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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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第一條爲了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和法規,加強項目部施工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促進項目部安全生產的開展,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gb/t 46-20xx)和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的施工臨時用電,必須執行本規定。
第二條用電安全管理
(一)項目部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採用380/220v三項五線制的tn—s低壓電力系統,員工生活區採用36v安全電壓。
(二)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各作業隊電工對本隊的安全用電負責。
(三)項目部及各施工隊安裝、維修或拆除施工臨時用電時,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並做到持證上崗,非專業電工禁止操作。
(四)電工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用電設備的性能;
2、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工作。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負荷線和開關箱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解決。
5、移動和拆除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後進行。
6、負責建立和管理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技術檔案。
(五)施工臨時用電實行定期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各施工隊每週進行綜合檢查,電工應每日進行巡查。
(六)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隱患,必須及時處理,並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第三條施工用電防護
(一)危險地點設置圍擋或防護網,懸掛警示標誌。當防護措施無法實現時,應採用停電、遷移線路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二)接地:採用tn—s保護系統。變壓器處、總供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作重複接地。接地線使用多股軟芯線、重複接地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歐姆。
(三)接零: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導電體,應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保護零線使用綠/黃雙色線。
(四)防雷:高於20m的機械設備應安裝防雷裝置。
第四條電路及電閘箱
(一)電纜線路:項目部施工現場的供電全部採用電纜線路。電纜幹線採用架空和埋地敷設,避免機械損傷和腐蝕。電纜埋設應穿管保護,出入地面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二)配電箱及開關箱
1、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二級控制。總配電箱設在電源處、分配電箱設在用電設備集中的地方,開關箱設在用電設備處,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大於30m,開關箱與用電設備的距離不大於3m。
2、固定式電箱的底部與地面的距離應大於1.3m,移動電箱到地面的距離應大於0.6m。
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鬆動,不準有外露帶電部分。
5、配電箱、開關箱應作接零保護。
6、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三)電器裝置的選擇
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完好齊全,不準使用不合格電器。
2、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是天津市建委認證通過的推薦產品。
3、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保”的規定,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設備。
4、開關箱與分配箱的額定值、動作值相適應。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與其控制的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5、開關箱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6、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格用插銷連接。
第五條用電設備
(一)選用的用電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符合國家標準。設備在做好保護節零的同時,還要裝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裝設隔離開關。
(二)樁機機械:潛水鑽機的電機應符合國標的規定;負荷線應採用防水電纜,長度大於1.5m,不得承受外力;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對潮溼場所的要求。
(三)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四)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專用電焊機開關箱。
(五)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ii類電動工具,並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適用前作空載檢查,所用電纜線必須是護套銅芯軟電纜,並沒有接頭。
第六條照明
(一)生活區照明使用36v電壓。施工區照明使用220v電壓。
(二)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零保護。
(三)電器、照明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
(四)施工現場使用碘鎢燈照明時,應選用木杆,高三米、固定並保護接零。
第七條獎罰
(一)每月安全用電大檢查的優勝單位獎勵20xx--元,第二名獎勵1000元。檢查優勝單位的電工給予300元的獎勵。
(二)月綜合大檢查的最後一名罰款20xx元,倒數第二名罰款1000元,電工罰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電的處罰按下表執行:
序號
條款
定性標準
罰款標準(元)
違章單位
違章個人
1
未經項目部許可私自在總供電箱接電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2
無證上崗、非電工操作施工用電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3
動力線不實行“三相五線制”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保”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電設備不實行“接零保護”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7
電箱無鎖和亂拉亂接電源線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區引入線有裸體線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標閘箱及無閘箱開關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10
燒電爐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300~500
11
電線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300~500
12
現場使用碘鎢燈安全高度不夠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3
現場使用碘鎢燈燈架爲導電體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4
電閘箱距地面高度不夠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電箱一閘多路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6
開關箱一閘多機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7
配電不足三級控制二級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開關上口接電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設電纜不穿管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電纜不穿管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1
