
1、爲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包括北京公司車輛。
3、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擇優選定兩家。
4、行政人事部負責全部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成立車隊,車隊長由兼任。
二、駕駛員職責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2、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3、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4、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5、負責車輛年檢。
三、車隊長職責
1、協助行政主管對公司全部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2、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3、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四、行政主管職責
1、組織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2、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3、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門審批。
五、維修與保養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准後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准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六、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1、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2、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覈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並簽署意見;
3、行政主管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4、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5、駕駛員持《車輛維修審批單》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6、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後,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並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7、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範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8、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車隊長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9、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七、費用報銷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1)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准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2)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範圍的;
4)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2、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行政主管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籤的《車輛維修審批單》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覈對無誤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3、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八、其它
1、行車安全獎(全年無事故的)按1000元/年·車發放;
2、車隊隊長崗位津貼(300元/月)。
3、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爲準。
爲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規範、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一)機動車輛證照申辦、年審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證照及手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
2、公司機動車輛年審、證照年審、新車上戶、車輛保險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辦理,各車輛駕駛員配合辦理;
(二)機動車輛調度與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調度和管理;公司部門用車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調度;
2、公司貨運車由公司辦公室和零售部協同調度和管理;日常調度主要由零售部負責管理;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用車的使用,由該站主管部門進行調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氣摩托車由零售部調度,分派的駕駛員(送氣工)自行管理;
(三)機動車輛安全與維護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的日常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專職駕駛員負責,如部分車輛無專職駕駛員,則由臨時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與管理;
2、公司送氣摩托車的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送氣員自行負責;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第二條機動車輛考覈辦法
(一)公司公務車的考覈辦法
1、公司各部門公務用車須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用車,公司辦公室須登記用車部門往返地點和派員人數,審覈同意後方可派車;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其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公室審覈,再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生公車私用行爲,則考覈違規人員100元;
3、公司公務車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如個人需用,須報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使用,且一切費用自行承擔,違者罰款300元;
4、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外借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如違反本條件則考覈違規人員100元;
(二)公司貨運車的考覈辦法
1、公司貨運工作,駕駛員須有運輸往返地點和油耗記錄,每日的派車記錄統計須由零售部負責人審覈並簽字;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貨運車油耗、公里數,由零售部負責人每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統計報表;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槽車油耗的考覈辦法按公司貨運車考覈辦法執行;
(三)機動車輛相關費用考覈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月油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發放,辦公室須根據月油耗統計表和油耗定額,報總經理審批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考覈;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期的油票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油票報領表須有部門負責人覈定並簽字後發放;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事故考覈及處理辦法由該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交通事故及理賠的管理及考覈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而造成交通處罰事件,則由違章駕駛人員自行承擔交通罰款;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爲,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則有權扣除該事故駕駛員的保證金,並根據用工雙方簽定的駕駛責任書,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根據交通管理事故鑑定報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輛經濟賠償按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未盡事宜
1、公司對公務車、貨運車油耗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後下達指標,進行考覈;
2、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油耗定額,由儲備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3、本考覈辦法,未盡事宜,將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爲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後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准後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後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覈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後,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菸,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菸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啓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0、停車區域嚴禁喧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爲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爲,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採取貼條通知方式,並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佈。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爲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爲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 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覈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覈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誌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審覈。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僞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菸、飲食和閒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1.目的
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和行政用車。
3.職責
3.1行政辦主任負責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
