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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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爲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遊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遊景區文物、建築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遊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遊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三、旅遊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並在景區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遊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
四、旅遊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時,應將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覈,審覈合格後方可施工。
五、經審覈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覈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覈,覈准後方可變更。
六、建築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遊景區的建築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遊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工作人員和景區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遊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更不準在景區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遊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遊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一、旅遊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遊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遊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誌牌,對遊客的吸菸、使用明火行爲加以制止。
十四、發生火災後,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並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遊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爲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一、 爲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徵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於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 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爲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爲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爲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爲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並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 。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並啓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並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並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並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爲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爲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後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採取不同的防火措施,並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防火標誌,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內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在各種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於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
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
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於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於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並採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並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並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爲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竈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一、爲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爲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齧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閒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檯布等可燃物體,並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釐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菸,吸菸區不得亂扔菸頭,菸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一、組織機構
以企業領導爲總負責,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併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企業的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人事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安全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後勤保障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警電話,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企業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信號及火警電話後,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並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的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的報警原因,並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並將信息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啓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1、爲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科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羣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儘量簡捷,就近安排,走道內應設疏散指示。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着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
4、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 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
5、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6、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繫救治工作。
4、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六、日常工作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2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一、 客房、公寓、寫字間
客房、公寓、寫字間是現代賓館、飯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臥室、衛生間、辦公室、小型廚房、客房、樓層服務間、小型庫房等。
1.客房、公寓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菸頭、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電熱器具烤着可燃物。發生火災的時間一般在夜間和節假日,尤以旅客酒後臥牀吸菸,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織品等發生的事故最爲常見。所以,客房內所有裝飾、裝修材料均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窗簾一類的絲、毛、麻、棉織品應經過防火處理,客房內除了固有電器和允許旅客使用的電吹風、電動剃鬚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電器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尤其是電熱設備。
2.對旅客及來訪人員應明文規定: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凡攜帶進入賓館者,要立即交服務員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客房內應配有禁止臥牀吸菸的標誌、應急疏散指示圖、賓館客人須知及賓館、飯店內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務員在整理房間時要仔細檢查,對菸灰缸內未熄滅的菸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時應不斷巡邏查看,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
二、餐廳、廚房
餐廳是賓館、飯店人員最集中的場所,包括大小宴會廳、中西餐廳、咖啡廳、酒吧等。這些場所內部可燃裝修多,可燃物數量很大,並連通失火率較高的廚房。有的餐廳,爲了增加地方風味,臨時使用明火較多,如點蠟燭增加氣氛,菜餚加熱使用爐火等,這方面已多次發生事故。
廚房內設有冷凍機、廚房設備、烤箱等,由於霧氣、水氣較大,油煙積存較多,電器設備容易受潮和導致絕緣層老化,造成漏電或短路起火;廚房用火較多,油鍋起火是十分常見的。因此,餐廳和廚房應採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夠的安全通道,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餐廳應根據設計用餐的人數擺放餐桌,留出足夠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到每個員工的工作崗位。如餐廳內需要點蠟燭增加氣氛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材料製作的基座內,並不得靠近可燃物。供應火鍋、燒烤風味餐廳,必須加強對爐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爐時,嚴禁在火焰未熄滅前添加酒精,酒精爐應使用固體酒精燃料。餐廳內應在多處放置菸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發現燃氣燃油泄漏,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並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啓動電源開關。燃氣庫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樓層廚房不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然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入,不得穿過客房或其他公共區域。
廚房內使用廚房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並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油炸食品時,要採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着火。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後方能離開。廚房內抽菸罩應及時擦洗,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廚房內除配置常用的滅火器外,還應配置石棉毯,以便撲滅油鍋起火的火災。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實行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築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並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組織防火檢查。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託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四、開展防火巡查。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並明確巡查人員、部位。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爲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考覈實施辦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動程序
3.1考覈規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並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覈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同時考覈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300元。
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誌,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後無記錄的。
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發現菸頭,或當場發現有人吸菸。
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維護和管理,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覈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滅火器材失效後,一週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未經批准、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埋壓、圈佔消防栓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覈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考覈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生的。
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爲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僞造火災現場。
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覈單位工資總額500~20xx元,考覈責任人100~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定另行考覈:
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在劃定的警戒區、交通管制區、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覈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5000元,考覈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並責令限期整改。
舉辦大型羣衆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火災撲滅後,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供氣的。
3.1.6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護林區用火、吸菸、燒紙錢、燃放鞭炮,違者考覈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考覈責任人500元~5000元。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覈責任人100元~1000元。
初起火災發生後不及時撲救、逃離現場;
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按規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誌;
在各公司轄區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定;
在明令禁止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如其行爲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對違反本考覈辦法的單位或個人,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將進行考覈;涉及對外單位及個人的處罰,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具體執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的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執行。
1總則
1.1爲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範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爲: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並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築審覈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通知後,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並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築設計防火審覈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口頭通知後,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繫,辦理好有關建築審覈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並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菸,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併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動火。
4.3加強對於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後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並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5.3凡是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後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並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採購必須憑證採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採購證,無採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於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並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燬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鑑定,由技術科監督銷燬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危化品生產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於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於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爲消防專用,禁止用於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後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幹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鬥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範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緻、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鬥、捨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羣衆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並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調度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週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爲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並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週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並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於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複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於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後果或後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於因思想麻痹,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爲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爲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公司級消防安全職責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2批准發佈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程、決議和措施。
14.1.3負責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並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並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爲立即制止,並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並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設備運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設備帶病運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並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彙報做好有效的防範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厂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儘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後應做好消潔工作,並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並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後,必須及時洗淨,晾曬乾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並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乾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乾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滅火器管理制度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後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並對每一隻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於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於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並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錶,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乾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後,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後的滅火器,若壓力錶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並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於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於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菸、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牴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牆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啓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溼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竈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爲了加強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房控制室內不得會客、吸菸、不得動用明火,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菸標識。
二、機房或控制室內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雜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機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員交接班前後必須認真檢查電機線路、機器運行、設備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四、用於機器設備保養維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裝物、擦試劑、塗料等物料用 完後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丟棄。
五、機房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認真學習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持有特殊工種資格證書。
六、機房或控制室內嚴禁私自拉電源或安裝電氣設備。
七、機房或控制室內應當配有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值班人員應瞭解位置和使用方法,並且實行責任制,堅持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遇有火災、火險及時撲救與報警。
八、機房控制室內的所有設備、電氣線路要經常性的進行檢查和保養。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菸,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並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牆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鬥、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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