現場使用二芯護套線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2
電纜線拖地及混亂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無電工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4
電工不持證上崗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熱的快燒水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電熱毯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電違反規定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爲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一、農村安全用電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縣供電企業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認真抓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用電分析會,根據季節用電特點,組織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和安全用電檢查。
二、各級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加強安全用電目標管理,確保不發生重特大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縣供電企業應與村組、用電戶簽訂安全用電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責任,做到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三、加強農村安全用電宣傳,利用廣播、標語等形式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增強羣衆安全用電意識。要特別加強對中小學生、新通電用戶的安全用電知識宣傳。
四、加強農村電網運行管理,開展週期性線路設備的安全巡視,並根據氣候及季節特點開展好特殊巡視,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減少農村電力設施被盜事件的發生。
六、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驗收合格方可供電,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臨時用電結束後要及時拆除。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廚房用火管理
1、酒店廚房包括營業部門出品部廚房和員工食堂廚房;
2、部門消防負責人指定各班專人(指定檢查人)每三日對廚房(食堂)的竈具、管道、開關的使用狀況等詳細檢查一次;
3、部門指定檢查人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能自行處理的,須即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報部門消防責任人,後者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籤認後,送工程部處理或通知合同維保單位前來處理。
(二)酒店營業部門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總會、燒烤場等營業部門因營業需要可使用明火爐、蠟燭、氣燈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營業部門禁止使用明火;
2、營業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督促每班值班經理對顧客使用的明火爐、蠟燭、燃氣燈等明火進行安全監控。每日營業結束後,值班經理組織部門相關人員清理明暗火種,與營業主任共同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三)施工單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業服務部負責施工單位動火作業的審批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用火審批程序:
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火作業申請表》(見附件一)--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對申報單位的資質、用火人員《動火作業上崗證》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等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物業服務部經理於一個工作日內複審籤認後返施工單位,物業服務部複印一份留存。
3、用火現場監督程序:
1)安全生產員對用火施工現場每天上下午各檢查一次,填寫《臨時用火現場巡查記錄表》(見附件二)。安全生產主管每天檢查一次。物業服務部經理每三天檢查一次;
2)發現未按規定用火的,須現場糾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物業服務部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以下簡稱《整改通知書》,一式兩聯,見附件三)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限期內仍不整改的,物業服務部提交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安全用電管理
1、各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確保本部門日常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電斷;公共區域的用電(含照明和設施、設備用電)由工程部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
2、每週由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組織消防監控員,對公共用電和部門用電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用電安全檢查表》(見附件四),發現安全隱患,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隱患所在部門經理簽名後送工程部處理。
三、裝修管理
1、酒店公共區域或營業區域裝修時,工程部或營業部門須在裝修施工前兩天填寫《裝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單》(見附件五)送物業服務部。後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
2、商鋪裝修施工前,物業服務部須督促商鋪業主填寫《裝修施工審批表》並經物業服務部經理簽名確認後方可爲施工人員辦理施工人員施工許可證。
後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發現安全隱患時須及時制止,並聯系工程部前來配合處理。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專職後勤人員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禁止非電管人員擺弄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後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四、學校後勤人員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運行情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設備,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五、各班級、各室負責人、維修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維修人員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
六、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免出現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範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後勤人員禁止入內。
八、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1、工程項目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含5臺)以上或設備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安裝後,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週一次大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電工作業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並按規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7、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電氣安全管理規程》、《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鐵路裝卸作業安全技術管理規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電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站區、貨場、本單位其它轄區內,對本單位職工和爲本單位建設施工人員的用火、用電行爲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條