3.2車隊負責人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2維修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3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4.工作流程
4.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4.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4.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1.4駕駛員每週一進行檢查保養。
4.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4.1.7車隊負責人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4.1.8定期保養內容
行駛5000公里,檢查調整制動片間隙,更換機油濾芯、柴油濾芯、機油,緊固各部件連接螺栓,檢查、保養電路系統。
行駛20000公里,更換空氣濾芯。
4.2具體實施
4.2.1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2.2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覈實後,由車隊負責人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4.2.3一般情況:由駕駛員將所需修理的項目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行政辦主任檢查---審批---對審批後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行政辦主任確認維修---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支付費用----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當實際維修與申報內容存在較大差異時,必須重新填寫報批。
4.2.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並徵得主管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口頭向主管進行維修申請(陳述例外性)---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
4.2.5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車隊負責人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出廠。
4.2.6行駛途中發生的修理,修理工時費、材料費必須有正式發票方可報賬。
4.2.7維修費用預估超過3000元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4.3建立車輛檔案,所有車輛的事故、故障和相應的保養維修必須進行記錄並進行存檔。
4.4易損件和易耗品的採購和領用
4.4.1公司負責統一購買車輛維修的易損件。
4.4.2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領取需填寫領料單,經上級批准後方可領用。未經批准不允許在外自行補購。
4.4.3隨車工具由駕駛員領用,定期清點;如報廢必須經主管同意後,以舊換新,遺失全額賠償;
4.5 油料的補充
4.5.1 燃油的補給應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需請示行政辦主任。
4.5.2 每天行車回來後應將油箱加滿,並記錄加油量和加油時的公里數。
爲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xx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公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公司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爲: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2)xx制定公司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5)xx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員的職責:
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分管範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爲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部室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部室主要負責人是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②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措施,負責制定和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定期xx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④負責xx編制應急預案和實施應急演練。
⑤負責部室特種設備事故、xx的應急處理和報告。
(2)部室副經理的崗位職責:
1①在部室經理領導下,對部室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③具體xx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⑥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⑦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及管理。
⑧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xx或事故的處理和報告等。
(3)安全員及班組長崗位職責。①配合部室經理、副經理對本部室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是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③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⑥具體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⑦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xx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⑧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xx或事故的響應、處理和報告等。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啓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xx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註冊登記文件、xx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爲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設備的購置、xx制度。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審覈並逐級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xx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xx許可的單位負責xx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xx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xx完成後,使用部門(或者督促xx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xx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並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設備的xx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爲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xx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
3掌握其技術狀況,瞭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4、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①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覈,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溫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啓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xx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xx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xx天,向公司、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xx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並做出記錄。公司安全技術部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9、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公司內部流程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一、概述
爲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程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綜合業務部是公司車輛使用的管理部門。
二、用車範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綜合業務管理部申請用
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綜合業務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調度權限
辦公室負責人指定本部門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調度,辦公室爲車輛管理指定部門。
四、派車程序
1、市區內用車,用車人應填寫《用車申請單》交辦公室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並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
3、爲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併用車的,應合併用車。
4、凡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用車申請單》的,必須於事後一天內補辦有關派車單據。(申請單見附表)
5、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掌握並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車況和車輛使用情況,以便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8、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五、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六、節油管理:
