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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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智慧校園校園網是爲教學工作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二、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三、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網絡中心負責對校園網資源進行管理,負責全校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各處室及辦公室負責對本部門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計算機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計算機系統的管理。有關校園網上進行學校信息發佈、新聞宣傳系統、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的信息服務,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五、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六、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七、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學校網絡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二、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三、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五、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六、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七、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八、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九、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計算機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十、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十二、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十四、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十五、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十六、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二、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爲被視爲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爲。
三、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帳號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帳號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帳號和IP地址。
四、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二、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三、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五、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一.總則
第一條爲了保護南樂小學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在內)服務器、工作站。
二.安全保護
第五條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六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七條校園網上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在校園網網管中心備案
第八條校園網主幹服務系統發生案件,由校園網網管中心向校保衛處及龍遊縣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第十條校園網及其子網上應使用具有合法版權的軟件,維護知識產權。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十二條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第十三條校園網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爲: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本系(單位)公開的;
(4)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5)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三.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的規定,由校園網網管中心會同校保衛處向學校報告,提請學校乃至公安部門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以至刑事處罰。
第十五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及子網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對於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網絡服務器、工作站的管理單位(及個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網管中心目前是指南樂小學校園網網絡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學校發佈之日起實行。由網管中心與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一章總則
爲了保護陽羅二小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以及應用和服務軟件所構成的集成系統。
任何辦公室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動網絡設備。
第二章合法使用
維護、管理和使用網絡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須熟悉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的活動。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入網用戶應辦理入網登記、備案手續,並簽署相應的責任書。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各辦公室負責人要進行監督。
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應負責審查上網信息,必須確保信息準確、科學、嚴謹,力求文字簡潔通暢,畫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微機上閱讀、錄製、轉發、傳送有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及軟件。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更改連網微機的IP地址;嚴禁盜用他人的IP地址、密碼和電子郵件賬號。
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干擾其他用戶,攻擊、破壞網絡服務和設備。
本網不允許任何人有軟件侵權行爲,不得使用來路不明、能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
第三章安全保護
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責任制。學校信息中心確保機房設備使用安全、運轉正常、線路暢通;各辦公室責成專人負責二級設備的環境安全、清潔,確保設備、線路不受損壞。應有切實可行的防火、防盜措施。
根據公安機關要求,學校成立“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國家有關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對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監督、檢查、指導網絡安全工作;查處違反網絡安全管理的違紀、違規行爲;協助、配合公安機關查處網絡犯罪行爲。
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校長或學校黨委書記擔任。
第四章處罰
對於違反本規定的用戶,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止網絡連接直至報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訴諸法律。
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校長室。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起執行。
校園網絡中心是校園網絡的心臟,其關係到校園網能否正常運行。爲了確保校園網中心機房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進出中心機房管理:非中心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中心機房;危險品及可燃品不得進入機房。
二、服務器運行管理:工作人員可根據需要啓動或關閉服務器系統;監視並記錄服務器系統運行情況,特別是出現的異常情況;監視電壓、電流、溼溫度等
環境條件;監視運行的作業和信息傳輸情況;建立服務器運行情況登記制度。
三、服務器遠程操作管理:爲了確保中心機房的安全,逐步實現網管人員對服務器的遠程操作;
四、服務器口令管理:定期更換服務器口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泄漏口令。
五、特權及特權程序的管理:不得將系統特權授予普通用戶,不得隨意轉給他人;對過期用戶應及時收回所授予的權力。
六、重要數據的輸入及修改管理。重要數據不得外泄,重要數據的輸入及修改應有專人來完成。
七、重要數據的打印輸出及外存介質的管理。打印輸出及外存介質應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八、網絡及其通訊設備的安全管理。網管人員在工作時,應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程。