站區內、貨場庫區內進行電、氣割焊等動火作業以及使用火爐取暖等動火、用火作業,應由車站消防部門、貨場消防管理部門或消防機構辦理審批手續,在其它工作場所由本單位消防管理部門審批。
第四條貨場
甲、乙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甲、乙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外、丙類物品庫區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庫區或貨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
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五條動火審批
由動火的部門或人員向作業區域的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申請,由作業所在區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批准(在必要時應報消防機構審批)辦理動火證,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如在載有貨物的車輛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熱層結構、割焊金屬件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地方進行割焊,在割焊接結束看守一段時間,確認無危險後才能離開。
第六條
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築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應通知使用單位共同採取防範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範圍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
使用火爐取暖時,應安裝煙囪,並應留有通氣窗,安設後必須經過檢查合格方準使用,火爐應離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人員密集場所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
第八條
消防安全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九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後,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舉辦。
第十條
危險貨物裝卸作業時,應嚴格執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裝卸、搬運危險貨物應使用防爆叉車並隨車配備性能良好的滅火器。其他裝卸工具也應採取防火花措施。
第十一條
進入甲、乙類危險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可燃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第十二條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十三條
車庫、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四條
裝卸作業中嚴禁明火照明,貨場庫區內、間休室外、待班室外、辦公室外嚴禁吸菸,在間休室、待班室、辦公室內吸菸必須設置不燃材料製成的菸頭桶,妥善處理菸頭,菸頭不準出門。菸頭桶內的菸頭必須經用水充分浸溼並確認無火後,倒在指定的垃圾區。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總務主任、學校全面負責,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專業電工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專業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設備、電教設備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專業電工要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分管後勤的副校長,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使用大功率電器。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8、教師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分管後勤的副校長、專業電工要分別追究責任。
爲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准,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於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裏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並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後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1、一般
1.1爲了加強電氣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保障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規定適用於本廠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製造、安裝、實驗、使用、維修和管理。
1.3所有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這項規定。違反本規定引起事故的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操作、實驗、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必須健康。視覺(雙目視力矯正後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歇斯底里、癲癇、神經官能症、精神**症、嚴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種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定必須完善。變配電(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設置、驗收、運行、維修資料文件要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電力單位應對用戶進行電氣安全教育和培訓,以便掌握電氣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電氣設備在安裝前,應確認是否通過或批准國家指定的檢查機關的檢查,並確認是否符合相應的環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正確閱讀產品用戶指南,瞭解使用時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及相應的預防措施,並根據產品用戶指南正確使用。
2.4電器單位或個人應確定所使用電器的額定容量、保護方法和要求、保護設備的總值以及保護組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設備或延長電路。不得擅自增加電器的額定容量。任何電器都不能超負荷工作或作爲故障使用。保護裝置的總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不得任意更改。
2.5電氣設備和電路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器設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路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路要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技術,要定期檢查。不要使用已失去絕緣老化或絕緣性能的電路。軟電纜或軟線的綠色黃色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用配電箱(板)必須使用帶有完整保護線的多個銅芯橡膠護套軟電纜或護套電纜作爲電源線,還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2.8插頭和插座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佈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與保護線分開可靠地連接。嚴禁在插頭(座椅)內將保護接地極和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插入2.9插頭時,人體不能接觸傳導極,不能給電源線施加力量。
