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

本文已影響2.76W人 

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一宅兩戶的情況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常見,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但在法律上對於一宅兩戶也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以下了解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

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1

1、由村民按戶的形式按戶提交《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申請。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要當地村委會或者鎮政府出具土地來源的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房屋的規劃許可證等手續。

3、當地的國土部門根據農民的申請,對農民自有的宅基地範圍、界線、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並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爲地籍測量作準備。

4、測量過程中,還要組織這塊地的相鄰地塊的農民一起去現場指認各自界限,並且在雙方都認可的界限、界址點共同簽名蓋章。

5、測量完畢,經土地主管部門審覈,認爲界限清楚沒有爭議的進行公告。

6、經過公告,而且沒有人提出異議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滿後,由當地縣政府簽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

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第四十一條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二)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規劃或者建設的相關材料;

(四)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座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2

1、如果農民的一戶多宅是基於轉讓、贈予的,即使是一戶多宅也是要允許土地確權的。這是農民的合法權益。

2、如果是農民非法佔用村集體土地,擅自隨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戶多宅,對於非法佔有的,要全部沒收。具體沒收過程中有沒有補助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3、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戶一宅”要求,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戶”;

4、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但未經批准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其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農民集體同意並公告 無異議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

5、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後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 第2張

二、有兩戶卻只有一個宅基地怎麼辦?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一戶一宅”,對於一宅上有兩戶是沒關係的,可以繼續存在。但是如果是其中的一戶想要有自己的住房,可以申請宅基地另行建房。

宅基地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的宅基地位置必須符合土地方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

2、申請面積是否符合宅基地審批標準。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爲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及以上按5人計算。

3、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申請宅基地所在村組。除回鄉落戶的外,禁止批准城鎮居民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住宅。

4、申請宅基地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明,符合規劃建設和申請條件的,村鎮簽署意見報縣政府審批頒發集體土使用證。

三、宅基地證與土地證有什麼區別

土地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是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我國主要辦法的是三種: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宅基地證,是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體組織申請建房用地,經集體報送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並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也是屬於土地證一種。

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3

一、一宅兩戶怎麼認定

一宅兩戶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爲等額享有。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爲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爲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爲等額享有。

一宅兩戶宅基地確權怎樣發證 第3張

二、一宅兩戶拆遷怎麼賠償

一宅兩戶拆遷兩戶進行補償。具體補償範圍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爲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三、農村宅基地是怎麼分配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由此可知,農村宅基地是按戶來分配的,且一戶一宅。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