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已影響2.02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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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爲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2.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爲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覈,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3.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爲規範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後;3、處理生食物後;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6、處理動物或廢物後;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開始工作前;2、上廁所後;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5、處理動物或廢物後;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菸、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爲。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4.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爲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着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
5.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爲規範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爲,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二、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採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複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九、批量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複印件。
十、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複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僞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含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散裝食品管理制度)
散裝食品管理制度
一、經營者必須將散裝食品分門別類實行專區專櫃專人銷售和管理。
二、經營者安排的散裝食品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效身體健康證件,操作時佩戴整潔衛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
三、銷售的散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防鼠材料和設施予以遮蓋保護,並設置禁止觸摸的標誌,防止他人隨意接觸食品。
供消費者品償的散裝食品應明顯區分,並標明可品償的字樣。
四、經營者必須在盛放食品的容器和設施的顯著位置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
五、經營者標註的散裝食品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等必須與生產者提供的內容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等內容。
六、經營者將同類同種不同生產日期散裝食品混裝銷售的,應在盛放容器和設施的顯著位置標明最早生產日期和最短保質期。
七、經營者必須將已到期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時清理出櫃,不得再做銷售,對其銷燬情況作出詳細記錄。
八、經營者採購散裝食品時,必須嚴格遵照索證索票和查驗貨制度規定,向製售者索取、並覈對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食品檢驗合格證、營業執照和標明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名稱等內容的食品標貼,以備督查商品貨源和商品質量。
九、經營者在進貨後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必須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措施防止流向其他單位和個人。
十、經營者對售出的散裝食品引發消費不良後果和造成食品中毒事件的,應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不含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一、下列食品爲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僞造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僞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僞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四、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超市。
五、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一、廢棄油脂務必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三、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光、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繫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並長期保存。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採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採購食品的,宜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採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二、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每人。
三、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四、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衛生知識教育,定期考覈,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覈合格後上崗。
五、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採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並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燬。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櫃進行促銷,並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櫃、下架、銷燬、結算、建檔等事宜。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並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並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年。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菸、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覈,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覈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後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並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後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公司負責人爲食品安全管理員。
2、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4、按有關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5、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6、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7、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爲。
8、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9、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3、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一)食品採購
1、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採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爲二年。
(二)食品儲存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爲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於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繫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爲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並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採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爲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並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燬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五、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檯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證明等的複印件進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3、查驗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籤:
1)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4、如實記錄供貨者的聯繫方式、進貨日期;
5、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9、購進食品時,如實記錄進貨臺賬: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保質期等;
10、銷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11、進貨臺賬和銷貨臺賬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年;
12、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於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後及時粘貼於臺賬上。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爲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於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到貨信息。食品到貨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繫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到貨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爲二年。
6、每天對貯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貯存地點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1、目的:爲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產過程及相關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防止其污染環境,並對其進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運行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綜合處理。
2、職責:各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危險廢棄物分類存放。
3、管理辦法:各責任產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和危險棄物分類存放和標識。
4、辦公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廢舊燈管和電池。生產活動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廢液、包裝物。
5、質檢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危險廢液,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各辦公區的廢棄物由回收公司進行處理,安全管理員不定期負責對各辦公區廢棄物處理的監控。
6、辦公、檢驗活動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實驗垃圾、辦公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應集中存放,由專人定期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並作好記錄。
7、安全管理員每月應對廢品、廢料進行統計,必要時做出分析評價。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食品(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保健食品)的質量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爲嚴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嚴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確保消費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統稱“食品”)。
2、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不合格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
3、質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購和銷售。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的食品,均屬不合格食品,包括:
①食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
②食品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
③食品包裝標籤、說明書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在將食品驗收、儲存、養護、上櫃、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存放於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5、質量管理部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出具食品質量報告書或不合格通知單,及時通知養護、銷售及崗位人員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將不合格產品集中存放於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
6、不合格食品應按規定進行報損和銷燬:
①不合格食品的報損、銷燬由質量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其他各崗位不得擅自處理、銷燬不合格食品;
②不合格食品的報損、銷燬由質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不合格食品報損有關單據;
③不合格食品銷燬時,應在質量管理部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填寫報損食品的銷燬記錄。
7、對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採取糾正預防措施。
8、明確爲不合格食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經營責任制,質量責任制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予以處罰。
9、應認真、及時、規範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處理、報損和銷燬記錄,並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並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2、定義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的羣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於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並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儘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爲食品安全事故後,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後,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對於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並在2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5、初次報告:儘可能清楚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6、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7、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櫃)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燬可疑食品、原料;對製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等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8、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後,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的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
1、公示制度。要持證經營,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安全公示欄,動態完善公示欄內容。禁止無證及超許可範圍、超供餐能力製售食品,並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不得擅自變更加工佈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須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2、食品安全責任管理制度。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確保飲食安全。設置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3、員工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參加培訓,掌握食品安全法規及崗位知識。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應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
4、食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相關產品。要從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留存經營單位資質,索取保存購進票據,做好食品購進驗收記錄。