使用2.10移動I類設備時,應首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金屬外殼或框架穩定接地,使用帶有保護接地極的插座,並防止使用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發生火花、熱頭屑或外殼表面溫度高的電氣設備,因此要遠離易燃物質,或採取適當的密封、隔離措施。
2.12便攜和本地照明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或雙絕緣結構。使用螺絲頭時,燈螺紋末端應連接到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電氣設備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發生故障或突然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採取適當的技術措施。
2.14保護裝置動作或保險絲熔解後,必須先調查原因,解決問題,確認電器是否恢復正常,才能重新開機並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能任意更改保險絲的熔化規格或用其他電線替換。
2.15電器的絕緣或外殼受損,人體可以接觸到充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維修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配電裝置應採取防止雨、雪、霧和灰塵的措施。
禁止使用2.17大地作爲工作中性線。禁止使用暖氣管、煤氣管和水管作爲保護線。
2.18電力單位的自備發電裝置應採取與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併入電網。
發生2.19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部分,立即進行急救。切斷電源前禁止他人直接接觸觸電的人。
2.20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關閉電源,用專用消防器材滅火。
3、電氣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3.1貫徹國家相關電力安全規定、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定、電氣安裝程序。運營管理和維護系統及其他規章制度;
3.2根據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及相關程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營安全。
3.3負責電力設備工程、電氣圖紙及相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氣設備維修、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保管。
3.4負責參與本機關升船、電氣工程單位的安全素質審計。
3.5負責轄區臨時電力計劃的審查、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並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危險及時安排檢修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低壓配電裝置和通用電氣管理
4.1配電線路要根據線路特性設置短路保護、過載保護。在選擇分離短路電流的家電時,要最大限度地滿足能用正常佈線方式穩定分離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器和電路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連接要穩定。絕緣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機櫃)應顯示各電源電路的名稱和保險絲(片)的容量。中央安裝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容易識別的徽標。
4.4低電壓電氣裝置佈線末端應有線號標記。線號顯示不能用金屬材料製作,外部接線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壓配電電氣操作機構應有“分”“合”標誌。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設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並有特殊標記。
4.7段保護用保險絲不能隨意使用銅、鐵絲等金屬材料。
嚴禁私自連接4.8倍電線的電氣設備,隨意拆卸電場值的部件。
4.9電氣設備及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與以前的測量值相比不能明顯減少。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照批准的設計施工。驗收時要提交相關技術資料。
4.11運營管理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工作表數據。如果需要改變電路,增加、改變、減去、轉移電氣設備,需要得到主管部門的批准。而且,要及時修改相應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和啓動、控制、保護等附屬設備的選擇,國家或部門應遵守現行技術標準,並頒發工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和輔助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完整。
4.14室外或潮溼、高溫、污染環境的電動機及輔助設備,除選擇適當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根據環境條件採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應定期測量和檢查4.15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應與規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場所電氣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區域標準分割所屬區域。這個地方的電氣設備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格要求。
5.2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批准的設計施工。
5.3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等級、組的'外殼標誌、銘牌上的國家檢查機關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碼必須完整鮮明。爆炸性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範》的相關規定執行,並提交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要加強維護和定期維護、前期試驗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保護和防雷設施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接地電阻應長期有效,以滿足電氣設備保護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接地泄漏電流,且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額外的保護,以防止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傷。
(4)邊防站的接地裝置應儘量減少接觸電壓和步進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汽的金屬管制造接地線。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各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穩定連接接地線,不要將接地線需要接地的各部分串接。
(7)爲了維修、測試工作,需要掛臨時接地線的地方,接地幹線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要塗黑。接地線進入建築物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必須用接地符號標記。
(9)保護用接地、零線上不能安裝開關、保險絲和其他分離點。
6.2、用途不同、電壓不同的電氣設備,除非另有說明,可以使用整個接地體,但接地電阻必須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受到零保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使用接地保護。同一臺發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爲同一輛公共汽車供電的低壓電網中的電氣設備只能採用一種接地方式。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應接地或接駁,除非另有說明。
(1)電動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燈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氣設備和連接的變速器。
(3)配電櫃及控制畫面框架。
(4)變壓器的二次繞組。