九、服務器安裝軟件的管理:服務器上不使用外來的光盤與軟盤,不裝與校園網運行無關的盜版軟件。對服務器正常運行所需軟件,最好先在其它機器上進行安全運行驗證。
十、中心機房內不抽菸、不會客、不做與網絡安全運行與維護無關的事情。機房的設備與軟件不允許隨便外借。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絡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管理組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絡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制度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絡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管理組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我校校園網是集信息教學、校園管理、教育科研於一體的綜合性網絡,爲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轉,保證我校教育科研的正常進行,保證合法使用互聯網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及用戶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法規,遵守校園網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的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及有損學生健康的信息,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
二、網絡系統管理
(一)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二)安全管理員工職責:負責校園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對在校園網上網的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三)尊重知識產權,不得在與外界交流過程中未經課件創作者同意擅自分發、傳播教師的課件和論文等內容。
(四)不得擅自將教師用機、辦公用機轉讓給學生使用,不得接納非本校工作人員使用校內計算機上網。
(五)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出於興趣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六)爲了保持網絡帶寬的合理利用,工作時間禁止BT下載和MP3等娛樂性軟件,禁止工作時間內網上聊天、下棋打遊戲以及其他與教育科研無關的娛樂活動。
三、處罰辦法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由學校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並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共享資格。
(二)違反本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促進我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提高我校現代化水平,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1、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2、學校裝備中心及其所轄的網絡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網絡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4、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裝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控: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原則上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殺毒。
1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部門應認真做好本部門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爲被視爲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爲。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賬戶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賬戶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四章處罰或賠償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提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損壞的照價賠償。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或傳謠,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一、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現代化發展重要組成部份,是學校數字化教育資源中心、信息發佈交流技術平臺,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重要場所,務必高度重視、規範管理、發揮效益。
二、中小學校園網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校園網建設指導意見》設計和建設,裝備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
三、中小學校園網涉及網絡技術設備管理與維護、網絡線路管理與維護,終端用戶管理與監控,教育資源管理與開發、網絡信息管理與安全、教學管理與效益等技術性強、安全性要求高的具體業務工作,務必設置管理機構,校級領導主管,配置精通計算機及網絡技術、電子維修技術,具備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的公共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未經學校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拆卸或改動佈線結構;不得移動或改動網絡設備位置;不得干擾、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所有設備、成套軟件納入固定資產規範管理。
五、校園網所有用戶應以實名字註冊,對自己所發佈信息負全責,接受上級部門與公安部門依法監督檢查。不得盜用他人賬號,不得在校園網上發佈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佈計算機病毒、傳播黑客程序、濫用網絡遊戲。學生用戶要嚴格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
六、網絡中心應全天24小時開機,設備和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處理,確保網絡設備安全運轉。
七、嚴禁在辦公時間內上網聊天、玩遊戲、觀看與工作無關的視頻信息。
八、非中心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中心機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員應監視並記錄服務器系統運行情況,隨時屏蔽有害網頁,出現異常情況應根據需要立即關閉服務器系統,及時處理。出現危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監視電壓、電流、溼溫度等環境條件;監視運行的作業和信息傳輸情況;填寫中心機房工作日誌。
十、爲了確保中心機房的安全,應逐步實現網管人員對服務器的遠程操作。定期更換服務器口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泄漏口令。不得將系統特權授予普通用戶,不得隨意轉給他人;對過期用戶應及時收回所授予的權力。
十一、學校重要數據不得外泄,重要數據的輸入及修改應按權限、由專人完成,並作加密處理。
十二、收集整理網管中心技術檔案。妥善保存備份資源。打印涉密資料應按權限保存,廢棄資料應及時銷燬。
十三、網管人員在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實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嚴防漏電、着火、雷擊、被盜、磁化、系統崩潰、病毒攻擊、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發生。危險品及可燃品不得帶入機房。
十四、中心機房不會客、不做與網絡安全運行與維護無關的事情。機房的設備與軟件不隨意外借。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覈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審覈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五、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六、爲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爲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網絡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
十二、服務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覈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審覈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五、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六、爲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十二、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絡運行日誌、用戶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辦公及教師教學用計算機等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細則