1車輛用油臺賬,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裏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並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郵票的須報公司批准。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5辦公室應按時辦理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有駕駛員妥善保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爲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並填寫《派車申請單》,註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准),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並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籤《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後近,先外地後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並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錶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隻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後方可做爲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在《派車申請單》上註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並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予以安排出車,並在車輛使用完畢後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後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並早於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內,並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並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覈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後,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准,並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餘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覈,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彙報,維修後按維修申請審覈無誤後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採購並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後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於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並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後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後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淨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淨損失大於30000元時,視爲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淨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爲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並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淨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爲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爲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並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並及時彙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註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三十三條車內嚴禁吸菸,如有乘客需吸菸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繫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佈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佈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迴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於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啓。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並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後續工作後,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並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並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爲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覈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准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後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准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爲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爲的,可以免於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爲以外的違章行爲的,可以免於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於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儘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一 概述
1、 爲規範公司車輛使用管理,提升公務車使用效率,確保使用人及車輛的交通安全,減少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適用於本制度。
3、嚴禁用公務車辦私事,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二範圍
1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請用車。
2 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 權責
1、管理部統一負責公務車管理。
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調度。
所有公務車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車輛的鑰匙管理等。 車輛的日常保養,投保事宜及保險單的管理。 公務車加油卡的日常監督管理。
2、財務部統一負責公務附屬資料管理。
公務車車輛行駛證、保險卡及附屬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務車的備用鑰匙,備存一份於公司財務部保管)。 公務車加油卡辦理、衝值。
四、公務車申請使用流程
(1)、工作時間使用
1、市內用車,用車人應提前半小時提出申請,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附件一)交管理部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審覈簽字,交於管理部領取車鑰匙和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附件二),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管理部和總經理批准。
3、爲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併或不必要的用車,管理部綜合考慮用車的先後、人數、輕重緩急安排公務車的使用。
4、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的,獲得總經理或管理部負責人同意可使用公務車,於事後一天內補辦相關派車手續。
5、公務車使用人每次用車結束後,應自覺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上的時間、里程等相關內容並及時將車鑰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時間使用
1、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五、相關規定
1、公務車使用者僅爲取得有效汽車駕駛執照者。
2、駕駛員與使用者應愛惜車輛,公務車每次使用結束後,及時清理車上垃圾與物品,保持車輛的乾淨整齊。
3、駕駛員爲公務車具體負責人,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並負責公務車日常管理與維護,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養。
4、公務車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行車守則,出車前、行車中、返回後檢查。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
5、公務車駕駛員對公司公務車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檢修,定期維護與保養,提前一天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附件三)。自覺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如發現車況不佳或損壞及時向管理部報告車況,徵求車輛處理意見。
6、公務車駕駛員每天及時向管理部彙報車輛使用情況,以便管理部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8、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4)由於本身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發生交通事故。
9、對於領導特批的私人用車,對其期間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0、公司正式員工婚、喪(直系親屬)事件用車,可由公司派司機提供車輛一臺並免費使用一天時間,如需車輛二臺或二天時間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公務車在使用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故,應先搶救傷患人員,及時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總經理報告。
六 其它
1 財務部每月填寫《公務車加油統計表》(附件四)與《公務車加油彙總明細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與財務部覈對車輛用油臺賬,嚴格按行車裏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 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油料費用的須報公司批准。
3 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公司公務車爲公司財產,任何人無權損壞,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論處。
附件一《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件二《公務出車登記表》 附件三《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 附件四《公務車加油統計表》 附件五《公務車加油彙總明細表》
七 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機動車輛(主要有剷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爲確保安全行駛,規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淨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釐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後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淨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爲加強公司現有車輛的管理,積極配合各部門工作開展,合理使用公司車輛,特制定公司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節車輛使用管理
第一條、公司現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備用鑰匙及車輛管理檔案由行政辦公室保管。
第二條、各部門因公用車(包括行政辦公室),應於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填報《用車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報行政辦公室。
第三條、節假日、雙休日因公用車及週一用車申請,應於週五下午16:00前報至行政辦公室。
第四條、爲節約車輛開支,行政辦公室將根據各部門用車計劃,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路途遠近和路線的合理性調配安排車輛。當需要合併使用時各部門應積極配合。
第五條、車輛使用人應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行政辦公室確保各部門用車前的車況具備使用條件,並對駕駛人進行車況交底,抄出車公里數,收車時由行政辦公室檢查車況並抄收車的公里數。