(5)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鋼筋混凝土框架的鋼筋、帶電部分附近的金屬柵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殼、電源線的接線盒和端子盒的外殼、電路的金屬保護管、佈線的電纜和電動起重機的無電軌道。
(7)配有避雷線的電力線塔。
(8)在Biaspalt地板的工廠裏,居民區有沒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塔。
(9)安裝在電力線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底座。
(10)手套控制電纜的外殼、非裝甲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 ~ 2條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使用搭接焊縫,且必須牢固,無虛擬焊縫。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0)線必須使用多股裸銅線,並且必須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焊接時可以使用螺栓連接,但要注意不要鬆動或生鏽。
6.6、低壓電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元。
6.7、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一起設置,接地電阻值應符合感應雷及電氣設備接地規定。僅用作防靜電接地裝置,各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100歐元。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設置直接防雷裝置,一般採用避雷針或避雷線。**避雷針(線)應設置**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歐元。
6.9、1、2類建築物應採取措施,防止直擊雷、閃電探測、閃電波入侵。第三類建築物要有防止直擊雷和閃電波入侵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質較多的集中露天碼應採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避雷針(線)的柱子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低壓航空線等。
6.12、接地、過電壓保護和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的技術、管理資料。更改設備時,要及時修改圖紙、數據,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測量接地電阻,並記錄和保管結果。
7、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管理
7.1、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照國家標準《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門現行技術標準,並具有工廠合格及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應安裝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的技術數據要完整明確,其安全保護膜外殼、限制、保護、聯動都要具備。手持手柄和手柄儘可能使用絕緣材料。
7.4、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具有足夠截面的3芯或4芯多銅橡膠(或塑料)外部軟電纜。應使用專用心線接地,此心線嚴禁同時通過工作電流。嚴禁使用其他電氣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損壞的電纜或幾根短心電線。
7.5、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時,應先設置接地線。要正確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保護用品。
7.6、焊工金屬外殼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焊接夾具和焊接夾具導線必須絕緣,不能損壞,電源線通常不能超過2米。
7.7、過程中需要移動電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員離開或突然停電時,需要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7.8、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於下表中規定的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類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2
型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7
類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設備管理
8.1、電氣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工具、輔助絕緣安全工具和一般保護機構。
8.2、電工要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以及確認認證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識。根據工作任務,應選擇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種絕緣安全用品要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機構要檢查是否是實驗週期內的合格產品,同時進行外觀檢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後要擦乾淨,存放在乾燥的通風處,要堅持清潔,防止潮溼。
8.5、絕緣安全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電力管理系統
9.1、設置臨時線路,假設需要使用部門提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請求書”,得到技術部門的審查、安全管理部門的批准後才能假設。
9.2、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爲15天,特殊方案應延期使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1個工作日內的時間不需要簽發證明,但根據電氣安全要求,由持有資格證的電工設置,工作完成後,立即由安裝人負責拆除。臨時電路的一般安全應使用具有滿足電氣負荷和機械強度要求的截面的絕緣導線。應用電杆或沿牆用合格的瓷瓶固定,電線距地面高度室內2.5米,室外4.5米,與道路相交時6米以上。嚴禁在各種底座、管道或樹上排隊。臨時船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並設置各分羅馬多保護設施。
9.3、室外設置的開關、保險絲等家電要有防雨說。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0)線。視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船裝置危險,證明裝置不合適,承包商應負責。
9.4、臨時線安裝完成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未經批准直接設置臨時線路的人,一旦發現,將拆除並酌情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裝者的責任。
9.6、使用完成,申請機關通知主辦部門拆除,並在申請書上註明取消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地方假設臨時線
9.8、嚴禁從事電氣工作的非電工。
10、電氣事故處理
10.1、電力事故處理原則是儘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擴大,消除人身危險,減少財產損失,儘快恢復電力。
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力核電站,尋求觸電,保護事故現場,並向相關領導和地方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0.3、系統事故發生時,值班人員必須堅持職務,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進取地處理事故。事故未分析、處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換班時發生事故,換班人要留在單位,以換班人爲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應儘快向當地電子管部門報告。
根據“四放任”原則,認真實事求是地分析事故處理。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該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爲加強施工項目安全用電管理,做到現場施工用電的“三化”(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規範了施工項目安全用電管理的規定、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崗位職責的有關規定。
2.本辦法根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深圳市安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等有關管理規定製定。