1、網絡管理中心機房及計算機網絡教室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上述設備是否正常,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園網由學校電教處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電教處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由電教處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3、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4、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電教處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絡教室及相關設施未經校領導批准不準對社會開放。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7、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電教部門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8、電教部門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電教部門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未經電教部門及校園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0、切實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1、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備課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上網行爲和相關軟件應用的指導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教處處理。
12、對校園網絡實行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及信息安全運行情況。
13、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絡運行日誌、用戶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反政府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爲被視爲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爲。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頭和IP地址。
4、在校園網上的計算機網絡用戶禁止刪除或卸載電教部門統一安裝的殺毒軟件和其它應用軟件以及計算機的相關設置,不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髮現違法行爲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時向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6、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7、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查殺毒。
8、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一、校園網絡設施系學校貴重財產和精密設備,學校師生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二、校園網絡要有完備的防火、防潮、防盜、防磁、防雷、防觸電、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設備和措施。中心機房應安裝空調,保持室溫、溫度穩定。
三、學校應制定《網絡事故安全預案》,全校師生應掌握其相關內容。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按照《網絡事故安全預案》進行處理。
四、校園網絡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校園網絡的運行狀態,隨時瞭解網絡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管理正常進行。
五、校園網絡管理人員應隨時查看網絡日誌,屏蔽含有有害數據的網頁。
六、全校師生不得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的信息、散佈有害信息(包括計算機病毒、反動信息等)、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禁止訪問不明網站。
七、學校師生不得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的信息、散佈計算機病毒、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
八、學校師生在發現有害信息或數據時,應及時向校園網絡管理人員報告,並保護現場及相關資料。
九、全校教職工應對所使用的數據做好定期備份,在緊急時刻應立即備份。
總則
一、爲了保護校園網的安全、促進我院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根據有關網絡安全的法律和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系統,是指由學院出資購買、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三、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網絡信息中心可以委託相關單位指定人員代爲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其它互聯網在內的)服務器、工作站。
網絡安全
一、校園網主要設備和系統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維護管理,分散在各部門的網絡設備由各部門網絡管理員(兼職)協同網絡信息中心管理。
二、需增加接入或變更接入我校校園網的任何服務器或工作站需向網絡信息中心提出申請,領取網線並按網絡信息中心指定的網絡地址連接入網。
三、各用戶局域網IP地址,未經網絡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四、校園網各類服務器開設的帳號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信息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五、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號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六、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確需移動線纜者,應先徵得網絡信息中心同意。施工後要及時恢復。
七、除網絡信息中心,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八、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信息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校保衛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十、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WW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審覈,學院主頁上公共信息及新聞由學院黨辦及院辦負責收集、整理、審覈和製作上傳。
十一、如發現有以下行爲的,將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十)有損學院聲譽的信息。
十二、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各級行政單位、教學業務單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爲網絡安全負責人。學院公共機房不準對社會開放,上網人員必須出示學生證、教師證,機房工作人員記錄上網人員身份和上下網時間、機號。公共機房使用網絡的記錄要保留一年。
十三、網絡信息中心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爲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網絡信息中心設立的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等。未經網絡信息中心同意及校領導批准,各單位一律不得開設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
十四、因擴展信息點而在有關部門安裝的網絡設備,如交換機、集線器、服務器光纖轉換器等,應由安裝點所在部門指定兼職管理人員,協助網絡信息中心對該設備進行監控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網絡信息中心解決。
十五、所有用戶有義務向學院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爲和有害信息。
十六、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爲了保護學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3、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覈,交校辦公室審覈備案,由信息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6、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7、爲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12、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13、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絡運行日誌、用戶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網絡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電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爲被視爲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爲。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頭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宿舍洗澡觸電身亡:校園安全很重要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15篇
學校網站管理制度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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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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