第六條、在使用中車輛發生問題或發生意外,駕駛人應儘量避免或減少風險並及時與行政辦公室聯繫,以便妥善處理。
第七條、在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情況,公司將視使用性質、車輛受損情況、責任輕重等因素要求車輛駕駛人予以經濟賠償。
第八條、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違章,由當事人承擔責任,如因違章給公司帶來經濟、名譽的損失,一切責任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公司個人因私使用車輛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借車人申報《用車申請單》及用車保證書交項目經理審批,經批准後使用。使用期間車輛駕乘人員發生問題一律由借用人承擔。因私用車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同時向公司繳納一定的車輛磨損費。
第二節加油登記
第一條、因公用車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對車輛進行加油工作,駕駛人臨時加油需徵得行政辦公室同意,加油後一律填寫《加油記錄》(在車輛上已配備加油登記表,內容包括:加油時間、公里數、加油人等)。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視平時借用車違章情況,嚴格控制借車駕駛人選。
第三條、對不愛護車輛,不認真執行加油登記制度,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員工,公司將予以批評警告,對屢教不改者,將視情況給予相應經濟處罰或拒絕其駕駛公司車輛。
第三節車輛的維護、保養
第一條、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公司車輛日常維護、定期保養、保險及驗車等事宜。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對車輛日常使用進行監督指導。
第三條、行政辦公室於每週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在每月月底前將車輛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一、車輛管理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每季度對車輛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100%以上。
5、嚴格執行長途車彙報制度,凡長途車行程超過400公里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同時當班駕駛員要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7、嚴禁嚴禁將車交給非營運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8、要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行車規定,嚴禁超速行駛、反道行駛、違章鳴號。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公司不定期地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駕駛員每天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公司檢查車輛時,採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證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人員視情況通知駕駛員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證、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複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後燈、轉向系統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酒後開車;
2)嚴禁超速行速;
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飲食,與人閒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爲;
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並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車輛沒有停穩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
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爲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啓用防盜報警器。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目的:
1.加強車輛統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範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爲,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範圍:
本規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於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儘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並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權限負責審覈和批准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
二、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後,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停回指定存放點,並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三、車輛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項
1、用車流程
1.1內部人員(專職司機駕駛)
1.1.1用車部門經理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填寫《用車登記表》,信息要填寫完整、準確,包括用車人、出車日期、目的地、事由、出車起止時間、出車司機、車牌號碼、起止公里數。
1.1.2綜合管理部批准後,方可出車。
1.1.3出車結束後,專職司機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2內部人員(非專職司機駕駛)
1.2.1用車人員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信息填寫完整,包括出車日期、出車起止時間、事由、用車人、司機、車牌號碼、公里起止數。
1.2.2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用車。
1.2.3用車結束後,用車人員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3外部人員
1.3.1外部人員用車須報公司領導同意,綜合管理部備案後,方可用車。
1.3.2用車結束後,綜合部工作人員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詳細記錄出車情況。
2、注意事項
2.1車輛使用過程中,嚴禁非公使用車輛,一經發現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在需要停車時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者適當、合法的位置。
2.2車輛駕駛者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嚴禁司機酒後駕駛。由於違反交通規則(包括不按要求停車)導致的交通事故、違章處罰、損毀、失竊等,應由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車輛用油進行規劃、監督和控制;財務部輔助監督管理。
1.2綜合管理部加強車輛用油管理,保證車輛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正常運行。
2、車輛用油管理
2.1公司車輛統一使用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
2.2公司車輛禁止使用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車攜帶油卡;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用現金進行加油,需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
2.3禁止車輛油卡之間交叉使用,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可以使用。
2.4車輛油卡實行定時定點充值。每月月末由綜合管理部在中國石化充值點統一對公司車輛進行油卡充值,並索要發票,作爲報銷憑證。
2.5車輛油卡充值前,財務部向中國石化轉帳匯款,綜合管理部攜帶相應轉帳手續去中國石化統一辦理油卡充值。
五、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週,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並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彙報,根據領導安排統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複印件等,對於車輛信息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六、車輛保養、維修和年審
1、職責
1.1車輛保養、維修由綜合管理部指派專人進行負責管理。
1.2管理人員對車輛保養、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建立車輛保養、維修檔案。
1.3駕駛員負責及時檢查、發現故障,簡單的故障做到隨時排除;駕駛員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時上報公司。
2、日常檢查、保養和維修
2.1駕駛員做好出、收車檢查,保持車況完好和車輛內、外衛生整潔。
2.2駕駛員每週檢查車輛發動機、油路管線等重要部件以及機油、汽油和潤滑油使用情況。
2.3行駛過程中駕駛員要注意車輛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安全停車。
2.4每月駕駛員檢查車輛的消防設備,每臺車配備乾粉滅火器一臺。
3、定期保養、維修。
3.1駕駛員按照保養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3.2車輛需要保養前一個星期,駕駛員要告知綜合部管理人員,得到公司領導批准後對車輛進行保養。
3.3車輛保養和維修要到指定的維修站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維修站。
3.4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要及時檢查,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安全行駛的影響,積極主動排除。
3.5如果無法處理的故障,駕駛員及時向領導請示,徵得領導同意後按照就近原則到附近修理廠維修,並對故障產生的原因和防範措施進行彙報。
3.6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部件交由公司驗審,不得私自處理。
4、年檢
4.1綜合管理部派專人對公司車輛進行年檢。
七、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1.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2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後果自己承擔。
1.3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八、駕駛員管理(安全、方便快捷和保密)
1、儀容儀表
1.1駕駛員着裝整潔大方,語言文明,舉止得體。
1.2駕駛員出車過程中不吸菸、不喝酒,不開情緒車;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瀏覽手機內容。
2、安全管理
2.1駕駛車輛時必須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
2.2駕駛員要熟知路況,方便快捷到達目的地。
2.3駕駛員安全行車,愛護公司財產,保障人車安全。
2.4駕駛員本着“節約”的原則駕駛車輛,長期停車等人過程中,車輛要熄火。
2.5駕駛員陪同財務人員出車時有保護財務人員的義務,特別是攜帶現金時,駕駛員不離其左右,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3、保密管理
3.1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傳播乘車人之間談話內容。
3.2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公司領導專職司機還須保守知悉的領導私人信息。
4、其他事項
4.1綜合管理部定期組織司機學習,學習車輛性能、安全駕駛以及車輛保養方面的知識。
4.2駕駛員要保持車內外衛生,保證每週洗車2-3次;大雨過後要對車輛及時清洗。
4.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方面有監督的義務,嚴禁公車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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