3.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在建項目。
二、施工項目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與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
2.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力線路中,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線pe必須採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杜絕混用。
3.施工臨時用電採用三級配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兩級保護(總配電箱〈配電室〉和開關箱配置漏電保護器),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
4.配電箱-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統稱爲配電箱。配電箱內電器裝置的選擇,必須是建設部推薦的合格、可靠、完好的產品。
5.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載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餓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應,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他儀表。
6.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匹配。
三、施工項目安全用電
1.施工現場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設備,嚴禁在配電箱、開關箱內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2.在正常情況下,用電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露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其截面應不小於2.5㎜2的絕緣多股銅線。
3.專用保護零線的每一重複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歐,直接接地體宜採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宜採用螺紋鋼材,不得用鋁導線做重複接地線。
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與潛水泵電機的負荷線長不得小於1.5m.,與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不大於5m。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固定的支架上,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應大於0.6m,小於1.5m。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
6.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應保持整潔,所有配電箱應有門、鎖。
7.旋轉臂架式起重機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凸出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於2m。
8.施工現場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井字架等,除應做保護接零外,還必須按規定做重複接地(由箱內引出pe線與重複接地線相連,即相當於pe線與用電設備外殼連接,從而解決了接零保護問題)。同一臺電氣設備的重複接地與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體(利用自然接地體),接地電阻值不大於4歐。
9.電焊機二次引出線宜採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於30m,使開關箱和電焊機處於操作人員可監護視野範圍之內,當電焊機發生非正常現象或故障時,便能及時切斷電源,防止釀成更大事故。
10.夯土機的負荷線採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應不大於50m,操作扶手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11.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絕緣軟電纜,採用配套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手持電動工具使用1類手持電動機工具應戴絕緣手套,需要移動時,必須先切掉電源。
12.手持電動工具的保護零線,應在絕緣良好的橡皮軟電纜內,其截面不得小於1.5㎜2,其芯線顏色爲綠/黃雙色。
13.現場照明室外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3米,室內燈具不得低於2.4米。照明供電線路採用絕緣導線時,室內高度距地面不得小於2.5米。
14.使用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溼和易觸及的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伏,在特別潮溼的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壓不大於12伏。
15.現場供電照明線路應採用絕緣導線或電纜供電,不準採用絞織線;危險場所及採光較差的加工場所或通道、樓梯口及宿舍等必須設置照明。
四、開關箱
1.開關箱應裝設隔離開關、熔斷器(或自動開關)和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功能,則可不設熔斷器或自動開關。
2.開關箱中必須設漏電保護器,並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處。在任何情況下,漏電保護器只能通過工作零線,而不能通過保護零線。
3.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4.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固定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板上。箱內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應通過其接線端子板分設連接。配電箱的金屬箱體、電器安裝板、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通過保護零線端子板做保護零線。
5.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6.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要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7.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於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應採用自動開關電器,如接觸器、自動空氣開關等。
8.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箱中導線的進、出口應在箱體的下底。進、出口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做防水灣,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進入箱體內的電源線應固定,嚴禁用插座連接。
9.室外電箱應採取防雨措施。現場所有電箱應該名稱和編號齊全,電箱內各用電迴路要有明顯的識別標誌。
五、專用保護零線(簡稱保護零線pe)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2.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處和末端處作重複接地,重複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連接。
3.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做它用,更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作負荷線。
4.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於工作零線的截面。爲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架空敷設的間距不大於12米時,保護零線必須選擇不小於10平方毫米的絕緣銅線或不小於16平方毫米的絕緣鋁線。
5.放電機的控制屏(臺)兩端,應於重複接地和保護零線做電器連接。
6.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4歐。
六、施工項目機構人員與職責
1.項目負責人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負有組織、領導、協調、督促、檢
查的責任,並保證本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具體措施,爲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施工項目應設置適應施工生產需要的用電管理機構,配備用電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