5、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漿、蛋及其製品,大塊食物的中心溫度不低於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應完全解凍;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有效預防農藥殘留中毒。
6、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應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黴、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檯、工用具、功能區應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應正常使用。垃圾桶應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乾爽;不得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廚房不能設置廁所。
7、預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調食物應燒熟煮透,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須徹底加熱;製作涼菜、燒滷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項目,並應嚴格按要求做到“五專”(專人負責、專室製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未經清洗的生食品不得進專間,刀具、砧板、切片機等工用具、空氣每天使用前均應消毒並記錄;操作人員加工前應洗手消毒;貯存熟食品應及時熱藏或及時冷藏,在常溫下(10℃~60℃)保存熟食,從出品到食用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應謹慎提供並嚴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漿、深海魚類、貝類等食品;禁止餐飲業使用貯存亞硝酸鹽;不得使用發芽馬鈴薯、河豚魚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有效預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漿等中毒。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電話:,區衛生局電話:),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8、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後的餐具應放置於專用保潔櫃保存,避免受污染。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應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得使用無執照、無標籤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9、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嚴禁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籤上應註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添加到麪粉、糕點、肉類加工。要求食品添加劑使用人應熟悉使用知識、設有專人管理、專櫃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10、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應隔牆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乾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防止食品過期腐敗變質等問題。食品倉庫應專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混放,並應具備防鼠防黴防塵防蟲設施。
1、凡在本單位直接接觸食品工作人員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並經過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食品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6、食品安全管理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7、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8、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覈,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建立食品經營行業的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個性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於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潛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個性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櫃。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應有必須距離,便於通風。要留出通道,便於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溼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務必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務必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爲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爲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並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範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並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銷售人員應當穿着隔離衣,並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並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並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單位從事xx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個環節。分別是:(例子)食品採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採購(責任人:)
1、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採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並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爲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並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於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繫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爲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並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採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並作出明確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並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賬目保管期限爲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並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燬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我單位由張xx、李xx、趙xx等?個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xx負責食品採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李xx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趙xx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一、爲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範圍:本公司所屬區域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由生產部經理、班組長和質檢部經理、助理以及質檢員組成。
四、公司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並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範圍與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五、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採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採購索證和臺帳制度。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衛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衛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實施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後才准予出廠銷售。
八、公司在採購、生產、銷售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照公司《設備、管道清洗、消毒規程》落實設備、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十一、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十二、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衛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食品生產。
十三、明確內部衛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四、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爲防止人爲通過一系列化學、生物製劑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質來蓄意污染食品,從而對人們造成傷害(這些製劑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質或者是常規不檢測的物質),按本公司《食品防護計劃》執行。
十六、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爲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爲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
權益,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要制度是指爲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
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
格的合法證明文件,每年覈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者生產加工者索要以下證明食品
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 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及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審覈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食品及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省級以上食品安全、無公害食品、綠色食
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呼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
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議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監督
檢查。
食品退市制度
1 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銷售,採取下架單獨存放,銷燬等措施予以處理,立即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2食品批發企業對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子公示,通知購貨人員立即停止銷售,負責將該食品召回,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
告。
3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消費反映已經造成危害後果的食品。
1 食品經營者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證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對出現質量問題的食品依法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2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經營假冒商標、假冒廠名、廠址等食品,,不僞造進貨憑證,守法經營。
3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存放、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 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應當主動向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1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參加工作。
3應當建立建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4從業人員的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便檢查。
5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1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認真檢查食品合格證明,對儲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2經營食品的大型超市,商場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和食品安全專業管理人員,定期對食品進行自檢或則送檢,提高對銷售食品質量的控制能力。
3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最小獨立銷售單元包裝上清晰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分裝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等自律制度
第一條, 爲了規範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廣大
消費者購買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食品市場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
行審覈,明確和落實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
營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進行檢查,發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爲的,
要及時制止並報告所在地工商部門。
第三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保存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
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四條, 市場內經營者均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要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
任。
第五條, 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督管理:
第七條,
第八條,
1建立市場內質量安全制度,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檢查進場銷售食品的相關憑證,並分類管理。 3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現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食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爲,及時報告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查處。 .4建立並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食品經營臺帳。 5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市場管理人員應積極協助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 市場內經營者應雨本市場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退款條款。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爲防止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特訂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原料採購及索證制度:食堂採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購物要供方提有關食品書面證明材料,不採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獸醫衛生檢查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廚房衛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廚房必須添置“四防一消”設施。
(二)要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四)廚房一天打掃三次以上,確保地面無積水、無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專用櫃內備用。
(三)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必須有固定的存放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四、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廳每天必須徹底打掃三次確保地面無垃圾積水。
(二)每週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學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須人人都有餐具)
五、衛生檢查制度
(一)管理人中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證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六、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七、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一)學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應在第一時間向醫療保健或衛生防疫機構上報,並向中心學校報告(上報時間不得拖延兩個小時)。
(二)應立即組織對中毒師生進行救治,儘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進一步擴大。
(三)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與處理結果和工作的改進意見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學校。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爲主,以外部培訓爲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規定員工每週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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