3.工項目電工實行班組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
4.施工項目用電管理工作必須接受上級職能部門的業務和技術指導、監
督、檢查和考覈。
七、電器管理員崗位職責
1.應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全部資料、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
氣防火措施。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告。
3.負責技術交底資料。
4.做好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
5.建立電氣設備的試檢驗和調試記錄。
6.做好接地電阻測量記錄。
7.做好電工班組值班制的《電工日記》和每天循環檢查、維修的《巡視維修工作記錄》。
8.針對施工生產的變化和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下達班組,並監督實施和驗收資料。
9.配電箱的分臺賬。
10.電工作業人員花名冊。
11.施工現場用電檢查評分標準(檢查用)
12.電氣管理人員應積極參加施工項目組織定期、不定期安全用電檢查和抽查,並將檢查資料存入檔案管理。
八、施工項目電氣管理人員職責
1.根據工作的劃分,採取由公司電氣管理而寧願具體指導,指定專職或兼職電工班組長代理日常工作,使工作落實人頭上,管理安全用電日常工作。
2.貫徹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等規定,電力線路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確保安全用電。
3.參見投標工程和新開工工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負責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督促電工班組按設計架設施工用電線路,並根據施工進度組織採取分段驗收。
4.參加標準電箱、漏電開關選型,並將選型的相關資料上報設備部、質安部,獲得批准後方可採購。
5.負責督促、檢查電氣設備的安全操作,對電氣裝置要合理使用和維護保養,組織參加電氣設備故障的排除和隱患的整改,以及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根據施工生產的變化,針對施工用電不規範行爲及時提出書面措施下達班組。
7.檢查電工班組《電工值班日誌》和《電工巡視維修工作記錄》、《接地電阻測量記錄》,完善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8.負責組織完成機械的電氣裝置檢修並進行驗收。
9.按照《施工現場用電檢查評分標準》,進行安全用電檢查評分。
10.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用電檢查,開展業務競賽評比活動。
九.電工班組長崗位職責
1.在電氣管理人員或項目指定機械員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電工班組的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全班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規定,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確保安全用電。
3.帶領全班人員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正確完成線路架設和配電裝備佈置,達到驗收合格。
4.每日堅持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帶領全班人員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和值班制,高質量、高效率服務於施工生產。
5.帶領全班人員做好《電工日誌》、《電工巡視維修工作記錄》和《接地電阻測量記錄》等工作,完善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全班人員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執行《規範》和判斷、排除故障的技能。
7.參加公司組織的
爲加強電氣和用電設備的安全檢查,達到生產系統經濟運行。杜絕或減少因電氣設備事故造成企業員工和生產的危害,特制定本規則。
一、落實規章制度和規程
1、認真貫徹落實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電氣系統安全可靠、合理運行。
2、建立和完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維修保養制、安全操作制、電氣運行管理制、臨時用電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電氣運行規程,電氣安全技術規程,電氣設備維護檢修規程,電氣試驗規程,繼電保護維護規程。
4、建立健全電氣設備技術檔案,完善用電統計臺帳,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資料,設備的避雷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等記錄。
二、電氣設備的一般安全規定
1、凡所用電氣設備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或部頒的現行技術標準,並具有合格證件。
2、防爆電氣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損傷,接線盒蓋應緊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檢裝置齊全。
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防腐蝕、防潮、防雨雪、防日曬等環境的要求。
4、需防靜電的電氣設備其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幹線連接,不得相互串聯接地。
5、電氣裝置電氣線路均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裝有電氣設備的箱、盒等,應用金屬製品。電氣開關及正常運行產生火源的電器設備,應遠離可燃物質的存放地點。其最小距離不應少於3米。
三、電氣安全檢查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專業性安全檢查第三項內容。
四、安全用電管轄理
1、各部門電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全格,進行安全教育後持證上崗。
2、各用電部門杜絕超負荷用電,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3、各配電室和配電櫃,要防塵、防漏。定期進行清掃,每季度要認真維護一次,並做到記錄清楚,有部門領導簽字。
4、安裝和修理工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電氣照明設備均應符合安全要求,要經常檢查維修,要有安全措施和專人負責。
5、在生產區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對線皮剝落,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
6、臨時用電必須申請,其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條件,經供電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接線送電。用後應立即拆除。
7、電氣焊凡在廠區進行操作,一定要有安全員,清掃現場可燃物,產配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在庫房內或車間內動用電氣焊,要經過防火負責人簽字批准,方可動工。
8、庫房高度內的電線要穿保護管,電閘箱要用鐵皮包好,周圍要清潔,不能堆放易燃物。
9、各分廠、車間應設安全員,交接班時要對用電設備和電源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安全用電,若不用電時要斷開電源。
五、配電室電工安全操作規則
1、工作中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工作時應詳細檢查絕緣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是否良好,要熟知送電前檢查項目和內容。
3、高壓設備的停送電和倒閘操作,必須有電工人操作。操作中認真執行監護,每操作完一項做一記錄,全部操作完成後做仔細複查。
4、高壓設備的操作,嚴禁在分的情況下,拉合隔離開關和戶外跌落保險。
5、尋變壓器設備停電進行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將設備斷開電源,要有明顯的開關位置。
b、懸掛有人工作業臺的“禁止合閘”標示牌。
c、將攜帶型接地線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網的接口上,然後用驗電合格的驗電器,檢驗施工設備有無電壓。
d、驗明確無電壓後,立即將電線另一端;連接在施工設備的導體上,並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6、不允許在帶負荷的情況下,用“慢合隔離開關”。
7、嚴禁在無斷電保護下,投用高壓隔離開關。
8、檢查運行中的設備,必須有熟練電工進行,禁止取下警告牌及進行柵欄觸及帶電導體,當電器設備停電時應視其隨時來電可能。在未拉開關時或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
9、當高壓設備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4—5米,室外設備不得接近故障點8—10米,務必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進行處理。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拉合隔離開關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戶外跌落開關應穿橡膠絕緣鞋站在絕緣檯上如遇雷雨天氣,禁止在室外用絕緣棒進行操作。
爲規範公司安全用電,消除職工承包戶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家用電器損壞及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電力法》結合我連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戶和集體在用電之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在用設備的安裝、維修要有專業操作人員進行,住家戶私自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以免造成用電事故的發生。
二、嚴禁在電線底下修建房屋、打場、堆柴草、打井、栽樹,不充許在電線和其它帶電設備附近進行集體活動,防止觸電傷人和起火。在電線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樹木時要採取措施,對可能碰到的線路設備,要找電工停電後進行。
三、住家戶晾曬衣服的鐵絲和電線要保持足夠距離,堅決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四、小水泵、脫粒機、清糧機等用電設備,不準帶電移動,不準掛鉤接電,不準使用破股線,不準使用地爬線,攔腰線。
五、小家戶在照明設備方面嚴禁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以及其它家和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嚴禁使用不合格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用電設備。用電設備要保持清潔完好,燈線不要過長或恍動。
六、堅決禁止和設電網防盜、防竊、捕魚、狩獵、捕鼠和滅害,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照明。
xx安全領導小組
公司職工安全用電管理措施
爲加強全連職工、用電戶的安全用電管理,確保電力暢通無阻,更好的爲職工羣衆提供便利的安全用電環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電戶在用點過程中,一定要服從電力公司片區電工的管理,發現隱患及時告知電力公司進行整改,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2、電的使用由電力公司片區電工負責,不得私自換線、接電,必須由電工操作,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3、嚴禁在電杆旁和電線下堆放柴草和從事其他生產活動,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4、嚴禁個人私自挪電杆和電線,發現類似的事情將嚴肅處理。
5、高壓線兩旁不允許高空作業或採伐林木,且高壓線兩旁不允許栽種樹木,對危害線路的樹木要及時採伐,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6、各用電戶要高度重視用電管理制度,不允許發生不安全事故。
小區安全用電規章制度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並應設在無灰塵、無蒸汽、無腐蝕介質及無振動的地方。
2、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並應採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
3、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4、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作出分路標記。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氣、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6、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8、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
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堅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
10、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經過接線端子板連接。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12、架空線路宜採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環境限制不能裝設拉線時,可採用撐杆代替拉線,撐杆埋深不得小於0.8m,其底部應墊底盤或石塊。
13、內配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鋁線截面應不小於2.5mm.2,銅線截面應不小於1.5mm2。潮溼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應密封。採用金屬管敷設時必須作保護接零。
14、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半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禁止非專業電工檢查、維修電氣設備,禁止使用非電工絕緣工具檢修電氣設備。
15、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16、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17、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18、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和考覈,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2)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5)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6)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19、凡進入臨時生活區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意識、施工安全用電操作規程、施工安全用電常識方面的教育,講授人身保護設施使用方法。同時進行關於施工安全用電設施使用的培訓。以增加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嚴格地按規程施工。
20、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國家、我公司的有關規定、標準。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使之瞭解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基本安全知識,明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使用和維護由專業電工負責,不能隨意操作,亂拉亂接;對機械使用人員加強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不違章作業。
21、電氣專業技術人員在班組作業前根據現場具體情景及專業特點進行教育,使每位作業人員心中警鐘常鳴,確保在施工安全用電技術指導下施工。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用電教育。
22、宿舍內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內供電設施。
23、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24、宿舍內除允許使用收錄機、手機充電器、檯燈(功率小於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電器的行爲,如用電取暖、燒水、做飯、嚴禁使用電褥子、電吹風、電梳子,等發熱電器。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返還)並處以罰款。
25、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職責;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爲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後果同樣負重要職責。
26、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並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27、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職責,並酌情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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